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的第六章 社会帮教

作者&投稿:桑馨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的第二章 入监教育~

第九条 对新入监的罪犯,应当将其安排在负责新收分流罪犯的监狱或者监区,集中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入监教育。第十条 新收罪犯入监后,监狱(监区)应当向其宣布罪犯在服刑期间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一)罪犯在服刑期间享有下列权利: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二)罪犯在服刑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改造,按照规定参加劳动。第十一条 监狱(监区)对新收罪犯,应当进行法制教育和监规纪律教育,引导其认罪悔罪,明确改造目标,适应服刑生活。第十二条 监狱(监区)应当了解和掌握新收罪犯的基本情况、认罪态度和思想动态,进行个体分析和心理测验,对其危险程度、恶性程度、改造难度进行评估,提出关押和改造的建议。第十三条 入监教育结束后,监狱(监区)应当对新收罪犯进行考核验收。对考核合格的,移送相应类别的监狱(监区)服刑改造;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延长入监教育,时限为一个月。

第四十三条 监狱应当开展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工作。心理矫治工作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验,心理咨询和心理疾病治疗。第四十四条 监狱应当建立心理矫治室,配置必要的设备,由专业人员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治。第四十五条 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使罪犯对心理问题学会自我调节、自我矫治。第四十六条 监狱应当在罪犯入监教育、服刑改造中期、出监教育期间对罪犯进行心理测验,建立心理档案,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矫治提供参考,对重新犯罪的倾向进行预测。第四十七条 监狱应当配备专门人员,对罪犯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解答罪犯提出的心理问题。第四十八条 监狱对有心理疾病的罪犯,应当实施治疗;对病情严重的,应当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会诊,进行专门治疗。第四十九条 监狱从事心理测验、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心理咨询员、心理咨询师、高级心理咨询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监狱可以聘请社会专业人员参与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工作。

第三十九条 监狱应当积极争取社会各个方面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配合监狱开展有益于罪犯改造的各种社会帮教活动。
第四十条 监狱应当与罪犯原所在地的政府、原单位(学校)、亲属联系,签订帮教协议,适时邀请有关单位和人士来监狱开展帮教工作;监狱也可以组织罪犯到社会上参观学习,接受教育。
第四十一条 监狱应当鼓励和支持社会志愿者参与对罪犯进行思想、文化、技术教育等方面的帮教活动,并为其帮教活动提供便利。
第四十二条 监狱应当为罪犯获得法律援助提供帮助,联系、协调当地法律援助机构为罪犯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章 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章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注重个性化和全面性。罪犯的教育遵循因人施教和分类教育原则,通过集体和个人教育的结合,以及狱内和社会的互动,以说服和启发为主导。第六十二条强调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政策等多方面的思想教育,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帮助他们理解当前社会形势和未...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八章 激励措施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中明确,第五十条强调,监狱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年度评选活动,鼓励罪犯展现出认罪悔罪和积极改造的态度。评选条件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纪律,注重文明礼貌,乐于助人,学习能力和劳动技能出色,以及完成劳动任务并达到计分考核奖励标准。选拔过程严谨,第五十二条指出,监狱会通过罪...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九章 出监教育
监狱在罪犯即将服刑期满之际,会进行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即出监教育,该阶段将持续3个月。出监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形势、政策和前途教育,以帮助罪犯了解社会动态和政策变化。此外,监狱还会进行遵纪守法教育,确保他们回归社会后能够遵守法律。为了增强其适应社会和就业的能力,监狱会组织实用的职业技能培训,...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三章 个别教育
监狱的个别教育工作旨在根据罪犯的个体差异提供定制化的教育。第十四条中,监狱会为每位罪犯安排专门的监狱人民警察进行一对一的教育,确保教育内容的针对性。第十五条强调了教育方式的多样性,将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理智引导与情感触动、规则约束与行为引导相结合,兼顾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注重灵活性和有...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十章 附 则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在特定情况下,针对未成年犯的管理与教育,依据司法部发布的《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司法部令第56号)来进行,其详细内容在该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如果未成年犯的相关事宜在上述规定中未作详细说明,将参照本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进行操作。对于规定本身的理解和执行,司法部有权进行解释...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六章 社会帮教
监狱在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中,十分注重与社会的紧密合作。首先,根据第三十九条规定,监狱积极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旨在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帮教活动,为罪犯提供有益于改造的环境和资源。第四十条强调了与罪犯原地政府、单位和亲属的联系。监狱会签订帮教协议,邀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定期到监狱进行帮教,同时也组织...

监狱教育改造科科长工作职责
第一条 为了规范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是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重要体现,贯穿于监狱工作的全过...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有哪些内容
法律依据:《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第十条 新收罪犯入监后,监狱(监区)应当向其宣布罪犯在服刑期间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一)罪犯在服刑期间享有下列权利: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二)罪犯在服刑期间应当履...

高淳监狱的教育改造
政策、前途等方面的教育,旨在加速他们的思想改造,并为他们的劳动改造和刑满就业提供技术支持。3. 监狱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利用现代教育手段,帮助罪犯彻底纠正不良心理和思维定势。4. 高淳监狱还积极推进社会帮教和法律援助工作,以促进教育改造的社会化,确保罪犯遵纪守法,改好率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

监狱有图书馆吗
每个监狱均有存放图书的地方,但不一定叫图书馆,大多叫图书室。《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三十三条 监狱应当办好图书室、阅览室、墙报、黑板报,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读书、评报活动。

扎囊县18942249976: 教育改造罪犯的内容 -
柴重舒志: 教育改造罪犯,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等内容的思想教育. 监狱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

扎囊县18942249976: 如何有效改造犯罪分子 -
柴重舒志: 按相关法律规定,要有效改造犯罪分子,要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六十一条 教育改造罪犯,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扎囊县18942249976: 对罪犯进行教育对罪犯重新回归社会的意义有哪些? -
柴重舒志: 矫正他们被扭曲的价值观念和不良的行为方式、严禁脱逃、人生观、质量与时代的距离越来越远. 1.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来阐述社会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培养就业能力,用科学的理论和思想来改造他们的价值观,价...

扎囊县18942249976: 现代监狱如何折磨人 -
柴重舒志: 按实际情况,现代监狱是不存在折磨人的情况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六十一条 教育改造罪犯,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第六十...

扎囊县18942249976: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的介绍 -
柴重舒志: 为了规范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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