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论文,最好标明出处

作者&投稿:童夜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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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广泛存在,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探寻法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已经引起普遍的关注。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本文作如下探讨:

  一、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的必要性

  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一直不能得到根治,原因有多方面。我国实行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制度、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行业违规操作、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部门监督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而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立法对拖欠工资行为缺乏强力制裁措施、执法部门监督不力和保障措施不到位是导致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非常重要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仅在于损害了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到农民工家庭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危害是,此类纠纷易引起农民工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有的甚至导致了恶性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对社会治安构成潜在的危机。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的建立。在以往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中,主要采取的是行政手段,而仅依靠行政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顽症”,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有法律的保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本途径。

  二、通过立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我国尽管通过行政手段为农民工清回数以亿计的被拖欠工资,取得了一定效果,而立法相对滞后的现象应该引起反思。“有法可依”凸显了立法在建构法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事实上立法也的确一直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所在。我国立法对农民工工资的保护力度不够,主要依据的仍是劳动主管部门的部门规章,虽然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一些个文件、规范,现有待提高立法层次。目前,应将各地好的创新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吸纳为国家立法,通过立法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者的惩治力度,运用立法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法规体系上来遏制源头的拖欠问题,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保障。为此,应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一)制订《劳动合同法》立法。由于农民工有其特殊性,用工单位和农民工一般不签劳动合同,是导致频频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原因。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未作明确有效的规定。因此,劳动监察部门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依据,查处难度较大。为规范用工行为,严格劳动合同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制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具体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具备劳动报酬及支付标准、支付形 式、支付时间、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相关条款。

  (二)修订《建筑法》的法律条文。解决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症需要涉及修订《建筑法》。重点增加和修改以下条款:(1)制定“建设单位开工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纳工资保障金”条款。规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中标价一定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使用。建设单位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从工资保障金中划支,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于拒绝缴纳保障金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已开工的项目,有权责令其暂停施工。制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施行工资支付保障金条款,是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有效法律保障。(2)规定“开发商与承包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条款。制订以发包人工程担保制度重点的担保条款,要求开发商与承包商共同提供履约担保函,双方在拖欠民工工资范围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3)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审批联动”条款。凡存在拖欠行为的单位在申请办理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时,欠款单位必须先结清欠款后,审批部门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对已完成开发建设项目有拖欠工程款的,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情节严重的注销资质证书。(4)加大和细化法律责任处罚力度。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拖欠工程款的行为缺乏处罚条款,难以有效制约拖欠行为。为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济处罚力度,加重用人单位因拖欠工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在《建筑法》中法律责任部分增加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最高可处30万元的罚款的规定。

  (三)制定《工资支付条例》。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根据这一规定,为“周薪制”的推行奠定了法律基础。制定《工资支付条例》可以规定对农民民工工资改“月薪制”采取“周薪制”。并且,还应规定用人单位出现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时,给予严重惩罚性法律责任。制定《工资支付条例》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效法律措施。

  (四)《刑法》将恶意拖欠工资确定为犯罪行为。对拖欠民工工资部分人认为是一个经济现象,是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但由于恶意欠薪现象屡屡发生,为打击恶意欠薪,可以采用刑法手段,对企业恶意欠薪的问题作犯罪处理。在《刑法》中增加一条“恶意欠债罪”,规定企业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对重大、恶性欠薪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严惩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内的相关拖欠行为。如果认为目前制定新的罪名没有必要,可以考虑将《刑法》中原有的侵占罪进行合理的修改,在修改侵占罪时也可以考虑并处罚金。通过《刑法》将恶意拖欠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这对打击遏制恶意欠薪现象起到很好的作用。

  (五)加大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力度。我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因此,符合规定的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制定建立企业欠薪报告或欠薪预警制度的具体办法,将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作为评价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失信惩戒机制,对少数严重或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采取了清出当地建筑市场的措施。制定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工商登记、企业年检等方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有效的制约,对长期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暂缓企业年检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在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时,将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年检条件之一。

  三、执法保障有关法律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手段不足,处理程序过长,直接影响拖欠农民工工作的执法效果。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欠薪逃匿的经营者得不到法律制裁,使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更为普遍和严重。从法律上讲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即使我国
  逐步在立法上完善以后,关键还在于如何贯彻落实。执法上同样也应当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政策和措施切实得以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执法的公正性不仅需要执法者的公正无私,还应该构建完善的、多层次的监督网络。执法部门应依法开展劳动用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执法专项大检查,在执法中还应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保障等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有关工资支付法规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建委依法采取将取消恶意欠薪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建筑企业经营资质、逐出建筑市场等保障措施。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欠薪者的处罚应不只是经济上的,还应包括企业信用、行业准入等一系列的降级限制措施,。因此,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加强执法,是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四、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机制

  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应有的权益,尽快建立和落实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各部门应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通过积极开辟农民工 “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解决拖欠工资的法律援助,帮助解决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维权纠纷。人民法院在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受理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诉讼费应作出减、缓、免的决定;受理案件后尽量缩短审理时间,多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对符合条件可以采取先予执行等措施;在判决时,应当将农民工诉讼的误工费,请律师费,旅差费,证人出庭费用等直接损失列入赔偿范围。判决生效后对一些故意拖欠不履行判决给付义务的,执行中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标准支付迟延履行金。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大普法律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法律意识。广大律师应积极伸出援手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农民工实施无偿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不应仅仅对本市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也应外来的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公证机关应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可以会同建设行政部门推行农民工劳动合同公证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由欠款单位和农民工签订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在欠款到期后,可由农民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从工程款中划拨。

  总而言之,依法彻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就需要把进行相应的立法、强化执法和建立对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才能真正堵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漏洞,农民工最基本的权益将得到更好地维护,对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朋友,和你说句实在话,就是去现实中找人写。在网上的话几乎不会有人花这么多时间给您写这个东西,因为那些字数的要求写的话就得写数小时。而且也未必会有那文采,呵呵。我说的都是实在话,希望能帮助到您
最后预祝您的论文能够顺利通过……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成因及解决对策
摘要:文章结合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特点,分析了拖欠
农民工工资的成因,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保
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关键词:农民工工资;劳动关系;劳动保障;劳动合同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逐步深入,进城务工的农民
工越来越多,他们为加快城市建设、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做出
了积极的贡献。与此同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愈演愈烈。
这个问题若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农民工的权益得不到保证,势
必会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影响到整个社会的
稳定。现结合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特点及处理拖欠工资争议
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谈几点看法,探讨解决该
问题的有效途径。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特点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一般有以下特点:一是从用人单
位角度看,拖欠工资的问题大多数出现在建筑行业,其他行业
相对较少。据统计,中国经济连续13年以年均9.3%的幅度增
长,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越来越严重。其中,以房地产开发
工程和政府投资工程最为突出。据新华社的一项调查统计,在
接受调查的农民工中,有72.5%的受访对象表示,他们的工资
不同程度地遭到拖欠,其中28.8%的人反映,从未按时拿到过
工资;二是从企业的性质看,私营企业明显多于国营、集体企
业;三是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呈现时间长、纠纷集中、涉
及人数多、处理难度大等特点,且争议发生的时间比较集中,
大多集中在年终。
二、拖欠原因及在处理拖欠工资争议中存在的问

(一)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

是故意拖欠或克扣。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私营企业,往
往以企业效益不好为由,不能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而且一拖
就是几个月,到了年底则千方百计找借口克扣工人工资。更有
甚者,少数包工头拿到工程款后逃之天天,把工人的血汗钱统
统卷走,导致工人工资无法兑现。
二是被迫拖欠。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建筑行业或经营困难
的企业。建筑行业的特点是多层承包,开发商把工程发包给某
个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再发包给某个包工头,包工头再雇用一
些农民工进行施工。
三是拖欠工资的案件具有群体性、复杂性。案件双方的对
立情绪一般都大、矛盾易激化、社会广泛关注等特点。及时妥
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成为劳动
保障部门的重头戏。
(二)处理拖欠工资争议中存在的问题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应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
审理,优先执行,努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但在实际
办理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是确定用工主体难。由于现在建筑工程层层转包,大量
违反劳动法和建筑法规定的不具备用工资质的主体或个人进人
了建筑市场,鱼龙混杂,且用工主体变化大。最常见的就是有
资质的建筑承包企业把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所谓的“项目经
理”,“项目经理”有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包工头来做,包
工头又分包转包,农民工一旦讨要工资,各路承包人纷纷拿出
转包合同来,一个推一个,谁也不愿负责。
二是选择处理依据难。现行的法律规章与行政规范性文件,
有的规定不相一致。由于规定的不统一,案件的处理方式“五
花八门”:有的由用工单位承担支付工资的直接责任,转包方承
担连带责任;有的由转包方承担支付工资直接责任,发包方承
担连带责任;有的则将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承担支付
工资的责任,发包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执行兑现难。在案件处理和执行阶段,被处理人或用
人单位因财产情况发生变化,或财产灭失,导致农民工工资在
做出行政处理后仍无法兑现。
四是法律有待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定的不完善以及有关部
门处理手段也存在着不完善之处。如: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中
对拖欠工资的行为缺乏强有力的处罚措施,劳动监察部门也很
难操作。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从立法角度进一步明确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主体
《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
“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
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工程承包企业作为用工主体单位,将工程分包或发包给不具备
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后,仍保留用工主体资格,而不具
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实际上是受用工主体的委托来管
理劳动者,因此造成的工资拖欠,应该由工程承包企业即用工
主体来承担,从而约束用工单位在用工上加强管理。而《劳动
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本意是防止个人承包经营者在承包经营
过程中,急功近利侵害劳动者利益,或者损害劳动者利益后没
有能力或逃避承担对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的,由发包组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既可以要求个人承包经营者全额或者
部分赔偿,也可以要求发包的组织即个人承包经营者所承包的
单位全额或者部分赔偿。因此,需要专门对此类问题作出规定、
确定其用工主体,明确用工主体责任,便于案件处理。
(二)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力度
因违法成本太低,用工单位不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
象,这是不争的事实。建议将赔偿金如何陪付直接在法律中明
确规定出来,这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责令其限期支付时只要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按相应的比例支付赔偿金。
从立法上进一步明确工资支付主体和加大拖欠工资的处罚力度,
必将从根本上解决和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问题,也是最直
接、最有效的法律手段。
(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认真落实政策
劳动保障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
合同情况、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建立规范的工资
支付制度,完善工资支付办法,严厉打击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
资行为。对建筑企业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努力从源头上杜
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四)增强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当前,进城务工的农民及部分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较为淡
薄,特别是一些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不知道如何利用法律
来捍卫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怎么说就怎么办,自己的权益受
到侵害也全然不知。因此,在普法时,要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
者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提高用人单依法办事的自党性和劳动者
维权的自觉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按月支付工资即是侵权,劳
动者应当及时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诉,把损失降低到最小
程度,耵于年底一次性结算的方法,本身就违反了《劳动法》
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应及时举报和申诉,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降
低风险,减少损失。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是
防止拖欠工资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五)对于非故意拖欠工资的行为。建立政府扶持机制
对那些确实由于经营困难的国有集体企业,应给予一定的
资金支持,建立政府扶持机制。同时进行企业改制,资产重组,
从根本上扭转企业的困境,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
(六)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解决恶意拖欠工资问题,不仅仅是劳动保障部门一家的事,
各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行动起来形成合力。城建建筑主管部门
要加强对建筑市场进行整顿和治理,一是要把好施工单位的资
质认定关,坚决将没有施工资质或不讲信誉的单位清除出建筑
市场;二是对建筑企业实行备案制度,要求其缴纳不拖欠工人
工资的保证金;三是对发包方建立工资发放监督机制。规划部
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于没有资金就开工的工程,要加以限制。
法院要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案件从快从重
处理。
(七)各级政府要防止出现地方保护主义
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固然重要,但如果工人的合法权益得
不到有效维护,必然会挫伤他们为当地经济发展做贡献的积极
性,进而会影响到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总之,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
来认识,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完善
法律法规,加大有关部门的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执法和
建立对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
欠农民工工资,从而有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促进社会
和谐和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民法典关于农民工工资的规定
1、单位不得拖欠工资,应当及时按月发放,如拖欠员工的工资报酬,员工向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后,经过调查属实的,相关部门责令单位补发工资并支付赔偿金;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民法典对拖欠农民工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来解决。

农民工工资拖欠如何维权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办法: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农民工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代替。 一、农民工工资拖欠如何维权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办法: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农民工工资拖欠该找谁?
农民工工资拖欠该找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当然了,这样的一种方式如果行不通的话,那么还可以按照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到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是选择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 一、农民工工资拖欠该找谁?农民工工资拖欠该找劳动执法监察大队。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

农民工工资拖欠多久才算违法
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一个月以上算违法,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三十日内结算工资,超过三十日即构成拖欠工资。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政策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突出的工程建设领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采取了以下措施1、针对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明确...

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解决途径是农民工直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的话,还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农民工工资的相关管理条例后,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是要被依法严惩的。 一、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解决途径有哪些?1、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

2022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新规定
一、2022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新规定 1. 规范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施工企业必须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2. 加强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为防止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混用,提出建立农民工工资...

2023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最新政策
一、2023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最新政策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提出了以下措施:1、进一步明确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主体责任,特别是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对其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总责。2、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包括农民工工资(劳务费)...

民法典劳动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规定
拖欠工资的规定如下:1、单位不得拖欠工资,应当及时按月发放,如拖欠员工的工资报酬,员工向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后,经过调查属实的,相关部门责令单位补发工资并支付赔偿金;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综上所述,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
2. 支付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 安排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费;4.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些法律规定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劳动市场...

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吗
构成犯罪。一般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是不会被判刑的。这属于劳动纠纷,最多也就是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但要是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那么就会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

三亚市15382169896: 关于处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几点建议 -
汤邓佳伊: 一般有以下几点建议:(一)加强民工工资发放监督.(二)严格执行民工工资维稳机制.(三)创新民工维稳工作方式方法.(四)加强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五)联合司法部门惩处恶意肇事者. (六)激发劳动力市场活力.

三亚市15382169896: 我国法律法规中如何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
汤邓佳伊: 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1)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 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

三亚市15382169896: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形成原因是什么?
汤邓佳伊: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形成原因是: (一)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 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少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农民工求职心切,不知道在受雇用的时候要和老板签...

三亚市15382169896: 拖欠民工工资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汤邓佳伊: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农民工劳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绝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农民工使用台帐,没有保存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资料,对使用农民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亚市15382169896: 讨要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申请应该如何写
汤邓佳伊: 1、遇到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老板又没有写工资欠条的问题,当事人要与其他一同被拖欠工资的工友们一起,搜集和保留对方拖欠工资的确凿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

三亚市15382169896: 论文的基本组成部分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前言、正文、结论...
汤邓佳伊: 个人认为:年底是拖欠工资的多发季节,因为社会资金在年底都有严重周转问题 企业年底资金周转困难、上游客户拖欠企业各种款项等原因.了解过一些做企业的,年底企业负责人总是当孙子,客户那里不给钱,借出去的钱也要不回来,银行还一边狠狠催缴欠款,这边一线工人嗷嗷待哺要工资,企业行政企管人事纷纷到基层安抚解释也没用.也不排除个别企业老板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以为农民工好欺负,没有社会地位等.甚至有些企业主跑路情况也有.

三亚市15382169896: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 联系实际说说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看法国家怎样解决的,联系实际说明一
汤邓佳伊: 这问题是一言难尽啊,下面的观点供参考: 来自河南的全国人大代表宋璇涛在两会期间提出疑问,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被写进了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体现了国家...

三亚市15382169896: 如何从立法的角度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其必要性和可行性是什么 -
汤邓佳伊: 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就有明确规定.二、目前主要是政府执行力的问题,立法已经比较完善了.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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