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立宪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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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立宪简介大概内容是什么?~

晚清立宪简介: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12月5日,清末立宪派开始结成组织推动君主立宪。1905年,清政府曾派五大臣出国“考察政治”, 1907年9月宣布“预备仿行宪政”。
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代表人物纷纷响应。12月6日,张謇、汤寿潜等人肖先在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之后,汤化龙、谭延恺、丘逢甲分别建起湖北宪政筹备会、湖南宪政公会、广东自治会等团体,梁启超等人也在日本东京建立政闻社。
1908年8月,各团体以清政府并无实际行动,乃派代表联名上书,请求速开国会、颁布宪法。清政府用查禁政闻社予以打击。1909年(宣统元年)各省奉命设立谘议局,多由立宪派主持。次年,经张謇发起,十六省谘议局代表齐集北京,仍以速开国会为要求,接连发动三次大请愿。未被接受。1911年5 月清政府组成皇族内阁,彻底暴露了集权皇室的阴谋。立宪运动失败,一部分立宪派转与清廷对立,至武昌起义爆发时,投向革命阵营。
晚清立宪《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大清帝国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1911年11月3日
第一条 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
第二条 皇帝神圣不可侵犯
第三条 皇帝之权,以宪法所规定者为限
第四条 皇位继承顺序,于宪法规定之
第五条 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决,由皇帝颁布之
第六条 宪法改正提案权属于国会
第七条 上院议员,由国民于有法定特别资格者公选之
第八条总理大臣由国会公举,皇帝任命。其他国务大臣,由总理大臣推举,皇帝任命。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及其它国务大臣并各省行政长官
第九条总理大臣受国会弹劾时,非国会解散,即内阁辞职。但一次内阁不得为两次国会之解散
第十条海陆军直接皇帝统率。但对内使用时,应依国会议决之特别条件,此外不得调遣
第十一条不得以命令代法律,除紧急命令,应特定条件外,以执行法律及法律所委任者为限
第十二条国际条约,非经国会议决,不得缔结。但媾和宣战,不在国会开会期中者,由国会追认
第十三条 官制官规,以法律定之
第十四条本年度预算,未经国会议决者,不得照前年度预算开支。由预算案内,不得有既定之岁出;预算案外,不得为非常财政之处分
第十五条 皇室经费之制定及增减,由国会议决
第十六条 皇室大典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第十七条 国务裁判机关,由两院组织之
第十八条国会议决事项,由皇帝颁布之
第十九条以上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八各条,国会未开以前,资政院适用之。

通俗的说,叫橡皮泥图章,不,是叫什么皇家协商会议。

晚清预备立宪实际上就是晚清政府政治上预备实行宪政的活动。宪政(Constitutionai Politics)指的是以宪法为中心的民主政治。它源于古希腊文的“民主”(Democracy)一词,意为“人民的权力”。宪政最基本的要求是政府应受制于宪法以及公民权利的广泛保护。
晚清政府之所以实行预备立宪,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从国际环境看,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经过中日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帝国主义进一步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步伐。但是,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粉碎了他们企图瓜分中国的迷梦,迫使他们转而采取“保全”、扶植清朝傀儡政权,实行“以华治华”,从而维护其殖民利益的政策。从自身利益出发,他们要求清政府披上“民主宪政”的外衣。就国内形势而言,十九世纪晚期,中国的经济结构和阶级结构已发生了明显变化,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正在兴起,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与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与不断高涨的民主思潮的矛盾,都已十分尖锐;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反清民主革命蓬勃发展,而代表资产阶级右翼和一部分地主官僚的君主立宪派也积极活动,企图通过立宪 分得一点权力。不愿接受任何变革的清朝统治集团,在义和团运动的沉重打击下和资产阶级革命的震撼下觉察到,如再不作任何“革新”的表示,必将“全局糜烂”,“溃决难收”,必须慎重选择“善后之策”,才能苟延残喘,保持危在旦夕的统治地位。而所谓“善后之策”,就是“一曰用严峻之法,摧锄逆拭氛,二曰行公溥之政,潜消戾气”,即在加强镇压的同时,用“政治上导以希 望”的策略,欺骗人民,瓦解革命,拉拢立宪派。
对于立宪活动得以展开的一个直接原因却是1905年的日俄战争,日本以君主立宪小国战胜俄国那样一个专制大国,给清廷上下以很大震动。“日俄之胜负,立宪专制之胜负也”。[1]朝野上下普遍将这场战争的胜负与国家政体联系在一起,认为日本以立宪而胜,俄国以专制而败,“非小国能战胜于大国,实立宪能战胜于专制”[2]。于是,不数月间,立宪之议遍于全国。因为日本于明治十五年曾派员赴欧洲考察宪政。清廷遂于1905年派载泽、端方等五大臣出洋考察。次年,五大臣先后回国,上书指出立宪有三大利:“一曰皇位永固,二曰外患渐轻,三曰内乱可弭”,[3]建议进行“立宪”。但是,他们指出,“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日本于明治十四年宣布宪政,二十二年始开国会,已然之效,可仿而行也。”[4]清朝统治者看中的正是“预备”两字。1906年9月1日(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清廷颁发了《宣示预备立宪谕》,“预备立宪”由此而来。
1906年,清政府设立考察政治馆,次年改建为宪政编查馆,作为预备立宪的办事机构,此后,进行了一些预备立宪活动。一、设立咨议局和筹建资政院。咨议局作为各省的议事机构,其权限是讨论本省应兴应革事宜,讨论本省的预决算、税收、公债以及单行章程规则的增删和修改,选举资政院议员,申复资政院或督抚的咨询等。但是,它的权力受到本省督抚的严格限制,同时也是极少数有产阶级上层男子的代表活动场所,它并不具备资本主义制度下地方议会的性质。资政院于1907年开始筹建,它的宗旨是“取决公论,预立上下议院基础”。它并不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国家议会,从它的人员组成、议事内容和程序看,它是完全受制于皇帝、毫无实际权力的一个御用机构。二、制定颁布宪法大纲和《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清政府在宣布预备立宪之初就采取了无限拖延的策略,但慑于革命运动和为了拉拢立宪派,不得不于1908年宣布立宪以九年为期。并同时公布了“宪法大纲”,作为今后的制宪刚领。大纲的精义有三:一是君主神圣不可侵犯;二是君主独揽统治权;三是臣民按照法律有应得的权利义务。清末钦定宪法大纲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皇帝专权,人民无权,以维护封建专制主义为根本目的,它一方面激起了人民的激愤,同时也让立宪派大失所 望。《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则是在武昌起义的沉重打击下,清政府为了渡过危机而临时炮制的“宪法”。没有实质意义,并成为清朝政府预备立宪最后走向跛产的记录。

自己看历史啊 连这都不懂来这问有效果吗?




立宪运动的结果和意义:清末立宪运动有什么影响
“在一个“宪制制度”下,皇帝的权力首先受到国家“宪法”的限制。虽然 大清立宪准备实行的是“君主宪制”,但“君主宪制”也是一种“ *** 制度”,实际上它是一种按不同国家的历史而产生的“ *** 制度”,是不同国家按实际历史条件的产物。同时,在大清立宪的过程中,清 *** 对经济方面宣称...

揭秘晚清立宪背后:立宪派和清 *** 谁骗了谁
清末的立宪运动近年来一直是史学界研究的热点,这些研究虽然不断在修正前面落伍的观点,但是又提不出新的贯通整个清末立宪的观点和理论体系。于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出版的几本关于清末立宪的“通史”,尽管过时的观点比比皆是,最近却又频频再版,俨然仍是研究清末立宪的前沿成果。其中一本,便是高放等著的《清末立宪史》...

近代史 如何认识清政府的立宪运动 皇室内阁
学日本的第一要务就是模仿日本民治维新,建立日本式的实君立宪制度,即君主保留政权的所有权和大事的最高决定权,把日常经营权下放给国会和政府。在认清这一点后清政府开始预备立宪运动,并且准备在政府中建立内阁负责制。立宪运动和皇室内阁的失败,则纯属为大清气数已尽了,和新制度的好坏无太大关系。

为什么说清朝立宪还是家天下
于是,立宪成了空谈,各省官绅普遍不满,立宪派代表纷纷上京,重压下,1908年8月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可是,这个名义上的立宪大纲却处处以保障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皇帝有权颁布法律,召集并解散议会,总揽司法大权,当时皇帝没有权利,自然而然掌权的是慈禧。另外,清政府也想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清政府预备立宪之所以是一场骗局是因为什么
该骗局原因为《钦定宪法大纲》规定皇帝有至高无上的大权、借“预备”之名拖延立宪。1、《钦定宪法大纲》规定皇帝有至高无上的大权:尽管清政府声称要实行立宪,但是《钦定宪法大纲》中仍然规定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无疑是在维护君主的权威,而非真正的立宪。2、借“预备”之名拖延立宪:清政府...

清朝的立宪运动如果成功了,还会不会灭亡?
由于清朝后期与世界脱轨,以及清廷内部的腐败,清朝的最终灭亡,其实也是注定了的。当然,清朝末期不乏有一些企图向西方学习,并且拯救病入膏肓的清朝的行动,比如“立宪运动”就是其中一个自救行动。只不过,立宪是以失败告终的,而且还加速了清朝的灭亡。那么,如果当时清朝立宪成功了,清朝还会...

清朝这个机构很硬核,该结构没了清朝也就没了,你怎么看呢?
清末新政,是中国跨入近代以来变革幅度最大的一次变革,而1906年开启的“预备立宪”改革,着手推进西方的君主立宪制度,开中国制度变迁之先河。那君主立宪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它有三个关键要素,即宪法、内阁与国会,而这也是晚清立宪派所极力促进清政府推行的重点项目。但晚清的新机构,大多是由原有机构改建...

清政府预备立宪的根本目的
根本目的在于延续自身的统治力。清政府希望通过实行预备立宪来维持一段时间的统治地位,并给予自己一定的统治权力。预备立宪的目的是为了缓和国内矛盾,以延续清政府的统治,而并非彻底改革社会制度。

清政府立宪为什么失败
1.性质上,清政府立宪本质上仍是为维护其专制统治 2.立宪新旧势力相斗,局面混乱 3.立宪进程走入歧途,大量筹款加重人民负担

面对专政,这群读书人为何认为清朝有立宪的可能
立宪与革命,是清末民间知识人所推动的两大改革运动。 参与立宪运动的立宪派,是一群笃信君主宪政救国论的读书人。他们大多是受过传统教育的绅士,以儒家思想为正宗,其中亦有曾留学或进过新式学堂的,多少具备了一些时代的知识与观念。从思想渊源的角度来看,立宪运动,显然是传统观念与新知识影响下的奇妙结合。 立宪运动的...

察雅县13676164303: 清代君主立宪内容 -
阚葛女金:清朝“君主立宪”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06年颁发“预备立宪”的谕旨.首先,开始改革官制,停例捐,禁鸦片,创设政务处及编制馆,实行国家机关的机构改革.其后,设立宪政研究会...

察雅县13676164303: 评述清末预备立宪 -
阚葛女金: 清末的预备立宪实际是一场假立宪活动.因为当时广大民众要求改变封建专制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其中分为立宪派(要求君主立宪)和革命派(要求实行共和),满清政府为此不得不搞一出戏.从1905年派员...

察雅县13676164303: 清政府预备立宪是怎么回事?
阚葛女金: 面对如火如荼的革命形势,清政府不能坐以待毙,为了抵制革命,清政府 于1905年派五大臣出洋考察.1906年,五大臣回国后,呈请清政府实行君主立 宪政治.1906年,清政府发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1906年9月实行中央官 制改革.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从1908年到1916年为预备立宪时 期.1910年,在立宪派的请愿活动下,清政府被迫宣布提前至1913年召开国 会.清政府本意是以预备立宪来抵制革命,但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预备立宪” 也都成为了泡影.

察雅县13676164303: 清朝后期时的“立宪”是什么意思?这样做的好处是什么?讲的越通俗越好 -
阚葛女金:[答案] 预备立宪只不过是慈禧等一些保皇派的一个幌子,里面大多数还是为了保护皇族的利益,想继续清朝的封建统治.好处之一是清朝从正面承认了西方的先进制度,也为以后先进制度的建立打下了基础,在一定程度上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

察雅县13676164303: 清末预备立宪失败的原因? -
阚葛女金:[答案] 清廷虽然于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颁发了《宣示预备立宪谕》,但迟迟没有拿出具体行动.直到1911年(宣统三年)清廷成立由十三名国务大臣组成的新内阁,以庆亲王奕劻为总理大臣.十三人中,满洲贵族九人,汉族官僚仅四人,...

察雅县13676164303: 清末立宪到底立的什么?
阚葛女金: 君主立宪

察雅县13676164303: 清末立宪运动的评价 从正反两反面来说 -
阚葛女金: 正面,开创了第一次的立宪活动,对法制的发展有积极的意义,使当时的人民接触到了法制的思想 反面,只不过是清的统治者为了减轻国内矛盾的做法,而且所谓的立宪保留了很多特权,没有实际的意义,只是在形式上看起来像,本质上没有变化

察雅县13676164303: 晚清实行过君主立宪制? -
阚葛女金: 没有,即使是,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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