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供暖规定,有什么文件?文号多少?

作者&投稿:景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新疆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

20摄氏度-22摄氏度。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建筑供热节能办法》规定:
第二十条 民用建筑供热节能应当转变用热观念,以保证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为前提,居住建筑供热温度应当控制在摄氏二十二度以内;除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具有特殊温度要求以外的其他公共建筑,供热温度应当控制在摄氏二十度以内。
第二十一条 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供热企业出资进行供热管网或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后增加的供热面积赋予特许经营权。因节能改造增加经营成本的,适当延长特许经营期。
供热企业不实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或者对完成供热节能改造的既有民用建筑不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特许经营主管部门不得赋予其特许经营权或者延长特许经营期。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气候情况,规定并公布公共管网和区域供热敷设范围供热起止时间。未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经营者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止供热。
第三十五条 采用分户控制供热系统的用户,有权选用其他取暖方式,提出终止供用热合同。未采用分户控制供热系统的用户,终止单用户供热可能影响其他用户用热或者影响供热系统附属设施安全运行的用户,不得提出终止供用热合同。
第三十六条 实行热电联产的供热项目,电力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热负荷的需要,制定热电厂电力生产、供应计划,确保热电厂对外供热。
第三十七条 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需停热8小时以上的,经营者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热,同时报告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由于经营者原因造成停热24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热的,应当按日折算标准热价,并在供热期结束后向用户双倍退还热费;给用户造成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十八条 在供热期内,居住用房室内温度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测试室内温度以各房间中心位置(对角线交点)距离地面1.4米高度为测试点;非居住用房的室内温度要求和检测方法,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用户与经营者对温度测试结果有异议的,由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供用热双方当事人进行检测。
第三十九条 用户室内温度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经营者予以处理;经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改正,或者提出处理方案。因经营者原因未改正的,按温度差折算标准热价向用户退还热费;属于热源、设计、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经营者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参考资料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建筑供热节能办法
百度百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

从一个网站找来的:
新疆冬季采暖费 每人每月补120元
http://epaper.xjts.cn/ftp/site1/xjdsb/html/2010-07/29/content_64899.htm

为适应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需要,切实解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冬季采暖费补贴问题,我区决定从今年起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实施冬季采暖费补贴。凡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冬季采暖费补贴。冬季采暖费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随养老金按月发放给个人。冬季采暖费补贴所需费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保离退休人员按原资金渠道解决。该政策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对按新政办发[2010]98号文件规定纳入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从参保缴清养老保险费后的次月起执行;对2010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从领取养老金之月起执行。

[2010.11.15]
应该是没有~~我有个同学在黑龙江佳木斯,他08年毕业到那儿的,现在也没这个补助啊~

文件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14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2006年11月22日自治区政府令第142号发布),为了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提高城市供热、供水、供气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维护用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供水、供气(以下简称供热、水、气),用热、用水、用气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城市规划、财政、价格、工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卫生、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供热、水、气的相关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新疆供暖的相关要求规定:

1、市、县(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热、水、气的监督管理,建立供热、水、气安全生产运行监测网络,定期发布监测信息,对供热、水、气质量实施定点、定时检测。

2、市、县(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热源、气源稳定供应监督协调机制,监督热源、气源供应单位履行供应合同,确保经营者提供安全、连续、稳定的服务。

3、市、县(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价格、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建立供热、水、气服务质量、价格监督、检查和意见征询机制,设置投诉电话,定期监测、检查服务质量和价格执行情况,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



随着2006年乌鲁木齐冬季供热时间日益临近,近一段时间以来,新疆日报新闻热线不断接到读者来电,询问供热方面的有关问题。10月10日,记者采访了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管理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吴海涛,请他就读者关心的问题作了解答。

问:乌市的供暖热力销售价格是多少?许多读者都询问采暖费是按什么面积收取的?

答:按照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供暖热力价格的通知》,乌市燃煤锅炉供暖热力销售价格为一个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元(含税价)。采暖费按建筑面积收取,建筑面积=室内受热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阳台受热建筑面积。

问: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用户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是不是可以退还采暖费?

答: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条规定,因供热单位原因,连续24小时或累积10天达不到规定温度的,供热单位应按供热面积及温差退还用户采暖费,具体退还标准待物价部门制定后予以实施。因用户的原因造成室内达不到规定温度的,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

问: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热的情况下,用户是否可以申请停止用热?

答: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热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停止用热,但应提前10日向供热单位提出,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单管循环供热的居民用户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问:解放北路的一位读者询问,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取暖救助?

答:按照2005年新颁布的《乌鲁木齐市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救助对象主要是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特殊困难居民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贫困人员。房屋面积在30平方米之内的进行全额救助,超出30平方米的由其自行承担。

问:用户室内供热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应如何解决?

答:用户室内供热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要及时向辖区的供热单位反映,供热单位应立即派技术人员前去查明原因。如果因欠缴采暖费造成的,用户应及时向供热单位缴纳采暖费;如果因用户庭院管网老化、管径不匹配或室内采暖设施有问题、室内保温性差等造成的,用户应及时向产权单位或小区物业公司反映解决;如果因供热管线调节不平衡,供热参数达不到要求造成的,由供热单位负责解决。

问:新增供暖面积的单位并网时,是否要缴纳热力建设贴费?

答: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从2002年10月29日起,热力贴费已被列入予以取消或交由市场调节,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定价)事项。2006年6月,自治区新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业、民用、公共建筑等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新建、改扩建工程总投资的3%收取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需要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的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另按用热建筑面积加收集中供热配套费。具体征收标准为:(一)住宅按25元/平方米、商业及写字楼按40元/平方米、工业厂房和仓储用房按30元/平方米征收集中供热配套费。(二)集中供热配套费的征收基数,以计划部门批准的计划转正(施工)的用热建筑面积(包括地下用热建筑面积)为准。

问:现在许多地方的小区物业公司、用热单位及个人替供热单位代收采暖费,代收费用是否有规定标准?

答:供热单位可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用热单位及个人代收代缴采暖费,委托时应签订代收代缴服务合同,并支付代办费用。代收费用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问:有很多读者都来电反映,用户是否可以私自加装“过水热”?

答: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四条中的规定,用户不得擅自在用热设施上安装热水循环装置或放水装置,否则将按《条例》第七章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问:用户供热设施需抢修、维修等问题已多次向辖区的热力公司反映,但又未能及时处理的,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答:这个问题可以向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管理办公室投诉。

问:一位读者问,为什么不允许用户排放散热器中的热水?

答:首先,供热单位在向供热管网补水时,添加了一定数量的化学药剂,这种药剂对人体有害。其次,散热器中的热水具有一定的高温、高压性,擅自排放易造成人员伤亡。擅自排放散热器中的热水还会造成二次管网系统压力下降、系统大量失水,影响正常供暖。


国家规定新疆新疆冬季供暖温度
国家规定新疆的供暖温度除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具有特殊温度要求以外的其他公共建筑,供热温度应当控制在摄氏二十度以内。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建筑供热节能办法》第二十条民用建筑供热节能应当转变用热观念,以保证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为前提,居住建筑供热温度应当控制在摄氏二十二度以内;...

新疆乌鲁木齐市采暖费多少钱才好呢?
乌鲁木齐到供暖费用大概是4元左右一平,而且供暖公司和业主商定,供暖的企业不得擅自的推迟供热或者是提前的停热。如果出现异常低温的情况,政府可以立即决定提前供热或者是延期停热。所以供暖企业应当依照政府的指令行事。乌鲁木齐是我国的新疆的省份,位于我国的西北方,到冬天的时候乌鲁木齐的温度是非常低的,...

乌鲁木齐供暖从每年几月开始啊?
一般是10月15号正式供暖,来年的4月15号停暖,一共6个月。如遇到特殊天气可提前和延后供暖时间。收费是按建筑面积收取的,22元\/平米。乌鲁木齐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2018年11月,入选中国城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12月,入选2018...

新疆供暖吗
供暖。新疆各地陆续启动供暖工作,随着近期天气转凉,室温骤降,新疆各地供暖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10日开始,乌鲁木齐市将全面启动供暖工作,部分小区已开始供暖。克拉玛依市、哈密市、阿勒泰市、塔城市、昌吉市等地也已开始供暖,其他地区正积极准备。

家庭和兔舍供暖需要多大的沼气池
在东北地区以及新疆北疆、内蒙全部,每平方取暖面积大约需要1到1.2立方容积的沼气池供气。

内蒙古呼伦贝尔供暖时间特别长的原因
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处中国北方边疆,属于寒温带大陆性气候区,冬季气温极低,供暖时间从10月份持续到次年4月份,长达半年以上。

阿勒泰地区冬季供暖最低温度是多少?
应该事16度 但是一般都会高于这个数字 在屋里还是很暖和的

新疆秋景什么时候最美
秋季有不长,有半年的供暖期,10月10号就开始供暖了,这个时候的新疆,不是秋季了,而是进入初冬了,在北疆比喻去乌尔禾,看胡杨、魔鬼城等,都是最美的季节。如果在南疆,比北疆好多了,那里气候比北疆热,季节晚一些,秋景比较晚一些过去。比喻和田、喀什、巴 州等等,秋景都很不错。真正最美的秋景...

徐州吾疆有暖气吗
没有。徐州市虽然没有列入国家集中供暖城市,但当地从实际情况出发,逐步开始实施集中供暖。吾疆位于泉山区西安南路与建国西路交叉口,项目占地面积29.85亩,建筑面积9.3万方,容积率为3.5,绿化率30.46%,共有3栋高层、2栋商业和1栋办公楼。

十月去新疆天气如何?带什么衣服和鞋子合适呢?谢谢
1. 新疆的十月气候因地理位置而异。北疆的哈纳斯和巴音布鲁克地区,建议携带保暖的羽绒服,因为早晚温差大,需要足够的保暖衣物。2. 南疆地区在十月通常还是温暖的,可以穿短袖,早晚加一件长袖衬衫,带一件薄外套就足够了。南疆的供暖通常在十一月开始。3. 乌鲁木齐的十月天气需要长袖衬衫和外套,因为天气...

水磨沟区18414442968: 乌鲁木齐市冬季室内温度多少达标
东郭娟复方: 新疆冬天供暖室温标准是18℃-20℃.以新疆乌鲁木齐为例,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当中的第二十二条规定,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在18℃到20℃,不低于16℃.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应达到供用热合同约定的温度.供热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测温点,定期进行测温,测量记录应由用户签字.扩展资料: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用户应遵守下列规定:1、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在用热系统上安装仪器、仪表等必要的设施.2、工业、商业蒸汽用户,应向供热单位提供必要的用气参数与用量.3、用热设施应当符合供热技术标准.4、对用热设施采取必要的防寒保护措施.5、按供热规划要求提供换热站建设用地.

水磨沟区18414442968: 乌鲁木齐暖气费怎么算地辐热费有标准吗 -
东郭娟复方: 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公布 根据乌市计价工农[2003]40号文件规定:乌鲁木齐市燃煤锅炉供暖热力销售价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元(含税价).普通多层住宅楼(七层以下)收费标准:封闭式公用楼梯间没有安装暖气设备(散热器及供暖管线)的,不计算供热建筑面积;只安装供暖管线,而没有安装散热器的,按30%计算供热建筑面积;安装了暖气设备(散热器及供暖管线)的,按100%计算供热建筑面积.高层建筑(含小高层)供暖问题:根据市计委工农[2003]40号和计价工农[2003]51号文件规定,暖气费按建筑面积收取.高层建筑(含小高层)的过道、走廊、电梯间、消防通道等均不做面积扣除.

水磨沟区18414442968: 乌鲁木齐市暖气费收费标准 -
东郭娟复方: 22元每平方每年 房子温度低于18度可以投诉拒交暖气费

水磨沟区18414442968: 新疆昌吉州规定暖气入水温度是多少度
东郭娟复方: 2015年冬起,昌吉市供暖最低温度标准由原来18℃提高到20℃;一般暖气片进水温度60-85度,回水温度50-75度.

水磨沟区18414442968: 新疆用什么取暖 - 新疆阿勒泰地区暖气征收标准是什?新疆阿勒泰地区暖气征收标准是什么
东郭娟复方: 不同地方的暖气费征收多少是不一样的.一般地方征收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一年一次征收.居住面积越大收费就越高,均价各地方不一样,不过每个地方都会有相应的标...

水磨沟区18414442968: 新疆冬天供暖室温标准是多少度 -
东郭娟复方: 18----22度之间...

水磨沟区18414442968: 新疆冬季供暖应该几个月
东郭娟复方: 从10月15供到4月14日

水磨沟区18414442968: 市政供暖标准温度是多少度 -
东郭娟复方: 集中供热的主管网(小区或用热单位到热源厂(供热站)的温度为120度,有些以发电厂为热源的可达到130-140度,最高温度可达到150度;二次网也就是小区或用热单位(换热站后面)的管网一般为给水90度,回水75度. 相对于市政供暖而...

水磨沟区18414442968: 新疆十五号通暖是法定的吗? -
东郭娟复方: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乌鲁木齐是每年年十月十日至次年四月十日是地方制定的条例.《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本市供热期为当年十月十日至次年四月十日,供热企业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如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供热企业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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