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九八年我村分地时,有一块水田为了公平,分时按人分每人半亩,但是村里是按每亩三百元的价包,我家6个

作者&投稿:毓砌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农村土地每人分3亩后来在地头又开辟了2亩地村里要把多出来的每亩收260块钱请问这样收费合理吗?~

没什么合理不合理,地是集体的,收点费用也在权力之中,谁让咱们贪心呢,钱也不算多,图快乐哈你说呢?

一亩地是666.7平方米,是十五分之一公顷,一分地是十分之一亩,是66.7平方米。半亩地在土地比较宽的农村,就是一家人的庄基地,比较宽松了。

如果政府征用的是以前没分完的地,但分钱是按以前分水田的人头分,这是不不合理的。
对于农村机动地的占用,应由村集体成员共同分得,按占用水地多少分不合理。
你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投诉。
也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政府征用的土地是永远不会分后,但一分钱是在头的前一个子水田,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农村机动土地被占用,应该是村集体普通股的成员,多少分不合理占用的水。
乡镇人民政府投诉。
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还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母亲有98年二轮承包土地证到15年土地经营权证确没有17年去离请问村...
你母亲一九九八年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说明你母亲是该村集体的成员。 二零一五年没有土地经营权证是错误的。你母亲作为集体成员,有资格获得承包地。你可以找村里,和乡镇。

谁可以告诉我,湖广填川这个事
与史书记载的郭子仪晚年“颔之而已”的典故相同;之后又在当地88岁高龄的郭秉才家中找到了一本“郭氏家谱”,上面明确地记载了郭氏家族从黄帝到郭子仪及其后裔几千年的族姓发展史,郭子仪第四代孙郭端夫在唐庄宗时官至鸿芦卿,谪守江右庐陵,由山西汾阳举家迁往江西,在宋端平元年甲午由江西迁往湖广,大明弘治二年入川落...

无地农民怎么办?无地农民月补贴700元是真是假?
以后跨村、跨乡成立“土地收储整治机构”,把农民进城后自愿退出的土地专门整合收集起来,再适度规模外包给“无地农民”,这个提议也可以缓解”无地农民“的”困境“。3、村民自主协商小规模分地 国家制定的承包制总体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也就是说小范围内...

二千00年征我的地,用九八年标准是对还是错?
如果政府没有新标准出台,旧标准没有废止,就没有错。标准不一定需要年年更新。

九八年土地政策三十年不变,2010年户口迁移走土地还有吗?生不补,死不...
农村没户口了就没有相应的土地及权益了。三十年不变是国家政策,任何都改变不了的,出生的,死亡的只能在三十年到期调整。

博鳌亚洲论坛我村于一九八五年就把集体所有林,按五口人为大户三口人为...
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现行中国大陆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陆推行“改革”,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1982年应该合法 ...

请问我们村的1998年的经济收入,群众现在还有权要求公示吗
九八年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公示估计是不太可能的了,建议到上级主管部门查询当年的资料档案,如果有问题,可以以此为证据,追究当时相关人员的责任。

我九八年以公开的形式购买村里的宅基地,至今没建设房屋,钱也没有退款...
这种情况要和村干部反应看退款不退,不退的到劳动部门告树干部这样能把你的款要回去试试看

女方嫁到外省,户口未迁移,可以在原籍享受土地政策吗?
一,一般来说,外嫁女是不可以享受娘家村的经济利益的分配的:1,当事人已经外嫁的,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关于丧失成员资格的相关规定(第九条,第4点),一般不能再享受娘家村的集体利益(分地);2,具体可以咨询户口所在村的相关负责人,以对方答复为准。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

我妹妹一九九八年结婚,户口一直没迁出,村里不给土地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婆家没有分配承包地的,娘家有权继续享受承包地。婆家有承包地的,不能重复享受,不论有没有户口。如果符合条件,村里把地抽走,可以向乡镇政府反映;如果仍不能解决,可以到法院起诉村委会。

肥城市19637781306: 76又4分之7+56又9分之2 - 25又5分之3*8分之5=多少? -
商师一平: 107又256分之370

肥城市19637781306: 我今年50多岁户口农村的在外打工回来没地能要回来了吗上村里要好多回不给咋办啊 -
商师一平: 98年分地时有地正常,因为户口迁出村里面收回土地也正常,后来户口又迁回来,如果村里面给你留有承包地,还是可以给地的,如果村里面的土地已经都承包了,又迁回村里面户口就不应该给地了.因为村里面已经无有土地可以承包,国家又有正策规定承包土地30年不变.村里面如果把别人承包的土地收回分给迁入户,这是与国家政策法律相抵触的,村干部也不敢这样做.

肥城市19637781306: 二十几年前分土地时,我家土地中有一个小池塘(周围都是我家耕地)之前是公用的,分地之后就被废弃了,我 -
商师一平: 不合法,根据居民用地的规定,废弃的那块地当是国家用地不管是他人或您都没有使用权,没人来追究您可继续使用,只能这样说,别人要强占也是不对的.您可以通过正规途经获取该土地的使用权.

肥城市19637781306: 农村几年分地 -
商师一平: 现在是30年分地,有相关政策. 农村大批分地是在1983年和1998年左右,下一次得2028年左右. 因为1998年分到的得有30年的承包期,所以他们名下的地可以租给人家收租金.完全合法. 如果村里还有空余的的(机动田),也可以个别分的,关键是看村里愿不愿意分给你们家,如果你们家的地确实太少了,你先掌握一下村里还有没有没有发包出去的土,除了向村里反映,还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农林局或农办)反映.

肥城市19637781306: 我是农村户口改革开放分地时有土地,常年在外打工再重新分地时就没有给我,现在我想回家种地,请问可以通 -
商师一平: 可以,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肥城市19637781306: 九八年分地两边有地合法吗 -
商师一平: 98年分地时两边都有地是不合法的,根据规定,女方如果出嫁了,可以在男方居住的村社分到土地,即使户口没有迁来也能分到土地,女方原来的村社就不分给她土地了.有的村社干部利用职权说她户口还在本社,就按户口人数分得了土地,所以形成了一个人两处都分得土地的局面.其实女方应退回分到的土地,只在一处分的土地.两处都分得土地是不合法的.

肥城市19637781306: 土地问题 30多年前,村上分地,那个时候我外公有3个人,我外公,我妈妈还有我姨妈,地是分给3个人的. -
商师一平: 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并不是以某个人为使用权人.本案中,原来你妈妈家庭承包的土地,仍属于该家庭所有.因为你外公已去世,所以,该宗土地使用权归你妈和你姨妈所有.如果你姨妈自愿放弃,你们家可以享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全部份额.但你要有证据证明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你们.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村委会留存的有关分地合同记录.

肥城市19637781306: 九八年分地,和父母分成两份,但户口是一个,确权也确成两份,父母去世,村里要抽回父母土地,怎么办. -
商师一平: 九八年分地,你家分了两份地,也确权了,户口在一块,父母去世了,村里应该抽回你父母的土地,国家土地法规定父母死亡离婚,或出嫁的子女土地应当收回,在次分给本村的新生儿和刚结婚没有土地的人.

肥城市19637781306: 分地时 地里有坟墓然后多分了一点地 现在要土地流转了 多分的这点地 现在需要补上么? -
商师一平: 如果抠除坟墓所占的面积,你的承包地就不应该多了.土地流转时应该按你确权面积为准,如果还没有进行确权的,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签订面积为准,实际面积大于上述面积的,应计为村机动地,这部分土地流转费归村集体.但是具体执行过程中,多半地区因官员无力主张集体权益,对农户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计算流转费,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

肥城市19637781306: 我想知道,我家以前有一块耕地(以前属于水田,对换后被挖成鱼塘),但是离我家太远,就和别人对换给耕种 -
商师一平: 你家的耕地是否有手续,和别人对换之后有没有凭据,只是口头上的还是有书面协议.还有你家的这块田和人家换了多久了.对换后面积是否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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