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王安石变法的背景 目的 内容和结果 成人高中历史

作者&投稿:康张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初中历史老师和高中历史老师的区别~

1、知识方面,初中主要从宏观角度入手,兼顾历史知识的时序性和基础性;高中则更强调历史知识的专题性、综合性。
2、能力方面,初中主要在于识记、理解,尤其是识记层面,属于“记忆式历史”;而高中要求则更在于理解和应用层面,主要强调掌握“分析”、“认识”、“探讨”的能力,属于“分析式历史”。
3、课程体系方面,初中采取了主题+时序的通史体例,主要以主题的形式,知识体系欠完整,知识结构较散落,通史不通,理论概念模糊。而高中历史新课程采用了模块+专题的体例,虽有利于提高高中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但时序颠倒、跳跃性大,缺乏连续性和系统性,对学生的知识诸备也要求甚高。
4、在课程内容上,初中课程重中国史,轻世界史,重政治史,经济史相对薄弱,而高中中外历史权重大致相当,政治史、经济史及思想文化史各占一个模块,三足鼎立。

扩展资料
高中历史考试特点是史论结合、知识点多而交叉,这也使得高中历史不光靠背一背就可以了。
高中历史必须把掌握基础知识放在第一位,必须在掌握史实基础上思考和回答问题。听课效率往往决定你对基础知识掌握效果。
阅读历史资料方法历史资料包括历史教科书、历史资料、历史读物等。阅读历史材料是学习历史的有效方式之一。阅读高中历史书以外的课外阅读书,也可以帮助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加深知识印象。
建立知识系统方法每一学科都有自己的知识结构、线索,即基本框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中历史

历史是改变不了的,从一个历史事态来说它都是不可变的.初中的历史比较简单些,主要阐述事情的经过,以及在历史上的影响,高中的历史就更深入一些,主要从事件发生的历史背景\历史意义\对今后历史的影响\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等等来阐述.学历史主要要记住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影响\历史意义\历史背景以及起因等.

背景
北宋中叶以后,内部方面,政府官员数目持续膨胀激涨,真宗景德年间(1004—1007年)内外官已达一万多人,仁宗皇佑年间(1049—1053年)达两万多人,“十倍于国初”[1],导致冗官、冗费激增,执政大臣多“榻茸常材,斗筲小器”,保守主义盛行,不得不与豪强地主妥协,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土地兼并迫使农民转职军旅,使得军队人数激增。北宋初年给予军、公人员极大优惠和特权,可免除差役和赋税。对外方面,对辽、西夏等国的战争,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年)军队人数是一百二十五万九千人,使得军事费用增加,“养兵之费,在天下据七八。”[2],将不专兵和军纪不明使宋军严重缺乏训练,终日“游戏于廛市间,以鬻巧诱画为业,衣服举措不类军兵”[3]“卫兵入宿不自持被而使人持之;禁兵给粮不自荷而雇人荷之。”[4]。在在使得北宋的国库空虚,人民生活压力更加沈重。

歳入・歳出表 (単位:匹贯石两[5]) 年 歳入 歳出
1021(天禧五年) 150,850,100 126,775,200
1048(庆暦八年) 103,596,400 89,383,700
1049(皇佑元年) 126,251,964 126,251,964
1065(治平二年) 116,138,405 131,864,452

北宋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学士范镇认为实行“青苗法”是变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与多取,犹五十步与百步”,七八月间范纯仁上书皇上,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吕诲上书劾王安石巧诈,说他:“置诸宰辅,天下必受其祸”。第二年,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与(王)介甫书》责难王安石“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又置提举常平广惠仓使者”,“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灭之,弃者取之,矻矻焉穷日力,继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为政,首建制置条例司,大讲财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输法于江,淮,欲尽夺商贾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钱于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你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或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便者,介甫辄艴然加怒,或诟骂 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辞之毕也。明主宽容如此,而介甫拒谏乃尔,无乃不足于恕乎!” ;列举实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则写了〈答司马谏议书〉回复:“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后来两人完全绝裂,司马光跟皇帝辞职,隐居洛阳专心撰写《资治通鉴》。

具体内容
置制三司条例司
熙宁二年(1068年)二月,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是王安石推动变法第一个设立之机构,原本宋朝的财政由三司掌握,王安石设立置制三司条例司来作为三司的上级机构,统筹财政,是当时最高的财政机关,此机关除了研究变法的方案、规划财政改革外,亦制订国家一年内的收支,并将收入定其为定式。

均输法
均输法此法已久,早在西汉桑弘羊时试行,唐代以后各郡置均输官,达到“敛不及民而用度足”。熙宁二年七月,为了供应京城皇室、百官的消费,又要避免商人屯积,在淮、浙、江、湖六路设置发运使,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的原则,负责督运各地“上供”物质。意在省劳费、去重敛,减少人民的负担。

青苗法
熙宁二年(1069年)实行青苗法,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 (青苗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

农田水利法
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

保甲法
熙宁三年(1070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用以防止农民的反抗,并节省军费。

市易法
募役法
又称“免役法”,熙宁四年(1071年)一月,由司农寺拟定,开封府界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为“助役钱”。

太学三舍法
希望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

更贡举法
市易法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由政府出资金一百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市易司),在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用以达到“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所以抑兼并也。”

裁兵法
置将法
保甲法
保马法
神宗时,宋朝战马只有十五万余匹,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马匹,徒增民扰。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方田均税法
熙宁五年(1071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

军器监法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八月广设军器监,负责监督制造武器;并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

实行效果
王安石的变法对于增加国家收入,有着积极的作用,但王安石急于求成,推行过急,利弊互见,遭到许多反对。倡行“市易法”的平民魏继宗“愤惋自陈,以谓市易主者摧固掊克,皆不如初议,都邑之人不胜其怨。”韩琦在熙宁三年奏疏中称,“制置三司条例司虽大臣主领,然终是定夺之所”、“不关中书、枢密院,不奉圣旨直可施行者,如此则是中书外又有一中书也。”
熙宁六年(1073年)大旱,安上门监郑侠画《流民图》,图中流民或身背锁械,或口食草根,告诉皇上说旱灾是王安石造成的,神宗大受刺激,对变法产生重大怀疑。王安石认为“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司马光又上《应诏言朝廷阙失状》,熙宁七年(1074年)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出知江宁府。变法运动由韩绛、吕惠卿等人继续执行,吕惠卿师心自用,引起朝中大臣的不满。熙宁八年二月,召王安石回京复职。熙宁九年(1076年)爱子王雱病逝,王安石受到重大打击,坚决求退,退居金陵,潜心学问,不问世事。元佑元年(1086年)司马光执政,尽废新法,苏东坡、范纯仁等人皆曰不可,温公执意而行,不久王安石在南京病死,同年九月,司马光病逝。史载王安石退居金陵时“闻朝廷变其法,夷然不以为意;及闻罢助役,复差役,愕然失声曰:‘亦罢及此乎?’良久曰:‘此法终不可罢也。’”[6]

宋哲宗元佑八年(1093年),在宣仁太后主导下,致力于恢复祖宗旧制,前后历时九年。支持变法者被称之为“元丰党人”,反对变法者被称之为“元佑党人”。从此宋朝进入了党争的泥沼,不可自拔。

历代评价
明代杨慎的《铅丹录》对王安石极尽毁谤之能事,谓为“古今第一小人”。最严厉的指控是:“王安石的变法葬送了奄奄一息的北宋王朝”。入清后蔡上翔则有《王荆公年谱考略》一文为王安石之辨诬。

梁启超的《中国六大政治家——王荆公》一书为王安石及其变法翻案代表作,在史料上大量参考蔡上翔的《王荆公年谱考略》,梁称王安石是“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当之矣”。

青苗法和市易法实为近代“文明国家”的银行雏型,免役法堪称“与今世各文明国收所得税之法正同”。熙宁八年(1075年),农田水利法推行五年之后,“荆公初执政,即分遣诸路常平官使专领农田水利,吏民能知土地种植之法,陂塘圩土旱堤堰沟洫利害都皆得自言,行之有效,随功利大小酬赏。其后在位之日,始终汲汲尽瘁于此业。史称自熙宁二年至九年,府界及诸路所兴修利水田凡一万七百九十三处,为田三十六万一千一百七十八顷云。”,“荆公所开水利,不可悉数,其大者曰浚黄河,清汴河。”

梁启超对变法的结论是“实国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誉之社会革命”。
失败主因
从各项经济上改革内容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新法规模甚大,其中理财方面最为重要,只可惜实行上反而成效一般,受到时人抨击。平情而论,王安石变法遭到失败,不能完全推到守旧派反对上,他的政策和做法都值得检讨。下列可就四方面论之:

(一) 政策未能对症下药——王安石的变法所针对的只是皮毛,远未到核心问题——支出太多,而支出太多则是因为冗官冗兵。不针对到冗官冗兵,财政问题解决不了。但王安石的改革非但不是针对支出太多问题,反而是以增加国库收入为主,如此则不能解决财困。又如军事改革也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并非针对到宋朝的军事死穴——强干弱枝,重文轻武政策。

(二) 政策本身之缺点——如青苗法、免役法之实行,与理想相去悬绝。如果贫困民户自愿请贷官钱,尚有可说,但实际上是地方官强迫农民五家互保后在逐家派定数目,称为散青苗,地方官为了保障秋后本息全部收回,散派的对象是中上之家而非贫下之户,盖怕贫下户无力偿还,这还谈什么惠民呢?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即是百分之二十,这数目是一般平民所不能负担的。

(三) 拘泥古制——王安石说他的新法皆出于先王及孔子遗训,以塞反对新法之人的口,如将青苗法比之“周礼”之泉府;免役法本之于“周官”的府史胥徒,王制之庶民在官禄足以代其耕;保甲法比于先王之农为兵,市易法比于汉之平准。古今风俗不同,环境各异,源于古制的新法,未必一切都合时合宜。

(四) 刚愎自用——王安石性刚,与神宗议论国事,有所抗辩,声色俱厉,神宗每为之改容听纳。创行变法之初,司马光曾致函叫他不要用心太过,自信太厚,安石覆书抗议,深不以为然,二人本是极要好又互相推重的朋友,从此画地绝交。

(五) 任用非人——安石不乐闻逆耳之言,但喜欢听人恭维和奉承话,于是投机份子章敦、吕惠卿之流,曲意迎合,因缘重用,遂使新法的推行变了质。

背景
北宋中叶以后,内部方面,政府官员数目持续膨胀激涨,真宗景德年间(1004—1007年)内外官已达一万多人,仁宗皇佑年间(1049—1053年)达两万多人,“十倍于国初”[1],导致冗官、冗费激增,执政大臣多“榻茸常材,斗筲小器”,保守主义盛行,不得不与豪强地主妥协,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土地兼并迫使农民转职军旅,使得军队人数激增。北宋初年给予军、公人员极大优惠和特权,可免除差役和赋税。对外方面,对辽、西夏等国的战争,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年)军队人数是一百二十五万九千人,使得军事费用增加,“养兵之费,在天下据七八。”[2],将不专兵和军纪不明使宋军严重缺乏训练,终日“游戏于廛市间,以鬻巧诱画为业,衣服举措不类军兵”[3]“卫兵入宿不自持被而使人持之;禁兵给粮不自荷而雇人荷之。”[4]。在在使得北宋的国库空虚,人民生活压力更加沈重。

歳入�9�9歳出表 (単位:匹贯石两[5]) 年 歳入 歳出
1021(天禧五年) 150,850,100 126,775,200
1048(庆暦八年) 103,596,400 89,383,700
1049(皇佑元年) 126,251,964 126,251,964
1065(治平二年) 116,138,405 131,864,452

北宋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学士范镇认为实行“青苗法”是变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与多取,犹五十步与百步”,七八月间范纯仁上书皇上,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吕诲上书劾王安石巧诈,说他:“置诸宰辅,天下必受其祸”。第二年,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与(王)介甫书》责难王安石“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又置提举常平广惠仓使者”,“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灭之,弃者取之,矻矻焉穷日力,继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为政,首建制置条例司,大讲财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输法于江,淮,欲尽夺商贾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钱于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你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或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便者,介甫辄艴然加怒,或诟骂 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辞之毕也。明主宽容如此,而介甫拒谏乃尔,无乃不足于恕乎!” ;列举实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则写了〈答司马谏议书〉回复:“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后来两人完全绝裂,司马光跟皇帝辞职,隐居洛阳专心撰写《资治通鉴》。

具体内容
置制三司条例司
熙宁二年(1068年)二月,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是王安石推动变法第一个设立之机构,原本宋朝的财政由三司掌握,王安石设立置制三司条例司来作为三司的上级机构,统筹财政,是当时最高的财政机关,此机关除了研究变法的方案、规划财政改革外,亦制订国家一年内的收支,并将收入定其为定式。

均输法
均输法此法已久,早在西汉桑弘羊时试行,唐代以后各郡置均输官,达到“敛不及民而用度足”。熙宁二年七月,为了供应京城皇室、百官的消费,又要避免商人屯积,在淮、浙、江、湖六路设置发运使,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的原则,负责督运各地“上供”物质。意在省劳费、去重敛,减少人民的负担。

青苗法
熙宁二年(1069年)实行青苗法,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 (青苗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

农田水利法
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

保甲法
熙宁三年(1070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用以防止农民的反抗,并节省军费。

背景
北宋中叶以后,内部方面,政府官员数目持续膨胀激涨,真宗景德年间(1004—1007年)内外官已达一万多人,仁宗皇佑年间(1049—1053年)达两万多人,“十倍于国初”,导致冗官、冗费激增,执政大臣多“榻茸常材,斗筲小器”,保守主义盛行,不得不与豪强地主妥协,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土地兼并迫使农民转职军旅,使得军队人数激增。北宋初年给予军、公人员极大优惠和特权,可免除差役和赋税。对外方面,对辽、西夏等国的战争,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年)军队人数是一百二十五万九千人,使得军事费用增加,“养兵之费,在天下据七八。”,将不专兵和军纪不明使宋军严重缺乏训练,终日“游戏于廛市间,以鬻巧诱画为业,衣服举措不类军兵“卫兵入宿不自持被而使人持之;禁兵给粮不自荷而雇人荷之。”。在在使得北宋的国库空虚,人民生活压力更加沈重。
北宋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学士范镇认为实行“青苗法”是变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与多取,犹五十步与百步”,七八月间范纯仁上书皇上,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吕诲上书劾王安石巧诈,说他:“置诸宰辅,天下必受其祸”。第二年,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与(王)介甫书》责难王安石“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又置提举常平广惠仓使者”,“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灭之,弃者取之,矻矻焉穷日力,继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为政,首建制置条例司,大讲财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输法于江,淮,欲尽夺商贾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钱于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你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或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便者,介甫辄艴然加怒,或诟骂 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辞之毕也。明主宽容如此,而介甫拒谏乃尔,无乃不足于恕乎!” ;列举实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则写了〈答司马谏议书〉回复:“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后来两人完全绝裂,司马光跟皇帝辞职,隐居洛阳专心撰写《资治通鉴》。

具体内容
置制三司条例司
熙宁二年(1068年)二月,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是王安石推动变法第一个设立之机构,原本宋朝的财政由三司掌握,王安石设立置制三司条例司来作为三司的上级机构,统筹财政,是当时最高的财政机关,此机关除了研究变法的方案、规划财政改革外,亦制订国家一年内的收支,并将收入定其为定式。

均输法
均输法此法已久,早在西汉桑弘羊时试行,唐代以后各郡置均输官,达到“敛不及民而用度足”。熙宁二年七月,为了供应京城皇室、百官的消费,又要避免商人屯积,在淮、浙、江、湖六路设置发运使,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的原则,负责督运各地“上供”物质。意在省劳费、去重敛,减少人民的负担。

青苗法
熙宁二年(1069年)实行青苗法,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 (青苗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

农田水利法
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

保甲法
熙宁三年(1070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用以防止农民的反抗,并节省军费。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内容和结果是什么?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内容和结果是:一、背景:为稳定社会秩序,抵御北方民族的南侵,宋初实行“养兵”之策,形成了庞大的军事体系;同时,为了防止武将专权,实行“更戍法”,使得兵将不相习,兵士虽多但不精,对外作战时处于不利地位。军队、官员的激增,导致财政开支的增加。使得本就拮据的政府财政更加...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内容和结果分别是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内容和结果如下:背景:官僚机构膨胀,军队不断扩充,官俸和军费开支浩大,政府财政入不敷出。土地兼并严重,社会阶级矛盾尖锐。结果:新法触犯了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宋神宗死后,1086年司马光任宰相,新法几乎全部废除。内容:从理财入手,颁布了“农田水利法”、均输...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是什么?
王安石变法是北宋时期的一项政治变革运动,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王安石变法的历史背景是北宋中后期三冗问题突出,“兵败、民反、财困”的局面日益严重,面对激烈的矛盾,变法已经不得不进行。

王安石变法背景
北宋初期,朝廷对土地兼并持宽松态度,"不抑兼并"的政策导致自耕农大量沦为佃户或豪强地主的附庸,土地隐瞒严重,富者享有免税特权,而贫苦农民则负担沉重。自然灾害频发,加剧了农民的苦难,进而引发各地频繁的农民起义。在外部,北宋与西夏和辽国的战争不断,边境土地逐渐被蚕食,国家的资源和实力遭受严重消耗...

王安石变法背景
北宋中期土地兼并严重,赋税繁重,阶级矛盾激化,农民起义不断,社会动荡不安、民族矛盾激化,辽、西夏威胁、宋初空前强化君主专制集权,出现冗官、冗兵、冗费,形成积贫积弱局面、庆历新政失败,社会矛盾更加尖锐,改革呼声强烈,宋神宗任用富有改革精神的王安石变法。王安石变法,是发生在宋神宗时期的改革,王安石...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是什么?
背景:北宋立国后,为了防止地方割据,便收归行政权、财权、军权,并采用分化事权的方式,维护中央集权;政治上,实行文人治国,军事上,奉行守内虚外。宋初,为削弱官员的权力,实行一职多官,但设官分职尚有定数。自宋真宗时起,朝廷关于官员致仕的诏令日见增多,至宋仁宗时,更是三令五申。同时,...

王安石变法背景是什么?
王安石变法背景是:财政的亏空迫使政府不断增加赋税,除了缴纳名正言顺的“两税”之外,还有各种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给民众造成沉重负担,加之连年战事和频繁的自然灾害,百姓苦难,各地怨声不断。农民由于没有生路,纷纷揭竿而起。同时,外敌的侵扰给北宋政权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北宋建国以后,就与东北...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
背景:北宋整个国家冗官、冗兵、冗费,国家不堪开销;征收大量税赋,百姓负担严重,农民起义自北宋建立就没有消失;官僚、世家大量兼并土地,农民没有土地;北方和西北少数民族威胁,岁贡加大对百姓的征敛。经过: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开始变法 从熙宁二年到熙宁九年(1076年)的8年内,围绕...

王安石变法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兴起的?
王安石变法主要由于“三冗危机”兴起的。1、冗员 北宋立国后,为了防止地方割据,便收归行政权、财权、军权,并采用分化事权的方式,维护中央集权;政治上,实行文人治国,军事上,奉行守内虚外。宋初,为削弱官员的权力,实行一职多官,但设官分职尚有定数。自宋真宗时起,朝廷关于官员致仕的诏令日见...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经过影响
8、变法结果:增加国家收入,缓解积贫积弱局面,收复失地,提高军队素质。9、变法失败原因:触犯大地主大官僚阶级利益,支持者宋神宗动摇,新法执行不力,刚愎自用。10、后世评价:明代杨慎称王安石为“古今第一小人”,清代蔡上翔为其辨诬,梁启超称其为“三代下求完人”,邓广铭、漆侠肯定王安石变法,王曾...

凤台县19363364397: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和具体内容王安石变法的   目的  和  具体内容 -
尚党泰尔:[答案] 变法的内容 北宋王安石于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改革.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宋神宗赵顼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 王安石建立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

凤台县19363364397: 简述王安石变法的背景及结果. -
尚党泰尔:[答案] 答案: 解析: ①背景:官僚机构膨胀,军队不断扩充,官俸和军费开支浩大,政府财政入不敷出.土地兼并严重,社会阶级矛盾尖锐. ②结果:新法触犯了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宋神宗死后,1086年司马光任宰相,新法几乎...

凤台县19363364397: 说出王安石变法的原因、内容、及其作用. -
尚党泰尔:[答案] 原因 ( 1 )官俸和军费开支浩大,政府财政困难. ( 2 )土地集中现象严重,社会阶级矛盾尖锐. ( 3 )宋神宗和王安石希望通过变法,克服统治危机,实现富国强兵的目...

凤台县19363364397: 王安石变法,为什么要变法,变法的内容是什么,结果是什么,成功还是失败 -
尚党泰尔:[答案] 背景: 内忧---土地兼并农民生活困苦;阶级对立,农民起义不断 外患---辽、金与西夏的威胁王安石变法 1.理财: ⑴青苗法---内容:青黄不接时政府贷款或者种子给农民,收获后收20%利息偿...

凤台县19363364397: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50字 -
尚党泰尔:[答案] 一、机构改革 制置三司条例司 市易法 保甲法 二、改革税赋 方田均税法 均输法 青苗法 募役法 三、新修水利 四、军队改革 裁兵法 将兵法 保马法 军器监法 五、改革科举 三舍法 贡举法

凤台县19363364397: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 -
尚党泰尔:[答案] 直 接动机是解决面临的社会危机;主要目 的是增加财政收,缓和阶级矛盾,实 现富国强兵等;根本目的是巩固封建统 治.

凤台县19363364397: 简述王安石变法经济措施的主要内容 分析王安石变法军事改革的目的及主要内容书本书本 忠于书本 不要长篇大论 -
尚党泰尔:[答案] 经济措施的主要内容为: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均输法.军事改革的目的:巩固封建统治秩序,整顿加强军队建设,改变积弱现象主要内容: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设军器监

凤台县19363364397: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和具体内容 -
尚党泰尔: 目的:为了摆脱危机,巩固封建统治,改革时弊 措施: 第一,理财措施. 青苗法,募役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 第二,军事措施. 保甲法,将兵法. 第三教育措施. 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

凤台县19363364397: 简述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 -
尚党泰尔: 青苗法 内容: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18-19] 作用:大大增加了政府收入;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 局限:强制农民借贷;...

凤台县19363364397: 宋朝王安石变法的目的是什么?实现了没有? -
尚党泰尔:1、变法的目的 变法的动因 简单地来说,变法的目的就是富国强兵.有宋一代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奇特现象, 即王朝的物质财富达到历史空前的盛况(仅从张择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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