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通奸情节严重的,都有哪些酷刑?

作者&投稿:游怜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古代都有哪些针对女人的淫秽的酷刑~

1 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2 杖刑: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罪, 必须“去衣受杖”。 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3 骑木驴 :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
4 刑舂: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
5 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 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6 宫刑;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秦朝:早在秦朝,便已立有极刑惩处的有关条款。
《史记·始皇本纪》中便有:
“有子而嫁,倍死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浩诚,夫为寄之,杀之无罪……”。
在这个刑法中,仅对“私通”定以极刑,且可“人人得以诛之”,格杀勿论。可以不告而杀,私刑亦合法。

汉朝:
到了汉朝,亦延续秦的法律,犯奸必杀。而汉文帝似乎又仁慈了些,除了杀头,又添了较“和缓”的肉刑:宫刑。而对于男人来说,这和死刑差别不是很大。

唐朝:
而唐朝,随着时间的推移,国人的文明程度也在进步。于是,在对待“私通”的问题上,从重罪交成了轻罪,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飞跃。
按唐律: “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
疏议曰:“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

宋朝:
宋朝延续了唐朝的法律。

明朝:
朱元璋除允许本夫捉奸(《问刑条律》刑律二人命)外,并可在当场杀人无罪。(《明律集解附例》九·刑律一,人命“杀死奸夫”)。
而通奸的处罚:
“无夫奸杖八十,有关奸杖九十。”
比元朝还多加了三杖。不仅如此,还沿袭了对女人的“去衣受杖”。
“其妇人犯罪,应决杖者,奸罪去衣受刑。

古代通奸情节严重的人会受到游街、刳剔、骑木驴、浸猪笼、宫刑以及幽闭等酷刑。

一般人们所熟悉的就是游街示众。在古代犯了罪的人都会被拉到街上去示众,这点其实是很残忍的。因为古人的思想和现代人相比是非常传统的,所以非常看重自己的脸面,但是游街示众这种行为等于一个心理上的折磨,而且游街的话并不是走一条街,而是走完整个城镇,让别人都看看犯罪的人是什么样子,并且在个别朝代通奸严重的人会被扒光衣服游街示众。

第二种酷刑就是骑木驴。这种刑具外表看着和驴一样,只不过是木头做的,而且中间会有一个凹槽,里面立着一个木棍,一般这种刑罚都是惩罚通奸情节严重的女性的,这能让女性长记性,同时受了这种刑罚的人可能这辈子都丧失生育能力,在古代这就等于把一个女性的后半辈子都毁了,所以说骑木驴在古代称得上是最残忍的刑罚了。

最后一种刑罚就是浸猪笼。其实这种刑罚在古代一般都会出现在村落里,像在皇帝脚下的话都会直接报官处理,但是村子的话离着首都比较远,而且文化制度相对来说比较落后,所以他们对通奸情节严重的女性都会用浸猪笼这种惩罚方法。直接把女性手脚绑住然后用镂空的麻绳套住全身,直接扔到河里面,最后因为没办法挣扎溺水而亡,男性的话就直接处死了。



通奸的结局惩罚很残忍比如如活埋、扒皮、浸猪笼、鞭打至死、油煎、碎尸、钉板、烧臀、剖腹、等等,听起来都要把人个吓个半死,在唐朝的时候对通奸者处以宫刑。清朝的时候对通奸者可以使用私行,并且允许捉奸,并且可以当场杀死通奸的男女。

从汉朝到魏晋,通奸都会受到宫廷惩罚,在《史书》中的记载,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通奸,他们将被判宫刑的惩罚。说到宫廷惩罚,很多人认为这是对男人的惩罚,但事实并不是如此的。宫中刑罚也分为男人和女人,男人是“阉割”如司马迁,女人是“幽闭恐惧症”。无论男女只要受到宫廷的惩罚,基本上就不再有男女之分了。

在古代女性通奸会被游街,就是让女人脱光了走在街上游行让老百姓观看,街上的人们如果见了这种事就一定定会指指点点,说不定还会拿臭鸡蛋砸通奸的女人。这么做不论是什么人都会觉得抬不起头来,感觉太丢脸,更何况还是个女人。之后很多女人都会自杀,这相当于直接给女人判了死刑。还有就是浸猪笼,把女人放到笼子里,再浸到水里,时间一长了肯定受不了,说不定会被闷死。还有拿针扎女性下体,活着打女人腹部的情况等等

可见男女通奸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在古代都是不允许的,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还可能还会致死,家人也会受到连累抬不起头来做人,所以我们一定要遵从道德,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对象与家人。



浸猪笼,火葬,宫刑都有,古代很看重女子的贞洁,一旦通奸女子的下场就是得死。

情节严重的可以格杀勿论,情节轻一点的会打板子,或者把人阉掉。

古代对于通奸的刑法有格杀勿论、杖刑、宫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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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皆丙氧: 刑舂(脱下衣服打)、拶刑(用竹条夹手指头)、杖刑(服劳役)、赐死(比较有身份的人赐毒酒之类的)、幽闭(有锤子打肚子让子宫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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