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用“确定”和“认定”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

作者&投稿:伯牙吾台喻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在法律上,公民和人民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

在政治常识中,经常会出现公民与人民这两个概念,并且在经济常识中还有一个与它相近的概念:国民。所以我们把它们一起区别一下。 正确理解公民、人民、国民的涵义 公民、人民、国民这三个近似概念,经常出现在一些法律条文、书籍、报刊上,弄清它们的涵义并加以区分,是十分重要的。现浅释如下: 公民一般是指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人。凡取得某国国籍,就成为该国的公民。各国公民通常是由各国国籍法确认的。国籍法是取得、丧失和恢复国籍的法律。我国新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就说明这些公民有资格依照宪法和法律享受公民的权利,承担公民的义务。这是中国国籍区分中国人与外国人的一个根本标志。我国公民,没有年龄、性别、民族、种族、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文化程度等的限制,无论其社会政治地位、出身成份、历史情况有何不同,无论是否犯罪、是否属于敌我矛盾,都是我国公民。 公民与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是有严格区别的。公民是法律确认的,是一个法律概念,指的是个人。它表明主权国家与居民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说明公民是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 人民是政治概念,它是以阶级内容来划分的。人民与敌人是相对的称谓,人民的对立面是敌人,人民通常是指整体。在不同的国家或在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人民的概念是不同的。在我国现阶段,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以及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的范围。由此可见,公民的范围比人民的范围要广泛得多。由于公民与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在使用它们时应加以区别。例如,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在同一部宪法中,两个条文却用了“人民”、“公民”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首先,宪法规定我们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口。因此,宪法第二条用了“人民”一词,充分表明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假如用“公民”一词,就意味着所有的中国人、包括敌对阶级分子在内,都要分掌国家大权,这显然会混淆敌我关系。其次,对于我国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应给予保护。我国宪法确认“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说的公民,不仅包括人民,还包括敌对阶级分子,也包括那些被剥夺或暂时限制了政治权利的人,以及正在监狱或劳改队服刑的犯人。对这些人,国家法律仍然要保护他们的其他合法权益,因此,“公民”这个概念与“人民”的概念不同,它是从法律意义上说的,表明国家确认居民的法律地位,居民应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 “公民”与“国民”在现代词义上称作同义词。而在法律术语上,目前多数国家都使用“公民”,但也有少数国家,例如,日本就使用“国民”一词。在我国,这两个词是通用的。 例如,国家的经济计划中,就提“国民经济计划”、“国民收入等”。因此,在学习法律基本知识和阅读一些有关报刊文章时,特别在使用上,弄清“公民、人民、国民”这三个概念的不同涵义,是十分重要的。否则,就会引起一些不应有的混乱

  规避:规是规则,规范的意思.避是避开 。中性词。
  规避是遵守规则的避开
  法律规避是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躲避某种法律活动.准确的定义是:
  法律规避是指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为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的客观事实,以避免本应适用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逃法或脱法行为。
  是指一国出口的商品被另一进口国征收反倾销关税的情况下,出口商通过各种形式、手段来减少或避免被征收反倾销税的行为。它是出口商面临反倾销制裁而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反倾销措施的必然产物。反规避措施是指进口国为了防止出口商对被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涉诉产品采用各种方法逃避反倾销制裁,而向有规避行为的出口商征收反规避税。

  回避。
  汉语词汇,常表示设法躲避、逃避(如责任)之意。回避制度,旧时科举考试,为防考场内官员作弊或防止官吏徇情的制度而设的制度。在法律制度中,让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司法人员不参加该案的侦察、审判等活动的规定。
  基本解释1
  1、设法躲避 举例:故意回避答复她的问题
  2、逃避(如责任),常指狡猾地、不采用正面拒绝的办法逃避 举例:这是在回避问题
  基本解释2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案件的审判、检察或侦察
  回避的使用范围具体可搜索百度百科或者百度词典,解释的很全面。

  这么看来,规避与回避的选择范围就有差别了。也就是说与规避能搭配使用的范围相对于回避来说,小很多很多。

  再来是关于词性的用法。
  规避与回避都属于词性动词与名词。常用来做谓语与宾语。

有以下几种区别;

1、含义不同

确定:明确承认并确定

认定:基本是查明的事实,称认定。

2、使用场景有所区别

“认定”:一般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写文书是运用多,

“确定”从效力上讲,远远小于认定,一般诉讼人用的会多些。

扩展资料:

法律用词描述

1、此处的描述应该是“事实认定”与“法定适用”,因为法律不存在“认定”一说,而仅仅是“适用”问题,我们无权“认定”法律。

2、事实认定:是指在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等诉讼程序中,通过当事人的举证、相互质证等阶段,最终由法官和陪审团确定案件事实的过程。通过事实认定过程,确定的事实将作为判决的主要依据和基础。

3、法律适用:法律适用就是指在具体的法律事实出现后,通过将其归入相应的抽象法律事实,然后根据该法律规范关于抽象法律关系之规定,进而形成具体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

4、衍生一个问题,即“法律责任的认定”,在具体的法律事实中,运用相关的法律依据来认定责任的大小。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确定

百度百科-认定



以下为二者的区别:

1、“认定”指一般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写文书是运用多,基本是查明的事实,称认定。而“确定”从效力上讲,远远小于认定,一般诉讼人用的会多些。

2、确定一般针对已有的概念,认定是对没有的概念。

3、认定在法律文书中多见。认定是坚信,确信。另外认定还有一个意思是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情况作出的明确或隐含的表达,确定更普通,没有什么法律含义。

扩展资料: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例如工商行政机关进行企业登记,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公证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的公证行为,交通警察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技术监督部门对于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定等,都属于行政确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社会规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确认



“认定”:一般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写文书是运用多,基本是查明的事实,称认定。
而“确定”从效力上讲,远远小于认定,一般诉讼人用的会多些。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都不是专业的法律术语。认定在法律文书中多见,一般用于某个单位表述另一单位对某一事实的确定。确定这个词更普通,没有什么法律含义。

确定一般针对已有的概念
认定是对没有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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