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唐山市离休老干部遗属补助标准

作者&投稿:道剑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急求离休老干部遗孀的有关政策~

好多人查,都没有这方面的文件。因为,“干部”只是他活着时的一份工作称谓,和工人上班是一理、一道的。他的爱人,由爱人自己的工作决定她享受的待遇。工人没有惠及世袭的政策,干部更没有,干部,是下属的样子,这你知道。所以,干部制度和为人的严格,是新中国区别与旧中国的实质所在,正在进一步的完善。力求在好的方面和多党制的国家一样是中国政府的追求。

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政干[2012]317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离休干部无固定工资收入遗孀的定期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离休干部生前职务级别为团职(含相当职务级别,下同)以下的每人每月1300元,师职1400元,军职1500元。
已故离休干部或遗孀本人为红军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补助费再增发600元。
离休干部遗孀有固定工资收入,其收入总额低于上述标准的,补足差额部分。
离休干部遗属中,未满16岁或已满16岁仍在校读书或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和经批准投靠离休干部生活的无固定收入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其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

扩展资料:军队退休干部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军人抚恤优待条件》第十五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2004]政干字第286号规定:军队退休士官(含退休志愿兵)及随军家属、遗属的医疗和生活补助,参照军队退休干部随军家属、遗属的办法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属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一次性抚恤标准的通知》冀劳社[2008]5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养老保险统筹单位:

近期,省人事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冀人发〔2007〕70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省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转发了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对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待遇不平衡问题的通知》(冀办字〔2001〕10号)关于企业离休人员按照机关有关政策执行的规定,现就企业离休人员和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下统称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一次性抚恤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
(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原则
确定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必须实事求是,根据遗属家庭的实际收入,生活困难程度,本着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补助。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主要是依靠死者生前直接供养的,没有经济来源的下列亲属:
1.父、夫年满60周岁,或未满60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妻年满50周岁,或未满50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年未满16周岁的,或虽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周岁的,或虽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标准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今后不再另行发文。2007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见附表。
对下列人员在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的基础上再增加20%:

关于转发省劳社〔2008〕5号文件的通知

1.企业离休人员(不含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死亡后的遗属;
2.遗属中的孤老、孤小人员;
3.经组织确认因公牺牲、死亡人员的遗属。
(四)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若干具体规定
1.核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要以离(退)休人员死亡时是否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为准。凡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不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后来符合补助条件的,一般不再重新核定生活困难补助。
2.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配偶重新组建家庭,其随带子女如果已享受困难补助的可以继续享受。
3.死者有兄、弟、姐、妹两人以上的(不含属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的弟、妹),其父、母享受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按规定标准的50%发给,不足部分由其兄、弟、姐、妹共同负担。
4.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了解遗属经济变化情况,根据情况停止或发放其生活困难补助。
5.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要严格审批手续。需要申报的材料和审批程序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
6.企业离(退)休人员属于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死亡后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以及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仍按原渠道支付。
7.本次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原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从2007年1月1日起按本规定调整并补发差额部分。
二、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问题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自2004年10月1日起,离(退)休人员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金。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金为基数计发。即按冀劳社〔2001〕72号文件套改后的基本离(退)休金和套改后历次按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金之和为基数计发。其中,2006年6月30日冀劳社〔2006〕76号文件实施前离休人员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休金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之和;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退休金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项之和。2006年7月1日冀劳社〔2006〕76号文件实施后离(退)休人员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退)休金按归并后的口径和基本离(退)休金合计金额掌握。
(三)遗留问题的处理。本通知下发前已按原标准支付抚恤金的,从2004年10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重新核定后予以补发。
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和抚恤金标准,是适应政策调整变化、保障离(退)休人员遗属基本生活的需要,各市、各单位要认真、尽快落实。

二○○八年一月八日

附件:
2007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元/人?月)
省直、石家庄市220
秦皇岛市210
唐山市225
承德市185
保定市190
廊坊市195
衡水市190
沧州市190
张家口市180
邢台市180
邯郸市190
注:离休人员、遗属中的孤老孤小人员、因公死亡人员,其遗属在此标准基础上再增加20%


我老爷是04年去世的离休老干部当时月收入一千七百多丧葬费应是多少_百...
不知道你老爷是否符合下列的条件: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于07年5月8日发布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通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标准进行了调整,比以前有所提高。根据《通知》,自2004年10月1日算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

我父亲是47年参加工作的离休老干部(企业离休),17级,现在是正处级。拜...
按照1992年正处级住房标准(各省市有标准规定),不够面积部分,按(当时面积单价标准+截止到当时的工龄)x面积差数进行一次性补助,以后就不再管了。

...什么是退休老干部,什么是离休老干部,他们之间的区别以及如何界定...
4、离休是指1949年9月30日(含)之前参加革命工作,且是干部身份的人员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休养.实际上是一种特殊化的退休,依然享受和原职位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说白了,就和上班一样。这种情况的老干部就叫离休老干部了。5、根据你的问题补充来看,应该不是干部身份,这种情况叫“建国前老工人”,你要...

请教各位朋友,有针对农村离休老干部,每月能领1200元的保险吗?_百度知 ...
这个是地方政策还是商业保险代理人说的。镇上单位有人说,有可能是地方政策,也有可能他是做商业保险的 还有种可能,养老政策中,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

关于离休老干部死亡抚恤金问题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离休干部去世后的家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
必须注意的是,一次性抚恤金通常是针对离休干部死前立即供奉的直系血亲领到,其实就是离休干部的另一半或者未成年儿女,或者死前借助离休干部日常生活供奉的直系血亲,一般慰问金不属承继的范围。总的来说,做为十堰市的离休老干部,假如归属于病死的属于非因工死亡,享有的是非因工死亡待遇。就现在的政策...

离休干部是指哪些人
9. 离休老干部的职位通常包括中央、国家机关的高级领导职务,以及省市自治区的一定职务。10. 离休干部的年龄标准为正职年满六十五周岁,副职年满六十周岁。11. 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可以提前离休;若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经批准可以适当推迟离休。

退休金能够达到10000的,都是一些什么人呢?
第一,离退休老干部。 离退休老干部拿的是离休费,很多都是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给新中国立下了汗马功劳,尤其是上过战场的,这些养老金都是拿命换来的,再多也是应得的。 第二,一线城市处级以上的公务员。 在北京、深圳、上海等一线城市的处级以上公务员养老金拿到万元以上概率是比较大的。 第三,高级职称的教师...

昌黎县委老干部局成立初期有多少离休干部?
在1995年2月,它增设了离休干部公费医疗办公室。随着1997年6月的全县机构改革,原有的几个组别被整合为综合办公室。2002年7月1日,昌黎县又成立了老干部活动中心,其办公地址迁至戏院街22号,原址为县供销社员内。由于昌黎县曾是原唐山行署的驻地,离休干部人数曾达到1538人,但到了2010年底,健在的...

离休干部离休费生活补贴有哪些文件哪些
离休干部每人每年的1000元特需经费如按惯例发给离休干部个人的,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底前发给(从2016年元月起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00元增加到1000元)。5、参观考察费。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切实加强老干部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当年内未组织到市外参加考察的离休干部,年底每人发给参观考察费200元。

盐津县18493094731: 《河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具体规定》(冀人[1980]18号) 您有嘛? -
雕壮亿活: 河北省人事厅 河北省财政厅 文件冀人发[2007]70号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各设区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

盐津县18493094731: 关于离休干部病故后的补助问题~~~!!! -
雕壮亿活: 离休干部死亡,没有医疗补助,也没有工龄补助,按照规定发给丧葬费,以及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致,数额有差异,一般来说,是发给丧葬费,抚恤金,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按月发给困难补助费,

盐津县18493094731: 离休干部丧葬费标准? -
雕壮亿活: 离休干部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盐津县18493094731: 请问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标准? -
雕壮亿活: 离休干部配偶没有补助,但当离休干部去世后若家庭困难的则有补助.死者配偶有固定收入的,其收入数额在扣除本人必要的生活费以后,所余部分应作为遗属生活费,不足时,再给予补助.扣除标准,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区一般工作人员的生活水平确定.

盐津县18493094731: 老干局对离休干部出世后待遇 -
雕壮亿活: 1、死亡抚恤金,一般标准为生前20个月基本离休费; 2、丧葬费,标准各地不一; 3、遗属补助,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可以享受遗属补助.

盐津县18493094731: 父亲是离休老干部,去世后,有没有,在补发一次性工资,补发多少个月,除40个月精神抚慰金外,还有什么 -
雕壮亿活: 自2011年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除此之外,你母亲可以按月享受遗属补助,具体标准以当地人社部门规定为准.

盐津县18493094731: 我父亲是离休老干部,99年去世,母亲我工作,抚恤金应多少 -
雕壮亿活: 抚恤金是20个月基本离休费,另外你母亲可以享受遗属补助,遗属补助标准是根据离休干部参加革命时间有几个档次,一般分为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37.7.7前)、抗日战争前期(37.7.7-42.12.31)、抗日战争后期(43.1.1-45.9.2)、解放战争时期(45.9.3-49.9.30),每个档次相差几十块钱.遗属补助标准各地不一,一般应该在500多元每月.具体你可以到当地人社局或老干部局去咨询一下.

盐津县18493094731: 04年去世的离休老干部享受什么待遇 -
雕壮亿活: 您好 主要有三个方面 1、死亡抚恤金,一般标准为生前20个月基本离休费; 2、丧葬费,标准各地不一; 3、遗属补助,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可以享受遗属补助.我找了一个伴读经验里最优秀的您这类问题的经验文章,您可以参考一下. http://jingyan.baidu.com/magazine/16454 http://jingyan.baidu.com/magazine/16452 http://jingyan.baidu.com/magazine/16471 http://jingyan.baidu.com/magazine/16487

盐津县18493094731: 离休干部去世后一次性补助怎么分配? -
雕壮亿活: 首先协商,协商不成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妻子、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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