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宗法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封邦建国制,宗庙祭祀制度,还有一个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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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宗法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封邦建国制和另外哪2个制度?~

分封制,也就是你说的封邦建国制,再就是严格的宗法制。

宗法制起源于氏族公社,由父系氏族公社家长制演变而来,形成于商末,西周时得到充分发展。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族制系统。其具体内容是:周天子是天下的共主,又是全姬姓宗族的首领,掌握全国最高的政权和族权,每世天子都是以嫡长子继承父位,为下一代天子。其他诸子为诸侯,同样诸侯也是由嫡长子继位,其他诸子为大夫,大夫也有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为士,士以下为平民。士以下不再分封。简言之,宗法制的特征是嫡长子继承父位,别子受封。宗法制确定了奴隶贵族内部的各种等级区别,严格规定了自上而下应该承担的义务。在宗法制度下,西周时人们处在不同的社会等级,上下等级互相统属。统治阶级包括:王、公、大夫、士四个阶层。宗法制是在贵族间解决财产、权位的一种制度,强化了奴隶主贵族政治,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宗法制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周王为周族之王,自称天子,奉祀周族的始祖,称"大宗",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余庶子和庶兄弟大多分封为诸侯,对天子是"小宗",在其本国则是大宗。诸侯也由嫡长子继位,其余庶子和庶兄弟大多被分封为卿或大夫,对诸侯是"小宗",在本家则为"大宗",其职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从卿大夫到士,其"大宗"、"小宗"的关系与上同。世袭的嫡长子即是宗子,地位最尊。如此层层分封,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大宗、小宗的宗法关系,同时也是政治隶属关系。对于异姓有功的贵族,则通过联姻,成为甥舅,分封为诸侯,也纳入宗法关系。于是,在全体贵族内部,举国上下形成了以周天子为核心,由血缘亲疏不同的众诸侯国竞相拱卫的等级森严的体制,使政权不但得到族权而且得到神权的配合。"亲亲"、"尊尊"在这里获得完备的、严格的体现,成了宗法制的精神支柱,从而也是周礼的根本原则。 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代的事情。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左传》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制度。宗法制的一个关键内容是严嫡庶之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目的在于稳固贵族阶级的内部秩序。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从而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在宗法制度下,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并且世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权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么庶子才可代为祭祀。和大宗相对应的是小宗。在一般情况下,周天子以嫡长子继统,众庶子封为诸侯,历代的周天子为大宗,这些诸侯就是小宗。诸侯亦以嫡长子继位,众庶子封为大夫,这些大夫为小宗,而诸侯则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长子继位,为大宗;众庶子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统里,诸侯和大夫实具有大宗与小宗双重身份。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大宗和小宗的区别与贵族等级里的层层封建是完全合拍的。如果说分封制从政治结构方面建立了贵族间的等级秩序,那么,宗法制则以注入了特定内容、贯彻了崭新原则的宗族传统观念使这个等级秩序得到稳固。文献和彝铭记载中屡有“宗周”的记载,《诗经·公刘》说:“食之饮之,君之宗之。”从宗法系统看,周天子乃是地位最高的宗子。周初,宗法制首先在周天子和诸侯间实施,以后逐渐及于中、小贵族,以至士与庶民之间,具有了普遍性质。

分封制与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的两大重要内容。

(1).分封制度。周王朝的国土十分广袤,王朝建立后面临的政治形势很严峻,武王以“小邦”之君统治如此广阔的区域,随时都可能会发生诸侯叛乱的事情。因此。武王决定论功行赏,实行以王室为核心的分封制度。简而言之,就是周王将土地和人民分给自己的宗族或功臣,由他们到各地建立隶属于王朝的地方政权,协助周王室统治国家。这种国家结构将王朝分为王畿和外畿两部分,周王对外畿的统治在很大程度上要借助诸侯的力量。周王自称天子,是天下的大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诸侯是封国的大宗,诸侯又分封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或亲属关系的下一级贵族到国内的各地,称为卿或大夫;卿或大夫又委派一批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或亲属关系的下级贵族去智力的封地或封邑,称为士或家臣。通过分封制,形成了一个宝塔式的等级统治结构,周天子不仅统治全国人民,而且可以利用宗法上天下之大宗、政治上天下之共主的地位对各级贵族进行号令、指挥和管理。用孔子的话来说,这个时期的社会特点是“礼乐征伐自天子出”。
(2).嫡长子继承制度。商朝没有嫡长子继承制度,既有传弟者(如沃丁死后由其弟太庚即位),也有传子者。继承制度的不稳定很容易使统治阶级内部产生分崩离析,甚至刀剑相向,商朝中期的九世之乱,根源就在于此。周太公将君位传给季历,文王将君位传给武王,而没有传给伯邑考(想传也不行,因为伯邑考早被纣王招至羑里醢杀,作成了人肉包子)。西周初年,周公摄政称王,这说明成王之前仍没有确立嫡长子继承制。但周公围了防止统治阶级内再度发生为争权夺利而造成政治动荡,决心在新王朝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周公执政七年后“还政成王,北面而臣”,就是他为确立嫡长子继承制而实行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嫡长子传子继统,并且世代由嫡长子承位,他所传下来的这个宗族就是大宗,它内部拥有继承权力的嫡长子就是宗主。宗主是所有族人必须绝对服从的对象。小宗则是相对于大宗而言,指非嫡长子的其他庶子所建立的宗族。大宗是“百世不迁之宗”,大宗宗子在宗族中拥有最大的权力,对整个宗族世代进行统率。小宗宗子对本族统率的权力只限于五服以内的族人,所以小宗被称为“五世则迁之宗”。

嫡长继承制.

其基本原则是:"父死传子,兄亡弟及".(别误会意思噢)

(当父亲死了由长子继承,但在这条标准不允许下.就参照下句标准,由亲兄弟继承)

嫡长子继承制

周王朝的这一制度就是“宗法制”,它的内涵对中国姓氏有着直接的关系。宗法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其主要精神为“嫡长继承制”,这是一种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准绳的“遗产(包括统治权力、财富、封地)继承法。”
宗法制源于父权家长制家庭。随着社会发展,漫长的原始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被父系氏族社会取代,并最终确立了父权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太古先民“知母不知父”的历史终于画上了句号。父权家长制家庭普遍实行“一夫多妻制”,并在诸妻中分别嫡庶。据《独断》记载,三代的“一夫多妻制”情况是这样的:“天子娶十二,夏制也,二十七世妇。殷人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部御女。周人上法帝喾正妃,又九九为八十一,增之合百二十人也。天子一娶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天人九嫔。诸侯一娶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众多嫔妃、妻妾所生的一大堆子女如果不划分个先后次序,不立定个章法规矩,那就会乱套。这个章法就是以母亲的身份和子妇出生的先后,把所有的子女(女儿不在其中)划分为“嫡”和“庶”两类。嫡,正妻为嫡,正妻所生的儿子谓嫡生、嫡子,即正宗之意。庶,旁支也,妾所生的儿子谓庶子、庶出。嫡为大宗,庶为小宗。嫡庶的划分标准如图所示:
妻妾
一般称谓 宗法称谓 继承
妻(正配) 三哥(20岁)
六哥(14岁) 嫡长子
嫡次子 嫡子
庶子
妾一(侧室) 大哥(25岁)
四哥(19岁) 庶长子
庶三子
妾二(侧室) 二哥(22岁)
五哥(15岁) 庶次子
庶四子
据《史记·殷本记》载:“自中丁以来,废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从而造成“比九世乱”、“诸侯莫朝”的局面。殷商后期,兄终弟及制为父子相承制代替。如弟乙的长子微子启生在“微”,封为子爵,名启;因启的母亲身微,非正妻,因此启虽为长子却不能承袭帝位。帝乙的小儿子辛(即纣王),因其母是正宫,嫡出,故继承了殷商的帝位。正是这位辛使殷商走向灭亡。这说明殷商末期,嫡长继承制已经确立。
据黄河流域周原(今陕西岐山)生活的周部落,在古公亶父时,嫡长继承制还没完全确立。古公少子季历继承了王位,而长子泰伯、次子仲雍出奔长江三角洲,后来建立了吴国。季历传位于长子姬昌,姬昌又传位于长子姬发。姬发灭商后,大力推行嫡长继承制。自此宗法制度被作为立国的原则世世代代延续了下来。
根据宗法制,“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的精神,周王朝规定:只有嫡长子才是继承王位或爵位的唯一合不者,庶子即使比嫡长子年长或更有才能,也无权继承。这就使弟统于兄,小宗统于大宗。庶子虽然不能继承王位,但他们可以得到次于王位的其他爵位。为此,周王朝依据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又创设了“分封制”,其具体办法是:一、周王朝的国王以都城镐京为中心,沿着渭水下游和黄河中游,划出一大片圭地,建立由周王直接统治的中央特别行政区,此谓之“王畿”。二、王畿以外的全国所有土地,划分为大小不等无数块,分封给各路诸侯。但这些封国面积很小,实质上都是一个个城堡式的军事据点,以此为中心对四周地方加以控制,大概二三十个封国加起来的面积也没有王丝大。这就保证了中央对封国的绝对控制权,诸侯国象群星捧月似的,环绕拱卫着王畿。诸侯国的分封有两种情况:1.同姓封国。凡是姬姓的周王室亲族,每人都可分到一块土地,在那里建立封国,此即同姓诸侯国。周初,先后分封了71个诸修国,其中周武王封其兄弟立国者15 ,姬姓立国者40人。如,周武王封其弟振铎于曹(今山东定陶),成王封其弟叔虞于唐(山西翼城)。周公平定武庚叛乱后,又分封周朝王室子弟26国。2.异姓诸修。这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分封少数有功之臣,如姜子牙封于齐;二是发封一些既不能征服又防止作乱的部落,如夏王朝的后裔东楼公(姒姓)封于杞国,伏羲氏的后裔(风雄)封于宿国。周武王又将已灭国商纣王之子武庚(子姓)封于宋国,以示政治安抚。后武庚与管叔、蔡叔作乱,被周公平息,改封纣王庶兄微子启于宋国。
周王朝分封诸侯国之后,上古长期存在的“部落”自此逐渐消失,为封国所代替。周初封国地位平等,直属中央管辖,但国君的爵位各有高低,故封国的面积也大小不一。周王朝将封国国君的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级,五级以下还有第六级“附庸”。附庸国的面积更小,附属于附近较大的封国。这五级爵位的产生,系根据宗法制的嫡、庶关系而定,如图: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第四代 第五代 第六代 第七代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嫡子) (嫡子) (嫡子) (嫡子) (嫡子) (嫡子) (嫡子)
国 王 国 王 国 王 国 王 国 王 国 王 国 王
小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庶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公 爵 公 爵 公 爵 公 爵 公 爵 公 爵
小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庶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侯 爵 侯 爵 侯 爵 侯 爵 侯 爵
小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庶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伯 爵 伯 爵 伯 爵 伯 爵
小 宗 大 宗 大 宗
庶 子 嫡 子 嫡 子
子 爵 子 爵 子 爵
小 宗 大 宗
庶 子 嫡 子
男 爵 男 爵
小 宗
庶 子
平 民
所有封国的国君总称“诸侯”。周初五级封国与附庸国的情况如下:
等级 爵位 法定面积 举例
一 公国 50平方公里 齐、鲁
二 侯国 35平方公里 晋
三 伯国 35平方公里 申
四 子国 25平方公里 黄、罗、祝、邾
五 男国 25平方公里 许
六 附庸 不足25平方公里 萧
由上可知,西周初期的诸侯国领土很小,不少封国只是一个城。东周开始,各诸侯互相吞并,疆城才逐渐膨胀,各诸侯大国才建都,并成为和周王室分庭抗礼的独立王国。
在西周时代,除了中央直接分封各路诸侯外,各诸侯在自己和领地内再分。诸侯一般将的中心地区留给自己直接统治,其余土地再分封给他嫡长子以外的亲属——卿大夫,此类封地称为“采邑”卿大夫也将自己分得的采邑再分割给他嫡长子以外的亲属——士,称作禄田。于是,全国就形成了一个以国王室为中心,向四周辐射,由四周拱卫的统一的等级分明的宗法分封政治结构。
由上,我们可以提出:(1)宗法制规定嫡长子继承王位、国君位,其余的庶子一律分封出去;(2)诸侯之封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爵;(3)诸侯再将部分国土分封给卿大夫作为采邑,卿大夫又将部分采邑分给作为禄田。这样,周王朝与分封诸侯国就保证了他们世世代代的血族统治,万里江山遂成一家。如下图示:
嫡长子(大宗)——承袭王位
周天子 嫡长子(大宗)——承袭国君
众庶子(小宗)——分封诸侯 嫡长子(大宗)——卿大夫
众庶子(小宗)——分封卿大夫
众庶子(小宗)——分士
西周宗法制直接导致了分封制,分封抽使国内分割成大大小小的诸侯国,诸侯国又产生了众多卿大夫的采邑。采邑又被分成无数大小的禄田。由于诸侯国、采邑(邑、关)、禄田(乡、亭)的地名直接转变成了“氏”(以国为氏、以邑为氏、以关为氏、以乡为氏、以亭为氏),于是,中国人的姓氏遍地开花,骤然增多。——这就是宗法制度对中国姓氏产生的根本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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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主要特点有:1. 家族制度: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核心是家族制度,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管理。家族的长辈拥有最高的权力和地位,他们决定家族的重大事务,如婚姻、继承等。2. 等级制度:中国古代宗法制度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度,人们按照血缘关系分为不同的等级。高级的等级享有更多的权力和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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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内容及其影响下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征
继祢:祢,指宗法制度下死去并在宗庙中立了神主牌位的父亲。此处当指诸弟,继祢是指继承别子诸弟的后代子孙。 别子为一宗的正支,虽经百世仍得祭其始祖,是为大宗。别子诸弟是一宗的旁支,传至五代之后其与别子关系已超出同一高祖范围,因此就不再祭别子的祖先,而另祭祀本支的祖先,是为小宗。大、小宗虽是相对的...

周公确立的宗法制的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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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的目的,核心内容,关系,影响各是什么
西周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核心内容:宗法制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关系。周天子以嫡长子世代继承最高执政权力,为天下的大宗;诸侯国对于周王室处于附属地位,诸侯对天子为...

什么叫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尊崇共同祖先以维系亲情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家庭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是由氏族社会晚期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朝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

什么是宗族制度
宗族制度又叫宗法制度。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这种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

宗法制度的解释
宗法制度的解释亦称“ 宗法制 ”。古代 维护 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 制度 。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到 周 代 逐渐 完备。 周王 称天子,天子分封 诸侯 ,诸侯分封卿大夫,他们的职位由嫡 长子 继承。这些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他们掌握自己范围内的军政大权和本族财产,负责本族的 祭祀 ,管理本...

为何要有“嫡出”和“庶出”之分?摘自东方玄
宗法制度的社会,最基本的、最普遍的、最本质的内核就是“嫡庶”。简单的说,大老婆生的儿子就叫嫡(嫡出),小老婆生的儿子就叫庶(庶出)。比如周代的大王,他与王后产下的儿子就是“嫡”(嫡出),他与妃子产下的儿子就叫“庶”(庶出)。前一代大王,即统治者去世了,他的接班人如何决定?比...

绥芬河市13495562908: 什么是子学时代? -
陈没谭迪可:[答案] 子学时代始于有私人著述 章学诚:古未尝有著述之事也.官师守其典章,史臣录其职 载.文字之道,百官以之治,万民以之察... 关系基础之上,据说完善者是周公.宗法制度的内容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封邦建国制,宗庙祭祀制.嫡长子继承制 夏代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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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没谭迪可: 嫡长继承制. 其基本原则是:"父死传子,兄亡弟及".(别误会意思噢) (当父亲死了由长子继承,但在这条标准不允许下.就参照下句标准,由亲兄弟继承)

绥芬河市13495562908: 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
陈没谭迪可: 分封,就是封邦建国的意思.周王把王畿以外的地区分封诸侯,让他们建立诸侯国,镇守疆土,保卫王室.诸侯对周王承担纳贡和朝聘的义务,并随周王参与出征、祭祀、吊丧庆贺等事项.周王是全国最高统治者,是诸侯们的共同主子,自称为上天之子,故又称天子.诸侯是周王的臣属,必须服从于周王的命令.特点是层层分封,带有宗族统治的色彩.宗法制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它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庶子进行分封.嫡长子与分封下去的众子有双重关系,在亲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又是君臣关系.特点是依据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分配政治权力和规定等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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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没谭迪可:[答案] 分封,就是封邦建国的意思.周王把王畿以外的地区分封诸侯,让他们建立诸侯国,镇守疆土,保卫王室.诸侯对周王承担纳贡和朝聘的义务,并随周王参与出征、祭祀、吊丧庆贺等事项.周王是全国最高统治者,是诸侯们的共同主子,自称为上天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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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没谭迪可: 简单地讲宗法制的主要内容为:嫡长子继承制、封邦建国制、宗庙祭祀制等.

绥芬河市13495562908: 西周宗法制度 -
陈没谭迪可: 西周的宗法制度 所谓宗法制度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宗法制度从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发展起来,经夏商两代至西周时期达到完备的程度. 西周初年,周武王在建国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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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没谭迪可: 宗法"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是一种宗族之法,也称族规.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父系家长制的传统习惯.西周初期,周公"制礼作乐",把原有的宗族之法系统化,并制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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