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法制度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有哪些特征? -

作者&投稿:势孙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在宗法制度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有哪些特征?~

1、“人道亲亲”(亲爱自己的亲属)的人伦关系。“人道亲亲”指的是个人和群体的关系。在宗法观念下,个人是被重重包围在群体之中的,因此,每个人首先要考虑的,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之类,个人的权力则显得不那么重要,这就是所谓“人道亲亲”。

2、家族本位。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关系的基本单元是宗族。在宗族内,每一个人都不被看作是独立的个体,而起码要和上下两代人发生关系,各个家庭成员在经济上不独立,必须仰赖家庭的共同财产生活,家庭的命运也就是个人的命运。因此,家族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正是由于传统文化重家族轻个人,重群体轻个体,因而总是强调个人在群体中的义务和责任,而忽略了个人在社会中的权利,也就使得“人人皆可以为尧舜”这样的道德平等意识仅仅是一种理想,而“法制”在这样的系统之内没有用武之地。

3、修齐治平的政治学说。宗法制度与专制制度,思想上表现为儒法合流,文化上表现为“内圣外王”心态的形成。其作用是以伦理修养来沟通政治关系和家族关系,提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和价值追求。所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身修而家齐,家齐而国治,国治而天下平”“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强调从个人修身开始,由个人道德品质的完善,到家庭伦理关系的协调,最终到天下国家秩序的稳定它以个人的道德实践为基础,以实行道德为核心,从小到大,由近及远。

4、宗法制和“家天下”形成了家、国同构的政治模式。在组织结构方面,“家国同构”,家族是家庭的扩大,国家是家族的扩大和延伸。这种模式,形成了忠孝两全的政治伦理和传统,宣扬孝悌为“忠”之本,忠是孝的极致。当然这种学说也形成了中国古代重道德、轻法律的局面,往往以德代法,以人治代替法治,从而影响了法律的效力。

e、专制主义的充分发展,导致中国传统文化形成政治型范式。一方面使中华民族在心理文化上普遍认同整体利益和集体原则,因而成为巨大的民族凝聚力得以产生的源泉;另方面也培植和强化了国人迷信权利、服从权威的官本位心态。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社会,导致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伦理型范式。随之而来的“忠”“孝”观念深入民心。另外,受宗法制社会的长期熏陶,使国人养成了谦和忍耐、温良恭敬、勤劳俭朴的社会美德和尊老爱幼、夫妻相敬、兄弟相亲的社会公德。
中国人固有的文化范式就是注重伦理。一切以伦理纲常来衡量人的品格。违背伦理的认为社会所不齿,“乱伦”则更是对古人灵魂深处信仰的挑衅。自古以来,中国人乱伦现象较少的被文学艺术领域涉及。相对于伦理价值缺失的注重法律来制约人民言行的西方人,中国人的伦理性思维模式是值得推崇的。
宗法制在锻造中华民族坚毅刚强性格和美好优秀人格的同时,它本身必然的“道德专制”、“男女不平等”、“等级观念”、“自律盲从”等封建落后的东西成为两千年以来扼杀人性,迟滞民族进步和发展的瓶颈。尤其是道德专制导致了国人重人治轻法治,严重阻碍了中国近代以来的民主法制进程。宗法制还无情的剥夺女性成员的人身权利和社会地位,女人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成为生儿育女和家庭劳作的机器。如今,重男轻女观念仍在部分地区盛行。等级观念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一定程度上助成了越来越严重的国人仇富心理。
宗法意识的侵染使国人形成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盲目排外心理,造成了我国长期以来的粉笔与落后,是我国近代衰败没落的根源。
中国的宗法专制制度还根深蒂固的存在明显的“尚实”的思维定势,使国人缺乏科学探索精神。这妨碍了我国科学探索领域的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大多数国产货都不具有核心技术,这在一方面让我们庆幸“Made in china”产品广遍全球的同时,带给我们一丝的不如意。
总而言之,宗法观念在推进国人思想与人格腾飞的同时,带来的消极影响不容忽视.我们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宗法制源于氏族社会父家长制公社成员间的亲族血缘联系。作为一种庞大、复杂却又井然有序的血缘一政治社会构造体系,宗法制孕育于商代,定型于西周。宗法制规定,社会的最高统治者“天子”,是天帝的长子,奉天承运,治理天下土地臣民。从政治关系而论,天子是天下共主;从宗法关系而论,天子是天下大宗。君王之位,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保持大家地位。其余王子(嫡系非长子和庶子恻封诸侯,他们对天子为小宗,但在各自封国内又为大宗,其位由嫡长子继承,余于封卿大夫。卿大夫以下,大、小宗关系依上例。嫡长于继承制、分封制、严格的宗庙祭把制度,共同构成宗法制的基本内容。

2.3.1西周之宗法制度
周朝的”家”,是一个政治单位,并不等同於我们现在对”家”的概念。所以我们看《孟子?梁惠王下》中说:”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从这段文字的叙述中可以明白,当时的”国”是拥有千辆马车的战斗单位,而”家”是具有百辆马车的战斗单位,可见在这时”国”和”家”是相提并论的。不过我们现在从古代的文献来看,”家”虽然是一个政治单位,但是仍然以具有血缘关系的人为织成核心。一般而言,”家”所涵盖的范围,是由同一祖父的三代组合而成。至於”族”,则由同一高祖父的血亲,以及他们的配偶,上下九代共同合起来的。简言之,”家”是包含在”族”之中。所以相较之下,”家”中的人,比起”族”中的人,血缘关系更为亲密。

”宗”的本义是祭祀祖先的庙,只有属一同一家族的人,才可以到”宗”去祭祀祖先。不过在祭祀祖先时,必须依照血缘的亲疏远近来决定”大宗”和”小宗”。一般最简单的分别,就是以始祖的嫡长子一脉相传的为”大宗”,其余的庶子便是”小宗”。以当时的制度来看,周天子的传承是”大宗”,其他的诸侯(含公、侯、伯、子、男等爵位)便是小宗;但是在这些诸侯世袭的领地中,继位的嫡长子在领地中便是”大宗”,其他的庶子就是”小宗”。以此类推,扩及到每个阶级之中。以这个精神来看,”家”中的成员,比较接近”大宗”,而”族”中的成员,则比较接近”小宗”。

这种制度设计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让后代子孙不可忘了自己的来源出处,用血缘关系把人紧紧的团结在一起,这项措施对於当时正在发展的周民族而言,是一项十分有利的制度。我们现在看到先秦留下来的许多文献,都会先谈到如何持”家”,再谈如何治”国”,最后才谈到如何平”天下”。探究其中的发展过程,我们也可以说,在当时观念中,先要将”小宗”的力量凝聚起来,再去发巩固并发挥”大宗”的力量,於是才可以得到”天下”。基於这样的认知,特别重视家族中伦理的观念便自然出现了。

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的宗法组织

嫡长子继承制的产生,是阶级统治在社会中的一种完善。

关于大、小宗的组织,《礼记大传》有记载: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也。

别子:或曰庶子,或曰包括本国公子、异姓公子(来自他国者)以及庶民起为卿大夫三种,或曰除嫡长子之外的其他儿子。后一说较合理。

继别:谓继承别子位置的后代,就是别子的嫡长子孙。

继祢:祢,指宗法制度下死去并在宗庙中立了神主牌位的父亲。此处当指诸弟,继祢是指继承别子诸弟的后代子孙。

别子为一宗的正支,虽经百世仍得祭其始祖,是为大宗。别子诸弟是一宗的旁支,传至五代之后其与别子关系已超出同一高祖范围,因此就不再祭别子的祖先,而另祭祀本支的祖先,是为小宗。大、小宗虽是相对的,但对于天子来说则是绝对的。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天子、诸侯、大夫(卿)、士形成一个严密的家族式的统治体系。

分封制

宗法直接导致了分封制(或封建制)。

嫡长子分封诸弟,在政治上是“授土授民”,在宗法上是“别子为祖”,对于巩固嫡长子的最高统治和天下宗主地位,是大有裨益的。

后人追述以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子御极六合,四方如星拱卫。因此需要选建道德贤明之人,藩护王室,成为天下中枢的屏障。

严格的宗庙祭祀制度

宗法之“宗”,“宀”为房顶,“示”为神主,合指供奉神主之位的庙宇,其原始义为“尊祖庙也”(《说文解字》)。 “宗者,尊也,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白虎通义》)。”

宗法制度既以血缘亲疏来辨别同宗子孙的尊卑等级关系,以维护宗族的团结,故十分强调“尊祖敬宗”。商人也有繁复的祭祀仪式,但不像西周人那样具有严格的宗法意义。西周时代,祭祖是大宗的特权,所谓“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礼记曲礼下》)。又所谓“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大宗的责任在于尊统收族,在于别亲疏,序昭穆。

周朝以前,天子宗庙为五庙:

到了周中期,尽管文、武功业辉煌,但按周人世系的排列,已不复属于考、王考、皇考、显考辈,按制不专列庙。但“有德之王,则为宜宗,其庙不可毁”,故增设文武二庙,将文武以下、显考以上诸神主供奉于内,故成七庙。即《礼记王制》所载:“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

严谨的道德维系与礼乐文化

宗法制度既严格区分亲疏之别,因此血缘重孝、崇德、亲民等道德伦理遂得以建立。诸如同姓不婚这一道德内容得以体现。礼乐文化确立。

2.3.2宗法制度影响下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
一是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

所谓父系单系世系,是指在血缘集团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虽然这在世界文明早期历史上是普遍的,但只有中国最为坚决。

二曰家族制度长盛不衰

家族由男性同祖子孙团聚而成,因其经济利益和文化心态一致,形成稳固的、超越历史的社会实体,成为社会生生不息的基本细胞。

“族权”成为与政权、神权、夫权比立而四的强劲的社会维系力量。

族权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强大影响,是中国家族制度长盛不衰的主要标志。族权有严格、固定的组织形式,它既与地方绅权结合,同时又与政权相结合。族权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地方政权的职能。

三曰家、天下同构

此亦所谓“家天下的延续”。

“家国同构”的本质就是家、家族、国家在结构上的同一性,也就是国是家的放大,“族权”与“政权”的统一。换句话说,中国的社会伦理、国家伦理都是从家族伦理演绎而来的。或者如梁漱溟所曰,中国有家而无国。

在古代西欧,血缘政治基本被地缘政治、等级政治所取代。在中国则不同,地缘、业缘、物缘都以血缘为基础,君权与父权互为表里,“国”与“家”彼此沟通,“社会赖以运转的轴心,是宗法原则指导下确立的以父子—君臣关系为人格化体现的伦理—政治系统。”

四曰根据血亲道德关系形成宗法法律制度

春秋战国的兼并战争使宗法秩序呈瓦解之势;秦汉以降,分封制被郡县制取代除帝王继统仍由皇族血缘确定外,行政官员的选拔、任用,实行荐举、考试制(隋唐以后定型为科举制),即以“贤贤”取代“亲亲”。但是,宗法制的影响仍然延及后世——

其一,政治权力和经济产权的继承,普遍遵循父系单系世系原则,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以确保权力和财富不致流入异姓他族。

其二,由血缘纽带维系着的宗法组织——家族长盛不衰,成为超越朝代更迭的不绝如缕的社会细胞。这种家族香火的延绵,又往往仰赖祠堂、家谱、族田三要素的顽强存在。

其三,族权与政权结合,族权在宣扬纲常名教、执行礼法、维护宗法专制秩序方面,与国家政权目标一致;国家政权也以家族精神统驭臣民,正所谓“家国同构”、“君父一体”。诚如近人梁启超所说:“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

近人严复也认为,直至近世,中国人“犹然一宗法之民而已矣”。这都是透视古今的灼见。

中国社会组织的特色,与宗法制延绵不绝紧密相连的,是专制政体的长期持续。

早在国家初成的商周时代,君主专制便现端倪。如果说,春秋以前,天子的专制权力以分封制为基础,世袭诸侯赐土而且临民,享有较大分治权;那么,战国以后,郡县制逐步确立,君主的专制权力通过直接指挥非世袭的朝廷官吏实现,从而向统一的专制主义集权制过渡。公元前206年,秦王赢政“振长策而御宇内”,正式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此制一直沿袭至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与欧洲在中世纪后期方形成君主专制相比,中国的君主专制形成早、持续久,而且两千余年间虽有起伏跌宕,其总趋势是愈益强化,并形成对社会生活各层面的严密控制,包括用户籍、里甲制度牢笼人身;用政治控摄文化、权力干预学术,从而使“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

“宗法一专制”社会结构与农业自然经济相辅相成,造成一种以“内圣一外王”为目标的伦理一政治型文化范式,延绵久远,直至近代方有解体之势,然其深层结构继续承传不辍。

宗法制度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征作了一定的概括,如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征 1.家天下的延续宗法制度的本质就是家族制度政治化。在中国古代,家天下自周代确立,一直延续到清代,可以说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家族史。2.封国制度不断封国制度本是西周宗法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曾废分封,建立郡县。汉代却又采纳分封制。魏晋以后历代王朝仍然沿用了分封制,只是叫法不同而已。3.家族制度长盛不衰家族是中国社会结构中最基本的单位。每个社会成员依据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确定其在宗族中的位置。对于一般家族成员来说,他们基本上没有个人的权利,家长却对他们有绝对的支配权力。4.家国同构家国同构是指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机构方面具有一致性和共同性。宗法制度的特点是:一方面社会用自然的血缘关系来确定人们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又用自然血缘关系将人们紧紧联系在一起,从而限制着人们社会关系的发展。宗法制度经历了一个渐趋完善的过程。周代的宗法制度,从上层的政治意识形态领域,初步奠定了中国传统社会“家国一体”或“家国同构”的大格局。春秋时期孔子的孝悌思想则从亲情伦理道德的角度为其打下了坚实的民间基础。汉代董仲舒用“天人感应”、“君权神受”的幌子,又把人道和王道羼杂在一起,构建了一套“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纲常规范。至此,宗法原则、孝悌思想和纲常观念,就象一组牢不可破的遗传密码一样,成为中国超稳定的社会政治结构的遗传基因,无论怎样改朝换代,它的功能却历久弥新,每个统治者都心领神会。

宗法制的一个关键内容是严嫡庶之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目的在于稳固贵族阶级的内部秩序,解决贵族之间矛盾。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从而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在宗法制度下,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并且世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权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么庶子才可代为祭祀。和大宗相对应的是小宗。在一般情况下,周天子以嫡长子继统,众庶子封为诸侯,历代的周天子为大宗,这些诸侯就是小宗。诸侯亦以嫡长子继位,众庶子封为大夫,这些大夫为小宗,而诸侯则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长子继位,为大宗;众庶子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统里,诸侯和大夫实具有大宗与小宗双重身份。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大宗和小宗的区别与贵族等级里的层层封建是完全合拍的。如果说分封制从政治结构方面建立了贵族间的等级秩序,那么,宗法制则以注入了特定内容、贯彻了崭新原则的宗族传统观念使这个等级秩序得到稳固。文献和彝铭记载中屡有“宗周”的记载,《诗经·公刘》说:“食之饮之,君之宗之。”从宗法系统看,周天子乃是地位最高的宗子。周初,宗法制首先在周天子和诸侯间实施,以后逐渐及于中、小贵族,以至士与庶民之间,具有了普遍性质。如此,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就形成了“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宗法等级。
  以周王为首的姬姓贵族,在整个贵族阶级中占居首要的地位。但是这并不排斥异姓贵族。一方面,宗法制度的原则,通行于所有的百姓贵族;同时,在姬姓贵族与异姓贵族之间,还要通过婚姻关系,结成亲戚之国,用以加强联系。这种通婚关系,是对宗法关系的补充。
  宗者,何谓也?宗者,尊也,为先祖主也,宗人之所尊也。《礼》曰:宗人将有事,族人皆侍。古者所以必有宗,何也?所以长和睦也。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无,所以纪理族人者也。宗其为始祖后者,为大宗,此百世之所宗也。宗其为高祖后者,五世而迁者也。高祖迁于上,宗则易于下。宗其为曾祖后者,为曾祖宗。宗其为祖后者,为祖宗。宗其为父后者,为父宗。以上至高祖,皆为小宗,以其转迁,别于大宗也。别子者,自为其子孙为祖,继别也,各自为宗。小宗有四,大宗有一,凡有五。宗人之亲,所以备矣。诸侯夺宗,明尊者宜之。大夫不得夺宗何?曰:诸侯世世传子孙,故夺宗;大夫不传子孙,故不宗也。
  ──《白虎通义·德论》
  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孙栾宾傅之。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惠之三十年,晋潘父弑昭侯而立桓叔,不克。晋人立孝侯。惠之四十五年。曲沃庄伯伐翼,弑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哀侯侵陉庭之田。陉庭南鄙,启曲沃伐翼。
  ──《春秋左氏传·桓公》
  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在于:
  1.二者是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
  2.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


宗法制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宗法制度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一、宗法制度确立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权力结构。从古代的封建王朝到地方基层的村落管理,都受到了宗法制度的影响。宗法制度的存在,使得皇权与族权紧密结合,家族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宗族首领在地方社会拥有极大的影响力。这种权力结构影响了中国社会的政治生态,使得传统的...

试述宗法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宗法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和宗庙祭祀制等。这种制度规定,家族的嫡长子拥有继承家族财产和地位的优先权,同时,分封制规定了各级贵族的封地和权利,宗庙祭祀制则是对祖先的崇拜和祭奠。宗法制度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深远。首先宗法制度导致了家天下和家族制度的长期存在,形成了以家族为中...

宗法制的历史影响
宗法制的历史影响如下:1、家族制度长盛不衰 家族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中长盛不衰,其核心是血缘纽带。家族以宗族方式体现,族权是政权的补充,为历代统治者重视。家族长盛不衰的依据有祠堂、家谱、族权。周王作为普天之下最高的统治者,主持宗庙的祭祀,族权在社会生活中具有的强大影响,是中国家族制度长...

简述宗法制的主要内容,试分析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1、宗法制的主要内容 嫡长子继承制: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继承人。这种制度确保了王位或财产的继承权始终在嫡系中传递,避免了因争夺继承权而引发的混乱。宗庙祭祀:宗法制与宗庙祭祀紧密相连。各家族都有自己的宗庙,用于祭祀祖先。祭祀不仅是表达对祖先的敬意,也是维系...

宗法社会社会影响
宗法制度的形成和影响因素在古代社会中起着重要作用。不同地域的生活方式影响了血缘关系在社会中的表现形式。如地中海沿岸的城邦社会以地域和财产关系为主,而中国则以血缘家族为核心。宗法制度起源于商代后期,包括嫡长子继承、封邦建国和宗庙祭祀等制度,西周时期由周公创立。在宗法制度影响下,中国传统...

在宗法制度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有哪些特征
1. 在宗法制度的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表现出显著的稳定性。2. 层级性特征也十分明显,社会成员按照家族和血缘关系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宗法制度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征是什么
特征如下:1、家天下的延续。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家族统治史。2、封国制度不断。3、家族制度长盛不衰。4、家国同构。5、土地制度等也是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征。

宗法制度对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产生和传统文化的形成有哪些影响
以宗法色彩浓厚和君主专制度高度发达为主要特征的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结构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有三:一是社会结构的宗法型特征导致中国文化形成伦理型范式。其正面价值是使中华民族凝聚力增强,注重道德修养,成为礼仪之邦;其负面影响是使三纲五常的伦理说教,“存理灭欲”修身养性和排外心理等成为中国文化健康发展...

宗法制对今天的中国有哪些影响
一、宗法制对今天的中国的影响:1、积极影响:注重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易于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2、消极影响: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地划分远近尊卑,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这与现代的平等和法制意识多少有些违背。二、宗法制对的中国的影响:1、从政治上讲,导致了...

宗法制的影响(在当时的影响,对后世的影响,对现在的社会的影响)
对后世的影响:1、宗法制导致中国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所谓父系单系指的是血缘集团在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女性在继承方面没有权力。西周的家庭关系与宗法制度密切联系,突出地表现为“父权统制,男尊女卑”的观念及夫妻不平等。宗法理论及宗法社会有“出妇”之道,汉代统治者为...

泸州市17764986057: 西周确立的宗法制度有哪些内容?宗法制度对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有什么样的影响 -
益盆埃索:[答案] 宗法制内容:由血缘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由嫡长子继承最高权力. 影响: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泸州市17764986057: 宗法制度对中国的传统社会有哪些影响 -
益盆埃索: 宗法制内容:由血缘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由嫡长子继承最高权力. 影响: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泸州市17764986057: 西周宗法制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 -
益盆埃索:[答案] 宗法制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朝的事情(周公制礼作乐).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

泸州市17764986057: 中国古代宗法制度,形成了中国文化怎样的特征 -
益盆埃索: 一、宗法制度的形成过程 宗法制度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中国的宗法家族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

泸州市17764986057: 宗法制对古代社会的影响 -
益盆埃索: ①宗法制的实行,形成了“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一个严格的等级制度,尊卑有序,保证贵族在政治上垄断和特权地位.②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确定了权力传承的标准.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有利于巩固奴隶主的统治.③内化为孝悌伦理观念,形成一种尊宗敬祖的传统.宗法制成为我国数千年来封建统治者享受特权的凭借,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泸州市17764986057: 皇宫之前什么的制度一直延续到明清一个宗法的标志一个国土的象征? -
益盆埃索: 皇宫之前,左宗右社的制度一直延续到明清.今北京故宫前左侧的劳动人民文化宫便是明清的太庙,右侧的中山公园是明清的社稷坛,也就是“左宗右社”的格局.“左宗”是宗法的标志,“右社”是国土的象征,共同表示着这个王朝的天下和对全部土地臣民的占有.宗法制度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征

泸州市17764986057: 宗法制对今天社会的影响? -
益盆埃索: 当时影响:①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结合.保证王权的稳定,保证贵族的特权; ②与分封制互为表里,建立封建等级政治结构 对现在社会的影响: 时至今日,宗法制已经消亡,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宗法...

泸州市17764986057: 什么是宗法制度,它对中国古代社会政治结构产生什么影响
益盆埃索: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放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宗法制导致中国出现“家国同构” 家与国同一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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