对国家公职人员的行政处分,降职,降级,撤职,开除的程序是什么啊,还请专业人士给解答一下。

作者&投稿:唐榕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开除公职的详细程序是什么~

程序:
1、单位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开除公职。
2、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具体开除公职手续。
3、将被开除公职人员的档案及时转移到相关的劳动或人才市场。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三十九条 任免机关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查、处理,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经任免机关负责人同意,由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调查;
(二)任免机关有关部门经初步调查认为该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报任免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立案;
(三)任免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对该公务员违法违纪事实做进一步调查,包括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听取被调查的公务员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所在单位监察机构的意见,向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向任免机关负责人报告;
(四)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公务员本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被调查的公务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予采信;
(五)经任免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对该公务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六)任免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七)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应当将处分决定归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汇集有关材料形成该处分案件的工作档案。

扩展资料:
公务员处分的程序: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四十条 监察机关对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查、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十一条 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应当由2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
严禁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非法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第四十二条 参与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回避申请;被调查的公务员以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是近亲属关系的
(二)与被调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四十三条 处分决定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处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其他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人员的回避,由处分决定机关负责人决定。
处分决定机关或者处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可以直接决定该人员回避。
第四十四条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办案期限可以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四十五条 处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处分人员的姓名、职务、级别、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经查证的违法违纪事实
(三)处分的种类和依据;
(四)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五)处分决定机关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解除处分决定除包括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五)项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原处分的种类和解除处分的依据,以及受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况。
第四十六条 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到开除处分后,有新工作单位的,其本人档案转由新工作单位管理;没有新工作单位的,其本人档案转由其户籍所在地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章不服处分的申诉
第四十八条 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关重新作出决定:
(一)处分所依据的违法违纪事实证据不足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三)作出处分决定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关变更处分决定:
(一)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错误的
(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的;
(三)处分不当的。
第五十一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该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或者工资档次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调整;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公务员的级别、工资档次,按照原职务安排相应的职务,并在适当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被撤销处分或者被减轻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工资福利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国家公职人员的行政处分,降职,降级,撤职,开除的程序如下法条和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级奖惩暂行处理办法》

三、降级处分。工作人员受降级处分,其职务工资降低一个工资等级。对职务工资为现任职务最低工资标准的,不给降级处分,可给予其他种类处分。

四、降职处分。工作人员受降职处分,降低一级职务,同时按其原职务工资额降低一至两个工资等级,改按新任职务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执行(如降低后的工资高于新任职务最高工资标准,则改按新任职务最高工资标准执行)。无职可降的,可给予降级处分。

五、撤职处分。工作人员受撤职处分,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另行分配工作,同时按其原职务工资额降低二至三个工资等级,改按新任职务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执行(如降低后的工资高于新任职务最高工资标准,则改按新任职务最高工资标准执行)。无职可撤的,可给予降级处分。

六、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工作人员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在察看期间,应分配不叙职的工作,发给临时工资,即本人基础工资、工龄津贴照发,另发给原职务工资的40%。察看期满分配正式工作,其职务和职务工资根据实际情况,一般按低于受撤职处分的职级待遇重新予以确定。

七、工作人员受到上述职级奖惩后,新确定的工资待遇从批准奖惩之月起执行。

八、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人的升级奖励和降级、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按上述第一、三、六条规定的原则处理。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级奖惩问题,可以参照本办法处理。

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章 职务升降

第四十七条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第九章 惩  戒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五十七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扩展资料:

案例: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对市房产管理监察大队、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查处道里区漫步巴黎小区私挖乱建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对7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2018年5月至6月,群众多次举报反映道里区漫步巴黎小区存在私挖乱建行为。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虽然进行了调查处理,但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疏于督促整改,对行为人再次违法建设未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存在巡查不到位、监管不力问题。

市房产管理监察大队漠视群众诉求,未经认真调查核实就答复群众“对该行为不负有监管责任”,在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两次函告有关情况后,均未及时调查核实,存在推卸责任、监管不力问题。

经市纪委监委调查督办,市房产管理监察大队、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时进行了整改,依法对违法建设行为立案查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7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被处理



由监察部门或者公务员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提交县级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作出行政处分决定。

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五十七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国家公职人员和公务员有什么区别
国家公职人员和公务员的区别是:1、概念不同:国家公职人员,是指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的在编干部职工。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

国家公职人员有哪些
公务员,即国家公务员,是负责管理国家经济社会秩序和公共资源,确保国家法律政策贯彻执行的专业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那些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并由国家财政提供工资福利的人员。公务员职位根据工作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求,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多个类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公职人员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哪些
3、事业编制人员 主要指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中的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的区别 公职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职人员是指代表国家机关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和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机关系统中的一员,其职责主要包括管理、监督、指导等。而国家...

“保留正科级干部职务待遇”是什么意思?
保留正科级干部职务待遇是指在政府机关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工作年限达到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调离,对调离科级领导岗位的人员的补偿政策和安抚正策,在当事人在调离目前岗位之后还能保留原岗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使其待遇和福利不因为岗位的变动而下降。正科级干部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行政职务级别,是最基层的领导...

国家公职人员级别
十四级至九级;(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

什么是公职,?公职人员一般有哪些职位?
公务员 - 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

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哪些人
法律分析: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也就是通常说的“干部”。这类人员主要是指该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哪些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适用于哪些人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本法第二章、第三章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处分的程序、申诉等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二、公职人员包括哪些国家公职人员...

绥滨县15282709877: 行政降级处分怎么恢复
检勇佳倍: 行政处分有时候会进行降级,一般来说,行政降级处分,是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实施的,如果面临被行政降级处分的话,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才能够恢复相关的职位...

绥滨县15282709877: 行政处分中的降级与降职有何区别? -
检勇佳倍: 降级,是指降低公务员级别的纪律制裁方式. 2 降职是一种公务员任用方式和任用行为,也是一种人才资源调配手段,目的是为了合理使用公务员,充分发挥公务员的作用,为机关的各个职位选择配备适宜的人才. 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也不是一种惩戒手段.公务员受处分的,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公务员被降职使用的,以上方面均不受影响,一旦其在新的职位上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实突出,经考察后,根据工作需要仍然可以晋升职务.

绥滨县15282709877: 公务员违纪行为给予行政处分的种类里面有降级处分,但是我做的一道题里面说的是降职,我觉得是对的 -
检勇佳倍: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规定的“降级”处分是指降低级别工资,一般是降低一个级别工资;如果本人级别工资为最低等级的,则不实施降级处分,可按降低一个职务工资档次处理,即通常所说的“降职”,“降职”是在无级别工资可降的前提...

绥滨县15282709877: 降职和行政处分有什么区别?
检勇佳倍: 降职与行政处分中的降级有相似之处,二者都表现为职务等次的降低,但从其实质内涵来看,二者有很大的不同: 1.原因不同.降职的原因是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

绥滨县15282709877: 公务员的行政处分种类有哪些? -
检勇佳倍: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

绥滨县15282709877: 处分的等级都有哪些? -
检勇佳倍: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这六种行政处分是根据违反审判纪律行为的轻重程度,由轻到重加以规定的.其中,警告、记过、记大过属于较轻的行政处分.一般是针对那些虽然具有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但由于情节轻...

绥滨县15282709877: 对国家公务员违纪行为给予行政处分的种类有()A警告B记大过C降职
检勇佳倍: 正确的处分应该还有降级、开除和记过.降职不是一种法定的处分类别,可以看一下公务员法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