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 则

作者&投稿:敖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浙江省为了确保饮用水安全和人民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了专门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条例明确,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饮用水水源,包括城乡集中供水的江河、湖泊、水库、山塘等地上水源及地下水,都受到严格保护。集中式供水,即通过公共供水系统为城乡居民提供生活饮用水的方式,其水源地管理尤为重要。

县级以上政府需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通过部门联动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调整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建设和水源保护的平衡发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纳入政府环保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评价体系中。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保护区划定及环境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源地规划和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如发展改革、财政等,也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也在各自的层级上承担水源保护责任。

政府通过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等手段,建立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水源地的经济补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同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源,对污染行为有权举报,举报者权益将得到保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还需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认识,媒体也应积极承担公益宣传的责任,共同营造良好的水源保护氛围。


贵州省水利厅的内设机构
(四)水资源处(贵州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防洪、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

关于水的法律有哪些
法律主观:关于自来水的法律有《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国家实施自来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法律客观:《水法》第十四条国家制定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

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有什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

简述我国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主要规定
第三条 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第七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第二章 饮用水安全第七条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饮用水水源地,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障饮用水供应和水质安全。第八条 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已经设置的,...

长江禁渔期钓鱼违法吗
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按照中国相关法律和其他法规的规定,禁渔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禁渔期是指为保护渔业资源而规定禁止捕捞的期限。通常对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其重要的洄游通道等渔业水域,通过国家或地方立法及国际渔业...

一级水源保护区规定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一级保护区内有如下规定:1.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2.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3.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4.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5.禁止设置油库;6....

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保护和管理...

居民饮水问题找哪个部门
法律依据:《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第六十三条 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及水资源综合规划相衔接。第九条 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明确补偿范围,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将生态补偿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

泸州市13862879115: 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水质标准适用于什么水质? -
蓝店康得: Ⅰ类: 主要适用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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