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上有过一篇说老太太失忆了老头子读日记给她听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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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上有过一篇说老太太失忆了老头子读日记给她听的文章~

电影看过,叫《恋恋笔记本》,也很感人,读者不知道,兄台顺这个思路找找看吧。《恋恋笔记本》是美国著名畅销书作家尼古拉斯?斯帕克思的第一部作品,可以说是他的一鸣惊人之作,初接触他的文字,就被一种淳朴、明朗、淡而浓烈的感情浸润着,他在浩繁的文字中游走有余,以一种明快、轻松的姿态,传递着田园与心灵、浪漫与生死之间无法言喻的情趣,无愧于“美国纯爱小说天王”的美誉。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
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归国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过我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
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
断断续续的,不时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像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像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亲妈呢?一次也没有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我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的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
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找我,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几件像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明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像当年我考上大学时候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的风韵,和同年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生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
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生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像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的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鹜,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倒。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那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在呆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像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有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一大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上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者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楼上是对的。恋爱笔记本恋爱笔记本 成小升如果那天我忘记了你和我们曾经拥有的一切,你把我们爱的故事读给我听,我就会回来。 ——艾丽娅 一年前的某天,美国佐治亚州平原镇的一家医院里住进了一位年过期熏得老者。他的精神矍铄。开朗健谈,很受医护人员和病人的喜欢,人们都尊称他为卡宾先生。卡宾先生没什么大病,只是血压不稳定。让人奇怪的是,他无论走到哪里,随身总带着一个破旧的笔记本。没有人知道笔记本里写了些什么,只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隔壁病房里的一位与卡宾先生年纪相仿的的老太太,大家都叫她58号。 老太太与卡宾先生是同一天住院的,她漂亮且有气质,只是她很不合群,每天闷在房间里对着窗口迷茫的看着穿梭人群,一言不发。 卡宾先声明现对老太太很感兴趣,在征得医生同意后,他开始主动接近老太太。老太太一开始很恐慌,可卡宾先生一点也不气馁,一有空就去陪她。老太太逐渐放松了警惕,偶尔也和他说两句漫无边际的话。尽管如此,卡宾先生还是很高兴。 几天后,老太太竟然跟着卡宾先生到楼下去晒太阳了。在温暖的阳光下,卡宾先生翻开了那个笔记本,他要给老太太读一个他喜欢的故事。老太太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卡宾先生就这样开始读了。 故事很俗套,讲的是一个叫威尔斯的贫穷小伙仔爱上了回乡下过暑假的漂亮富家女艾丽娅。卡宾先生读得很慢,且深情款款。所有的恋情在情窦初开时都那么美好,浪漫的细节竟让老太太听得入神了。 时间过得很快,刚读了两页,就有护士通知他们检查身体,然后是吃饭。休息。一天也读不了多少,可仿佛约好了似的,第二天他们又把昨天的故事往下读。老太太沉浸在美好的故事里,脸上也洋溢着难得的笑容。 可初恋的美好总抵不住现实的压力。威尔斯的贫穷出身让艾丽娅的母亲很不满,就在两个年轻人如漆似胶地恋爱时,母亲要带着艾丽娅提前结束假期前往纽约求学。于是,母女间的冲突不可避免。听到这里,老太太担心的问:“那他们两个会分开吗?”卡宾先生合上笔记本,微笑着买了个关子:“该去检查身体了,明天再读!” 就这样,这个故事牵动着老太太的神经。可故事的发展总是不那么顺利。由于艾丽娅母亲的刺激,威尔斯冲动的提出了分手。艾丽娅痛苦的走了,威尔斯很后悔。于是,他开始给艾丽娅写信,一天一封,一直写了365封,整整一年。可这些信都被艾丽娅的母亲半路拦截,艾丽娅一封也没收到。 那天,老太太显得很忧伤,她提前终止了卡宾先生的阅读,一个人静静的走回了病房。他对卡宾先生说,故事太伤感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老太太的表情越来越丰富。卡宾先生继续读着故事:看到信石沉大海,威尔斯彻底绝望了。在这样的状态下,他去参军了,一场战争打了4年,而在这期间,艾丽娅在父母的安排下遇见了另外一个男子罗根,罗根的风趣善良依稀有威尔斯的影子,最重要的是罗根家世富有,很合母亲的心意。于是,艾丽娅同意了罗根的求婚。 对于故事中突然突然出现的罗根,老太太很疑惑。他追问卡宾先生,艾丽娅会选择谁呢?卡宾先生给她引荐了一群人,那是卡宾先生的家人——儿子媳妇和孙子孙女。老太太看到这么多的人,惊慌失措的打过招呼就回病房了。卡宾先生看着离去的老太太,神情落寞。 可故事还没完。从部队回来的威尔斯依然想念着艾丽娅。于是,他卖掉了父亲留下的房子,买下了小镇湖边的一栋旧宅。那是他和艾丽娅第一次约会的地方,他曾答应艾丽娅买下这栋旧宅并将其改造成他们的新房。白色的墙壁,木制的地板,大大的阳台,还有一间画室。经过不懈的努力,威尔斯改造成了理想中的房子。而此时的艾丽娅正在试穿于罗根结婚的婚纱。 难道这就是故事的悲惨结局吗?老太太喃喃自语。卡宾先生摇着头说,上帝会让相爱的人再见面。 因为修建了漂亮的房子,威尔斯受到了关注。很多人想买这栋房子,可威尔斯总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最后,报纸刊登了这件事。而那天的报纸正好让艾丽娅无意中看到了威尔斯的照片,还有他身后白色的房子。艾丽娅抑制不住突然爆发的感情,找到了威尔斯。威尔斯。威尔斯兴奋的要发疯了,他们在一起度过了甜蜜的两天两夜。就在第三天早上,罗根寻来了。 读到这里,卡宾先生发现老太太眼眶里的泪水一滴滴滑落。看着卡宾先生关注的神情,老太太不好意思的说:我太投入了,不过这个故事我好像在哪听过,结局是怎样的呢? 起风了,卡宾先生没有再说话,只是搀着她回到了病房。那天,老太太没有很早上床,她坐在桌边,陷入了沉思。 厚厚的笔记本读到最后几页,故事也该结束了。那天,老太太的病房里来了很多人,有卡宾先生和他的家人,还有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当卡宾先生翻开笔记本时,老太太突然从床头递过来了一张画。画很漂亮,白色的房子,宁静的湖面,还有两个相爱的年轻人。那对男女依稀就是年轻的卡宾先生和老太太。 卡宾先生开心的笑了。老太太握着他的手喊:威尔斯,威尔斯。孩子们都聚拢过来说:妈妈,爸爸为了陪你才过来住院的,他相信您会清醒过来,重新认识我们的。老太太的眼神里没了迷茫,泪流满面。在场的人都留下了眼泪。 可是半个小时过后,艾丽娅突然大叫起来,她退到墙角,眼神里又充满了迷茫和惊慌。她大喊:你们是谁,你们是谁?待护士按着她注射了镇静剂后,一切又回到了原点。看着这一切,卡宾先生老泪纵横。 这是笔记本里未曾记载的结局,可是威尔斯·卡宾先生依然没有放弃。如果你有机会来到这家医院,你一定会看到一位老人在拿着笔记本读着相同的故事,而他的对面,是一位患有阿尔茨海默症的老太太——也是忘记自己叫艾丽娅的他的爱人。 威尔斯·卡宾先生不愿离开医院,虽然艾丽娅清醒的机会很少,也很短暂。但他相信,她一定会清醒。因为在那个破旧的笔记本的最后,有这样一句话:如果那天我忘记了你和我们曾经拥有的一切,你把我们爱的故事读给我听,我就会回来。 ——摘自《读者》

是恋爱笔记本

我记得还有一篇,讲的也是两个老年人,回忆之前男生给女孩卖炒栗子

哈哈你算是找对人了,我订阅了全年的读者,找了一下,任务你所说的是2010年4月的读者的第一篇文章沃尔特的女朋友,讲的是一个老奶奶给小伙子讲故事,只是后来老奶奶去世了,应该是你要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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