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土地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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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土地归谁~

【法律分析】土地归国家所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所以父母去世后,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而使用权或者承包权可以由子女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父母去世,土地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
(一)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耕地、草地,农村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地按“户”拥有,户上有人,地就不减半分。如果老人和子女没有分户,老人去世后,承包的耕地、草地的土地确权归其子女名下。如果老人已经和子女分户,老人去世后户上没有其他人了,就属于“整户消亡”,则其承包的耕地、草地由村集体进行回收,再另行分配。(二)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林地的土地确权都归其子女。所以,就算是已经分户了,老人去世了,子女可作为继承人继续承包林地,可对林地进行土地确权。(三)老人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农村还有一些荒山荒地等土地,如果是老人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的荒山荒地,老人去世后,无论老人和子女是否分户,荒山荒地的承包收益按照《继承法》继承分配,承包经营权可以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然后土地的确权由继承人进行。若继承人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以将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转让费由继承人分配。(四)老人的宅基地,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亲生父母亲去世后土地使用权归养父母吗?
不归养父母。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参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分别归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及子女们。

父母去世农田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后,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而使用权或者承包权可以由子女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

父母去世土地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后土地归集体或国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农村父母死后土地归谁
法律分析:土地归国家所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所以父母去世后,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而使用权或者承包权可以由子女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

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归谁
如果的老人单独的承包土地,村委会可以收回的。如果是家庭承包土地,在没有到承包期限前提,可以有家庭其他成员,办理继承,继续承包使用土地,前提是,继承者也需要是本村户籍。外地和外村户籍,不能办理。法律分析:如果的老人单独的承包土地,村委会可以收回的。如果是家庭承包土地,在没有到承包期限前提,...

父母不在了土地确权证归谁
即便如若父母膝下有众多的子女,但却并未于生前留下任何遗嘱作为财产归属的指引,此时的土地的所有权将由所有的兄弟姐妹共同平等地继承。在诸如此类的遗产分配中,子女们有权自行商议决定是否采用平均分割或是非均等的方式瓜分土地的使用权以及经营权。兹详细阐述以下几点内容:第一步,需要启动对土地的地理...

父母去世承包的土地怎么办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户内部分成员去世的,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承包经营。户内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一、土地确权怎么办理:1、土地确权的办理需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

父母过世农村土地怎么继承
在申请宅基地通过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是房屋所有人的。我们所说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说的都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就算继承,也只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

农村土地能否继承,老人去世后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不归子女?
以前农村人争着往城里跑,现在城里人想尽办法想往农村挤。随着中央一号文件出台,提出乡村振兴计划,农村土地更加值钱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越来越丰厚。很多农民朋友包括外迁户口的朋友都想知道,农村土地能不能继承,老人去世后的土地究竟归谁,该不该由子女所有。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就为大家科普下农村土地...

父母死亡、出嫁女可以继承农村土地
法律主观: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 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

宜春市14786604592: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有何法律规定
野虏附桂: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土地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宜春市14786604592: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困惑!
野虏附桂: 一、你好问一下针对于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遗...

宜春市14786604592: 老人去世土地确权怎么规定
野虏附桂: 1、如果土地由老人一个人进行承包的老人去世后由村委会进行回收;2、地确权是属于老人的家庭承包的土地,只要土地确权的期限没有到,就可以由家庭其它成员继承.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宜春市14786604592: 父母是农民,孩子都转为市民,请问父母去世后,土地归谁所有? -
野虏附桂: 收归集体所有,跟土地承包制度没有直接关系,承包来的土地不是父母的财产,只是用于承包经营,有使用权,父母过世后自然收归集体.孩子考上大学转为市民户口就已经迁出,也不能再承包.

宜春市14786604592: 父母过世子女要怎么继承土地使用证
野虏附桂: 父母去世之后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但继承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另外,到底由谁来继承土地使用权,需要法定继承人之间协商来确定,因为土地使用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确定后的继承人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最后携带继承公证文件及土地证、身份证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宜春市14786604592: 老人过世,土地如何确权 -
野虏附桂: 按土地承包合同说话.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

宜春市14786604592: 家人己死完,土地该归谁 -
野虏附桂: 家庭人口全部消亡的农户家庭农村承包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农户家庭人口全部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农户已不存在,应依法由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具体要以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因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政策规定,由发包方提出申请,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宜春市14786604592: 父母在世由我抚养去世后他们田地归谁所有 -
野虏附桂: 您好!不管父母在世还是去世,城市的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都属于集体所有.您可以继续耕种,但是永远不可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属于您个人所有.谢谢阅读!

宜春市14786604592: 户口在城里,家里农村的田地父母死了使用权归谁 -
野虏附桂: 根据国家规定、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你父母死后!土地由你使用、待土地调整时、你就可能无权使用了、因你户口已变动!

宜春市14786604592: 儿子是非农村户口,父母死亡后,土地归谁 -
野虏附桂: 土地使用权归与父母共同承包经营土地的其他家庭成员,如果儿子的户口是承包了土地之后才转成非农业,而且户口未迁到设区的市,土地可由儿子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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