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和理论法学是不是一个概念

作者&投稿:徭扶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理学属于理论法学吗?~

  属于。
  法理学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学科?它有哪些研究特点?在这些问题上至今仍有争议。在总体上,国家教育部学科目录表上将法学学科定位为“应用学科”,也可叫实践性学科。这样的定位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及其法律现象,而法律及其法律现象是实践性较强的社会规范和制度体系。但具体到法学学科体系内部,它又有不同的属性和特点,宏观上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当然,也有人不同意这一分类)。法理学则属于“理论法学”中的牵头性学科。理论法学属于思想性、思维性学科,它相对区别于法学中的直接以具体法律为研究对象的部门法学。当然,这样讲并不意味着部门法学不需要理论性,而是就其主要特点和功能而言。法理学中的“理”字,本身就标明了这门学科是一门理论性学科。这里的“理论性”,主要是指它的“思维性”,说明它是一门思维性科学。正是在这一层意义上,它具有哲学的特点。法理学可能回答的不是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比如案件如何审理,程序如何进行,引用何种法律,适用何种制裁等等,它所关心的是法律的原理性问题。而对这些原理性问题的分析说明,则必然是理论性的和思维性的。
  关于法理学的研究特点,“抽象性、概括性、一般性、普遍性,以及概而言之的理论性是这门学科的应有属性和特色”。国外一些著名的法理学家对此也有论述。例如,美国法学家德沃金教授指出:“法律的一般理论肯定是抽象的,因为它们旨在阐释法律实践的主要特点和基本结构而不是法律实践的某一具体方面或具体部分。”抽象性是“法律的一般理论”,即法理学的显著特点,这种抽象性是同法律实践的具体性相对而言的。法律实践一般而言是具体的,它或者涉及到某一法律制度、法律规范,或者涉及到某类具体的案件或某一具体的个案。而法理学所关涉的则是对整个法律现象、法律实践的阐释,这种阐释也可能是对制度本身的抽象思考,也可能是对制度之外、制度背后因素的抽象思考。
  对法理学抽象性特点的认识,有助于把握法理学这门法学基础学科的一些本质属性或规定性。近年来,在实用功利主义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一切都追求“有用性”,而将这种“有用性”又具体阐释为对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具体而实际的功效,有时甚至就等同于经济效用。这种风气不加区别地要求一切学问、学术、学科都要产生一种立竿见影的直接效用,而忽略了各种学问、学术、学科性质间的差别。忽略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差别,在社会科学中又忽略了基础性理论科学和实用性应用科学之间的差别。在“有用性”的追求上,也严重地忽略了“直接有用”、“直接效用”和“间接有用”、“间接效用”的区别。用一把尺子来度量所有的学问和学术的价值,自然会导致对理论学科的非难和无端指责。所谓“理论无用论”、“法理学无用论”等正是这种不良风气影响下的产物。似乎一切抽象的、不能为实践带来直接效用的学问、学术和学科都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
  法理学就其学科本性而言,是理论思维科学,而这种理论思维性科学必定是抽象的而非具体的,是形而上的而非形而下的,具有较浓厚的哲学色彩。正是在此种意义上,法理学有时也被称之为“法哲学”。但法理学的抽象性并非是空想性,它不是空灵之物,而是有其坚实的基础,即丰富的法律实践。法理学正是在对大量丰富的法律实践和法律现象考察的基础上,抽象出其带有共同性和规律性的理论。因此,任何对法理学的指责和非难,或者是对法理学抽象性特点的不甚了解,或者是从实用功利主义角度对法理学的苛刻要求,而这种苛刻要求无助于发展这一具有抽象性思维特征的学科,同时也反映了对法理学学科性质认识上的盲区。
  而法理学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它的概括性。法理学的概括性是指它将许许多多个别的、具体的法律现象作为研究对象,从中概括出一些带有共性的、普遍性的结论,这种结论对那些具体的、个别的法律现象具有普遍性的阐释作用。概括性在法理学学科和研究中处处都能体现出来。比如,关于权力学说,法律实践中所呈现的是一个个具体的、个别的权力形态,如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监督权等;法理学则在这种多样性的具体的权力形态基础上,概括出、抽象出具有普遍性特征的一般权力理论,而对许多具体权力形态的研究则分属于具体法学。例如,对立法权力的研究属于立法学,对司法权力的研究属于司法学,对行政权力的研究属于行政法学。又如关于权利学说,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权利形态有许多种类,仅公民基本权利形态就自成为一个庞大的权利体系,如财产权利,选举权利和被选举权利,言论、出版等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人身自由权利,人格尊严权利,住宅不受侵犯权利,通讯自由权利,劳动权利,休息权利,受教育权利,科学研究和创作自由权利,男女平等权利,婚姻家庭自由权利等。法理学则在这大量的具体权利形态基础上,抽象出、概括出具有普遍阐释力的一般权利理论,而对每一具体权利形态的研究则根据其权利属性分别由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等去作深入剖析。再如关于法律关系理论,在法律实践中有宪法法律关系、民法法律关系、刑法法律关系、行政法法律关系等,而法理学范畴中的法律关系理论,既要建立在这些具体的法律关系理论基础之上,又要从其中抽象出带有共性的,能够说明、阐释各具体法律关系形态的一般法律关系理论,这才能真正称得上是法理学的法律关系理论。

这是考研的论述题还是简答题?像你说的格式我写不好但是据我考研时的经验答题思路是:1、法理学的概念、法学的概念 2、展开法学是统称 法理学是分支 法学除法理学之外还包含刑法学 民商法学等 而法理学有自己的内容...3、总之,法学与法理学(联系)但差异还是很明显...

法理学和理论法学不是一个概念

1、法理学(Jurisprudence)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

2、理论法学指主要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的法学分支学科,主要包括法理学、法哲学、比较法学、法社会学、立法学、法律逻辑学、法律教育学和法律心理学等学科。

扩展资料

法理学是关于法律的原理、原则、精神的科学,是关于法律、法律现象、法律问题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根本的思想,是关于法律的所以然的道理。

广义上讲,法理学可以被界定为法律的智慧,或者对“法律事业”的性质和语境的理解。法理学的词根应该是源于“juris”,意指法律或权利。另一个词根“prudence”则指智慧。

因而法理学可能是寻求法律的智慧,或者寻求对法律的明智理解的学问。根据富勒“使人们的行为服从归制治理的事业”的法律格言和Beyleveled、Brownsword的用法,我们可以得出“法律事业”这一用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理论法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法理学



法理学和理论法学不是一个概念。
1、理论法学指主要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的法学分支学科,主要包括法理学、法哲学、比较法学、法社会学、立法学、法律逻辑学、法律教育学和法律心理学等学科。
2、法理学(Jurisprudence)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

不是一个概念,法理学是单独学科的名称,而整个大法学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宪法、法理学、法制史是理论法学,而民法刑法民诉刑诉等是实践法学。法理是理论法学的一部分。

理论法学在司法考试中包括宪法、法理学、法制史,在法学分类中有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的划分,所以不管怎么分,法理学是理论法学的一部分。

理论法学指主要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的法学分支学科,主要包括法理学、法哲学、比较法学、法社会学、立法学、法律逻辑学、法律教育学和法律心理学等学科。


法理学跟法学导轮一样吗?
您好!法理学和法学导论是不一样的,法学导论包括法理学导论、民法导论、刑法导论、经济法导论等等。法学导论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而法理学是。参考内容

哪些学科属于法学理论?
法理学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律科学中,法理学是基石,是最为主要的理论法学,构成了整个法学的基础理论、一般理论、方法论、是法学的理论集大成学科。2、法哲学。法哲学是西方国家关于法的基本理论的一门学科,又称法律哲学。法哲学的研究对象主要不在于现实中或...

法学是文科还是理科专业
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法学分支学科 1、理论法学。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中国法律院系为这个学科开设的课程称为法学基础理论(简称法理学)。2、法律史学。分为法制史和法律...

法理学是什么
法理学(Jurisprudence)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广义上讲,法理学可以被界定为法律的智慧,或者对“法律事业”的性质和语境的...

法学基础理论是不是就是法理学求解答
如果是法律专业学生学习的话,是学习 法理学。里面的内容会比较抽象,就是语言比较专业 而如果是其他专业学生选修法律课的话,可能学习的就是法学基础理论了,里面的内容不会那么抽象,书面语言会易懂些

法学是什么?
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法学体系理论法学 ▪ 法理学 ▪ 法哲学 ▪ 比较法学 ▪ 法社会学 ▪ 立法学 ▪ 法律逻辑学 ▪ 法律教育学 ▪ 法律心理学 ▪ 法律解释学 法律史学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是什么?
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是从现实的和历史的各种法的现象中研究法的基本问题和一般规律的学科。1、法理学是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学科,在法学体系中,同法学的各个学科都有相当程度的关联,对法学的各个学科都有程度不同的影响。从总体上来说,它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

什么是理论法学跟应用法学(跟刑法,民法,有什么区别
理论指导应用,应用实现理论。是法学的两种分类方式;刑法民法是部门法,是具体的分类。

什么是理论法学跟应用法学(跟刑法,民法,有什么区别
理论法学对法学基本思想、基础概念做阐释研究、推理概括;应用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律实际生活中的经验材料,其比之理论法学更具有实践性,它是理论法学的具体化,也是理论法学的资料渊源。但应用法学并非没有理论,其产生的理论不是用来起跨学科的普遍指导作用,而是为解决本应用学科的实际问题服务的。

什么是法?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理学?
【法】——简而言之,就是实现国家意志、阶级统治的一种工具。【法学】——是指研究“法”的一门科学。对如何运用法对国家进行统治,对社会进行规范进行的研究所形成的一门科学即法学。法学又有很多研究领域,如法学可分为理论法学和实践法学:理论法学是对法学的基本理论进行研究,这些研究为立法者科学...

桃源县18024959962: 法理学和理论法学是不是一个概念
雪盼安素: 法理学和理论法学不是一个概念.1、理论法学指主要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的法学分支学科,主要包括法理学、法哲学、比较法学、法社会学、立法学、法律逻辑学、法律教育学和法律心理学等学科.2、法理学(Jurisprudence)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

桃源县18024959962: 理论法学是法理学吗? -
雪盼安素: 不等于!两者是包含关系,理论法学包含法理学.也可以百度一下.司法考试中理论法学还有宪法学部分和法制史部分……可以学习法理学,中外法制史,宪法学部分……

桃源县18024959962: 法学,第六题,为什么法理学不可以属于应用法学? -
雪盼安素: 法理学属于理论法学,因为;1,理论法学指主要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的法学分支学科,主要包括法理学、法哲学、比较法学、法社会学、立法学、法律逻辑学、法律教育学和法律心理学等学科.2,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

桃源县18024959962: 法学与法理学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
雪盼安素: 一、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 法理学以“一般法”即整体法律理象为研究对象.所谓“一般法”,首先指法的整个领域或者说整个法律现实.即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领域,以及现行法从制...

桃源县18024959962: 法学与哲学的关系(西方法律思想史) -
雪盼安素: 理论法学也叫法理学、法哲学,不细区分的话基本是一回事;应用法学可就太庞大了,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商法、财税法、甚至军事法,基本上有一个职业门类,都能捏出一个相应的应用法学来.两者的关系是:任何一个应用法学的问题的深入研究往往都会上升为一个理论问题,甚至是哲学问题;任何一种哲学都是为了给实践生活以指引,理论法学也都是为了给法律的实际应有提供指导.法学和哲学同为文科,但哲学是纯理论的,法学是理论与实践性相结合的一门学科,个人认为其实践性是根本属性.

桃源县18024959962: 法理学与法律哲学的区别 -
雪盼安素: 当前,法学界大都把法理学与法哲学(法律哲学)看成是同一学科,有的则把法哲学看成是法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实际上,法哲学既不是法理学,也不是法理学的分支学科,它应和法理学同为理论法学的分支,而且是在层次上高于法理学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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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盼安素: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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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盼安素: 法学是一门以法律现象及其规律做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法理学属于理论法学、是一种以理论形态存在的科学、

桃源县18024959962: 为什么说法理学是哲学方法在法律领域的运用? -
雪盼安素: 因为自古哲学就分为自然哲学和心灵或伦理哲学两大领域,自从自然哲学成为自然科学之后,哲学就只有剩下与伦理学或社会学密切相关的伦理哲学了.因此哲学主要就是为法律还有道德提供应该或不应该的逻辑的基础性学科了.法律哲学是哲学在法律领域中的一个分支,如同科学哲学、政治哲学等领域一样,是一门对于社会现象或者学术领域的基础信念进行反思的学问.在不同的场合或者学术脉络之下,法律哲学(法哲学)又被称为“法理学”、“法理论”、甚至“基础法学”,不过这些名词的指涉原本不尽相同,但在许多时候他们都被用来代表法律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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