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 津政发(2013)31号文件的全文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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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答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3]30号)的要求~

加强社区工作者培训。将社区工作者培训纳入全市人才培训计划,采取互学交流、案例分析、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社区工作者职业素质和服务群众能力。社区居委会主任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其他社区工作者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

  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
  津政发〔2008〕17号
  我上网搜的。不知道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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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
  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本市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与职工
  平均工资同步提高,做好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社会保
  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制度。市劳动保障部门
  依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在每年1月31日前发布上年度
  全市职工和在岗职工的年、月、日、小时平均工资及增幅,并通
  过本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
  市劳动保障部门依据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增幅,综合考
  虑经济发展、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测算并拟定当年企业工资指
  导线,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市劳动保障部门在每年年底前,依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当年
  全市职工平均工资预计数,确定下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最
  低、最高标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
  定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第三条 建立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
  实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办法,
  以每年发布的全市职工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调整相
  关待遇。
  (一)最低工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根
  据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参考经济发展水平、
  职工平均工资、就业状况等因素进行测算并提出调整方案,报市
  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二)企业职工办理退休计算基本养老待遇时,按上年度全
  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
  老金以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
  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年限计算,缴费每满1
  年按1%的比例发放;过渡性养老金以本人全部指数化月平均缴费
  工资为基数,1997年12月31日前缴费每满1年按1%的比例发放。
  (三)企事业单位工伤职工按月享受的生活护理费,以上年
  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50%计发,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40%计发,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30%
  计发。
  (四)企事业单位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解除
  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五级伤残按30个月计发,六级伤残按25个月计发,七级伤残按
  20个月计发,八级伤残按15个月计发,九级伤残按10个月计发,
  十级伤残按5个月计发。
  (五)企事业单位职工因工死亡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
  均工资为基数,丧葬补助金按6个月计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
  60个月计发。建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和正常
  增长机制。2008年,因工死亡职工供养配偶的抚恤金每月增发68
  元,达不到每月591元的补齐差额;其他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每月
  增发51元,达不到每月443元的补齐差额。以抚恤金最低发放标
  准为基数,今后每年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增幅,提高供养
  亲属抚恤金标准。
  (六)对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因
  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支付的救济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
  工资为基数,供养1名直系亲属,按6个月计发;供养2名直系亲属,
  按9个月计发;供养3名或3名以上直系亲属,按12个月计发。
  (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
  待遇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为基数,按2个月计发。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
  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个月计发。
  (八)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按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
  角。每年6月至9月按月发放或一次性发放。
  (九)企业职工中班津贴和夜班津贴,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日
  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中班津贴按不低于5%的比例确定计发,夜
  班津贴按不低于10%的比例确定计发,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第四条 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和企业,应以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水平和增幅作为主要依据,调整和确定职工工资和津贴、福利等
  待遇水平。
  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告知全体劳动者。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
  标准,及时调整相关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集体协商,提高职工相
  关待遇标准。
  第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相关待遇简表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 津 市 财 政 局
  天 津 市 人 事 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天 津 市 统 计 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工资 福利 调整 办法 通知

津政办发〔2013〕3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借重
首都资源促进天津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借重首都资源促进天津发展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3年4月24日

关于借重首都资源促进天津发展的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决定》(津党发〔2013〕6号)精神,为深化京津务实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地开展借重用好首都资源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充分用好首都行政资源  
(一)建立合作共赢机制。鼓励我市有关部门多层次全方位与首都对口机关、单位进行资源对接,完善深化部市合作、院市合作、市市合作等机制,建立对口工作合作机制。通过签署综合或专门合作协议,建立不同层次、比较稳固的合作关系。切实落实合作协议,推动新一轮合作项目。倡导我市各区县主动与北京市的区县开展友好区县“结对子”活动。
(二)争取政策资金支持。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国家层面政策支持和突破的领域,成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的工作组,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对接;明确责任单位,认真梳理政策,深入研究部委资源,积极争取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市有关部门要积极搭建平台,加强协调,帮助区县、企业争取更多国家资金、项目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合作交流办、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海洋局和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加大对京招商引资力度
(一)明确引资重点。借助首都跨国公司、集团总部、研发机构集中的优势,重点引进集团总部、产业龙头企业、高科技企业和产业带动性大、市场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项目;加强与研发机构合作,提升我市研发平台建设水平,建立产业技术联盟,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推动经济发展。各区县应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和产业定位,从首都资源中选准目标主动对接,制定有针对性的招商方案和扶持政策,提高招商效果和引资效益。
(二)加大招商力度。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要主动与首都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对接,借助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及有实力的中介机构挖掘投资线索和项目信息,适时组织针对性强的招商推介会和项目对接活动。
(三)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渠道,加强与商会协会、驻华机构、中介组织等的沟通联系,建立互利共赢的招商中介奖励机制,促进对京招商引资和贸易活动的开展。
(四)打造承接载体。选取具有区位优势和产业特色的开发区、工业示范园区等作为载体,共建京津合作产业园区。明确产业定位,落实资源要素,完善基础设施,出台专项政策,全力引进一批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力争把京津合作产业园区打造成借重首都资源促进天津发展的先行区、示范区和带动区。
  (责任单位:市合作交流办、市科委、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中小企业局、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和各区县人民政府)
  三、拓展京津文化交流合作
(一)开发首都观众资源。发挥天津演艺资源优势,扩大天津剧院联盟和天津票务网覆盖范围,加强剧目推介,推进购票和结算便利化,吸引更多的首都观众来天津观看文艺演出。
(二)扩大影视合作。鼓励京津影视制作机构联合出品影视节目,支持两地电影院线跨市域经营,搭建两地影视作品创作研讨及推介平台,扩大我市影视作品在首都的影响。发挥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中国天津3D影视创意园区等国家级文化园区的政策优势和技术优势,吸引首都企业入驻,针对首都动漫及相关文化企业开展服务外包。
(三)促进文化交流。发挥天津港区位优势,吸引在北京注册的文化进出口公司从天津港进出口艺术品,鼓励其在天津设立分支机构。建立京津博物馆、美术馆展览交流机制,组织具有天津特色的展览项目赴京巡展,积极引进具有北京特色和时代特色的展览项目。
(四)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加大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从首都引进我市急需的文艺创作、表演等高层次专业人才以及文化产业经营管理、营销等人员。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人力社保局)
  四、深入开展京津金融合作
(一)推动共建区域性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积极推动京津两地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建立区域性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探索构建京津统一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共建区域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等。
(二)引进首都金融机构组织。引进首都的银行、保险、保理、资产管理、社会信用、预付费消费等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引进首都各类新型金融服务机构。
(三)加快建设天津金融集聚区。建设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范发展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改革创新基地,着力打造国内股权投资基金服务、融资租赁业发展、资金交易结算、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的高地,把我市建成机构集中、人才集聚、要素集约的金融集聚区。
(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部委资金支持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资助资金,积极用好首都金融机构资金和社会资金,实现企业发展资金来源多样化、金融服务综合化、企业资产轻量化和融资服务便利化。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
五、加强首都人才引进交流工作  
(一)建立首都高端人才名录库。通过专业机构追踪首都高端人才的工作动态、评估最新技术和科研成果,并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引导我市有关单位引进拥有关键技术、能带动新兴学科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国际一流科学家,引进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层次人才和一流研发团队。鼓励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科技项目和科研成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外专局)  
(二)实行多元化引进人才政策。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和项目提供个性化“保姆式”服务,完善和优化项目扶持、资金配套、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建设高级人才公寓,免除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鼓励科研院所、企业采取灵活方式招聘、使用人才,探索“星期日工程师”、假日工作室等新型工作模式。(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外专局)
(三)设立引进首都人才工作机构。创新引进机制,设立天津市驻京招聘人才工作站,集中发布我市人才需求信息,开展人才招聘代理、引进推荐等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外专局)
(四)建设首都人才创业园。鼓励首都各方面专家学者、工程师、留学回国人员及有志青年等来创业园创业发展,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和创业指导。吸引扶持首都科技型企业在津发展。(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外专局)  
(五)加强引进首都外籍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每年重点邀请100名首都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外国专家来津开展实地考察、讲学指导、战略咨询和人才培训,帮助我市开展科技攻关和自主创新,培训相关领域的青年骨干人才。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引智引才活动,帮助我市用人单位对接引进高端紧缺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外专局)
(六)建立互派干部挂职机制。积极与国家部委协商建立互派干部挂职锻炼机制,选派我市工作能力强、善于沟通联络的优秀干部到国家部委挂职锻炼,联系国家部委选派干部到我市部门挂职锻炼,指导我市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六、积极推动京津旅游业对接
(一)积极与北京旅游产业对接。充分利用京津交通便捷的条件,发挥我市滨海休闲游、海河风光游、“近代中国看天津”文化游等旅游资源优势,与北京市互补发展,增强京津大旅游圈整体吸引力,共同构建“京津旅游联合体”地区旅游新形象。深入推进京津旅游一卡通,联合开发客源市场,开展旅游宣传促销合作。策划不同主题的京津二日游、三日游、四日游、五日游等系列产品,实现资源共享、客源互送、市场互动,共同打造国际国内市场旅游品牌。构筑北部休闲观光农业功能区,形成京津生态艺术走廊创意农业产业带。
(二)建立京津旅游集散中心联盟、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联盟。两地相互投放旅游宣传资料,统一票务系统,共联共享信息资源。建设区域级智慧旅游平台,实现智慧旅游网站、智能终端、信息查询系统和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对接,构建畅通的信息交互和运行协同机制。
(三)放宽旅游市场准入。加强京津旅游合作,支持旅游企业跨市域联营、兼并或重组,培育和壮大旅游企业。为跨市域的旅游车辆运营、旅行社设立分社,提供灵活便利的服务管理。建立市域旅游质监协作体,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完善游客投诉的联合处置制度,共同制定跨市域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实行执法互动、协同处理。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七、加强京津科技交流合作
(一)加强与首都科研院所合作。完善与中科院会商制度,共同推动科技研发新高地建设,助力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开发新技术产品,支撑服务我市企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级科研院所的支持,建设生物医药、高端信息技术等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组建新能源汽车、高性能计算机等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引进一批国家级研发机构,建设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等。鼓励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促进京津科技成果转化。与首都各大专院校建立联系,开展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和科技服务工作,促进高校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委)
(三)深化与农林院校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等院校的合作交流,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引进农林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引进高端人才,开展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农委)
  八、推动与首都其他重点领域交流合作
(一)推动会展合作。主动加强与首都会展业的交流合作,整合、提升全市会展资源,不断完善硬件、优化服务,重点吸引规模与影响力大、质量效益高的专业性或综合性展会落户天津。(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大型会展论坛活动办公室)
(二)大力引进首都服务外包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制定政策措施,大力引进首都服务外包企业来津发展。加强与首都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培训高素质的服务外包人才。(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三)大力发展京津交通物流。加快实施京津城际延伸线、京津城际引入机场线等项目建设。发展在京“无水港”。打造京津中间地带物流基地,做强贯穿京津经济走廊的商品流通集散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口岸办)
(四)加强医疗卫生、医药机构合作。通过投融资、合资合作、委托管理、联合共建等多种形式,与首都医疗卫生、医药机构开展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医疗服务、医学科研等全方位合作。积极开展与国内外驻京医疗卫生、医药机构的医学技术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九、借重首都信息资源优势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首都主流媒体、网络媒体、信息服务企业及全国性行业协会、各类商会、中介机构等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展会、论坛和大型活动等,加大对我市城市定位、自身优势、品牌形象等方面的宣传力度。
(二)充分利用首都信息资源。借重首都丰富的国际性、全国性信息资源优势,广泛挖掘政策、项目、人才和金融等信息,尽最大可能为我所用。对接首都“智库”,丰富我市决策顾问资源,提供科学高效的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信息中心)
  十、做好借重首都资源统筹协调工作
(一)成立天津市借重首都资源促进天津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市合作交流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研究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农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合作交流办、市金融办、市口岸办、市中小企业局、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和各区县人民政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利用首都资源工作规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研究决定重要工作和政策措施。
(二)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天津市借重首都资源促进天津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负责,请市委研究室并市合作交流办、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中小企业局等单位派员驻京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我市在京开展相关活动搭建沟通联络、交流合作的平台;及时更新完善人员联络网和资源储备库,提供首都资源信息服务;做好情况通报、信息统计、总结考评等工作;组织开展借重首都资源调研工作;发挥基地作用,做好推动、协调、督办、落实及服务保障等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建立相应机构,形成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工作制度。每年召开工作会,建立情况通报、统计分析、考评激励等工作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加强督促检查。  
(四)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市财政拨付专款,市有关部门予以专项资金支持,用于借重首都资源促进天津发展工作的联络沟通、宣传推介、考评激励等。
  (责任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市合作交流办、市财政局、市政府督查室)


巫山县18247832594: 有哪位大神知道,2014年天津颁布的关于居住证的办理流程与办理方法!请详细告知! -
威怕力弗: 我今天刚刚拿到居住证了,我提交的资料内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劳动合同、都准备好复印件,然后去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办理,我是6月23日去办理的,今天7月16日就拿到了.但是在天津有一条规定,是必须要去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做一个登记,而且好像要半年后才可以办理居住证,如果你之前有了暂住证的话,已经是登记过了,所以现在就可以办理了.很方便的.

巫山县18247832594: 天津市退休职工享受医保需要上多少年的医疗保险 -
威怕力弗: 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依据以下规则的规定:1、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发[2001]80号: 第十一条 本规定实施前已退...

巫山县18247832594: 谁知道答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3]30号)的要求 -
威怕力弗: 加强社区工作者培训.将社区工作者培训纳入全市人才培训计划,采取互学交流、案例分析、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社区工作者职业素质和服务群众能力.社区居委会主任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其他社区工作者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

巫山县18247832594: 积分入户需要居住证,我还需要办理居住证吗 -
威怕力弗: 1、工作居住证是指当事人在符合当地的稳定就业条件,并且在该用人单位实现就业达到6个月,以稳定就业的方式申请的居住证(具体参看《居住证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2、居住证是指当事人在当事居住达到6个月,并且符合固定住所、...

巫山县18247832594: 关于天津市城市居民基本养老问题
威怕力弗: 当然可以,本人负责某劳服中心此项工作,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等到11月份那一批申报,因为到了十一月份您正好是65岁,过了就没机会了.劳动局计算生日的时候是按月计算的而不是按天计算.为什么让您到65岁呢,因为您每月领取养老金...

巫山县18247832594: 依据现行的《天津市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 上学吧
威怕力弗: 津政发[2002]4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的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袋装水泥的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粉磨站)、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2、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标准:水泥生产企业每销售1吨袋装水泥(含纸袋、塑编袋、复合袋等),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元;建设单位和其他使用者,每使用1吨袋装水泥,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3元.

巫山县18247832594: 现在天津的最底工资标准是多少?老板不按时发工资和年底工资不结清我们应该怎么办?
威怕力弗: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3]107号)规定,结合本市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经市政府同意,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天津市最低工资标...

巫山县18247832594: 终于明白了,居住证和工作居住证的区别?达到什么标准能申请落户 -
威怕力弗: 最近由于北京市居住证的办理,很多人跑来咨询我们远翰教育,询问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相关问题!!但是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北京市居住证与北京工作居住证是不一样的啊!! '工作居住证'与'居住证'完全是两码事. 居住证是普通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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