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无效有哪几种情况

作者&投稿:农寒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那些?~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等等。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等等。

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般也无效,这是确认担保合同无效的一般原则。但对独立担保,如经常遇到担保人出具的不可撤销担保书,遇到担保合同中约定“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二、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1)担保人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例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不得为担保人。(2)当事人恶意串通签订的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担保合同,应为无效合同。(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损害国家利益的担保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般也无效,这是确认担保合同无效的一般原则。但对独立担保,如经常遇到担保人出具的不可撤销担保书,遇到担保合同中约定“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2、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
  (1)担保人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例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不得为担保人。
  (2)当事人恶意串通签订的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担保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损害国家利益的担保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二、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承担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民事责任。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的民事责任。
  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三、担保合同的预防诈骗方法
  1、注意抵押财产的合法性
  抵押财产应当可以进入民事流转程序而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抵押物合法性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现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同时应对担保人的身份进行考察,防止担保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致使担保合同无效。
  2、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
  抵押财产应是法律上没有缺陷,真正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财产。抵押财产没有其它法律负担,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抵押财产没有设置多重抵押。
  3、考虑抵押财产的变现能力
  对抵押财产要充分考虑其变现的能力,即使真实合法的财产其变现能力也会因各种原因降低,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另外应充分考虑到抵押财产不能变现的可能性,以免出现债权人无力接受该项财产又无法变现的情况。另外对一些价值虽然很高,但专业性很强的设备等财产应特别注意,由於专业性很强这类财产一般很难进行变现,一般不要接受这样的抵押。
  4、对保证人资格进行考察
  采用保证形式进行担保的情况,对保证人的资信能力及信誉必须进行认真的考察,同时必须注意担保人是否为法律限制进行担保的主体,以免出现因担保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使担保无效的情况。
  5、办好法律规定的手续
  应当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按法律规定应办理抵押登记的,按规定到不同的登记部门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三,对法律没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为防止合同欺诈,可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抵押登记的优点在於登记后,抵押物可以对抗第三人的要求;在办理登记的审查中可以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欺诈进行防范。
  6、其他预防手段
  在合同签订前,应当运用合法的调查手段通过不同渠道来核实担保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抵押权人应当要求所接受抵押财产凭证应一律为原件。对数额较大的不动产要求抵押人提供有关机构所作的资产评估报告。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谓可撤销的担保合同是指,担保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担保合同。可撤销的担保合同属于相对无效的担保合同,之所以说“相对”,是因为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担保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而在该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法院或仲裁机关同意撤销该合同后,该合同无效,且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可撤销的担保合同的可撤销事由有以下几项:

(1)欺诈;

(2)胁迫;

(3)乘人之危;

(4)存在重大误解;

(5)订立合同显失公平。

担保人的可撤销行为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问题解释》的有关规定,被担保的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担保人作出以下几种行为,担保权人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一)放弃到期债权。

担保人放弃到期债权,对担保权人造成损害的,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例如,借款人无力还债,连带保证人无其他财产履行代偿义务,却又对第三人放弃到期债权,这种行为就会使担保权人的担保债权难以实现,故属可撤销行为。但是,物的担保人(第三人提供担保)放弃对第三人享有的金钱债权,一般不可撤销,因为当事人采取抵押、质押、留质等方式提供担保的标的物是特定物,担保人只以特定的担保物对担保权人承担责任,所以,担保人放弃其金钱债权,既不影响担保债权,又与担保债权无关。如果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担保,则属可撤销范围。

(二)无偿转让财产。

债务人和担保人有履行能力,且不影响担保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是他自由处分权利,担保权人一般不得干涉。但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撤销:一是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担保人没有其他财产履行担保债务,而担保人将该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二是在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之前,担保人无偿转让担保物。

(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撤销这种行为有两个条件限制:一是财产价格受市场行情影响,稍高或者稍低是正常现象,因而不得随意撤销,只有达到明显不合理的程度才有可能被撤销;二是买受人具有恶意,即买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担保人是为了逃避担保债务低价出卖而买受。低价买受是人们的正常心理活动,只要受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担保人低价转让是为了逃避担保责任,即为善意买受。为了保护市场交易安全和善意买受人的利益,这种买卖行为是不可以撤销的。

(四)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骗取担保权人订立合同。

这种行为具有欺骗性,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严格地讲所撤销的对象不是行为,而是合同,应当适用《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而不适用第74条的规定。

(五)前担保权人与担保人协议取得抵押物损害后担保权人的利益。

根据(担保法)有关规定,担保权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处理抵押物,将抵押物归担保权人所有,然后抵消相关的债权债务。但是,在同一财产上设有两个或者以上合法抵押权时,前面的担保权人与抵押人协议由担保权人取得抵押物,而损害后面担保权人利益的,后面的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六)《担保法问题解释》第69条规定的抵押行为。

根据这条规定精神,连带保证人和丧失先诉抗辩权的一般保证人有多个普遍债权人,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时,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其他担保权人合法利益的,受损的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1、主合同无效2、担保合同本身无效(担保人无行为能力、主合同当事人欺骗担保人进行担保的)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6、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保证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担保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格。例如法律规定不具有担保人资格的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2、担保合同的内容违法。例如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3、担保合同的目的违法,例如为逃避债务而提供...

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2、当事人因为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如果投保人已经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已经给付保险金,应当以民法的不当得利的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均负返还的责任。但这只是一般原则,如果当事人有过错,还要负担损害赔偿的责任。3、由于保险合同属于特种之债,其无效的情形也甚为复杂。因此,如果...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等等。

民法典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一、民法典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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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4.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无效情形有哪些
您好,依据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1.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条款。2.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条款。合同无效为自始无效。这次修改保险法,增加这一内容,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其主要...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无效情形有哪些
无效情形主要有:1、免除保险人责任,比如非医保用药不予赔偿;2、加重被保险人责任;3、排除被保险人主要权利的条款。《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张善伟律师解答:1、担保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格。例如法律规定不具有担保人资格的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2、担保合同的内容违法。例如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3、担保合同的目的违法,例如为...

沙河市18998136132: 担保合同无效有几种情况呢
法刚瑞科: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五种:1、主体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或单位做的担保无效;2、担保合同形式不当而无效;3、担保...

沙河市18998136132: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法刚瑞科: 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合同无效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主合同无效导致的担保合同也无效.担保合同是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的,属于主合同的附属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那么作为附属合同的担保担保合同自然无效.2.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 合同有效的要求,即提供担保的主体符合法律规定,担保是担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用于担保的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沙河市18998136132: 担保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法刚瑞科: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无效;2、担保的主体不适格;3、担保合同具有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4、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5、未...

沙河市18998136132: 什么样的担保协议无效
法刚瑞科: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一、在担保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担保资质时,会直接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二、担保合同形式不当而无效;三、担保合同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担保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保障所担保的债务履行,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沙河市18998136132: 担保无效的情形包含哪些
法刚瑞科: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6、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沙河市18998136132: 担保无效主要有几种
法刚瑞科: 担保无效主要有以下七种: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条,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沙河市18998136132: 抵押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包含哪些
法刚瑞科: 第一种叫做主体无效.在担保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担保资质时,会直接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具体情形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法律禁止担保的机...

沙河市18998136132: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
法刚瑞科: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 3、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担保合同形式不当而无效. 6、是担保合同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 7、用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无效. 8、情况是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权人未能及时的行使权利.

沙河市18998136132: 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法刚瑞科: 1、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2、主债权人一方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传统,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而订立的保证合同;3、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同的,保证无效;4、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5、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除外;6、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

沙河市18998136132: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包括哪些
法刚瑞科: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有: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6、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根据《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当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人的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赔偿责任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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