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在合同里没有说明东西的价格,事后甲方赖帐,发生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作者&投稿:仝卷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合同的法律性质都有什么?~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现实社会关系的主观形式。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合同风险一旦发生,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因而一定要做好合同风险的事前防控工作。

(一)、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全面准确地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时采取相应的对策,未雨绸缪,避免风险的发生。

1、审查合作方的基本情况。先要了解对方是否具备法人或者代理人资格,有没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否则该合同往往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无效。审查合同主体资格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从实际工作案例中我们发现有的企业由于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这时如果你稍有疏忽,就可能掉进一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中。

2、审查合作方有无相应的从业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本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不能轻信合作方谈判代表的一面之词。

(二)做好对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工作。

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字斟句酌,最好是参考一些标准文本并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删,对于重要的合同应聘请专业律师审查,以防患于未然。

1、合同标的物的约定应尽可能的详尽。

(1)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要准确。对于多规格产品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

(2)标的物要明确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对企业而言,如果购买的是有商标的产品,要注意对方是否合法拥有产品的商标权;如果是为对方生产、加工产品,就要注意该产品是否会侵犯他人的商标、专利权。同时最好要求对方做出不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承诺约定。

(3) 标的物的数量要明确。

标的物的数量应尽量细化到它最小的计量单位,因为同样的产品,如果它的包装方法不同的话,可能就会出现不同的结果。例如:一袋大米,有可能是10斤,也有可能是20斤。

(4)标的物需要包装时,应明确其包装标准,包括外包装、内包装或者填充物的材质,以及对防潮、防火、防撞击的要求等,同时还要确定包装费用的承担方式。

(5)注意列明每项商品或每种商品的单价,而不能只列一个总价。

(6)标的物的交货时间应明确。

2、交付方式条款应明确。

如果货物送往本地,要明确约定送货地点,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写明是代办托运,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姓名。施工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防止对方否认经办人是其工作人员而造成诉讼中的举证困难。

3、质量条款的约定应明确

在合同纠纷中,因为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占很大的比例,建议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明确的质量检验标准。此外,在合同中双方还应就承担质量责任的时间和期限作出明确规定。

5、付款条款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如“甲方收到货物后付款”应更正为“甲方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

6、约定违约责任时的注意事项。

(1)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合同担保的一种方式,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是不能要求双倍返还的。

(2)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否则就可能与法律相抵触而导致无效。

7、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应具体明确

(1)约定诉讼管辖地,争取在本企业所在地法院起诉。

(2)如果选择了仲裁方式来解决争议时,仲裁条款要明确约定某一个仲裁机构,而且该仲裁机构必须客观存在,否则将导致该条款无效。

8、对于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应注意审查修订,不能完全适用其条款,以免损害本企业利益。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会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双方可能会对合同进行变更;一方可能会违约;可能会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等。因此,必须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本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遭受损失。

(一)、合同履行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明资料。

1、在履行合同时最好有比较完整的书面往来文件,而且都必须有对方当事人的确认。供货方在送货时,应注意送货单让对方接货人员签收并加盖公司收货章,如果没有加盖收货章,则每月应进行结算,并让对方公司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确认。否则,一旦因对方赖帐起诉到法院,由于只有送货单,对方又否认送货单上的收货人是其公司员工,在没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则有可能败诉。

2、开出发票时如果对方货款未付清,应在发票上注明。在实践中,经常是供货方先开出发票给对方公司,让对方做好帐后再去收款。但在把发票交付给对方公司时,往往未注明该发票的货款还没收到。这种情形下,如果对方公司以收到发票作为已付货款的凭证,在供货方举不出相反证据证明对方公司未付货款时,就可能会输掉官司。

(二)、依法运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辨权防范风险。遇到法定条件或者合作方违约可能损害到我方利益的情况时,可以依法采取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的方法,保护本本企业的权益。

(三)、积极化解纠纷,依法捍卫企业的合法权益。

1、出现纠纷时应以友好协商的态度来处理问题,这样有利于收集到有利的证据。一旦引起冲突和争执,对方往往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从而使事情陷入僵局。

2、签订还款协议时,条款要全体明确。在协议中应当写明对方承认的欠款数额和还款的具体时间,可以约定如果首次还款期满仍未依约还款,则全部欠款视为到期,并约定如果对方未依约付款,则由本企业所在地法院管辖,协议还应加盖欠款单位的公章。

3、寻求司法救济时应注意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作了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举例说明:在购销合同签订后,若有一方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就应当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诉讼。但要特别注意的是下列诉讼时效为一年:①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才来主张合同权益,就会丧失胜诉权,致使原本合法的权益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7.合同交易主体的风险

(1)代理人(比如销售人员)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的风险。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种代理称之为表见代理,对很多企业都存在替在威胁。这主要表现在企业的销售人员离开企业后因为手里还有原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工作证等能够让人觉得他还是企业员工的材料,然后利用这些材料以企业的名义和他人签定合同;还有就是企业中的员工利用手里面有这样的一些材料,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和他人签定合同,最后这些合同产生的后果,都会由企业来承担。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这就说明公司内部对法定代表人的约束文件,在法律上对外并无约束力,其后果最终还是应由企业承担,但在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之间是有约束力的,因此在公司内部的管理中,有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时,一定要对法定代表人违约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加以明确,以此达到彻底约束的目的。这是由法定代表人产生的风险。

产生以上两类风险主要是在合同管理上存在漏洞所致,加强合同的管理才是避免这类风险的有效方法。

四、合同条款

签约时的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履约条款,违约条款等都应当准确,不得有含糊不清的内容,任何的歧义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标的条款

标的条款中主要包括标的数量和标的质量,在标的数量中应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式、数量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数量的内容;标的的质量保证条款应包括权利性保证(既对标的物有完全处分权的保证),完整性保证(保证标的以及其配套设施完整、齐备)包括效能性保证(保证标的符合事先约定的指标参数、能够达到预定的用途与目的),质量检验(检验质量的机关、方式、方法)维修保证及保证期等,对标的条款应尽可能的准确,具体以确保不发生歧义为原则,最好能根据行业特点提供格式标准合同,在以该合同为基础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这样可以减少合同签定过程中的随意性。

2.价金条款

在签订价金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金额的大小写应当一致,且不能发生涂改以避免产生歧义;

(2)金额中涉及税金的应注明税金的承担方式;

(3)对货款的支付条件应明确,以降低交易风险;

(4)支付的方式应当明确。

3.履约条款

在合同的履行条款中应明确合同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的时间、合同履行的义务人及合同履行的内容;对于合同履行的时间应当明确,是时间点还是期限,并且要力求精确,并明确时间的计算方式;对于合同履行的地点则应尽可能详细,写明城市,街道及其号码,甚至可能时要明确到房间的号码;履行内容则要求义务人应当做什么,如何做,达到什么标准等是履行条款的核心内容,由于履行条款与违约条款、风险分担分割点以及纠纷管辖间都联系。因此在签订时应该力求准确,并应系统考虑,综合衡量后才能确定。履约风险是合同风险中最为多见的一种,这源于两点:一是对方履行能力弱;另一种是对方利用履行条款中的漏洞或者双方对履行条款的理解产生误解导致最终的风险。

4.质量条款

现今有很多人在利用合同赚钱,其利用的最多的一点就是质量条款,在合同里约定质量条款时一定要注意质量保证的能力,不要为拿下合同签一些超出自己能力的合同;一旦最终的质量无法保证,可能会带来各种形式的索赔。在质量条款中:

(1)要约定质量的达标标准的;

(2)约定质量检验期限。在实践中应学会在检验期及时检查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以防给自己造成损失。

5.违约条款

一个没有违约条款的合同是履约没有保障的合同,是没有约束力的合同,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对违约条款明确化。违约的表现形式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此情况下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面最要紧的是约定好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的数额或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双方在产生分歧时在违约金上纠缠不清。这里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法律上只有定金存在双倍返回的问题,其他的都只有返还本金的义务。

6.标的物灭失的风险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为了分清交付过程中的灭失风险,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把履行的时间、地点、履行的标准明确化,以避免产生意外灭失时无法确定责任。

五、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无效主要出于以下的几种原因之一: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定一个无效的合同会给善意履行方带来很大的风险,也会给恶意方很多随意解除合同的借口。其风险是非常大的,故在签定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有无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以避免合同无效给自己带来风险。

六、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

解除合同分法定的解除和约定的解除。

法定的解除是指只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约定解除应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为准。

解除合同是是有期限的一定应在法律规定(一般为一年)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要求解除,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解除合同过程中最容易产生风险的地方是解除合同的程序及解除合同条件的理解上,解除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在解除合同时一定要特别的注意,随意的解除合同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在解除合同时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在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把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以免在是否已经解除的问题上发生争议。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七、可撤销的合同

(1)重大误解:既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背景、目的、内容产生重要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了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3)乘人之危:既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违背意志的合同。

以上三种类型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害人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那时起一年内要求撤销上述的合同。

八、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几种特殊情形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如果存在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情形,则另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

2.不安抗辩权

先行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可中止履行,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否则可不予履行合同。

3.后履行抗辩权

在后履行一方发现在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则在后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4.代位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造成债权人损害时,债权人请求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

5.撤销权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财产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

以上五种是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债权可能存在损害时常见的补救措施,利用好了,可有效避免损失,减少法律上的风险。在上述的前三种履行方式中,争取在合同承担后履行义务,因为这时合同中风险最小的,如果实在不行,可争取同时履行的方式上(上述第一种)。对于采用第二种,既先履行义务时,则应建立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既对方是自己的老客户,资信非常好,而且并无履行不良的行为存在,但即便如此,也应慎之又慎,谨防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九、情势变更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了合同的履行的,可以对此申请求变更价格条款。这里面最常见的是材料价格的巨大变化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所引起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效的对此加以利用,也会极大地减少企业的损失。

十、后合同义务

企业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商业秘密外泄,这对保护企业利益是非常有利的。

十一、签定合同时还应注以下的细节

1.保留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

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盖章确认。

总之,广大中小企业在签订、履行过程中,应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从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1,首先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协议签订不成,看相关合同条款能否佐证
3,以前都没有,以签约时间和交货地点的市场价为合同商品价


实习期间签订的合同,应该一式两份,可是本人手里没有,现在不想干了所以...
3、实习时间的惯例是3~6个月,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4、劳动合同是双方意愿的合约,你不满意当然可以走,更何况在实习期,况且你又没有交押金之类的保证金,不必太在意的,就个人理解,公司不至于为此和你大动干戈打官司的,其实诉讼的成本都不低的,可能都要比赔偿金还高,更何况你这种情况就算诉讼...

在工程审计中甲乙双方是固定合同单价的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结算如果在...
合同中没有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不如底板板没有,楼板顶板总要有吧)。没有参照的施工单位从新组价,业主方确认。(这个过程中可以参考市场价格)实在不行,找个公正第三方造价公司来认个合理价。

甲乙双方未签合同如何处理
未签订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双方虽未订立书面合同,但一方履行主要合同义务为另一方所接受的,视为合同已成立。当事复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制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实践中,虽然没签书面买卖合同,但是发现一方有违约的,将...

一份合同只有开头甲乙双方签字了,结尾没有签字和印章有没有法律效力?请...
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法律分析合同的...

甲委托乙开发一应用软件,若双方没有订立合同,那么著作权应归谁_百度...
著作权法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未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受托人.本案中,受托是乙.所以著作权归乙.

甲、乙两公司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在双方事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
【答案】:C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解释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对方当事人接受了旅行,当事人以行为表示接受合同的约束,该合同成立。主要理由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未采用书面形式之前,应当推定合同不成立。但是,形式不是...

我想让你看看我的合同,里面存不存在不利于乙方的方面。因为我感觉甲方的...
您好,我是河南(郑州)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您解答如下:仅看合同,而不了解合同双方的交易背景,是很难全面审核合同的。从该合同本身看约定的乙方承担的责任过多,而没有涉及到如果甲方违约了如何处理,从合同公平性角度看对乙方有些不利。声明:鉴于网络咨询的局限性,律师在没有全面了解案情及...

甲方签订合同没签字有效吗?
4、能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时间等内容。电子合同只有满足以上四点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综上所述,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成立生效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双方需要共同签署并盖章后成立生效,如果一方没有签字,则合同属于不完整签署,原则上是不能...

...有一方不是本人签字但名字是本人,这样的签字合同出现问题谁负责呢...
没有被骗的话就没啥不利后果,出了问题反正没你责任

克拉玛依市15987794698: 事先甲乙双方在合同里没有说明东西的价格,事后甲方赖帐,请问发生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
卢邦清脑: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合同风险一旦发生,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因而一定要做好合同风险的事前防控工作. (一)、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全面准确地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时采取相应...

克拉玛依市15987794698: 田园协议书甲乙双方都有签名但是里面的赔偿没有写价钱这样的协议书有?
卢邦清脑: 不能 乙方接受了退款就是否定了相互签订的分房协议 且有证人证明这一举动 分房协议已无法律效应…

克拉玛依市15987794698: 在施工中,出现了合同外的单项工程,但是施工时甲乙双方没有约定单价,结算时应该怎么进行结算? -
卢邦清脑: 发生增项的单价的调整方式:1、原合同报价清单中没有单价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2、原清单没有类似项目时,由施工单位提出,业主审核后确定;3、如果当事人对价款调整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参照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及定额标准来进行调整.

克拉玛依市15987794698: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签字后,乙方没有给甲方,那么作数么 -
卢邦清脑: 1 合同一般来说双方各一份,但是既然双方都已为该约定实施了实际行动,所以,这合同已经构成了实际合同,那么合同是已经生效了. 2 合同约定一年期限,如果当时约定一年内都以同价格而且没有约定商品量,那么后期所购买的都以同价格来定,因为可以这样认定,双方之后的付款和交付商品行为都以合同为基准才实施的. 3 至于合同是否有签字盖章,这并不是重点,合同的类型有很多种,书面、口头、电子等等都是可以的,没有盖章会构成书面合同意义判定需要确定,但是却不影响实际发生的合同,现在双方都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

克拉玛依市15987794698: 甲乙双方的约定在合同中都是合法的吗? -
卢邦清脑: 二.供应方式:乙方提供材料前,由甲方到材料出(产)场地,对材料品种,质量,价格进行认定和认购.乙方按甲方所认购的材料及要求适时供应,乙方不负责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与工程质量有关的问题.三.作价办法:乙方供应的...

克拉玛依市15987794698: 关于这种交易是否有效的问题? -
卢邦清脑: 看描述,可能谁都不承担责任,房屋不能还给乙. 因甲乙双方很明显,没有...

克拉玛依市15987794698: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是为职工 -
卢邦清脑: 1、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2、该合同的标的应是买卖新鲜蔬菜这一合同买卖关系,标的物是新鲜蔬菜. 3、本案中显然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争议的问...

克拉玛依市15987794698: 合同中的甲乙双方如何确定? -
卢邦清脑: 法律上没有规定,全凭合同双方自己决定.只要合同的形式、内容均合法,谁是甲方、谁是乙方都一样.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标,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证实现,并根据完成情况获取收益的一方.在合同过程中,甲方主要是监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满足.在合同执行结束后,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资金或者其他,以获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东西.甲方乙方只是名称上的不同,代表合同订立的双方,在法律上地位是平等的.《合同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合同即是在平等的条件下订立的才视为合法,如果订立的双方有明显的不对等地位,或有明显不利于其中一方的条款,则该方可申请该合同无效.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