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历史很厉害的人进来下…^.^

作者&投稿:彩卞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帮我啊..历史厉害的进来啊!!!..~

在中国历史书内“秦皇汉武”经常互相衔接。而且一提到汉武帝,又离不开“好大喜功”的评价。今天我们看他的纪录,不能否定他是一个特出的人物;但他的功业,仍要在长期的历史上评判。最重要的一点,则是他所开创的局面,后人无法继续。所以我们读他的传记,一定要上与“文景之治”相陪联袂,而下面“从霍光到王莽”,更与他一生有不可分离的关系。



汉武帝刘彻,出身离奇。他的母亲王氏进宫前已婚,曾嫁作金家妇,生有一女。她的母亲亦即是未来皇帝的外祖母,强将她从金家夺回,进与皇太子,是为景帝。刘彻生于公元前156年,至141年登基,实足年龄当不过15岁。兹后他在位54年,在中国历史上两千多年来是享国最长的君主。这纪录直到18世纪才为清朝的康熙打破。



从各种资料看来,刘彻的胆子大,也富有想象力,如他常化装微行,几遇不测。他打算进攻西南夷,就在长安附近凿地作“昆明池”,以便习练水军。在其他范围之内他也不拘形迹。例如他母亲曾再婚,又有金氏女,人家都隐匿不敢提及,他听到此事,就公然亲自寻访他的半姊,并赐她名号田宅。他的皇后卫子夫曾为歌伎,他宠爱的李夫人,曾为娼女。汉武帝也不是一介蛮夫,没有文华辞藻的雅致。他的宫廷里,既有正派的儒生如董仲舒,也有恢谐人物如东方朔,更有名士如司马相如。我们再看他悼李夫人的赋(班固称武帝自作),“秋气潜以凄泪兮,桂枝落而销亡”。而且他又似乎看见李夫人的形影,作诗:“是邪非邪?立而望之,偏何姗姗来迟!”则又可以想象他不是没有情感的人物。



刘彻未曾在战场里实际指挥作战,但是每有重要战事的部署,今人所谓“战斗序列”的安排都是由他自己作主。而且他也知人善用。卫青是卫子夫的弟弟,霍去病又是卫青的侄子,都以外戚创立不世军功。霍光与霍去病为异母兄弟,兹后更成为汉朝宫廷里的中枢人物。只有李夫人之兄李广利被任为贰师将军,作战不利降于匈奴才算是武帝任人的最大失策。武帝对待臣属,也视人而定。他可以在厕所里见大将军卫青,也可以平常燕居的服装接见大臣,只有右内史(助理机要秘书)汲暗老是据事直言,皇帝偏偏怕他,非戴冠整容,否则宁退避帐中,不去见他。后来因淮阳地方难治,召拜汲暗为太守,汲暗辞不肯就,皇帝就说:“顾淮阳吏民不相得,吾徒得君之重,卧而治之。”他也就知道仅以此直言忠臣的名气,就不须特别振作,也可以把这地方处理得很好。后来汲暗在淮阳10年,死在任所。



可是汉武帝也有一般专制魔王的毛病。他一巡视各地区,当地太守或因供应不周,或因境内配置不如法,纷纷避罪自杀。到他在位后期,朝中也为恐怖政治所笼罩。亲信的大臣如丞相及御史大夫也因小事互相倾轧,失败的只能以身死解脱。皇帝自身即相信神仙,亟求长生不死。他偶一卧病,就相信有人以巫蛊害他。“蛊”音古,以三个虫字摆在一个“皿”字之上,乃是根据民间传说,巫者将毒虫毒蛇,放在一个器皿之中,让它们互相吞并淘汰,最后一个硕果仅存的怪物,是为蛊。巫者即操纵着这精灵,用咒诅符录削制木人埋蛊地下诸等方式谋害敌对。公元前91年,刘彻生病,左右传说宫中有巫蛊牵涉皇后及太子刘据。原来武帝严刑峻法,太子仁慈,常有平反。执法大臣深怕刘据一曰嗣位,对他们不利。而水衡都尉(管宫殿附近林园)江充,又是“直指绣衣使者”(特务头目)更加离间。刘彻在别宫养病,即皇后皇太子请问皇帝,也不得达。皇太子忿怒之余擒住江充将他处死,于是长安纷称太子谋反。因之两方都召集军队,保皇党与皇太子党在京城大战五曰,“死者数万”。结果皇太子兵败自杀,皇后卫子夫也自杀,卫青则已前死。武帝后来悔悟,建“思子宫”,又作“归来望思之台”。



4年之后,武帝临危,才立一个8岁孩子刘弗陵为太子,是为昭帝,而皇帝也将太子的亲母弋夫人赐死,其原因是“往古国家所以乱由主少母壮也”。而霍光等即被托“行周公之事”。



为什么一个如此精明强干万机独断的君主,到处置立嗣继统的时候,如此愚暗而没有主张?甚至父子以兵戈相见,贻祸军民?这断不是刘彻和刘据两从间单独的问题,而与武帝所一手布置的西汉帝国有关。



武帝刘彻承文景之后,继续中央集权。公元前127年饬诸侯推恩分子弟邑,令各条上。122年又由削藩引起淮南王和江都王反叛,削平之后,“列侯豪杰死数万”。公元前112年又因诸侯供奉皇室的酬金成色不合及不如额,夺爵者106人。自高祖以来封侯者至此罢免殆尽。而武帝用桑弘羊,东郭咸阳,孔仅理财,不能被我们轻率地视作“商人参政”。他们并没有利用商业组织及商人资本去增进政府的功能,也没有利用政府威权去扶助商业之发展,以便扩大兹后的财源。而鹿币算缗平准均输等无一不是临时筹款的办法,用作军需的消耗。这样一来,皇帝高高在上统制约五千万到六千万的人民,当中没有一个有效的中层机构或根据地方沿革,或倚赖经济利害,作上下间的枢纽。即太守刺史也无非皇帝的代表,各地选举孝廉,也仍只能承奉中枢的意旨,因此皇帝的作为,更只能扩充及保障自身的权威。这种情形,表现着中国传统君主专制的一个最大弱点。



钱穆曾说:“中央恭俭无为之治,不能再掩塞社会各方之活气。”汉武的办法,那是利用一种运动,代替组织之不足。如果各地参差不齐,又无法扶植他们作不均衡的发展,则全面动员,经常活动,也可以算作一种出路。有人就说他“鹰击为治”。他自己也曾对卫青说:“一不出师征伐,天下不安。”等如今人所谓“将问题外界化”。



只是汉武平定南越,进兵朝鲜,加兵于西南夷,用张骞通西域,凡是本于历史地理上中国传统威力能及之处,都已到达,或已超过。而他八次攻匈奴,也已用尽人武部兵力。游牧民族与汉民族作战,有中国不能企及之处,在于他们平时战时,都是骑兵,无须动员。他们进攻或剽窃,经常获得战果。中国之征匈奴,有如御史成进所云,“从之如搏影”。公元前119年刘彻之攻匈奴,可算是汉军一大胜利,但是如时人所说,“千里负担馈馕,率十余钟致一石”。以致出塞官私马14万匹,辎重不计,入塞不满3万。到武帝末年,“兵革数动,民多买复,及五大夫,千夫,征发之士益鲜”。也就是很多百姓早已出钱免役,到征兵时连下级军官军士级以下的人员都不容易凑数了。



武帝的力量全靠这对内中央集权对外经常征伐支持。他治下之道不拾遗,乃是在严格捕盗法令下,一次株连几百人以至近千人的威势下逼成,如此已半个世纪。一到他的运动发生困难,他的组织上的弱点也容易给人看穿。在这时候发生继承问题,不仅他自己感到为难,他的臣下左右,也都在私下窃议自身祸福。迷信与误会,以及刘彻刘据个性之不同,再加以官僚间动辄人事僵化的趋向,只更助成其家庭悲剧。



然则中国政治上的初期早熟,不待经济与法制的组织力量之展开,已如前述。汉武帝登极之三年,即公元前138年,“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的事实,已出现于官方纪录。也就是表现着自然的力量无可推避,因治水与救荒,中国即须组织大帝国对付,武帝本纪内也常有忧水患忧灾荒的叙述。而北方绵亘两千多里的国防线与“15英寸雨量线”吻合。线之西北,经年雨量不及15英寸,无法经营农业,只是游牧民族出入之处,这威胁也强迫中国统一对付。刘彻用卫青霍去病“度幕”(贯穿沙漠地带),不失为军事史上的壮举,只是他想消灭匈奴的希望,却无法实现。兹后15英寸雨量线间两方的厮杀,还要继续约2000年,直到康熙帝以新式火炮打败噶尔丹迫他自杀,才解除了游牧民族骑兵的优势,可见得历史并非全是人为,我们2200年后叙及秦皇汉武更无法忽视天候地理因素之重要。

  现在西方的很多主要的食品在中古时尚还未传入欧洲,如土豆、番薯、玉米、西红柿等等,而在上古时甚至连豆子都没有,除了主食小麦大麦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外(但是烹饪方法今古也差别很大),欧洲人的饮食结构今古是区别很大的。
  百年战争的时候,人们吃面包,奶酪,腌肥肉,炖菜,家禽,蛋类,那些封建领主还有野猪啊、鹿啊什么的野味可以吃,还有甜食,做成城堡形状的烤面团、用面糊、蜂蜜和水果做成灰白色猪肠子状的甜食等等。

  那个时候的面包~~~味道不会很好。古代欧洲因为没有充足的饲料,所以在过冬的时候经常把不留做种畜的牲畜都杀掉做咸肉。没有肉桂、丁香、豆蔻、胡椒等香料,咸肉的味道也是很恐怖的咸肉的一大好处是出门不用另带盐了,吃饭是切下一小片和其他菜一起煮就行了,这也说明了咸肉为什么都咸得让人受不了的原因。 。所以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兰人、英国人……都在探索香料航道。

  香料、黄金、丝绸,这是中世纪西方国家梦寐以求的东西。前者更占据了重要的地位。每一艘自东方满载香料回来的航船,获得的巨额利润,驱使人们不畏惊涛骇浪,远涉重洋,倒霉的成了异国亡魂,幸运的一夜暴富。由此出现的不择手段、唯利是图的掠夺行径,殖民时代的血与火……
  一磅豆蔻可以换一群羊,一磅丁香等于三倍重量的黄金,这样的买卖,就是杀头都有人会抢着做!
  “南洋一个穷困的土人每顿饭使用的香料是在欧洲的国王也不敢想象的奢侈享受…”
  还有,我看过一个描述东南亚穷孩子饮食的话,谈到他每天只能吃和捣碎的香料(不知道是那种香料)混在一起的米饭………………我想他每顿所吃香料的价值如果在欧洲足够享受满汉全席了吧^-^!


  熏肉的香味跟熏的木材关系很大
  以前德国农村也像我们这边一样
  用柏树等的树枝熏,会有很不错的香味
  其实真正熏肉的香味不在于香料
  而在于肉和烟熏相互作用后释放出来的香味
  这才是最自然的

  中世纪欧洲其实一般老百姓哪里能天天吃肉
  多半有些面包就不错了
  一天到晚忙死忙活,也没什么功夫注意烹调
  只有贵族老爷才那么讲究
  (不过比起现代人,路易十四和腓特烈大帝也不过如此罢了,hehe)

  这边有些主食面包估计很多人吃不惯
  比如这边经常用原麦粒做成面包
  有的时候加上向日葵种子(没炒过的)
  吃起来有股酸味,不过据说营养丰富

  中世纪的欧洲人其实营养是相当不好的
  19世纪的德国人平均身高也不过一米六几
  从那些城堡和骑士盔甲就可以看出来了
  现在真正的古代城堡很多地方都很狭窄,矮小
  那些骑士盔甲极其窄小,连我都穿不上
  骑士如此,老百姓就可想而知了

  阶级差别和地域差别肯定是同时存在的,不能绝对化
  (对了,南欧的烹调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喜欢用酒调味
  酒中的醇能够和动物组织中的脂肪酸生成有强烈香味的酯
  并可以去除鱼中的腥味,对于海洋文化的南欧是很有用的)
  但是地域差别确实是有的
  同样是穷人,某些地方的可能就要会烹调一些
  据说吉普赛人就经常用死狗死猫以及欧洲人扔掉的下水
  做出美味佳肴

  欧洲人身高增长之迅速从他们的设施就可以看出来了
  很多十几二十年前的设施比如电车对于现在的人的身高已经变得很勉强了
  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他们不把东西造大一点,节省材料?


  西方人的主食当然是面包,但面包的主要成分却未必是小麦,在整个中世纪,西欧经常处于阶段性的粮食危机中,危机的原因来自各个方面,一个主要方面是低产--知道一点农业知识的人都知道,小麦的单位产量在三大主要粮食作物(小麦、水稻、玉米)中是最低的,加上农业水平的低下,欧洲的气候又比现在冷的多,所以在整个中世纪(可以说这个匮乏时代几乎延续到17世纪)小麦的产量都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之下。所以各式各样的代用品包括大麦、黑麦、双粒小麦之类的谷物都被做成面包,甚至用栗子和豆子磨粉来做面包。穷人长期以来食用成分复杂的面包,白面包则归富人、贵族和教会特权者享用。当时的一种白面包叫做司铎面包,还有一种加入牛奶并且用啤酒酵母来代替普通发面的精白小面包,叫做皇后面包。按法国革命家的说法,体现了教会和王权一体的丑恶。
  肉类:
  这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当时的欧洲人吃肉很多,但不是现在我们印象中的牛排,而是猪肉。当时的欧洲森林和公共荒地很多,猪基本上是放养,所以有牧猪人这样的职业。猪肉在中世纪一直是西方的主要肉食。牛肉和羊肉也占一定比例,但不高。养羊主要是为了获取羊毛和乳品,大规模养牛供食用当时还比较少见,主要也是为了获取乳品--奶酪和黄油。
  顺便说一句,现在欧洲人对我们食用猪下水不解,其实当时的欧洲人也食用猪下水和猪血。这个习惯到20世纪在东欧还有保留。
  野味也是肉食的一大来源,但这基本上归领主贵族享用,包括鹿、野猪、野兔和淡水鱼。中世纪欧洲贵族的第一大娱乐就是狩猎,因此严厉禁止私猎。但农民偷猎的情况还是经常发生的,到城市兴起以后,野味也开始渗透的市民的餐桌上来。
  禽类:
  阉鸡(为了肉质肥嫩)和肥鹅是中世纪的美食。还有许多野禽可供食用,天鹅和孔雀一度都是美食家的大菜,至于味道如何,不敢想象。
  鱼:
  一位历史学家说过,在欧洲中世纪,青鱼是一位历史人物。在天主教的斋戒期内,鱼和蛋类是唯一可以食用的荤菜。因此腌制的青鱼(也包括其他的鱼类)是极受欢迎的商品,穷人几乎常年食用以作为蛋白质的来源。青鱼洄游路线的改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汉萨的衰落和阿姆斯特丹的兴起(这个说法不是很妥当,只是说说而已)。
  油脂:
  地中海地区主要食用橄榄油,北方则食用黄油。
  酒类:
  葡萄酒和啤酒是当时主要的2种酒类,与中国不同,酒是欧洲人的常备食品,而非庆祝宴会上的兴奋剂。无论穷富高低,酒都是每餐的必须品。当时的军需供应表上每个士兵应当每餐可以发多少葡萄酒多少面包都是有详细规定的,其地位简直不亚于面包。当然酒有好坏之分,也是有三六九等的。一般说在葡萄酒产地(欧洲的南部),葡萄酒是大众饮料。当时的葡萄酒已经有红白之分,但葡萄烧酒(既帖主所说的白兰地)还没有出现。酒主要用木桶装运,当时可能在酿酒技术上还不过关,当年新酿之酒一般价值都十倍于隔年的陈酒--因为后者往往会变酸,无法入口。
  中世纪的啤酒概念与我们的不同,不很恰当的说,与现代啤酒的相似程度还不如与我们的黄酒的相似程度来的高,当时的一些现在的基本啤酒工艺还没有出现,使用蛇麻子则是晚近的事情。啤酒就是一种谷物酒的代名词,但它仍旧是一种发酵酒,而非蒸馏出来的谷物烧酒(威士忌就是谷物烧酒)。啤酒主要在不产葡萄的地区流行,上层人物一般以喝葡萄酒为贵,啤酒主要是下层的饮料。
  香料:
  简单说,欧洲的中世纪,冬季比现在冷得多。缺少饲料使得喂养牲畜的农民必须在冬季来临前屠宰无法喂养的牲畜,腌制咸肉和烹调都需要香料.


  要忆苦思甜,非用原版咸肉不可,要教育后人先辈创业之艰难,不然总以为先人每天就是法国面包配英国奶酪,配菜是德国酸菜小香肠呢。哈哈哈!

  附:
  查理大帝的皇庄的财产清单。

  我们在阿斯那匹木地方皇庄上看到了一座皇家的石头宫殿,建造极好。有三间大厅,全部房子有阳台环绕,有十一个妇女住的房间;下有一个地下室,正门前有二个回廊;此外在院庭内,又有寸十七个木房,具有同样数目的房间,并有其他设备。建筑甚佳;此外又有—马厩、—厨房、—磨房、一仓房、三草料房。
  遮盖物有:为一床用的床单、一桌布、一手巾。

  用具有:二铜壶、二酒杯、二青铜釜、一铁锅、一炒锅、—法码秤、铁薪架一双、一灯、二手斧、一磐(应为金字底,而不是石字底)、二钻、—斧、一刀、—大木扳、一小木板、二长柄镰刀、二镰刀、二铁刃铲,并有充足的木器。

  农产品:去年收获的德意志小麦九O筐,可磨成面粉四五O磅,大麦一百米伊德;今年收获德意志小麦一一O筐,巳用去六O筐播种,其余部分保存;小麦一百米伊德,六O米伊德用于播种,余存;裸麦九八米伊格全部用于播种;大麦一万八千米伊德,一千一百米伊德用于播种,余存;燕麦四三O米伊德;大豆一米伊德;豌豆十二米伊德,在五个磨房中,有面粉八00小米伊德;在四个酿酒房中有酒六五O小米伊德,除已付庄园教士二四O米伊德外,余存;在两桥梁处,存盐六O米伊德,钱二先令;在四个园圃中,十一先令。蜜三米伊德;黄油的一米伊德;去年存下猪油十片;新猪油二OO片,带有碎肉及肥肉,今年收酪干四三磅。

  家畜:大牲口五一头、五头三岁的、七头两岁的、七头一岁的;十匹二岁小马、八匹一岁的、三牡马;十六母牛;二驴五O头带小牛的母牛、二O头小水牛、三八头一岁小牛、三头公牛;二六O只猪、一百只小猪、五口公猪;一五o只带羔羊的羊、二OO只一岁羊、一二o只公羊、三。只带小山羊的山羊、三O只一岁山羊、三只公山羊;三O只鹅;八O只鸡;二只孔雀。

  属于上述宫廷的庄园:在格里修庄,我们看见有庄园建筑物,共中省三个草料房,一个被篱笆圈起的院子。又有一个花园,其中有树木、十只鹅、八只鸭、三O只鸡。
  在另一个庄园我们看见有庄园建筑物;一个具有篱墙的院子,其中有三个草料房;有一个葡萄园、一个树园、十五只鹅、二O只鸡。
  在第三个庄园上,有房屋、存二个草料房、一个谷仓、一个花园、一个又有篱笆的院子。那里和宫殿中一样,有干量器与湿量器。没有金匠、银匠、铁匠、猎夫或其他服役之人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英国的诗人拜伦的伯父是世袭贵族,他去世后,侄子拜伦获得了世袭的爵位!

我不太懂爵位,中国历史还好.所以这只能抄给你了!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如汉初刘邦既封皇子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为王,彭越为梁王,英布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为陈王;唐郭子仪被封为汾阳郡王;清太祖努尔哈赤封其子阿济格为英亲王,多铎为豫亲王,豪格为肃亲王。再如宋代寇准封莱国公,王安石封荆国公,司马光为温国公;明代李善长封韩国公,李文忠封曹国公,刘基封诚意伯,王阳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国藩封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鸿章封一等肃毅伯。

中国古代爵位制度

[size=3]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等级制度之一。先秦爵制,与世袭的宗法、分封等制度互为表里,爵位往往就是政治权力的标志。秦以后的爵制(分赐爵与封爵),与先秦爵制的性质有所不同。爵不具备行政职能,主要用来确定皇亲、功臣世袭的政治名位和经济权利。

先秦文献中有关爵制的记载,主要见于《孟子·万章下》。所举周代爵称,有天子、公、侯、伯、子男五等。年代稍晚的《礼记·王制》,则将天子除外,子男分列,即所谓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文献反映的先秦爵制是否准确,学者尚存异议。但参照甲骨、金文资料,可以肯定的是:夏爵制不详,商制细节难明,只有西周至战国时期的爵制尚可大致判明其爵称与爵序。

商制,文献所记有侯、甸、男、卫、邦伯,均属地处王畿之外的“外服诸侯”。殷墟甲骨资料表明:殷邦境外的“多方”或“多邦方”,常常是商王国征伐的敌国。它们的君长被称为“方伯”或“邦伯”,如人方伯、羌方伯、盂方伯、周方伯等。殷邦边境和邦境内的君长,被分别称为侯、伯,如杞侯、犬侯和井伯、宋伯等。它们是商王国的屏藩,常受商王之命征伐多方,商王亦往往派兵助征。方伯和侯、伯称号的不同,反映了这些君长与商王关系的亲疏差别。

有的学者认为,商代甲骨文(或金文)中的“田”和“子”、“男”也是爵称,目前尚无定论。

西周春秋爵称,可大致分为王、公、侯、伯、子、男六级:

王。在周王朝辖区内,王是指周天子而言。另有个别并非天子的王者,如■王、吕王、丰王等,都属戎狄首领。春秋金文中的称王诸侯,仍限于同周室关系较疏的蛮夷君长,即徐、楚、吴、越四国。

公。身居高位的天子重臣称公,所见有周公、召公、毕公、明公、井公、毛公、芮公等。可以肯定的称公诸侯,有宋公戌(宋平公)、宋公差(宋元公)、宋公■(宋景公)、宋公得(宋昭公)。

侯。西周春秋时代行用最普遍的爵称是侯。金文所见主要是周初始封的周姓诸侯,如■(燕)侯、鲁侯、康侯、邢侯、蔡侯、滕侯、虞侯、荀侯、曾侯等。称侯的异姓国君,除与周室关系非同寻常的姜齐以及取而代之的田齐外,大都是周初褒封的前代帝王之后,或者早已存在的“先封”之国,有铸、陈、纪等。

伯。西周时代称伯的诸侯,多为文献记载较少的小国之君,有的是畿内封君,如荣伯、井伯、杜伯、单伯、散伯、徵伯、过伯、夷伯等。春秋时代明确称伯的国君,主要有郑伯和曹伯。

子。金文中的子明确属于爵称的,主要有北子和沈子。文献中其他诸子,尚无金文印证。

男。《春秋》所见男爵仅有许国。1967年陕西长安县马王村出土一件西周晚期的■(许)男所作铜鼎,证实许国国君的爵称确为男爵。

战国时期除楚国和越国早已称王外,魏、齐、赵、韩、燕、中山等国也在战国中期相继称王,突破了西周以来的诸侯爵称。各国又先后进行变法,废除传统的世卿世禄制度,建立中央集权的官僚统治,并推行与之适应的爵制。三晋和燕、齐的爵秩等级,大体仍为卿和大夫。楚的最高爵位叫执■,情况较为特殊。秦则从商鞅变法以后,实行奖励军功的二十等爵:公士、上造、簪■、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秦二十等军功爵,累积爵级至关内侯(十九级)、彻侯(二十级),即可食租税或食邑;自大庶长以下至公士十八等爵,“则如吏职”。

两汉汉初,在二十等爵外,又先后分封异姓、同姓为王。诸王封爵,带有浓厚的分封制色彩,与中央集权制相■格。文帝、景帝,特别是武帝奉行削藩政策,限制并削弱诸王权力,诸王遂不得领民亲政,惟衣食租税。同时,列侯(原名彻侯,避汉武帝刘彻讳改)也与二十等爵相分离,与王爵共同构成封爵制度。自关内侯以下,为赐爵制度。封爵优于赐爵的主要权益是:享有封国或食邑;置官属;爵位世袭;衣食租税;具备崇高的政治地位。

两汉封爵的爵级主要是王、列侯两等,此外还有公主汤沐食邑。王、列侯官属数量因爵之高低而多少不等,但任用权却在中央。汉初定制,“非刘勿王”(后演变为非皇子不王)、“非功不侯”。王的封授对象是皇子,列侯主要封授异姓功臣,诸王庶子所受推恩爵亦是列侯。诸皇子王初以区域立国,跨州连城,形成尾大之势。汉武帝推行推恩析国政策,诸王遂以郡立国。东汉初,汉光武帝刘秀曾废王爵,封九皇子为国公,旋即复旧。两汉除王莽、曹操以权臣称王外,异姓功臣只能封为列侯。列侯,西汉时多以县立国,也有食乡亭者,但并无乡侯、亭侯之称。至东汉,列侯正式分为县、乡、亭侯。功大者食县,功小者食乡亭。东汉中期以后,政治腐败,遂出现大量的外戚侯、宦者侯、恩泽侯,虽有悖于“非功不侯”的原则,但县、乡、亭侯的爵称爵序并未因此发生变化。

封爵传袭,采取嫡长子继承制。庶子、庶孙一般不具备袭爵权。无嫡子袭爵,则削除封国,这就是所谓的“无子国除”。皇亲和重要功臣“国绝”时,为示优宠殊遇,也可由庶子庶孙袭爵,这就是所谓的“绍封继绝”。绍封者权益低于正常袭爵,仅食国之半租。此外,公主汤沐食邑也可由公主之子承袭,但并不普遍。

汉代封爵制度,对后世影响颇大。诸如诸侯不与政事、惟得衣食租税,非皇子不王,非功不侯,无子国除,绍封继绝等重要原则,均在不同程度上为以后的王朝所沿用。

两汉十九等赐爵,爵称与秦同。凡赐爵皆可“有罪以减”,无爵者则为士伍。十九级爵中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亦称吏爵,具有免役特权。获得吏爵的主要途径是凭借军功吏■。第八级(公乘)以下至第一级(公士)为低爵,又称民爵,获得民爵的主要途径是因特典、灾异而诏赐天下民爵。法制规定,民爵高于第八级时须转让亲属,故除非有特殊原因,民爵一般不能升至吏爵。获得吏爵、民爵的另一途径是买爵。汉文帝刘恒实行入粟拜爵,开卖爵先例。汉武帝特设武功爵十一级,标价出售,以缓解财政困难。以后屡有卖爵诏令,赐爵趋于猥滥。东汉末年,赐爵已成“空设文书”,不再为时人所重。魏晋南北朝时期,赐爵制遂废弃。

魏晋南北朝魏晋之际,设置五等封爵,东汉以来的王、列侯二等封爵,变为王、五等封爵、列侯三大层次封爵。北朝取消列侯,王、五等封爵成为主要的封爵爵称。

诸王封爵。西晋设国王、郡王(分大、次、小)、县王,各有多少不等的食邑户数。东晋南朝,仅禅代前期的异姓篡代者封国王,如刘裕封宋王,萧道成封齐王。一般情况下,皇子才能封郡王(亦分大、次、小三级)。北魏前期,异姓多封王,但袭爵者即降为公。孝文改制,唯宗室封王,并按亲疏远近分为一藩王、二藩王、三藩王,亦为郡王。北周末年,在郡王之上,又设国王,封授对象是皇子。诸王政治权益,因王朝而异。西晋王国按大、次、小可分别置三军、二军、一军,自选官属。其他王朝,则无置军和自选官属权。但诸王可参政入仕、领兵出镇,却是这一时期各王朝的普遍现象。骨肉相残因此时有发生,构成诸王干政、乱政的政治格局。

五等封爵。曹魏有乡公、亭伯等爵称。咸熙元年(264),即将代魏的司马氏设立五等封爵。五等封爵,采《周礼》中公、侯、伯、子、男之名,每等又分大、次二级,共五等十级。每级封爵都有封疆里数和户邑数,以方五里和邑二百户为差,井然有序。五等封爵官品在第二以上,名位低于诸王,却有高于列侯的“禄奉礼秩”,其中公、侯可置一军。东晋南北朝,五等封爵不再划定封疆里数,大、次两级合二而一,皆以郡或县立国,并在爵称前冠以“开国”字样。伯、子、男三级封爵,品秩也由第二分别降至第三、四、五。北周后期,滥封无度,遂在郡公之上常设国公,以封柱国大将军等重要功臣。时五等封爵的爵序是: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

列侯。魏晋有县、乡、亭侯,品秩在五等封爵之下。东晋南朝,县侯与五等封爵中的“侯”合一,仅存乡、亭侯。北朝无列侯爵。

列侯之下,尚有属于赐爵的关内侯、关中侯、关外侯等爵。

就创新而言,这一时期有“分食制”和“虚封制”。“分食制”指诸侯按一定食租率提取食邑户的租税。如西晋诸侯三分食一;东晋南朝九分食一;北魏王二分食一,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虚封制”,是指无封国食邑、不食租税的封爵。它与赐爵制的区别就在于可以世袭。典型的虚封制是北朝的散爵,如散公、散侯、散伯等等。北周初年,因租税有限,开国封爵“虽锡以茅土,而未给租赋”。保定二年(562),周武帝诏令诸国公(邑万户),可寄食他县,收其租赋。寄食户数仅是原食邑户数的十分之一。这种封户为虚、寄食户为实之例,为以后的虚实相结合的食租税方式提供了借鉴。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在英格兰,最著名的勋位是创立于4世纪中叶的嘉德勋位(the Order of Garter)。据传,爱德华三世设立这个勋位是为了纪念一次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在一次庆祝攻陷加莱城的舞会上,姿态秀美的索尔兹伯里女伯爵落下一只蓝色袜带,被爱德华三世捡起,缠在自己的腿上,旁观者见了哄堂大笑,爱德华斥责他们说:“凡是认为这是坏事的人可耻”。以后这句话成为国王在1449年建立袜带骑士团和颁发勋位的格言,它同蓝色袜带和圣乔治十字架图形一起出现在勋章上,激励武士们在战争——当时主要是百年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厮杀。爱德华本人也是袜带骑士团的成员。他与宠爱的武士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多次主持武士们的比武演技,使已经衰落的骑士精神有所振作。并使嘉德勋位成为以后英国最诱人的贵族勋章。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中间加中缀词。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这是中国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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