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是否有权利强制征用农田,用户村镇道路建设。

作者&投稿:嬴勇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般政府部门是否有权力征用农田来建设厂房呢?~

您好!
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村一级单位是没有权利征用土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除了农村集体和个人为了兴建乡镇企业或者村民住宅外,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当建设单位确实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经过土地管理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征用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的土地,然后通过出让或者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第四条 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村里可以征用,你可以得到补偿。
根据宪法,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具体而言,中国实行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制和农村土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中国不存在私人土地所有权。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依照这一条款,国有实体、集体、公司和任何个人均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本次修正案没有涉及到这一基本土地制度。宪法的原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后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人民日报,2004){1}修正后的条款意在对于土地(所有权)征收和土地(使用权)征用给予区分,并增加了对于被征收或者征用的土地“给予补偿”的文字(在下文中,为了叙述的方便,将沿用“征用”这一术语)。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对于被征用土地者予以补偿,体现了宪法对于土地产权的明确保护。这对于改革和完善现有土地征用制度具有重大的意义。
中国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的具体内容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除了农村集体和个人为了兴建乡镇企业或者村民住宅外,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当建设单位确实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经过土地管理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征用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的土地,然后通过出让或者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也规定了各级政府对于征用各类土地,包括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的审批权限。根据自2002年实施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对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征地当事人有权利就拟定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以及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申请等事项举行听证。
在现有土地征用制度下,征用土地的补偿不是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标准的,而是以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的产出水平为基础来进行核定。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上限,而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以及征用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各省级地方政府制定。在国土资源部最近发布的“指导意见”中,虽然允许在征地补偿费过低而不能保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情况下,土地补偿和安置费总额可以超过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上限),但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仍然不是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基础的。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各地补偿费用的标准也存在着差异。对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国务院出台了专门的管理条例。尽管补偿标准的上限有所差异,其补偿费用计算的基本原则与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是一致的。
此外,现行有关法律还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予以征用。但是,对于征用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和补偿标准等从未作出具体的规定。由于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时间不长,土地使用权的征用似乎还未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一问题也应当纳入到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总体考虑之中。基于中国当前土地征用问题主要在于农村土地,下文的分析和讨论将主要围绕着农村土地征用问题进行。不过,应当说明的是,除了农村土地所特有的性质外,如土地所有权的集体所有、青苗的补偿等等,关于征地的一般性讨论,如征地补偿的原则、补偿标准的确定、征地程序、征地纠纷的处理等等,也适用于征用土地使用权。

县乡人民政府没有征用土地的批准权限。

如果是乡村公路,由乡镇政府规划部门进行规划,目前一般乡镇没有规划部门,直接由市、区规划部门进行规划。乡村公路的土地性质仍为集体所有,因此占用土地不会给土地补偿款,但要给青苗补助、附属物补偿款。被占用农户要进行土地调整,如果集体无机动土地,要在下一轮土地承包调整之时,重新承包土地。各项补偿款由村委会承担。
如果是乡镇以上公路,土地性质将发生变化,由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建设用地,那么在征收时对土地要进行补偿。
无论哪种情况,乡镇政府都无权强制征地,政府在与被征地农户未能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批准后,由法院或政府强制执行。


乡镇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
乡镇政府也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乡镇政府有行政处罚的权利,如果被处罚的个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乡镇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其强制执行。如果乡镇政府没有强制执行权限,其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处罚落实到位。 一、乡镇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乡一级政府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行政强制执行...

你知道么?体制内,乡镇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到底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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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和街道办,那个大?
镇政府有实权的,街道和镇政府比明显差一大截,级别不大一样~地市级市区内很多街道都是副处级的,规模小的街道才是正科级。而镇政府多数是正科级,少数规模大的才是副处级。

乡镇政府有没有强制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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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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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和镇有什么区别? 街道和镇那个级别高呢?
- 乡镇政府属于一级地方政府,是基层政府的一部分。- 街道办是区县或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并非一级地方政府。2. 赋予权利:- 乡镇政府的人员编制规模较大,权限和自主性也更强。其权力由乡镇人大授予,对人大负责。- 街道办的权利是由上级政府赋予的,对上级政府负责。3. 所设地方:- 乡镇政府通常设...

街道办和镇政府有什么不同
- 乡镇政府是一级地方政府,属于基层政府。- 街道办是区县或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本身并不属于一级地方政府。2. 赋予权利不同:- 乡镇政府的人员编制和规模大于街道办,权限和自主性也更大。从法理上来讲,乡镇政府的权力是由乡镇人大授予的,对其负责。- 街道办的权利是由上级政府赋予的,对其上级政府...

镇里哪个职位最大
镇作为一级政府机构,其各个职位都有明确的职责和权力范围。在这些职位中,镇长是最高的领导职位。镇长的职责和权力:镇长是镇的行政首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镇的各项事务。他们负责制定和执行政策,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确保镇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此外,镇长还需要与上级...

乡政府和镇政府是不是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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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政府村民不同意有权强行征用村集体山林吗?
县镇级政府是没有权力强行征用的,征收需要经过省级以上政府的批准,批准后由县级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在实施阶段有个强制程序,但也是需要具备法定的条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而非县镇政府。

忻州市15057371822: 县乡人民政府有征用土地批准权吗?可批多少亩的权限 -
壤卞加替: 县乡政府无权批准征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征地批准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一、下列情形中由国务院批准征收. (一)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

忻州市15057371822: 地方政府在农民没有签字的前提下,可以强行征地吗? -
壤卞加替: 地方政府在农民没有签字的前提下,不可以强行征地,但是法律规定必须告知当事人诉权.当事人对裁决机关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忻州市15057371822: 乡镇政府是否有权利出征地补偿标准
壤卞加替: 1、乡镇政府没有权利出征地补偿标准.2、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3、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忻州市15057371822: 区一级政府征收土地的主体是什么
壤卞加替: 区一级人民政府是实施征地拆迁的主体,区一级政府是有权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土地征收,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享有审批权的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征收非...

忻州市15057371822: 政府是否可以无条件强行征收农民的土地我县因引资建化工厂,征收我我
壤卞加替: 不合法;如果是国家征用土地,应有合法审批手续,并给予农民以合理补偿.

忻州市15057371822: 这样开发商到乡政府买土地他们从中赚一节.请问乡政府有资格征用土地吗?
壤卞加替: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有权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乡政府作为最基层人民政府根本无权征地,以乡政府名义强制征收农民土地的,构成非法批地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8条的规定,无权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退一万步讲,就算该地是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但有权实施具体的征地方案以及向具体用地单位供应土地的机关也应该是市、县人民政府,乡政府同样无权实施.

忻州市15057371822: 农民怎样维权乡政府强制占有农民土地?乡政府强制占有农民土地,农民
壤卞加替: 农村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且土地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地方政府只能在上级政府土地规划范围内征用农用土地,且必须上报备案.征用土地必须得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同意.可以去查询其征地手续是否完备,其征用土地范围是否属于国家划定,其征地是否得到集体经济组织大部分成员的同意.实践中村委会、支部等往往会用欺骗手段让村民在土地征用协议上签字,必须注意.如果村民已经同意而无法挽回,则需要争取补偿金. (诚心回答你的问题,给好评啊.谢谢.)

忻州市15057371822: 村干部有权征用我家的自留地吗 -
壤卞加替: 没有权利,依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地只能由县级以上政府按程序报批后,由县级以上国土行政部分负责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干部只能是配合征地,而无权征用.

忻州市15057371822: 农民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耕地的使用权力?请问县和乡镇领导自意能占用农民的耕地吗?国家有没有法律法规? -
壤卞加替: 根据《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耕地的合法使用权.任何人不得无理由占用农民的耕地.《土...

忻州市15057371822: 乡政府征收农田可以不买吗 -
壤卞加替: 征收农田户主没签字,乡政府不能强征.《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根据面积和性质需要经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因公共利益征收不愿意可以依法强制征收.但是如果不是公共利益,而是普通的商业开发,双方关于补偿的价格没有谈妥,可以拒绝.比如修公路、铁路等涉及公共利益的国家工程,可以依法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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