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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投稿:揣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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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老师的回答,现在的主流认识,是错误的!

该案件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确实超过了1年的时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不是劳动报酬,不适用于27条第4款的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你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没签订合同本来就是违法的,你不追究他的这个责任就很不错了,居然还不让你走,他如再不让走,建议你起诉他

如果劳动者是建筑单位直接招聘来工作的。
【1】根据《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支付形式不得克扣拖欠。
【2】劳动者可以拿着证据,直接找单位主管领导协商,要工资。
【3】如果单位还是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如果是层层转包那种形式,底层劳动者不发工资,首先要找小包工头。
【4】看不发工资的原因在哪里。因为包工头之间都有承包协议。
【5】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先于执行的范围包括追索劳动报酬。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可以裁定先于执行。
【6】被欠工资的人,可以凭承包协议,各种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欠工资人给付工资。
【7】也可以找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帮助讨要工资。
【8】也可以引起媒体的关注,让媒体介入,讨要回自己工资。
【9】在网络上揭露拖欠工地劳动者工资,也是一种极好的方法。

1、首先需要确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注意平时收集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本条第一款中的“企业”是指从事产品主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济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如工厂、农场、公司等。
本条第二款所指劳动法的劳动者的适用范围,包括三个方面:(1)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3)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本法的适用范围排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本条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
本条中“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加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3、用人单位必须足额支付劳动者所有工资。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如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可以拨打全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举报专线:010-68304532

恭喜你,你要发财了。当然,前提是你的老板还没破产。
按照法律规定,迟发工资,劳动者有单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并可要求经济赔偿和经济补偿。
不过,要老板打张白条给你,你就有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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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口头宣布倒闭/结业,也赔偿了一部分工人的年资,现在还有一部分人, 不想赔偿, 请问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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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哈胃复: 一、这里有工伤律师在线质询的吗一、可以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伤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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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哈胃复: 您主张从5月15日开始的双倍工资后,在走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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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哈胃复: 因用人单位搬迁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如果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无法享受经济补偿.

昆都仑区19360747316: 有在线咨询劳动法的地方吗?
俟哈胃复: 有,你可以在google中输入110,然后选第一个进入,那里有免费的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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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哈胃复: 广东胡律师:你可以直接以单位没有跟你签劳动合同和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以下赔偿:1、工作十几年折算成1年补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从08年元旦起第2个月起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3、按下面社保基数补齐你工作期间的社保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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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哈胃复: 一、像你说的情况,应该是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即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被派至实际的用工单位.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得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三、你这种情况,单纯从法律角度上讲,用人单位是可以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只是考虑到你实际的情况,可以和用人单位谈谈,我想一个有社会责任的用人单位应该还是会考虑你的实际生活状况,让你留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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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哈胃复: 你好:你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的人会去老板哪里调查的;如果情况属实,会要求老板给你工资的.希望你顺利领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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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哈胃复: 1、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你可以要求单位补交.<<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2、上班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3、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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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哈胃复: 都不合法.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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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哈胃复: 以下是一些可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的平台:1. 12348普法热线:这是中国司法部设立的全国性公益法律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免费咨询服务.2. 法律援助中心:各地区都有专门的法律援助中心,为经济困难人群提供免费或者低收费的法律援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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