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以来赋税制度的发展沿革?

作者&投稿:扈叶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1.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 、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标志着井田制的瓦解。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2.秦汉赋税:编户制度。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
3.北魏的租调徭役制。孝文帝改革实行与均田制配套的租调制,受田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户税)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4.隋唐租庸调制。从西晋至唐中叶,商品货币关系虽有所发展,但自然经济仍占绝对优势,各封建政权仍然使用租调这种赋税征收方式,有所变化的是隋唐在租调制的基础上开始征收“庸”,故又称“租庸调制”。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5.唐中后期两税法。唐中叶产生的两税法是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它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关系特别是土地(均田制)关系变化的产物。它适应了当时丁口转移、商品货币经济有所发展的新情况。
6.北宋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内容:王安石变法实行募役法规定官僚也要交纳役钱,实行方田均税法,清查隐瞒土地,按土地多少、好坏平均赋税,使官僚地主无法逃避赋税。后因大官僚大地主反对被废除。
7.明后期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是明朝中后期社会经济即商品经济发展和阶级斗争的产物。(明初的赋役制度是赋和役分别征收的,赋以土地为对象征收,按田亩计算;役以人为对象征收,分为按丁和按户征收两种。
8.清前期实行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①旧的赋税制度使农民负担过重,影响社会安定,而且人头税使隐蔽人口现象严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 ②赋税制度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③1712年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为摊丁入亩提供了条件。

扩展资料: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的五大趋势:
1.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以两税法为标志),直至取消人头税(以摊丁入亩为标志),反映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
2.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
3.赋税由实物为主到货币为主转变(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4.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5.税种由繁杂多项逐渐演变为简化单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上述演变体现了中国古代经济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与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用银两收税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相应反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总体特点是:征收的标准由人丁向田亩、资产过渡;征收的方式由实物地租转向货币地租;征收的名目由多种成分转向单一货币;征收时间由不定时发展为定时;农民服役由必须服役发展为可以代役。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的情况是: (1)春秋:“初税亩”,这是中国田赋制度的开始。 (2)秦朝:农民要把收获物的2/3交给政府作赋税。 (3)西汉:实行休养生息政策。田租为十五税一。文、景帝时,多次减免田租。奖励农桑,减轻自耕农的负担。昭帝和宣帝时期,继续实行休养生息。汉朝是中国完整的封建赋税制度开始形成的时期。 (4)北魏、隋:租调制,在均田制的基础上,由三长负责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兵役。 (5)初唐: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实行租庸调调法。规定:受田男子每年向国家交纳谷物2石,叫做“租”;交纳绢2丈、帛3两或布2丈4尺、麻3斤,叫做“调”;壮年男子每年服役20天,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替,叫做“庸”。国家有事增加徭役,加役15天,免去调,30天租调全免。每年额外加役最多不超过30天,遇到灾害。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减免租、庸、调。 (6)中唐: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原来的均田制被破坏。唐政府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推行两税法。其内容是:①取消租庸调和杂税;②不分主户和客户,一律以现在的居住地为准登入户籍纳税;③放弃按丁征税的办法,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④每年分夏秋两季征税,夏不过六月,秋不过十一月。两税法改变了税收的方式,由人丁税转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要依据收税,两税法也使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 (7)宋朝:王安石实行募役法(废除按户等轮差服役制度,由政府雇人服役,原来应该服役的民户要交免役钱,有不服役特权或因贫困孤苦不服役的也要出助役钱)、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防止偷税漏税)、青苗法(春季借钱给民户,夏秋随两税交还,加收利息两分)、保马法(令民间养马,愿者免除部分赋税)。 (8)金朝:金熙宗采取了鼓励农耕和减轻赋役等措施。 (9)明朝:工匠银制度规定,工匠有固定的服役时间,不服役时可以自行从事商品生产;后来又规定,工匠可以纳银代役,使工匠有了较多的自由。张居正改革后,重新丈量土地,清查豪强地主的隐田,改革赋役制度,推行“一条鞭法”。即将原来按户、丁摊派徭役的办法,改为按丁数和田粮摊派,将部分丁役摊入田亩,各种赋、役、杂税合并为一条,一律折银交纳。一条鞭法是重要的赋役制度改革,它简化了征收名目和手续,有利于防止豪强、官吏隐田逃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折银制度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削弱,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产品的商品化有积极推动作用。 (10)清朝:康熙实施“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制度。雍正实行“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税摊入田亩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检举

  秦朝赋税制度
  如果隐瞒土地,少缴或不缴租税,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如果部佐已向农民征收田租,而不上报,就以“匿田”论处。此外,秦王朝还征收“户赋”和“口赋”(即人头税)。
  汉朝赋税制度
  基本制度
  汉王朝建立后,承袭秦制,“既收田租,又出口赋”(《汉书·食货志》)。汉律要求农民按田亩如实向国家报告应缴租额,报告不实或家长不亲自报告,要罚铜二斤,还要把未报的农作物及贾钱没入县官。
  与秦差异
  汉与秦所不同的是,汉初鉴于秦亡的教训,被迫采取“休养生息”政策。
  汉高祖(公元前202~前195在位)时规定十五税一;
  景帝(前157~前141在位)时改为三十税一,但这并不能说明汉代人民的负担轻,因为早期封建王朝对人民的征敛中,往往按丁口征收,即重征人头税,汉王朝除征田赋外,还征“算赋”、“口钱”和“更赋”。算赋、口钱是人头税。
  汉高祖四年始为算赋,“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算”,贾人及奴婢加倍,出二算;
  惠帝六年(前189)令民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者出五算;
  文帝(前180~前157在位)时减轻算赋三分之一,民赋四十钱。口钱是未成丁的人口税;
  武帝(前140~前87在位)用兵,国用匮乏,“民三岁以至十四岁,出口钱人二十三”。
  魏晋南北朝赋税制度
  计亩而税、计户而征
  魏武帝初兴,实行计亩而税、计户而征的赋税法令:每亩粟四升,户绢二匹、绵二斤,余皆不得擅兴。
  《占田令》
  晋武帝(265~290在位)统一后,于280年颁布《占田令》,规定:丁男(十六至六十岁)按五十亩缴田租,丁女按二十亩缴田租。如户主为次丁男(十三至十五岁,六十一至六十五岁)按二十五亩缴租,为次丁女的不缴租。五十亩,收租税四斛,即每亩八升。除田租外,还要缴纳户调,丁男作户主的,每年缴绢三匹、绵三斤;户主是女的或次丁男的,户调折半交纳。晋武帝死后,内乱即起,这个《占田令》并没有得到长久实施。南朝赋税苛重混乱。
  均田制
  北魏实行均田制。北魏太和九年(485)颁布《均田令》,主要内容是:十五岁以上的男子授种植谷物的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男子每人授种植树木的桑田二十亩,产麻地方男子授麻田十亩,妇人五亩。次年,颁布征收租调的法令,规定一夫一妇每年交纳租粟二石调帛一匹,十五岁以上的未婚男女四人、从事耕织的奴婢八人、耕牛二十头,分别负担相当于一夫一妇的租调额。并建立“三长制”,即“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责三长清查户籍、征收租调和徭役。
  唐朝赋税制度
  唐初颁布的均田令规定:丁男(二十一岁为丁男)和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各受田一百亩,其中八十亩为口分田,二十亩为永业田。受田丁男,承担交纳赋税和服徭役的义务。武德七年(624)颁布“租庸调法”,规定:每丁每年向国家交纳租粟二石;调随乡土所出,每年交纳绢(或绫、)二丈,绵三两;不产绵的地方,即纳布二丈五尺,麻三斤。此外,每丁每年还要服徭役二十日,闰月加二日;如无徭役,则纳绢或布替代,每天折合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叫作庸。如果政府额外加役,加二十五天,免调;加役三十天,租调全免。每年的额外加役,最多不得超过三十天。租庸调法还规定依照灾情轻重,减免租庸调的具体办法唐中叶,面临安史之乱以来的财政匮乏和尖锐的阶级斗争,统治者着手整理财赋制度。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宰相杨炎制定了两税法。两税法的实行是土地兼并改变了土地占有状况在赋税制度上的反映。安史乱后,百姓田地“多被殷富之家、官吏吞并”(《唐会要》卷85),以丁户为本的租庸调法不再适用。两税法从按人丁课税转到按财产课税,体现了赋税的发展规律。同时,它将各种捐税加以合并,分夏、秋两季征收,简化了税制,故宋、元、明、清皆兼采之。
  宋朝赋税制度
  宋朝王安石变法。其中,与赋税制度有关的法令,有方田均税法、募役法。
  方田均税法
  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
  募役法
  又称“免役法”,熙宁三年(1070年)十二月,由司农寺拟定,开封府界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为“助役钱”。
  明朝赋税制度
  明代行一条鞭法,清代继续施行,部分丁银摊入田亩征收,部分丁银按人丁征收。到乾隆时通行全国,摊丁入亩后,地丁合一,丁银和田赋统一以田亩为征税对象,简化了税收和稽征手续。
  清朝赋税制度
  清廷入关后,宣布以明代的一条鞭法征派赋役,并免除一切杂派和“三饷”。但由于军需频繁,常常横征暴敛,杂派无穷。一条鞭法虽然把徭役银挪向地亩征派,但丁银从未被废除。
  康熙(1662~1722)时,人民的丁银负担极为繁重,山西等地每丁纳银至四两,甘肃巩昌至八、九两。农民被迫逃亡,拒绝交纳丁银,以至形成丁额无定,丁银难收。
  于是康熙五十一年宣布,以五十年(1711)全国的丁银额为准,以后额外添丁,不再多征,叫作“圣世滋丁,永不加赋”。
  雍正(1722~1735)时,清朝政府又进一步采取了“地丁合一”、“摊丁入亩”的办法,把康熙五十年固定的丁银(人丁二千四百六十二万两、丁银三百三十五万余两)平均摊入各地田赋银中,一体征收。从此,丁银就完全随粮起征,成为清朝划一的赋役制度。摊丁入亩的做法: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所以无地的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丁役负担;地主的赋税负担加重,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缓和了土地兼并;而少地农民的负担则相对减轻。同时,政府也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的进步。
  清代咸丰(1851~1861)以前的税法,大抵因袭明代;较明代所增加者有契税、当税和牙税等项。
  顺治四年(1647)规定:民间卖买土地房屋者,由卖主依卖价每一两纳税银三分,官于其契尾钤盖官印以为证。
  雍正七年又将契税每两加征一分,以充科场费用。
  乾隆十四年又定契税之法,严格契约的印制、填写及保存,无“契尾”者,照漏税律例论罪,并提高税率,买契为9%,典契为4.5%。
  “牙税”系征自牙行的一种特别营业税。雍正年间规定,“牙帖”(经营牙行的执照)由户部颁给,每五年发给新帖一次,依牙行之资本、卖买成绩等,令纳税五十两至一千两不等,每年还要征收一定的牙税。“当税”系当铺的营业税。顺治九年制定典铺税例,规定各当铺每年纳税五两,康熙五年又规定当铺征税制,依等级每年征银五两、四两、三两、二两五钱,其后成为当税的标准。雍正六年制定当帖规则,令纳帖费,其额各地不同。以后产生种种附加 税,当税亦渐增高,每年五两者,至光绪(1875~1908)年间增至五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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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黄宗羲定律就知道啦~


什么是赋税制度??
2,对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认识 ①封建社会赋税制度演变的主要趋势:(1)随着封建统治者对农民人身控制的逐渐松弛,征税标准从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为主转变,以唐朝两税法为主要标志.(2)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主要是商品经济的发展,赋税由以实物为主逐步向以货币为主转变,以明朝一条鞭法为主要标志.(3)赋税...

中国赋役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归结起来主要可分为以下四类:1.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2.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3.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4.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兵役和其他苛捐杂税。秦至清代赋役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1.秦汉时期:编户齐民制度 国家把农民编为户籍,作为征收赋税徭役...

魏晋至隋唐的赋税制度
魏晋至隋唐的赋税制度如下:两晋时期,社会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尽管长期战乱,社会动荡不安,但是社会物质生产仍在发展,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明确赋税制度。西晋在赋税制度上实行占田制,实行户调法。东晋允许官僚占山封山带泽良田万顷,奴婢数千,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富有特色的赋税制度。两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这种方式减轻了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简化了赋税名目和征收手续,使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减轻,适应明中叶以来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虽然由于大地主的反对,不久就停止实行,但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6.清前期:摊丁入亩。清朝承袭明制,以“田赋”和“丁银”合并为地丁银作为封建国家的主要税收...

古代赋税制度的主要标志和影响是什么?
古代赋税制度的变化表现出几个显著特征:首先,征税标准从以人丁为主转向以田亩为主,人头税比例下降,这一转变以两税法为代表;其次,实物地租逐渐被货币地租取代,一条鞭法则体现了这一趋势;再者,征税时间从不定时变为基本定时,这也是两税法的贡献;农民从必须服徭役转变为可以代役,"庸"制的出现是...

请列举下古代的税收制度和意义.
在先秦时期,税收制度逐渐形成。西周及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九种赋税,包括邦中、四郊、邦甸、家削、邦县、邦都、关市、山泽、币余等。这一时期,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各诸侯国相继实行“履亩而税”的田赋制度,如齐国的“相地而衰征”、鲁国的“初税亩”等。秦汉时期,税收制度逐渐完备。秦始皇三十一年...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汉朝赋税制度
汉朝承袭秦制,实行田租与出口赋的赋税制度。农民需如实报告田亩应缴租额,报告不实或家长不亲自报告,要受到罚铜和没收未报农作物及贾钱的处罚。汉朝与秦不同之处在于,汉初鉴于秦亡教训,实行“休养生息”政策,税制有所调整。汉高祖(公元前202~前195年在位)时,规定田赋为十五税一。景帝(前...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魏晋南北朝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在不同的朝代有着不同的规定。魏晋南北朝时期,赋税制度经历了从计亩而税、计户而征到均田制的发展。魏武帝初兴时期,实行的是计亩而税、计户而征的赋税法令。每亩粟四升,户绢二匹、绵二斤,除此之外,不得擅自征税。丁男(十六至六十岁)按五十亩缴田租,丁女按二十亩缴田...

古代的税收是怎么分的?
7. 地丁银制度: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为固定丁税基础,推行摊丁入亩,将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总结: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经历了从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到以土地为主要依据的演变,税收形式从实物到货币的转变,以及税收负担的逐渐减轻。这些改革在一定...

古代赋税制度
⑤局限:a、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b、大地主隐瞒财产,把赋税转嫁到农民身上,政府征收额外杂税,农民负担沉重。c、不可能缓和尖锐的阶级矛盾,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挽救唐朝的统治危机 ⑥地位:两税法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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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孙隶爱普: 春秋鲁国——初税亩,中国赋税制度的开始; 北魏、隋——租调制; 初唐——租庸调法,交谷物叫租,调是交绢、绵或布、麻,以绢或布代役叫庸.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 中唐——两税法.分夏秋两季交税,由按丁征税变为按田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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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孙隶爱普: 1、春秋末年:齐国管仲“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 2、汉朝的田赋 3、北魏开始的租调制 4、隋唐开始的租庸调制 5、唐中期的两税法 6、明朝的一条鞭法 7、清朝的摊丁入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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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孙隶爱普: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总体特点是:征收的标准由人丁向田亩、资产过渡;征收的方式由实物地租转向货币地租;征收的名目由多种成分转向单一货币;征收时间由不定时发展为定时;农民服役由必须服役发展为可以代役.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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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孙隶爱普:[答案]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总体特点是:征收的标准由人丁向田亩、资产过渡;征收的方式由实物地租转向货币地租;征收的名目由多种成分转向单一货币;征收时间由不定时发展为定时;农民服役由必须服役发展...

丰润区13275769995: 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演变的主要趋势?好像要分四个小点来答的.所以应该是有四个阶段的. -
仲孙隶爱普:[答案] 赋税制度演变的主要趋势: ① 封建统治者对农民人身控制的松弛,收税标准从以人丁为主向以土地为主转变,这一转变以唐朝两税法为重要标志. ②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赋税由实物为主逐步向货币为主转变,这一转变以明朝的一条鞭法为标志. ③ ...

丰润区13275769995: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趋势
仲孙隶爱普: 赋役制度 夏商周贡赋制度(井田制与分封制的纽带)是赋税的雏形 春秋时期齐国的“相地而衰征”;鲁国的“初税亩” 秦律中的规定; 西汉编户制度:国家征收赋税和徭役、兵役的依据 北魏、隋朝租调制(与均田制相适应) 唐前期租庸调制 唐后期实行两税法 北宋王安石变法中的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明后期的一条鞭法 清初的摊丁入亩——“地丁银”制度 经济政策 应该是这样的吧,我们老师就是这样讲的(我也高三了,觉得真不是人读的...)

丰润区13275769995: 材料中国古代的税制历经了多次变革.汉代征收的赋税主要有两项,即按照土地征收的“租”和按人口征收的“赋”.汉魏之际,赋税制度发生了较大改变,... -
仲孙隶爱普:[答案] (1)本小问的特点,依据材料“地方官府将过去的税收项目合并为一总额,按照户税、地税两种征收办法分摊到每户百姓头上,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把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清代,把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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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孙隶爱普: 1.一条鞭法:1581年明朝张居正推行的赋税制度.将田赋,徭役,杂役合并,折成银两,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少收税.一条鞭法减轻农民负担,开始用银两征税,商品经济发展.2.摊丁入亩:清朝康熙五十一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为定额(固定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推行摊丁入亩,将田赋和丁役合而为一,征收统一的地丁银.摊丁入亩减轻人民负担,废除人头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促使人口增长.

丰润区13275769995: 求:历代赋税制特征,演变原因及作用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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