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由(  )负责。

作者&投稿:武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答案】:C

依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会计法》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两种责任形式:一是行政责任;二是刑事责任。(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形式又有两种,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主要分...

《会计法》规定,不得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说明 1、《会计法》规定: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

会计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属于《会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形式有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三种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

《会计法》中规定,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的工作有哪些?
一、《会计法》中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二、出纳负责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它既包括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机构的各项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收付业务处理,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的整理和保管,货币资金和有...

违反《会计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违反会计核算规定的法律责任
违反会计核算规定的法律责任根据《会计法》 如下: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储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

会计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
会计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办理会计事务必须依照《会计法》规定。1.会计法律制度的主要构成。(1)法律:《会计法》。(2)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3)部门规章:《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专业...

《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有何规定
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不得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评选,财政部门不予颁发荣誉证书。连续3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或未完成规定学时的,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按新修订的《会计法》规定,需5年后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同时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也不允许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了会计工作由什么管理的体制
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在我国,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以及统一的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权在财政部。各地区、各部门可在此前提下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会计制度或补充规定,报财政部备案。各单位可以遵守会计准则、行业统一会计制度和地区或部门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制定本单位的会计制度。会计...

最新会计法对固定资产价值的规定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固定资产价值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的规定是在《企业会计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三条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年限超过1年;3、单位价值较高。《企业会计...

锦屏县18550382630: 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应由谁负责? -
夏鸣奥硝: 单位负责人负总责,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负具体责任

锦屏县18550382630: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应由谁负责?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
夏鸣奥硝: 如果是公司对内的情况 会计部 负责人负责 如果是公司对外的情况 由法定代表人负责

锦屏县18550382630: 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由谁负责? -
夏鸣奥硝: 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负责人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