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成长小故事

作者&投稿:枝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奥巴马成长故事~

  奥巴马出生于夏威夷。父亲是肯尼亚一名黑人经济学家,母亲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父母在奥巴马两岁的时候分手,在听说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奥巴马跟着母亲和姥姥姥爷长大。
  父亲贝拉克·奥巴马是一名在夏威夷念书的肯尼亚留学生。母亲安·邓纳姆是一个白人,原本来自肯萨斯州。当邓纳姆与老奥巴马结婚时,她刚好18岁。这一段婚姻很短暂,老奥巴马离家前往哈佛大学念经济学的博士学位,就把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巴里(那时他才两岁)抛下了,他没有钱带上妻儿同去。毕业后,他更是带着另一名美国女人露丝回到了肯尼亚,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因为在家乡他早已娶了一任妻子。
  父亲离开了,奥巴马跟着母亲长大。邓纳姆后来嫁给了一名印尼石油公司的经理罗罗·素托罗,素托罗由于工作的关系需要去雅加达,于是,邓纳姆带着6岁的奥巴马去了印尼。奥巴马在印尼度过了四年的童年时光。
  10岁时,母亲与继父离婚,奥巴马回到了夏威夷,大部分的时间他和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在一起。邓纳姆带着她与素托罗生的女儿玛亚又回到印尼。当时,邓纳姆生活十分困难,她自己在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还省吃俭用供儿子读书。奥巴马老少儿童时期奥巴马一家挤在一个很小的公寓里面。奥巴马的外祖父换过多份工作,先做过家具推销员,还当过一名很失败的保险经纪。外祖母在一家银行工作。但奥巴马竟然进了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这说明小家伙很会念书,但家里负担不轻。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是夏威夷乃至全美最优秀的私立学校,具有百年历史,学费昂贵,但凡有点钱财地位的人无论如何都是要把孩子往里塞的。一旦进去了,父母脸上有光,小孩前程似锦。
  一谈到这件事,邓纳姆总是半带自豪地认为,奥巴马继承了他父亲的智慧,沿着他父亲成功的道路在走。
  在2004年7月,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
  45岁的奥巴马演说极具魅力,灿烂的笑容更虏获许多民众的心。与过去有意竞选总统的黑人前辈相比,奥巴马是首位在初选前民调获得全国性支持的明日之星,打败2008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热门人选之一的希拉里,成为民主党总统竞选人。
  奥巴马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已在政坛造成一股旋风,甚至有人把“奥巴马现象”拿来与前总统肯尼迪1960年挟带强大人气进军白宫来相提并论。
  奥巴马编年史
  1961年8月4日生于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
  1983年获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1991年获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1992年结婚,育有二女;
  1993-2004,Miner Barnhill &Galland律师事务所律师(伊利诺伊州芝加哥);
  1996年,首次当选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
  2004年在伊利诺伊州首次当选为国会参议员。
  2008年当选美国第44届总统。

奥巴马:从“街头混混”到第一位黑人总统
为“信仰”而奋斗
北京时间公元2008年11月5日12点,巴拉克.奥巴马先生,率先赢得297张选举人票,当选第45届美国总统。奥巴马赢得这场历史性大选最后的胜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6月3日,美国下任总统候选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于民主党内初选中获胜,在进军白宫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有史以来距总统宝座最近的非洲裔美国人,奥巴马的胜利在美国政界和民间都激起了巨大的波澜,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有人视他为约翰·肯尼迪政治理念的继承者;更有人把他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奥巴马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他非凡的魅力从哪里来?对中国的态度如何?江苏文艺出版社最新推出的《奥巴马:我的梦》一书,可以让读者对这些问题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1.三位美国总统的“远房亲戚”
奥巴马是个黑白混血儿。在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他写道:“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
2.“我是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在奥巴马奋起反抗心中的自卑感和堕落冲动前,他经历过一段“街头混混”生涯。奥巴马对自己这段不光彩的经历毫不讳言。他曾经回忆说,“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青年时代的他抽大麻,也用过古柯碱,经常酗酒还吸烟,希望这些东西能驱散困扰他的那些问题。他承认自己曾在夏威夷海滩和街头游荡、逃学,“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尽管奥巴马早已告别了曾经的放浪生涯,这段经历仍然给他的政治抱负带来了负面影响。2008年2月,奥巴马小学时代的同学、日非混血的毒贩凯斯·卡库伽瓦威胁他说,如果不给他一笔钱,就捏造关于奥巴马过去的故事,破坏他的形象。当时,47岁的凯斯刚从监狱里出来,无家可归,听说奥巴马在竞选总统,便打电话直接勒索。奥巴马对此感到异常震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无痛苦地表示:“突然之间,所有跟我的生活有过丝毫联系的人,都被放到了报纸的头版,在放大镜下被细细观察。”
奥巴马的“街头混混”生涯并非毫无意义,这段经历使奥巴马特别能理解草根阶层的需求,也让他更懂得怎样和草根阶层对话。就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奥巴马正式认同了自己非洲裔美国人的身份,决心痛改前非,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
3.在哈佛收到17张罚单
本科毕业后,奥巴马曾就职于高薪的华尔街咨询公司,俨然成了标准意义上的精英。然而,一种内在的使命感让他放弃了这条人生道路,决定到芝加哥最贫困的黑人社区服务。1985年,一个民权组织雇用奥巴马为社区组织者,年薪只有1.3万美元。没想到他在这个职位上一干就是3年,改善道路,修缮房屋,协调劳资关系……
芝加哥的社区服务经历,充分锻炼了奥巴马的动员和组织能力,也令他坚定了从政的信念。为了进一步获取为公众服务的知识和能力以胜任更高的职位,奥巴马又报考了哈佛大学,在那里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在哈佛就读期间,奥巴马凭借过人的智慧与领导才能,当选全美最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的总编辑。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也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也是《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第一位争取到这个位子的非洲裔美国人。
奥巴马在读哈佛法学院时,仍然保留了早年的叛逆风格。因为违章停车,他在校期间总共收到了17张罚单,但只肯支付两张。直到准备竞选总统的两周前,他才决定把罚单全部付清。
1991年,奥巴马从哈佛毕业,稍后返回芝加哥,在那里结婚生子,在黑人社区扎根。他首先选择了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当了多年“穷人的代理人”,后来还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起了宪法学,从讲师做起,一直做到了宪法学教授。
在社区活动中,同事经常问奥巴马:“你这样有能力的黑人,那些大公司巴不得抢了你当成标榜种族平等的战利品,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浪费自己的才华?”奥巴马反问他们:“那你们为什么不在家过安心日子,却要出来找罪受?”答曰:“出于信仰。”奥巴马随即回应道:“我也是一样。”
4.“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
奥巴马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在他看来,只有坚定的宗教信仰,才能确保自己不像某些黑人精英那样背叛穷人。20多年来,既是律师也是学者的奥巴马一直谋求美国社会的变革,喊出了社会下层民众的很多呼声,这让他赢得了大量底层平民的支持。奥巴马对政治家们老是把注意力放在富人和有权有势的人身上深为不满,他始终认为,政府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向所有国民开放机会。在公开讲演中,奥巴马特别喜欢引用《圣经·创世记》中的一句箴言——“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来突出自己的政治立场。
在竞选参议员时,奥巴马驱车走访了伊利诺伊州几乎所有的县城。在谈到这段让他受益匪浅的旅程时,奥巴马这样写道:“社区中心、俱乐部、教堂、工会大楼、汽车旅店、美容店,甚至私人住家的餐厅,几乎所有能去的地方我都去了;我尽量不说话,只用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尽管有时抽空前来见我的只有令人尴尬的一两个;不管对方是喜欢拉什·林堡(著名保守派节目主持人),还是听美国全国公共电台(自由派舆论重镇),也不管对方是痛恨布什者,还是对民主党感到愤怒者,我都会认真考虑他们的意见。”
作为一位从社会底层逐步取得成就的政治领袖,奥巴马对于平民阶层的号召力的确不可估量。对此,代表全美180万工人利益的组织“劳工服务国际工会”曾经分析指出:“奥巴马了解工人们每天的生活,比其他政治家更愿意慎重思考该如何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因此拥有许多独有的‘财富’。”
奥巴马本人对自己从事基层工作的经历也颇为自豪,始终自视为平民阶层利益的忠实代表。2004年7月,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中,他动情地说:“在今天这个夜晚,我知道先辈们正在星空中骄傲地俯瞰着我。”这句话透露出奥巴马的信仰:一方面,他从先辈那里汲取勇气和智慧去开拓个人的前程;另一方面,他希望重申先辈们的梦想,并通过扮演美国最高行政领导这个角色,给世界带来一个更加多元的美国,让世人看到一个重新点燃梦想、回归乐善好施形象的超级大国。

奥巴马启示录:
奥巴马都曾如此自卑,我们有时自卑很正常,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自卑当作成长的镜子,让它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
犯错奥巴马会被拥戴,我们犯错了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我们能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进。
生活在底层没关系,条件不成熟没关系,只要我们心中有梦,并不断前进。奥巴马:从“街头混混”到第一位黑人总统
为“信仰”而奋斗
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在总统大选中击败共和党对手约翰·麦凯恩,当选第56届和44任美国总统,从而也将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非洲裔总统。 美国文化推崇传奇式的英雄人物,对一举成名,一夜致富的故事十分向往,而奥巴马正好是这种文化的典型写照。从传统看,奥巴马几乎没有当选美国总统的资格,如今他做到了。奥巴马完成了一个不可能的任务,不但让美国政治向前跃进了一大步,甚至也让美国的全球形象向上大大提升了一步。

北京时间公元2008年11月5日12点,巴拉克.奥巴马先生,率先赢得297张选举人票,当选第45届美国总统。奥巴马赢得这场历史性大选最后的胜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6月3日,美国下任总统候选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于民主党内初选中获胜,在进军白宫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有史以来距总统宝座最近的非洲裔美国人,奥巴马的胜利在美国政界和民间都激起了巨大的波澜,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有人视他为约翰·肯尼迪政治理念的继承者;更有人把他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奥巴马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他非凡的魅力从哪里来?对中国的态度如何?江苏文艺出版社最新推出的《奥巴马:我的梦》一书,可以让读者对这些问题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1.三位美国总统的“远房亲戚”
奥巴马是个黑白混血儿。在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他写道:“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
奥巴马的父亲生于非洲肯尼亚西部尼安萨省一个牧民家庭,属于该国第三大民族卢奥族。后来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老奥巴马于1960年去美国夏威夷读书,在那里与一位名叫雪莉·安·邓汉姆的女子结合,后来就有了奥巴马。
事实上,奥巴马的血统和当今美国社会一样多元化。研究者发现,奥巴马竟和三位美国总统有血缘关系:他的外祖父母的祖上来自英国、德国和爱尔兰,与前总统杜鲁门家族的祖先是亲戚;奥巴马家族和布什家族的亲缘关系可以上溯到17世纪;此外,他和副总统切尼是同一个祖先的第9代子孙。
奥巴马10岁的时候回到美国本土,上的是比较好的学校,其中白人孩子占绝大多数,只有3个黑人小孩。因为自己的肤色与大多数同学不一样,奥巴马产生了严重的身份认同危机。为了给自己寻找自信,奥巴马经常吹嘘说,自己的父亲是非洲的王子。而当生父有一天终于从非洲回到美国,应邀来学校演讲的时候,奥巴马坐在同学中间,把头埋得很深,觉得非常没有面子。同学们并未因奥巴马撒谎而嘲笑他,大家不仅对奥巴马父亲的演讲报以热烈的掌声,还称赞他的父亲“很酷”。但是,这些鼓励仍然不足以解除奥巴马对自己肤色的自卑。
不过,这种如影随形的自卑在导致沉沦的同时,也完全可能令人迸发出惊人的斗志,通过奋斗和成功来证明自己。正如当年马丁·路德·金以一句“我们黑人也是上帝按他自己的形象创造的”掀起了黑人民权运动的风暴那样,肤色自卑也导致奥巴马产生了强烈的成就欲望,并促使他从博士、教授到州议员、国会议员一路走来,最终以成为美国首位黑人总统为自己毕生追求的目标。
2.“我是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在奥巴马奋起反抗心中的自卑感和堕落冲动前,他经历过一段“街头混混”生涯。奥巴马对自己这段不光彩的经历毫不讳言。他曾经回忆说,“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青年时代的他抽大麻,也用过古柯碱,经常酗酒还吸烟,希望这些东西能驱散困扰他的那些问题。他承认自己曾在夏威夷海滩和街头游荡、逃学,“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尽管奥巴马早已告别了曾经的放浪生涯,这段经历仍然给他的政治抱负带来了负面影响。2008年2月,奥巴马小学时代的同学、日非混血的毒贩凯斯·卡库伽瓦威胁他说,如果不给他一笔钱,就捏造关于奥巴马过去的故事,破坏他的形象。当时,47岁的凯斯刚从监狱里出来,无家可归,听说奥巴马在竞选总统,便打电话直接勒索。奥巴马对此感到异常震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无痛苦地表示:“突然之间,所有跟我的生活有过丝毫联系的人,都被放到了报纸的头版,在放大镜下被细细观察。”
奥巴马的“街头混混”生涯并非毫无意义,这段经历使奥巴马特别能理解草根阶层的需求,也让他更懂得怎样和草根阶层对话。就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奥巴马正式认同了自己非洲裔美国人的身份,决心痛改前非,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
3.在哈佛收到17张罚单
本科毕业后,奥巴马曾就职于高薪的华尔街咨询公司,俨然成了标准意义上的精英。然而,一种内在的使命感让他放弃了这条人生道路,决定到芝加哥最贫困的黑人社区服务。1985年,一个民权组织雇用奥巴马为社区组织者,年薪只有1.3万美元。没想到他在这个职位上一干就是3年,改善道路,修缮房屋,协调劳资关系……
芝加哥的社区服务经历,充分锻炼了奥巴马的动员和组织能力,也令他坚定了从政的信念。为了进一步获取为公众服务的知识和能力以胜任更高的职位,奥巴马又报考了哈佛大学,在那里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在哈佛就读期间,奥巴马凭借过人的智慧与领导才能,当选全美最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的总编辑。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也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也是《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第一位争取到这个位子的非洲裔美国人。
奥巴马在读哈佛法学院时,仍然保留了早年的叛逆风格。因为违章停车,他在校期间总共收到了17张罚单,但只肯支付两张。直到准备竞选总统的两周前,他才决定把罚单全部付清。
1991年,奥巴马从哈佛毕业,稍后返回芝加哥,在那里结婚生子,在黑人社区扎根。他首先选择了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当了多年“穷人的代理人”,后来还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起了宪法学,从讲师做起,一直做到了宪法学教授。
在社区活动中,同事经常问奥巴马:“你这样有能力的黑人,那些大公司巴不得抢了你当成标榜种族平等的战利品,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浪费自己的才华?”奥巴马反问他们:“那你们为什么不在家过安心日子,却要出来找罪受?”答曰:“出于信仰。”奥巴马随即回应道:“我也是一样。”
4.“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
奥巴马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在他看来,只有坚定的宗教信仰,才能确保自己不像某些黑人精英那样背叛穷人。20多年来,既是律师也是学者的奥巴马一直谋求美国社会的变革,喊出了社会下层民众的很多呼声,这让他赢得了大量底层平民的支持。奥巴马对政治家们老是把注意力放在富人和有权有势的人身上深为不满,他始终认为,政府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向所有国民开放机会。在公开讲演中,奥巴马特别喜欢引用《圣经·创世记》中的一句箴言——“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来突出自己的政治立场。
在竞选参议员时,奥巴马驱车走访了伊利诺伊州几乎所有的县城。在谈到这段让他受益匪浅的旅程时,奥巴马这样写道:“社区中心、俱乐部、教堂、工会大楼、汽车旅店、美容店,甚至私人住家的餐厅,几乎所有能去的地方我都去了;我尽量不说话,只用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尽管有时抽空前来见我的只有令人尴尬的一两个;不管对方是喜欢拉什·林堡(著名保守派节目主持人),还是听美国全国公共电台(自由派舆论重镇),也不管对方是痛恨布什者,还是对民主党感到愤怒者,我都会认真考虑他们的意见。”
作为一位从社会底层逐步取得成就的政治领袖,奥巴马对于平民阶层的号召力的确不可估量。对此,代表全美180万工人利益的组织“劳工服务国际工会”曾经分析指出:“奥巴马了解工人们每天的生活,比其他政治家更愿意慎重思考该如何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因此拥有许多独有的‘财富’。”
奥巴马本人对自己从事基层工作的经历也颇为自豪,始终自视为平民阶层利益的忠实代表。2004年7月,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中,他动情地说:“在今天这个夜晚,我知道先辈们正在星空中骄傲地俯瞰着我。”这句话透露出奥巴马的信仰:一方面,他从先辈那里汲取勇气和智慧去开拓个人的前程;另一方面,他希望重申先辈们的梦想,并通过扮演美国最高行政领导这个角色,给世界带来一个更加多元的美国,让世人看到一个重新点燃梦想、回归乐善好施形象的超级大国。

奥巴马启示录:
奥巴马都曾如此自卑,我们有时自卑很正常,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自卑当作成长的镜子,让它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
犯错奥巴马会被拥戴,我们犯错了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我们能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进。
生活在底层没关系,条件不成熟没关系,只要我们心中有梦,并不断前进。奥巴马:从“街头混混”到第一位黑人总统
为“信仰”而奋斗
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在总统大选中击败共和党对手约翰·麦凯恩,当选第56届和44任美国总统,从而也将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非洲裔总统。 美国文化推崇传奇式的英雄人物,对一举成名,一夜致富的故事十分向往,而奥巴马正好是这种文化的典型写照。从传统看,奥巴马几乎没有当选美国总统的资格,如今他做到了。奥巴马完成了一个不可能的任务,不但让美国政治向前跃进了一大步,甚至也让美国的全球形象向上大大提升了一步。

北京时间公元2008年11月5日12点,巴拉克.奥巴马先生,率先赢得297张选举人票,当选第45届美国总统。奥巴马赢得这场历史性大选最后的胜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6月3日,美国下任总统候选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于民主党内初选中获胜,在进军白宫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有史以来距总统宝座最近的非洲裔美国人,奥巴马的胜利在美国政界和民间都激起了巨大的波澜,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有人视他为约翰·肯尼迪政治理念的继承者;更有人把他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奥巴马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他非凡的魅力从哪里来?对中国的态度如何?江苏文艺出版社最新推出的《奥巴马:我的梦》一书,可以让读者对这些问题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1.三位美国总统的“远房亲戚”
奥巴马是个黑白混血儿。在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他写道:“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

奥巴马小时候六岁跟随母亲去印尼以后,由于母亲没有钱送他去国际学校,只好就送他去了普通当地的印尼学校,而这些学校使用当地语言教学。尽管如此,奥巴马母亲却深知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她加倍努力自己亲自辅导奥巴马的教育。

每周星期一到星期五,她都会在凌晨四点叫奥巴马起床,然后教他三个小时的英文,然后奥巴马再去学校接受当地教育,妈妈还要去上班。每天凌晨四点就起床教育自己的儿子三个小时,一周连续五天,这需要怎样的毅力和付出?

并且他的母亲对他的寄望很高,从小教导奥巴马做人要诚恳、坦率、有主见。奥巴马的自信、魄力和拉近不同人群的能力,以及面对强势女性能处之泰然的特点,无一不反映了母亲的影响力。他们母子俩虽然长时间远隔重洋,但始终关系密切。

扩展资料:

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美国民主党籍政治家,第44任美国总统,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裔美国人总统。

奥巴马执政八年,美国从经济衰退到经济复苏,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进行了医疗改革,美国家庭年收入在2016年创下美国历史上最大增幅;外交上,成功推动与古巴关系正常化,并与伊朗达成核协议;美国还与近200个国家一道签署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奥巴马



村里人笑称:他跑步像稻田里的鸭子

每在电视里看到奥巴马,朱米亚蒂(Djoemiati) 的记忆又回到久远的年代。这位66岁,住在雅加达中央区内铭登(Menteng Dalam)的老奶奶,记得很清楚,这位正在角逐美国总统宝座的民主党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奥巴马,“正是他,小时候的贝利-苏托罗(Barry Soetoro ),跑起步来,像个稻田里的鸭子。”

贝利(Barry)是奥巴马在雅加达年幼时的名字,40年前他6岁,他与母亲Ann Dunham、继父罗洛-苏托罗(Lolo Soetoro),与朱米亚蒂为邻。老奶奶的丈夫,今年77岁的昆拉特-沙查古苏玛(Coenraad Satjakoesoemah),将他位于内铭登(Menteng Dalam)地址为 Jalan Kiai Haji Ramli 16的一块地,卖给罗洛-苏托罗。那时罗洛-苏托罗一家刚从巴布亚(Papua)移居此地。

朱米亚蒂立刻记起与贝利(奥巴马)相识的时光。皮肤黝黑、身体发胖、头发卷曲的小子,很快与村中的孩子们混得很熟。虽然还没 学会印尼话,但谁带他去玩什么都行。捉迷藏、土式棒球、摔跤、射击、踢足球,样样都玩,他最喜欢的是跑步,但其姿势不美,内铭登村民的笑他,跑起来像稻田里的鸭子。“因为他很胖,所以跑起来很逗人。”

前卫行为:蛇、蜥蜴、乌龟、猴子为宠物

他继父苏托罗从巴布亚带来一些那里的传统装饰品,“当我到贝利(奥巴马)家玩时,我第一次从他那里看到伊里安人(Irian巴布亚土著)的长矛,”奥巴马以前的邻居,今年51岁的艾迪-布尔宛多罗(Eddy Purwantoro)回忆说。

罗洛-苏托罗还带来一些活生生的的动物,蛇、蜥蜴、乌龟、猴子,还有巴布亚的鸟类珍禽。贝利还经常拿这些宠物向小朋友们炫耀。其实,那个时候,还很少人像现在那样喜欢这种另类宠物,奥巴马与其家人的行为实属前卫。另一个邻居,45岁的尤纳尔第-阿斯基亚尔(Yunaldi Askiar)叙述,他曾经因为贝利将乌龟弄到他脸上而受惊吓,对他发火一顿。但不久,因为一场洪水,贝利继父的宠物消失得无影无踪,充满爱心的奥巴马为此大哭一场。心理学家认为,从小就接触宠物的孩子,长大后善于与人沟通、富同情心,也许在奥巴马身上得到验证。

美国总统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和首位非洲裔总统。1983年取得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之后,奥巴马在国际商务公司工作了一年,于1985年成为芝加哥一名年薪仅1.3万美元的社区组织者,负责与芝加哥教会合作搞慈善活动。在芝加哥当了3年义工后,奥巴马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学习,1991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回到芝加哥专门从事民权诉讼,开始了多年的“穷人daili人”生涯。

1996年,奥巴马凭借其社区工作经验和这些工作给他带来的社会影响,从芝加哥第13区被选入伊利诺伊州议会。2004年10月,他高票当选为美国历史上第五位非洲裔参议员。2007年2月,在国会100名参议员中排名仅第98位的奥巴马宣布竞选2008年总统,并获大胜。

奥巴马的成功既源于美国社会的历史格局,也源于他真正深入联系民众,即中国式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获得学士学位后,奥巴马本来有很体面的工作机会和优厚薪水,但他不为眼前利益所动,毅然投身社区,从一名义工做起。也正是这几年社区工作的经历,让奥巴马深刻理解了美国的底层社会和民众,培养了一种亲民思维。

【点评】今天的中国青年,应该借鉴奥巴马的成功之道,敢于和乐于把自己与民众的命运连起来,让自己肩负起更多的历史责任。一个没有悲天悯人情怀、时刻只顾个人利益的功利主义者,注定不能成为真正的社会精英。

【适用话题】社会责任感;关注弱势群体;奉献;人生价值;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奥巴马出生于夏威夷。父亲是肯尼亚一名黑人经济学家,母亲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父母在奥巴马两岁的时候分手,在听说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奥巴马跟着母亲和姥姥姥爷长大。
  父亲贝拉克·奥巴马是一名在夏威夷念书的肯尼亚留学生。母亲安·邓纳姆是一个白人,原本来自肯萨斯州。当邓纳姆与老奥巴马结婚时,她刚好18岁。这一段婚姻很短暂,老奥巴马离家前往哈佛大学念经济学的博士学位,就把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巴里(那时他才两岁)抛下了,他没有钱带上妻儿同去。毕业后,他更是带着另一名美国女人露丝回到了肯尼亚,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因为在家乡他早已娶了一任妻子。
  父亲离开了,奥巴马跟着母亲长大。邓纳姆后来嫁给了一名印尼石油公司的经理罗罗·素托罗,素托罗由于工作的关系需要去雅加达,于是,邓纳姆带着6岁的奥巴马去了印尼。奥巴马在印尼度过了四年的童年时光。
  10岁时,母亲与继父离婚,奥巴马回到了夏威夷,大部分的时间他和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在一起。邓纳姆带着她与素托罗生的女儿玛亚又回到印尼。当时,邓纳姆生活十分困难,她自己在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还省吃俭用供儿子读书。奥巴马老少儿童时期奥巴马一家挤在一个很小的公寓里面。奥巴马的外祖父换过多份工作,先做过家具推销员,还当过一名很失败的保险经纪。外祖母在一家银行工作。但奥巴马竟然进了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这说明小家伙很会念书,但家里负担不轻。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是夏威夷乃至全美最优秀的私立学校,具有百年历史,学费昂贵,但凡有点钱财地位的人无论如何都是要把孩子往里塞的。一旦进去了,父母脸上有光,小孩前程似锦。
  一谈到这件事,邓纳姆总是半带自豪地认为,奥巴马继承了他父亲的智慧,沿着他父亲成功的道路在走。
  在2004年7月,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
  45岁的奥巴马演说极具魅力,灿烂的笑容更虏获许多民众的心。与过去有意竞选总统的黑人前辈相比,奥巴马是首位在初选前民调获得全国性支持的明日之星,打败2008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热门人选之一的希拉里,成为民主党总统竞选人。
  奥巴马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已在政坛造成一股旋风,甚至有人把“奥巴马现象”拿来与前总统肯尼迪1960年挟带强大人气进军白宫来相提并论。
  奥巴马编年史
  1961年8月4日生于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
  1983年获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1991年获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1992年结婚,育有二女;
  1993-2004,Miner Barnhill &Galland律师事务所律师(伊利诺伊州芝加哥);
  1996年,首次当选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
  2004年在伊利诺伊州首次当选为国会参议员。
  2008年当选美国第44届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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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年6月27日出生于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小城镇——塔斯喀姆比亚。她在19个月的时候被猩红热夺去了视力和听力。因为她听不到别人说话,所以她也不可以学习...但西方历史教科书往往褒扬海伦·凯勒早年与疾病抗争的故事,而其成年后作为一名社会主义者的事实被故意忽略了。在《老师告诉我的那些谎言-美国历史教科书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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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凯勒故事的读书后感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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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路德·金 1954年马丁·路德·金成为亚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的德克斯特大街浸信会教堂(Dexter Avenue Baptist Church)的一位牧师。1955年12月1日,一位名叫做罗沙·帕克斯的黑人妇女在公共汽车上拒绝给白人让座位,因而被蒙哥马利节警察当局的当地警员以违反公共汽车座位隔离条令为由逮捕了她。马丁·...

前段时间看过王刚讲故事介绍的是巴马长寿乡,百岁老人这么多,是跟当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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