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分析求助各位大神

作者&投稿:和羽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合同法案例分析(求助 两题)~

第一题:(1)A企业传真为要约邀请;B企业报价为要约;A企业回复报价行为为承诺。
(2)首先,A和B要约与承诺已达成一致,合同已成立;其次,A虽要求签书面合同最终未签,但B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且A无反对,故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3)B可向法院请求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二题:(1)没有法律依据,因为乙无确切证据证明甲经营状况存在问题。
(2)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3)应由乙承担责任,因为交付货物后所有权即转移。
(4)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需要返还运费,因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5)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6)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7)不可以。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一、不能得到支持。根据合同法第十八条,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A公司在要约传真发出之后就回复了承诺。而且,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要约不得撤销的第二点,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A公司已经把货物运送给了B公司。所以这个要约是不能撤销的。
二、既然公司B发出的要约生效,公司A也做出了对应承诺,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个合同是生效合同。A公司依据生效合同,是有权要求B公司支付价款。
三、B公司如单方面撤销合同,属于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家宽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9万斤鱼的运输费用2万元)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如果双方在违约条款方面没有规定,那可以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太多了,我懒得打)

甲乙双方签订的买卖房屋合同有效,合同的有效性,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可以归纳出合同的生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甲乙双方的意向都已经一致,并且订立了合同,依据合同法第32条,合同订立签署的时候,买卖合同就已经生效。
这种情况并不适用合同法第66条内容。因为第66条内容的重点,在于“逾期”二字。而房产余款以及交房日期在5个月之后,是属于买卖合同内容之一,并不算逾期。
逾期指的是超出约定日期。而合同法第66条,说白了,就是不支持违约一方的主张,保障利益受损的一方。逾期交付,违约一方就是卖方,逾期付款,违约一方就是买方。


合同法案例题,求简答,小题目有些多,请各位懂法律的朋友给分析分析...
(1)关于猪肉涨价提高单价的问题,A厂在12日通知B公司提高冻猪肉单价,B公司于20日答复同意,22日A厂收到答复,此属于合同变更,双方达成一致。在此问题中,A厂通知提交猪肉价格,属于邀约,B公司于20日答复同意属于承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B公司的承诺...

合同法案例分析,求帮助
1,答:合同标的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目前多数说认为合同关系的标的为给付行为。2,答:材料当中的合同的标的为给付6000公斤的新鲜蔬菜的行为。3,答:根据合同解释的原则以合同文义为出发点,客观主义结合主观主义。《合同法》第125条第一款关于“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解释规定,现代法...

求助合同法案例分析
1.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乙双方意思表达真实,且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没有无效的法定情形,应当视为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2.合同没有变更。根据合同法第77条的规定,合同变更的条件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现在甲乙协商未果,故不能视为合同已变更。合同应当继续有效,双方应当继续合同的履行。3.定金的...

合同法案例分析(求助 两题)
第一题:(1)A企业传真为要约邀请;B企业报价为要约;A企业回复报价行为为承诺。(2)首先,A和B要约与承诺已达成一致,合同已成立;其次,A虽要求签书面合同最终未签,但B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且A无反对,故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

急!急!急!合同法案例分析明天要用,请大家帮帮忙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有:1、甲、乙、丙的共有关系;2、附条件的合同关系;3、留置关系;4、抵押关系;5、遗产继承关系 二、甲无权出卖该画。因涉及共有,应共有人决定。但甲与丁之间的买卖行为有效。因甲后来告知乙、丙,并向乙、丙分得卖画款项,表明乙、丙的追认行为。三、丁与戊之间的...

法学共同犯罪问题,案例分析,最好能够展开讲,加分。
第二 本人认为三被告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三被告系共同犯罪,虽然受害者死亡的原因是锐器致伤胸部,导致心脏破裂、大失血死亡,也就是这个死亡行为是因为张小忠的行为引起的,但是张新好的殴打行为和张加涛拍砖行为的压制了受害人的反抗,张加涛的行为和张新好的行为对死亡是具有帮助和促进作用的,所以...

关于几道简单的法律案例分析的求助
简单的法律案例分析如下:1,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中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的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花瓶买卖...

一个合同法的案例分析题,求答案
第二十条 (1)发价人在电报或信件内规定的接受期间,从电报交发时刻或信上载明的发 信日期起算,如信上未载明发信日期,则从信封上所载日期起算。发价人以电话、电 传或其它快速通讯方法规定的接受期间,从发价送达被发价人时起算。(2)在计算接受期间时,接受期间内的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应计算在...

合同法案例求助
对于案例一,由于新的《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的7月1日起开始施行,故由此产生的侵权民事纠纷仍应按照《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带领之人操作失误造成原告脸部受到伤害,按照《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同时...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求助 急急急!!!
经过培训或调岗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同样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公司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

宁安市17135814902: 合同法案例分析求助,2007年11月,甲商店与乙电位器公司同电话联系,达成了购买电视的协议,该协议要求乙电器公司于12月5日向甲商店交付500台电... -
许阅盐酸:[答案] 1、已经成立.《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合同成立的特殊情形,“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不属于.因为乙交付的电视根本无法正常使用,致使甲不能达到订立合同...

宁安市17135814902: 合同法案例分析...1、德国建筑商A 于2003年8月底与美国生产商B联系,要求美国生产商B向其报4万吨钢缆的价格,并明确告诉美国生产商B,此次报价是为... -
许阅盐酸:[答案] 一、一般来说美方的要约已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本案中,德国建筑商2003年8月底的行为系要约邀请,其在美方同年10月2日发出的撤销9月10...

宁安市17135814902: 合同法案例分析(2007年)2007年1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CAT3208型挖掘机5台,每台40万元,共计... -
许阅盐酸:[答案] 1以标的物的交付地作为履行地点 2不能解除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主体合格,买卖合同有效 3由乙承担.因其保留所有权 4 可以对挖掘机行使留置权, 5乙公司能要求解除合同, 6解除合同的权利,并追甲违约责任 7丁公司在哪里啊

宁安市17135814902: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 -
许阅盐酸:[答案] 1.江某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权利已经转移的情况下不可以...

宁安市17135814902: 合同法案例题,求简答,小题目有些多,请各位懂法律的朋友给分析分析,感谢感谢!1、某A厂与B公司签订了冻猪肉购销合同.合同规定,A厂从4月1日起... -
许阅盐酸:[答案] 你的这个问题是有点多,给你一一回答吧: (1)关于猪肉涨价提高单价的问题,A厂在12日通知B公司提高冻猪肉单价,... B公司于20日答复同意属于承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B公司的承诺22日...

宁安市17135814902: 合同法案例分析..望大家帮忙.. -
许阅盐酸: 一、一般来说美方的要约已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本案中,德国建筑商2003年8月底的行为系要约邀请,其在美方同年10月2日发出的撤销9月10日的要约传真前并未做意思表示,不构成承诺.故美方的要约已撤销.但若德国建筑商与该美国生产商之间一直有生意往来,且依其交易习惯,德国建筑商可不以通知方式而是其他方式(如要约到达多少日德方以默示方式构成承诺)的除外.二、德国建筑商A与美国生产商B之间的买卖钢材合同,若无交易习惯,则德商同年10月10日向美商发出的承诺其实质为新的要约,其之间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宁安市17135814902: 关于合同法的案例分析!!!! 急急急急!!!!!! -
许阅盐酸: 情况1:"亚当定于2011年3月1日开始的工程,但在二月,他意识到,在劳工短缺和原材料价格的上涨情况,他已经严重低估了建设工作的费用.于是他想让杰克来接手这份合同,这就意味着他不再为贝琳达而工作!" 从原文的表述看来,可以...

宁安市17135814902: 合同法的案例分析 -
许阅盐酸: 情况1:1、亚当不能以”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或变更此合同;2、若符合“情势变更原则”,亚当可与贝琳达协商,对此合同进行变更(价款);3、亚当无权将该合同擅自转让给杰克(合同有约定的除外);情况2:1、亚当的理由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其行为已构成了根本违约,为此贝琳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亚当承担赔偿责任;2、在此情况下(双方解除合同后),贝琳达应另择他人来装修房子,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亚当承担;

宁安市17135814902: 合同法 案例分析 求大神 -
许阅盐酸: 答题要点: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2) 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是违反了合同的义务, 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提供一级品标准的说法是有合同依据的. (4)乙公...

宁安市17135814902: 求法律高手分析6道合同法的案例 -
许阅盐酸: 1、本案中的合同是格式合同;机械公司提供的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不合法,提供格式合同一方在合同中约定加重对方业务,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无效,约定免除人身伤害责任的条款也无效. 2、除“建筑公司发给甲水泥厂和乙水泥厂的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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