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54条内容的内容有什么

作者&投稿:安秋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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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内容是: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刑诉法5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内容是: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刑诉法54条内容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其规定。上诉期间连续计算。上诉期间在诉讼地点以外或者在离诉讼地点较远的地方的,可以延长五日。上诉期间的规定对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

刑诉法54条的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刑事诉讼法54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非法搜查取得的证据是否需要排除?
非法搜查取得的证据是需要排除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4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呢,如果采取刑讯逼供等暴力的方式获得的证人证言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都是需要排除的,这是属于应当排除的范畴。 一、非法搜查取得的证据是否需要排除?非法搜查取得的证据是需要排除的。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是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

刑事诉讼法54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刑事诉讼法》第...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全文是怎样的?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全文是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其中第54条,55条,56条,57条,58条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比如说人民检察院在接到相关的举报发现以非法的方式收集证据的情况之下,是需要调查核实并且予以排除的。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全文是怎样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全文是《刑事诉讼法》对非法...

行政诉讼法54条新填的一条内容
原《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5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 【证人作证的申请及费用】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

东宁县19613165109: 有谁知道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详细内容.谢谢 -
挚娄双藤: 第四十四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东宁县19613165109: 刑诉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内容是什么?
挚娄双藤: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东宁县19613165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内容是什么?
挚娄双藤: 第二百零四条 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没有第二项)

东宁县19613165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是什么? -
挚娄双藤: 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1、犯抢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东宁县19613165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内容是怎样的?
挚娄双藤: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 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 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 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 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 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 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 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东宁县19613165109: 刑事诉讼法,等四十条,等二款的内容是什么
挚娄双藤: 你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证据及其种类,内容如下:“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以下七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你说的第二款应该是证据的种类,即以上七种可以作为证据的条款.希望能帮到你.

东宁县19613165109: 刑事诉讼证据规定原则有哪些 -
挚娄双藤: 您好!刑事诉讼证据规定原则如下: 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 刑诉法第43条、45条以及《解释》第54、55、56条分别规定了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前文已经提到,我国现行诉讼模式具有较强的职权主义特征...

东宁县19613165109: 刑事诉讼法鉴定聘请的内容怎么样的
挚娄双藤: 刑事诉讼法鉴定聘请的内容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东宁县19613165109: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审查起诉的内容是什么 -
挚娄双藤: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

东宁县19613165109: 刑诉法第144条规定是什么?
挚娄双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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