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文学文章读后感~ 紧急!!!!!!

作者&投稿:戴壮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十篇关于鲁迅小说的读后感200~300字紧急!!!!!!!!~

  《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已经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一个敢于向现实的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的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象征形象。将狂人这个具有恐惧、多疑、知觉障碍和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的“迫害妄想型”精神病患者,描写得栩栩如生,但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表现他所受到的精神迫害,更不是一篇精神病人的纪实作品,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示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狂人的形象具有“狂”与“不狂”的两重性。狂人的“狂”,一方面在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特征,一方面也在于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而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说出了当时人们不敢说或根本还没有想到的话。如同历史上凡是反抗传统、反抗社会现存秩序的人都无一例外地被视为“疯子”一样,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鲁迅《野草》读后感


  《野草》是篇感人至深的文章,他借种子的力来说明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当时的人们去抗战。学了这篇文章后,我也受到了强大的鼓舞。

  一棵任人残踏的小草,无人注意的小草,它却以顽强的生命力,掀翻了压在身上巨大的石块,顽强地钻出地面。表现了不畏困难,勇于磨练,永远乐观的可贵精神,
  野草的这种精神告诉我们,无论面对多么巨大的困难和不幸,只要我一步一个脚印,不屈不挠地前进,生活道路中的成功也就会与我们相逢。
  温室里的花朵似乎比野草更加美丽,但野草顽强不屈的生命力,却更为人赞赏。
  野草和盆花,有着不同的精神。在生活的道路上,人也一样。
  野草代表着强盛的生命力,我赞美它。


  读《朝花夕拾》有感
  1.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 狗、猫、鼠》 和《 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2.《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3.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 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色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性特点,神情呼之欲出。“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性,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作者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吧! 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鲁迅小说《药》读后感

  药的讽刺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故乡》读后感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朝花夕拾》读后感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

  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 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

  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分给我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头:
没有尝过饥和渴是什么味道,就永远也享受不到饭与水的甜美,这句话说得不错。
中间:
你就写自己曾经失败过的经历,再写成功的喜悦。
结尾:
没有黑暗的恐惧,就没有光明的美好;没有失败的失落,就没有成功的喜悦……所有的事都是成对比的,一帆风顺的生活没有任何味道。
生活的滋味》一文是篇教育人生、启迪思想的好文章。在本文中,主要讲了一位沙漠旅行者在极其饥饿的环境下想到了平时吃的米饭与水是如何地甜美、珍贵,接着,又用了一个反例子来说明一个人在没有尝过饥与渴是什么味道,就永远也不会知道饭与水的甜美。

读后,我的感受很深。这篇文章运用饥与渴的例子说明了拥有的时候要珍惜,而到了失去它时,后悔,已经是徒劳了的道理。这,就好比时间一样,匆匆的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回头、不停步。在我们拥有宝贵的时间时,就要懂得珍爱,要懂得与时间赛跑,不在空虚中让时间划过。

写到这儿,我不禁想到了一篇曾学过文章——《匆匆》。作者朱自清在此文中表达了自己对时间《匆匆》流过的迷茫。在他自己的心里默默地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空空如也地过去,而感到时间宝贵。同时,又为自己裸裸来到这世界,一转眼又将赤裸裸地回去,其间不留任何游丝样的痕迹感到悲哀。

的确,每当我们得到某样事物时,要得以珍藏、保存,体会其中的好处,不要等到失去它时才醒悟,不然,这一切将是徒劳。

生活的滋味,是甜的?酸的?苦的?辣的?还是很难让人摸透的?有一个人说过:“生活在这样一个冷漠的城市里,每个人周围都有一层隔膜,早以习惯了孤独,对于生活的滋味,会有什么判断吗?”其实,说这话的人才是一个味觉失调的人。他不知道生活其实是多么美好与美妙。犹如一盘加了甜酱的水果,你能尝到甜味,再尝尝酸味,后来又有了甜味。犹如一曲声势浩大的交响,你能听出低潮的悲伤,也能听出高潮的喜悦。有的人生活得悲苦,但他总能看见日出的雄伟,鸟鸣的欢快;有的人生活得富足,但他总像温室里的花朵,享受不到风吹雨打后还依然挺拔的甜蜜;有的人生活得麻木,他感受不到日出的豪迈,鸟鸣的欢快,那才是真正的悲哀!
多少年前的某一天,一个人站在十七楼的平台上大呼:“生活毫无意义!”说完边纵身而越。也许这在很多人看来,是一种愚蠢的行为。的确,那是不怎么明智的选择。但是,当那个人纵身跃下的那一刻,也许,他找到了真正的自我与解脱,离开,是他唯一欢乐的滋味。 小荷作文网
人活在世界上,与时间赛跑,会面临各式各样的事情,它也许能让你尝到甜蜜,也许让你吃尽苦头。如果没有它们,那你的生活将无味。没有甜蜜,又怎么会有辛酸?没有辛酸,你又何尝感受到甜蜜的滋味呢?将它们混合起来,你拥有了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

《湘里湘南》:湖南打工作家欧阳杏蓬的一个优美的转身

作者/房照

广州的湖南打工作家欧阳杏蓬先生,在2003年推出散文集《以孤独的名义》之后,沉寂了五年,即将推出新的散文集《湘里湘南》。这本介绍湘南的全新散文读本,把我们带进欧阳杏蓬笔下的优美湘南风光和人情故事里。《湘里湘南》共收录了作者五年里创作的与湘南有关的五十六篇散文,从各个角度描写了湘南的人文风情和秀丽景色,笔法简洁精炼,获得了相当网络读者的认可,在网络上引起了一定反响。
欧阳杏蓬先生是湖南宁远人,上个世纪90年代就离开了湖南宁远乡下,独自到广东闯荡,先后在汕头、深圳、东莞打工,吃尽苦头,自学成才,现在广州做自由撰稿人。1990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1998年后开始编辑报纸杂志,主编过《时代影音》系列杂志、人民中国社《大周末》杂志和《电影评介》杂志。2003年敦煌文艺出版社出版了他的散文集《以孤独的名义》,中国文化报等媒体曾予以关注过。在散文界,也获得了一定好评。
《以孤独的名义》从漂泊生活的角度,描写了异乡、故乡和打工生活,把一个人在异地谋生的艰辛与心理变化,用他独特的语言做了沉静的刻划与表达。欧阳杏蓬先生的散文语言有一种独特的韵律美,如“欲望的力量是巨大的,象一块波浪,带着灵魂,仓惶的在沉浮中来去,碰到了礁石,一些想望粉碎了,连一点绝望的碎片也没有留下;遇到了顺风时候,恨不得一步走到天涯,欣赏人生的极致,赢得光辉的荣耀,然后春风一路相陪,返回久别的家园。”(《等到花开似海》)这样的文字,在散文集《以孤独的名义》里,处处可见。
五年之后,欧阳杏蓬先生推出了《湘里湘南》。经过五年的思考和生活的磨练,他驾驭文字的能力愈见成熟。《湘里湘南》以一种全新的超脱的面貌,表达了作者对湘南大地的深爱与依依不舍。“那桃花的红,正如姑娘脸颊的红,在面对沉默的成熟男人,心仪着,娇羞着,可顶天立地的橙子树却视而不见,置之不理,这好处,就被那雀儿占了去。”(《橙子树》)还有如画的手法:“银装素裹的世界里,或许可以见到天上的一粒飞鸟,却绝少在山洞里见到山鸡或其它野东西。四下里,人迹罕见,大路上,有车驰过,那条白色的公路,泥浆灰尘裹在一起,已黑不溜秋的,空旷得特别的显眼。”(《年豆腐》)数语之中,雪景雪冬已如近在眼前。
在《湘里湘南》一书中,欧阳杏蓬驾轻就熟,将朴实的文字和诗意的表达恰到好处的揉在了一起,在文章里呈现了近乎完美的姿态,展现出湘南的人文风情和山川大地。在作者笔下,有令人反思的老房子,有美得不可比喻的春天,有对生活的眷恋,还有对未来的忧思与担心,但是,每一处文字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和谐,如画,读起来轻微的皱一下眉头,却立即舒展开来,感受到湘南人情的温暖。《湘里湘南》所表达的湘南人民的善美和地方风情的优美,是目前在纯文学作品中很难得的一个读本,在湘南更是罕有。正如《读者》杂志散文论坛的编辑行藏所说:“欧阳老师的文,看似简单,却也许是很多人一辈子写不出来的。”高度的赞誉了欧阳杏蓬先生在《湘里湘南》所取得的成绩。
从《以孤独的名义》到《湘里湘南》,从字里行间我也发现了一个全新的有着成熟魅力的欧阳杏蓬。从《湘里湘南》一书的文字里我也感受到了作者已从打工文学里的“俗”解放了出来,在忧与喜、俗与雅、和谐与对抗里,寻找到了自己的表现形式,不堕落、不花哨、不轻佻、不庸俗也不媚俗的表达了作者的一腔热爱生活的情怀和坚实的追求。这在时下浮躁的文学界,是难能可贵的。当然,他的文章里也有不足,如文字的跳跃诗意的发挥,令部分浅层次读者读起来费解。无论如何,《湘里湘南》都是打工文学的一个有益尝试。
欧阳杏蓬热爱着生活,热爱着湘南,在《湘里湘南》一书后记中深情的写到:“那一块土地是厚实的,舜开文化风气之先,为这里留下丰厚的话头源泉。那里的山是连绵的,柳宗元、元结、周敦颐、曾国藩、唐鉴……,连绵成人文的峰峦,让那一片土地,在历史和现实里,都一样的辉煌灿烂……湘南的前辈和今人,用博大的胸怀和卓绝的远见,给我们留下了智慧和思考。我热爱那片土地,一直没有改变过。”
从描写漂泊的《以孤独的名义》,到描写家乡故里的《湘里湘南》,湖南打工作家欧阳杏蓬做了一个优美的转身。在接受笔者访问的时候,他认真的表示,还有两本书在酝酿,一本散文一本小说。我们期待他能在打工之余,为我们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作者房照 文学学士 中南财大研究生 《音像界》报原主编)

湘里湘南》:湖南打工作家欧阳杏蓬的一个优美的转身

作者/房照

广州的湖南打工作家欧阳杏蓬先生,在2003年推出散文集《以孤独的名义》之后,沉寂了五年,即将推出新的散文集《湘里湘南》。这本介绍湘南的全新散文读本,把我们带进欧阳杏蓬笔下的优美湘南风光和人情故事里。《湘里湘南》共收录了作者五年里创作的与湘南有关的五十六篇散文,从各个角度描写了湘南的人文风情和秀丽景色,笔法简洁精炼,获得了相当网络读者的认可,在网络上引起了一定反响。
欧阳杏蓬先生是湖南宁远人,上个世纪90年代就离开了湖南宁远乡下,独自到广东闯荡,先后在汕头、深圳、东莞打工,吃尽苦头,自学成才,现在广州做自由撰稿人。1990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1998年后开始编辑报纸杂志,主编过《时代影音》系列杂志、人民中国社《大周末》杂志和《电影评介》杂志。2003年敦煌文艺出版社出版了他的散文集《以孤独的名义》,中国文化报等媒体曾予以关注过。在散文界,也获得了一定好评。
《以孤独的名义》从漂泊生活的角度,描写了异乡、故乡和打工生活,把一个人在异地谋生的艰辛与心理变化,用他独特的语言做了沉静的刻划与表达。欧阳杏蓬先生的散文语言有一种独特的韵律美,如“欲望的力量是巨大的,象一块波浪,带着灵魂,仓惶的在沉浮中来去,碰到了礁石,一些想望粉碎了,连一点绝望的碎片也没有留下;遇到了顺风时候,恨不得一步走到天涯,欣赏人生的极致,赢得光辉的荣耀,然后春风一路相陪,返回久别的家园。”(《等到花开似海》)这样的文字,在散文集《以孤独的名义》里,处处可见。
五年之后,欧阳杏蓬先生推出了《湘里湘南》。经过五年的思考和生活的磨练,他驾驭文字的能力愈见成熟。《湘里湘南》以一种全新的超脱的面貌,表达了作者对湘南大地的深爱与依依不舍。“那桃花的红,正如姑娘脸颊的红,在面对沉默的成熟男人,心仪着,娇羞着,可顶天立地的橙子树却视而不见,置之不理,这好处,就被那雀儿占了去。”(《橙子树》)还有如画的手法:“银装素裹的世界里,或许可以见到天上的一粒飞鸟,却绝少在山洞里见到山鸡或其它野东西。四下里,人迹罕见,大路上,有车驰过,那条白色的公路,泥浆灰尘裹在一起,已黑不溜秋的,空旷得特别的显眼。”(《年豆腐》)数语之中,雪景雪冬已如近在眼前。
在《湘里湘南》一书中,欧阳杏蓬驾轻就熟,将朴实的文字和诗意的表达恰到好处的揉在了一起,在文章里呈现了近乎完美的姿态,展现出湘南的人文风情和山川大地。在作者笔下,有令人反思的老房子,有美得不可比喻的春天,有对生活的眷恋,还有对未来的忧思与担心,但是,每一处文字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和谐,如画,读起来轻微的皱一下眉头,却立即舒展开来,感受到湘南人情的温暖。《湘里湘南》所表达的湘南人民的善美和地方风情的优美,是目前在纯文学作品中很难得的一个读本,在湘南更是罕有。正如《读者》杂志散文论坛的编辑行藏所说:“欧阳老师的文,看似简单,却也许是很多人一辈子写不出来的。”高度的赞誉了欧阳杏蓬先生在《湘里湘南》所取得的成绩。
从《以孤独的名义》到《湘里湘南》,从字里行间我也发现了一个全新的有着成熟魅力的欧阳杏蓬。从《湘里湘南》一书的文字里我也感受到了作者已从打工文学里的“俗”解放了出来,在忧与喜、俗与雅、和谐与对抗里,寻找到了自己的表现形式,不堕落、不花哨、不轻佻、不庸俗也不媚俗的表达了作者的一腔热爱生活的情怀和坚实的追求。这在时下浮躁的文学界,是难能可贵的。当然,他的文章里也有不足,如文字的跳跃诗意的发挥,令部分浅层次读者读起来费解。无论如何,《湘里湘南》都是打工文学的一个有益尝试。
欧阳杏蓬热爱着生活,热爱着湘南,在《湘里湘南》一书后记中深情的写到:“那一块土地是厚实的,舜开文化风气之先,为这里留下丰厚的话头源泉。那里的山是连绵的,柳宗元、元结、周敦颐、曾国藩、唐鉴……,连绵成人文的峰峦,让那一片土地,在历史和现实里,都一样的辉煌灿烂……湘南的前辈和今人,用博大的胸怀和卓绝的远见,给我们留下了智慧和思考。我热爱那片土地,一直没有改变过。”
从描写漂泊的《以孤独的名义》,到描写家乡故里的《湘里湘南》,湖南打工作家欧阳杏蓬做了一个优美的转身。在接受笔者访问的时候,他认真的表示,还有两本书在酝酿,一本散文一本小说。我们期待他能在打工之余,为我们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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