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税收管理程序制度

作者&投稿:韦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最需要改革完善的征管制度有哪些,应如何完善~

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的探讨 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实行2年来,基本实现了当初立法时提出的“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治税思想和要求,对税收征管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了具体规范,确保了税收征管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前瞻性,加快了我国税收征管的科学发展。但是在这个进程中也产生了一些新问题,需要依法、科学地加以解决。本文拟针对现实税收征管活动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提出理论上的解决方案。  一、税收征管面临的主要问题  随着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施行,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新挑战,一些在实际工作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开始暴露出来。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税源管理与税收征管制度的矛盾。  税源管理与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矛盾,简单地说是“应征”与“须征”的矛盾。当前,我国基层税收征管工作仍然在实行计划管理,尽管各级税务部门一再强调要“应收尽收,涵养税源”,用法律的观点就是,符合法定纳税条件的、产生纳税义务的经济行为,都应当交纳税收,税务机关也应当对其征税。但是,我国现行社会环境中,不少纳税人对履行纳税义务非完全自愿,而且,长期以来形成的纳税征收模式也使得,不少纳税人存在寻租行为,或者是侥幸行为,“应收尽收”在目前也仅仅是税务机关的一个工作目标。  现实中,多年以来实行的税收计划管理,在保证税收收入、完成国家财政收入预算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是非常见效的,但是,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提高税收执法的规范性、高效性,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在这个规则面前,征、纳双方是平等的,以往所过多强调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必须服从税务机关的管理、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必须按时纳税等,相应忽视了纳税人权利的做法需要纠正。  这样在“应征”与“须征”之间必然生产矛盾。这种矛盾从税收征管工作讲是税源管理粗放与税收征管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之间的矛盾,从法律的角度讲是税收执法的实现问题。一部好的税收法律需要良好的实行途径,即一个合理、科学的制度安排来确保其实现,这样才有现实的意义。  (二)现行税收征管制度中程序性安排不合理  在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中程序安排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具体表现为:税收管理层次过多,税收征收的流转环节过多,办税程序和手续复杂,结果出现了,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应付多头检查等;而税务机关征管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不高,基层工作负担过重等现象。  究其原因,在于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中程序性安排不合理,程序设计缺乏科学性,没有按照税收科学的原理设计征管程序,由于程序性安排的不合理给实际税收征管特别是基层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成本”,给纳税人带来了“成本”。降低这种成本是现在税收征管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现在,有的基层税务机关迫于各种压力,已经开始尝试税务征管的流程再造,有的地方取得的一定经验,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税务征管程序性问题的存在由来以久,需要切实得到解决了。  (三)现行税收征管机构设置与税源分布不相称  随着增值税起征点的提高,经济税源向城区(经济中心区)转移的特点表现得越来越明显,这是近几年来税源变化的显著趋势。随着我国税制的改革,这个变化趋势将更加必然、更加显著。但是,我国税务机关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发达、发展中、欠发达地区的税务机关的设置是完全一样的,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的机构设置完全按照行政区划统一编制、统一职能,造成税务征管的机构设置与税源没有关联性,税收征管资源与税源分布不相称,二者的结构性差异的矛盾十分突出。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务机关的机构设置没有作出规定,但是,该法第5条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务征收管理工作。地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管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其实,对于这一条的理解是可以更加丰富的。是不是可以把省级以下的税务机关按照税源的结构做出调整呢?  (四)税务征管的信息化水平比较低  《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现在,税务机关信息化硬件建设可谓处在各级行政机关的前列,软件建设也是相当不错,问题在于信息化的关键是信息的收集、处理、反馈、应用水平如何,现在税务机关在信息化建设问题上有如“有了高速公路,没有高速的物流”。  特别是,税收征管信息的准确性、可信度不高,各种税源信息共享程度不高,税源信息应用水平较低,大部分征管业务还停留在手工操作,现有的信息技术没充分使用。  这些矛盾和问题,严重制约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妨碍了税收征管法的有效实现,需要创新,推进改革,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    二、完善税收征管制度的原则  (一)依法征税的原则  《税收征管法》第3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这就非常明确地规定了税收征管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在完善税收征管制度的过程中,也必须如此。具体来说,税收征管业务重组、流程设计应以法定内容、程序为依据,增加税收执法的透明,坚持税收执法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尊重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效率精简原则  税收征管制度的再设计或者完善,就是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以纳税人的需要为重点,基于对纳税人的信任为基础,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对税务机关的管理层次和工作流程进行合理的再造,优化征管资源配置,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三)分权制衡、监督有力的原则  税收征管权力的行使必须要有相应的制衡机制,建立良好有效的监督机制。新的税收征管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国家税收优先的原则,树立了税法的权威,但是,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管权力必须确保在职权范围内履行,不得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不得剥夺他人权利,无权自行终局裁决,不得超越法律,自设权力或豁免纳税义务,违法行为必须得到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因此,在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时,必须进一步分解税收执法权,强化对税收执法的检查监督,并按照新征管法第11条的规定,分离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人员的职责,建立相互制约的机制。同时,税务征管应接受外部监督。  (四)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  任何理想的制度都存在理想与现实、需要与可能之间的差异。从现实情况开,各地税收征管工作的弹性非常小,从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角度看,税收征管的完善必然是渐进过程,不可能推翻一套制度,重新建立另一套制度,积极稳妥、因地制宜是现实选择,这种现实选择也必然是符合实际的,是最优的。    三、完善税收征管制度的几点设想  (一)税收征管制度的程序优化  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必须在《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遵循税收征管运行规律和信息化建设要求,把征管活动中的政策咨询、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纳税、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各个环节,优化、简化、规范化,具体可按照办税服务、税源管理、税务稽查、法律救济等阶段来合并、梳理,重新进行业务定位,划分相应人员、岗位的职责。  在征税流程设计上,可以把所有的涉税事务中重点的事务为流程涉及要考虑的主线,运用信息技术为手段,在考虑征管业务与纳税人纳税过程的关联度大小基础上,设计征税流程,并相应调整税务机关的内部职能部门和职权划分。各地试行的办税服务厅实体化、一窗式管理、同城连锁办税、前后台分离限时办结等都是较好的征税方式的变革。  总之,程序优化要强化办税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税务机关集中受理纳税人涉税事务,有效解决纳税人纳税成本高的问题,同时,也要解决征税成本高的问题。  (二)提高税收信息收集、处理、应用能力  税收征管流程的设计要兼顾税收信息采集、处理和应用,把多个税务职能部门多头管理纳税人信息合并为一头管理,规范业务衔接和信息传递,明确各业务点的工作内容、标准、信息流向,切实依托信息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三)调整征管资源与税源的匹配  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核心,也是有效实现税收征管法的重要内容。加强税源管理,从征管部门的角度,就需要加强资源的配置,从大的方面讲,我国现行税务机关的设置是否可以考虑经济税源的变化趋势,适当作出调整,比如对经济税源大的地区可以增设机构,而对于税源小的地区应当彻底精简机构。  从中间层次讲,各省税务机关单纯的管理职能可以适当精简,应加强省级税务机关配置本省税务征管资源的权限,按照经济税源的情况调整本省税务征管资源。从微观层次讲,各市地级税务征管资源重点在征收和协调工商、海关、金融、外贸等部门,尽可能减少管理职能。各地市税务机关应重点按照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经济形式、不同经营方式、不同纳税信用,全面监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基础税源、纳税情况,健全和完善各种征税制度,改变税收征管粗放的局面。基层税务机关除了要完善征收岗位外,应重点建设税务管理员,明确其职责为调查核实、评估约谈、日常检查、税务审计、处置执行等权力,把纳税事前和纳税事后的评价、裁判权交给基层税源管理员。    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是能否切实贯彻和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关键,它是一项系统工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税收面临的新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税收征管必须要在一个好的制度安排下,才能适应的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适应纳税人的需要。

一直是我们研究的问题。税收管理员制度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管理工作的需要,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税务人员行为,促进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工作制度,如何把税收管理员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制度在税源管理中的应有作用,是基层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税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着税务部门介入不够、税务部门内部分工管理不规范、税源管理流于形式、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水平不高等问题。必须采取相应对策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源监控与管理水平。
1、明确前进方向,坚持提升认识。认识做好税收管理员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加强税源管理,明确和落实税收管理员的管理责任,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破除思想误区,正确履行职责。必须破除税务人员的思想障碍,提高管理员对履行职责的认识。积极履行管理员职责。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思想动态,通过宗旨观念,职业道德,廉洁从税等思想教育,使税收管理员正确理解和对待权力和利益。
2、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组织收入为中心的思想理念不动摇。税收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命脉,地方税收更是为了造福一方水土发挥了重要作用,组织好税收收入始终是地税工作者的第一要务,要求每位增强责任心,把工作做精做透,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优惠政策。作为税收工作第一线的管理员有责任宣传好,落实好国家相关的惠民税收政策,同时管理员也有义务澄清有些纳税人对政策的错误认识,使纳税人做到明明白白经营,赚合法钱,交明白税。坚持依法治税,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就是要尊重纳税人,相信纳税人,贴近纳税人,方便纳税人。
3、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通过强化学习和业务培训,让每位管理人员深刻领悟到只有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强化学习,更新知识结构,将理论知识和工作实践有机结合,才能逐步克服财务会计知识匮乏、税收业务知识肤浅等不利因素,充分利用良好的外部环境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在工作中推陈出新,快速成长。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
4、减少税收管理员的事务性工作。要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实体化功能,纳税服务工作要向办税服务厅集中,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相关业务,应最大限度由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转办。凡能够集中案头审核的,均作为即办事项当场办结;对非即办事项,按规范化管理程序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集中办理、统一出件的方式处理,并规定严格的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地把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给办税服务厅,给税收管理员减负,使税收管理员集中精力专职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纳税服务等管理性工作。
5、处理好管事与管户的问题。税收管理员担负着管户与管事的双重职责,两者不可或缺,而且同等重要,要对税收管理员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管事较多的同志,责任区要相对小一些,管户要少一些;相反,管事较少的同志,管户的任务要重一些,使工作形成梯次搭配,科学、合理、最优化、有效地使用税收管理员。另外,税收管理员的时间和精力也要作合理的分配。实行AB角管理机制,A角外出B角补上,在同志们之间密切协作的基础上,妥善安排时间,既要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去辖区巡查巡管,又要及时处理工作流程上的业务,做到管事与管户工作两不误.
6、进一步明确税收管理员的职责。税收管理员既要负责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纳税评估等日常管理工作,又要负责核实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等信息,提高基础数据的质量,还要负责所管税源户的调查与了解,采集和获得相关的涉税信息,并将信息传递到下一个环节。在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过程中,要充实和加强征管部门力量,优化税收管理业务流程,由征管部门实施信息化比对和开展纳税评估。一方面对纸质资料与电子信息进行比对,以确认电子信息的准确性,夯实税源监控管理的基础。另一方面根据从不同渠道获取的相关信息,开展纳税评估,针对评估结果,提出采取监控措施的建议,进而提高税源监控水平,为税收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7、建立合理的考核机制。科学、配套的考核机制,是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有力保障。只有通过合理考核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业绩,才能促使管理员将主要精力和时间用在落实自己的工作职责上,才能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为此,一是要营造鼓励税收管理员管住税源,支持税收管理员管好税基的环境、氛围,为征管一线创造有利于发挥聪明才智,促进工作落实的环境和条件;二是要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制度,实现以事定岗、以岗择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建立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精神与物质奖励制度,按管户数量、规模、复杂程度、质量兑现奖惩,真正发挥奖优罚劣的作用,建立公平合理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能动性,健全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增加操作性和适用性,促进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有效运行。

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的探讨 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实行2年来,基本实现了当初立法时提出的“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治税思想和要求,对税收征管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了具体规范,确保了税收征管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前瞻性,加快了我国税收征管的科学发展。但是在这个进程中也产生了一些新问题,需要依法、科学地加以解决。本文拟针对现实税收征管活动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提出理论上的解决方案。  一、税收征管面临的主要问题  随着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施行,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新挑战,一些在实际工作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开始暴露出来。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税源管理与税收征管制度的矛盾。  税源管理与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矛盾,简单地说是“应征”与“须征”的矛盾。当前,我国基层税收征管工作仍然在实行计划管理,尽管各级税务部门一再强调要“应收尽收,涵养税源”,用法律的观点就是,符合法定纳税条件的、产生纳税义务的经济行为,都应当交纳税收,税务机关也应当对其征税。但是,我国现行社会环境中,不少纳税人对履行纳税义务非完全自愿,而且,长期以来形成的纳税征收模式也使得,不少纳税人存在寻租行为,或者是侥幸行为,“应收尽收”在目前也仅仅是税务机关的一个工作目标。  现实中,多年以来实行的税收计划管理,在保证税收收入、完成国家财政收入预算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是非常见效的,但是,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提高税收执法的规范性、高效性,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在这个规则面前,征、纳双方是平等的,以往所过多强调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必须服从税务机关的管理、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必须按时纳税等,相应忽视了纳税人权利的做法需要纠正。  这样在“应征”与“须征”之间必然生产矛盾。这种矛盾从税收征管工作讲是税源管理粗放与税收征管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之间的矛盾,从法律的角度讲是税收执法的实现问题。一部好的税收法律需要良好的实行途径,即一个合理、科学的制度安排来确保其实现,这样才有现实的意义。  (二)现行税收征管制度中程序性安排不合理  在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中程序安排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具体表现为:税收管理层次过多,税收征收的流转环节过多,办税程序和手续复杂,结果出现了,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应付多头检查等;而税务机关征管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不高,基层工作负担过重等现象。  究其原因,在于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中程序性安排不合理,程序设计缺乏科学性,没有按照税收科学的原理设计征管程序,由于程序性安排的不合理给实际税收征管特别是基层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成本”,给纳税人带来了“成本”。降低这种成本是现在税收征管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现在,有的基层税务机关迫于各种压力,已经开始尝试税务征管的流程再造,有的地方取得的一定经验,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税务征管程序性问题的存在由来以久,需要切实得到解决了。  (三)现行税收征管机构设置与税源分布不相称  随着增值税起征点的提高,经济税源向城区(经济中心区)转移的特点表现得越来越明显,这是近几年来税源变化的显著趋势。随着我国税制的改革,这个变化趋势将更加必然、更加显著。但是,我国税务机关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发达、发展中、欠发达地区的税务机关的设置是完全一样的,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的机构设置完全按照行政区划统一编制、统一职能,造成税务征管的机构设置与税源没有关联性,税收征管资源与税源分布不相称,二者的结构性差异的矛盾十分突出。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务机关的机构设置没有作出规定,但是,该法第5条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务征收管理工作。地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管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其实,对于这一条的理解是可以更加丰富的。是不是可以把省级以下的税务机关按照税源的结构做出调整呢?  (四)税务征管的信息化水平比较低  《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现在,税务机关信息化硬件建设可谓处在各级行政机关的前列,软件建设也是相当不错,问题在于信息化的关键是信息的收集、处理、反馈、应用水平如何,现在税务机关在信息化建设问题上有如“有了高速公路,没有高速的物流”。  特别是,税收征管信息的准确性、可信度不高,各种税源信息共享程度不高,税源信息应用水平较低,大部分征管业务还停留在手工操作,现有的信息技术没充分使用。  这些矛盾和问题,严重制约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妨碍了税收征管法的有效实现,需要创新,推进改革,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    二、完善税收征管制度的原则  (一)依法征税的原则  《税收征管法》第3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这就非常明确地规定了税收征管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在完善税收征管制度的过程中,也必须如此。具体来说,税收征管业务重组、流程设计应以法定内容、程序为依据,增加税收执法的透明,坚持税收执法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尊重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效率精简原则  税收征管制度的再设计或者完善,就是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以纳税人的需要为重点,基于对纳税人的信任为基础,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对税务机关的管理层次和工作流程进行合理的再造,优化征管资源配置,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三)分权制衡、监督有力的原则  税收征管权力的行使必须要有相应的制衡机制,建立良好有效的监督机制。新的税收征管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国家税收优先的原则,树立了税法的权威,但是,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管权力必须确保在职权范围内履行,不得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不得剥夺他人权利,无权自行终局裁决,不得超越法律,自设权力或豁免纳税义务,违法行为必须得到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因此,在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时,必须进一步分解税收执法权,强化对税收执法的检查监督,并按照新征管法第11条的规定,分离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人员的职责,建立相互制约的机制。同时,税务征管应接受外部监督。  (四)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  任何理想的制度都存在理想与现实、需要与可能之间的差异。从现实情况开,各地税收征管工作的弹性非常小,从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角度看,税收征管的完善必然是渐进过程,不可能推翻一套制度,重新建立另一套制度,积极稳妥、因地制宜是现实选择,这种现实选择也必然是符合实际的,是最优的。    三、完善税收征管制度的几点设想  (一)税收征管制度的程序优化  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必须在《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遵循税收征管运行规律和信息化建设要求,把征管活动中的政策咨询、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纳税、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各个环节,优化、简化、规范化,具体可按照办税服务、税源管理、税务稽查、法律救济等阶段来合并、梳理,重新进行业务定位,划分相应人员、岗位的职责。  在征税流程设计上,可以把所有的涉税事务中重点的事务为流程涉及要考虑的主线,运用信息技术为手段,在考虑征管业务与纳税人纳税过程的关联度大小基础上,设计征税流程,并相应调整税务机关的内部职能部门和职权划分。各地试行的办税服务厅实体化、一窗式管理、同城连锁办税、前后台分离限时办结等都是较好的征税方式的变革。  总之,程序优化要强化办税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税务机关集中受理纳税人涉税事务,有效解决纳税人纳税成本高的问题,同时,也要解决征税成本高的问题。  (二)提高税收信息收集、处理、应用能力  税收征管流程的设计要兼顾税收信息采集、处理和应用,把多个税务职能部门多头管理纳税人信息合并为一头管理,规范业务衔接和信息传递,明确各业务点的工作内容、标准、信息流向,切实依托信息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三)调整征管资源与税源的匹配  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核心,也是有效实现税收征管法的重要内容。加强税源管理,从征管部门的角度,就需要加强资源的配置,从大的方面讲,我国现行税务机关的设置是否可以考虑经济税源的变化趋势,适当作出调整,比如对经济税源大的地区可以增设机构,而对于税源小的地区应当彻底精简机构。  从中间层次讲,各省税务机关单纯的管理职能可以适当精简,应加强省级税务机关配置本省税务征管资源的权限,按照经济税源的情况调整本省税务征管资源。从微观层次讲,各市地级税务征管资源重点在征收和协调工商、海关、金融、外贸等部门,尽可能减少管理职能。各地市税务机关应重点按照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经济形式、不同经营方式、不同纳税信用,全面监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基础税源、纳税情况,健全和完善各种征税制度,改变税收征管粗放的局面。基层税务机关除了要完善征收岗位外,应重点建设税务管理员,明确其职责为调查核实、评估约谈、日常检查、税务审计、处置执行等权力,把纳税事前和纳税事后的评价、裁判权交给基层税源管理员。    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是能否切实贯彻和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关键,它是一项系统工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税收面临的新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税收征管必须要在一个好的制度安排下,才能适应的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适应纳税人的需要。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二、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 税收征收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环节。纳税人应按照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按期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应依法核定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征收税款。在税务检查方面,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账簿、凭证、报表等进行检查,以核实纳税情况。三、税收征收管理的...

如何规范税收执法程序
特别是征收大厅在受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纳税服务工作中会经常用简易处罚程序来实施税务处罚事项。由于大厅工作人员大都是临时聘用,对简易处罚程序没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他们来说只是打一张票而已,可是从真正简易处罚意义来讲,简易程序并不等于没有程序,其仍然是一个完整的执法过程。首先要出示证件...

税收服务优化税务服务的措施
首先,强化法制建设是基础。通过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如制定税收基本法和相关实体法、程序法,将税法提升至法律层面,确保有法可依。《税收征收管理法》需适时更新,适应征管改革需求。同时,出台《税务机关组织法》等配套法规,明确税务执法权限和主体资格,提升执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其次,强化执法行为至关重...

如何加强税收征管
加快推广税收管理员平台等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增强征管软件的查询、监控、分析、评估功能,帮助税收管理员更高效地开展包括户籍管理、纳税评估、税收检查、数据分析等大量的日常工作,实现各级税务机关对征管工作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 四是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征、管、查在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工作中...

对于企业来说如何才能更好的实现税收优化和合规性?
1. 做好税负分析。企业应该深入了解各个税种、税率、税法和税务政策等方面,在此基础上合理规划和优化税负结构,降低税收成本。可以考虑通过合理减税、保税、财务结构优化等方式实现。2. 加强内部管理。税收合规需要企业确保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操作规范、管理程序清晰有效。培训员工了解税法规定,建立完善的会计...

如何加强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二)走内涵式的发展道路,完善税收组织体系和征管体系。税收组织体系、征管体系建设应坚持科学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发展思路,稳步推进组织架构优化调整、业务模式的转型升级、业务流程的重组再造,全面推进税务组织的扁平化、网络化,努力推动税源管理工作的重心从事务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税收管理员工作的...

税收程序法是什么
税收程序法的主要内容:1. 税务登记:规定纳税人需要进行税务登记的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文件。2. 纳税申报:明确纳税人应如何申报纳税,包括申报的时间、方式、内容等。3. 税款征收:规定税款的征收方式、期限以及滞纳金等事项。4. 税务检查:描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的权限、程序和要求,以确保税收法律的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2.税务机关的职责:税务机关负责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确保税收的及时、足额征收。3.税收征收程序:法律规定了税收征收的具体程序,包括税务登记、账簿管理、税款征收等环节。4.税收优惠与处罚:法律还规定了税收优惠政策和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鼓励纳税人守法经营,同时对于违法行为进行制约。三、...

什么是税收程序法
税收程序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纳税程序,即对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程序和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二是征税机关进行税务登记、审核、评估、稽查等工作的程序和步骤;三是税款征收程序,涉及税款的征收方式、征收时限以及追征欠税的具体规定;四是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如税务争议的解决方式、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

如何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
强化过程控制。一是帮助企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内控机制,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会计核算情况,对可能产生税务风险的行为及时发出风险提示,积极防范税务风险。二是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堵塞企业管理或者制度执行中的漏洞,把税务风险消灭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三是对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

井陉县19335192654: 如何完善税收管理程序制度 -
召贞珍珠: 1、利用税收信息化技术,加强精细化管理; 2、对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与几年的实践磨合情况进行调查; 3、发动基层税务机关参加研讨,对执行中完善的地方提供建议; 4、专家学者召开新的课题研究; 5、国家税务总局试定方案,由国务院出台法规提升税收管理员的法律阶位.

井陉县19335192654: 谈谈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建议? -
召贞珍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税收制度经历了数次改革,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仍存在着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一、税制结构的缺陷(一)税种结构不科学经过多次税制改革,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流转税...

井陉县19335192654: 如何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
召贞珍珠: 一、转变观念,深化对征管改革的认识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从当前情况看,要突出强化以下四种观念:一是要强化改革观念.充分认识深化征管改革对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防止税款流失、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的...

井陉县19335192654: 如何做好新时期税收管理工作 -
召贞珍珠: 一直是我们研究的问题.税收管理员制度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管理工作的需要,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税务人员行为,促进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工作制度,如何把税收管理员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制度...

井陉县19335192654: 当前税收征管实践中有哪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如何化解 -
召贞珍珠: 一、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管理理念有待更新.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作为国际上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引入我国税收管理实践的时间还不长,税务人员对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的学习和认识还有一个过程,税收管理工作仍然停留在原有...

井陉县19335192654: 如何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
召贞珍珠: 自1994年国地税改制,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以来,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完善,财政收入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依法治税等方面得到了突出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现有的征管工作仍存在问题,例如征...

井陉县19335192654: 如何做好税收法规工作 -
召贞珍珠: 1、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税收征、管、查各环节工作岗位、工作规则、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岗责体系.制定、建立、完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基层税务机关征收管理行为...

井陉县19335192654: 如何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 -
召贞珍珠: 摘 要: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涉及到税收征收管理的各环节,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根本保障,是解决税务征收管理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等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建立以信息化加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重要措施之一.

井陉县19335192654: 如何建立科学规范的税收管理岗责体系 -
召贞珍珠: 税收管理岗责体系的 定义:一项系统工程,其主要因素包括:明确的管理目标和战略目的;合理的组织机构和高素质的人才;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健全的征管法律的制度;严密的纳税人自我申报机制;完好的司法保障体系和良好的治税环境....

井陉县19335192654: 如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与依法治税 -
召贞珍珠: 一、自觉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熟练掌握我们应知应会的税收法律法规,筑牢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基础,着力建设一支忠于法律的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自觉把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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