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妻子一直给岳父岳母养老费,这样的婚姻该维持吗?

作者&投稿:穆阀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女婿有义务为岳父岳母养老送终吗~

提问者没有将事物本质陈述清楚,只是提了一个概念性提问题。对于“女婿是否有义务为岳父岳母养老送终(赡养老人)”问题,须从两方面进行回答:
一、从法律角度,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直接义务,但具有赡养岳父岳母间接义务。
虽然在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中,只是明确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是法定义务),这里的父母一般是限定为生已养者。但法律既没有承赋公民对姻婚父母(岳父岳父、公公婆婆)赡养义务,也没有排除公民对姻婚父母(岳父岳父、公公婆婆)赡养义务。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对其父母具有赡养义务,作为配偶与夫妻是一个家庭共同体,妻子的义务因为家庭共同体而得到了转换,从而女婿具有了法律上的间接赡养义务。
首先,女婿的妻子从法律的角度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法律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女婿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但法律明确规定了他的妻子有义务赡养父母。
其次,女婿的收入是他和妻子的共同收入。一对夫妻,无论是谁挣钱,他们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夫妻的共同收入,这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因而,女儿有权要求自己的老公(女婿)出钱来赡养自己的父母。
第三,女婿的妻子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法律明确规定,父母的遗产子女都有公平和平等的权力继承,所以,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女婿有继承岳父、岳母的遗产权,但通过其妻子同样继承了岳父岳母的遗产,因为妻子所有的收入同样是夫妻的共同收入。同时,法律也规定了“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从人伦道义、姻缘亲情、社会公序良俗角度,女婿赡养岳父岳母(儿媳赡养公公、婆婆)是人性美德,应当提倡与弘扬。
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如果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女儿,这女婿就是整个儿。养不养老不容置疑,是义务。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女婿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但在夫妻的存续期内,因为其妻子既有权力享受岳父岳母的遗产,也有义务赡养岳父岳母,从而可以推断女婿同样有义务赡养岳父岳母。
法律无情人有情,在现实中,许多夫妻一方死去,另一方如媳妇从良心的角度去赡养曾经的公婆,如女婿去赡养或曾经的岳父岳母也大量的存在,因为这体现着中华民族最伟大的传统美德,毕竟,他们虽然从法律的角度不再具有亲情,但他们之间有着血缘关系了,因为他们的儿女就是岳父岳母或公婆的外孙或孙子,所以,有的夫妻即使是不存在婚姻关系了也去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我认为一位原国家黄金局的领导(后成了正部级干部)的妻子在意外车祸中死亡,他再婚后也继续和守寡的岳母生活在一起。这值得我们去点赞,更值得我们去传承。
所以,我们必须要谴责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理由,女婿或媳妇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丑恶社会现象,一方面我们每个人都会老;另一方面我们都在抚养子女;三方面不排除有各种意外降落在你的头上。所以,我们赡养双方父母,即是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给自己的子女做榜样。


孝顺父母是我们作为子女的职责,为父母养老是我们作为儿女的义务,你的妻子给自己的父母寄养老费,证明你有一个孝顺的好妻子,为什么不该维持这段婚姻呢?那么在婚姻中夫妻之间应该如何做才是对婚姻负责,下面我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首先,孝顺父母。所谓百善孝为先,从古到今孝顺父母就是我们的传统美德,父母一把屎一把尿把我们养大不容易,我们应该懂理感恩。虽然婚姻让我们有了另一个家,但是父母的恩情比天高比海深,我们不应该因为婚姻就认为父母已经不是我们的责任,这样做对于父母不公,而自己也会背上不孝的骂名。人生在世一辈子不过尔尔,但是我们要做一个对得起天地良心的人。有句话说得好,父母在我们尚有来处,父母走,我们只剩归途。父母对我们的爱是最无私的,有父母在的地方就有爱我们的人,而父母不在了我们就再也拥有一个真正对我们无私付出的人不是吗?所以有生之年一定要让父母感受到自己的孝心,不然当父母离开我们的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

其次,相互理解。夫妻之间最怕的事情就是无法理解对方,因为在一段无法理解的婚姻中,夫妻之间就容易矛盾重重,从而不仅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也会影响家庭的幸福。那么夫妻之间怎么才能够做到相互理解呢?当然是需要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看看如果你是对方的话,你会怎么做。就比如孝顺父母这回事,每个人都有父母,包括你也是,你也需要孝顺自己的父母,为什么妻子孝顺父母你就会觉得心里不公平呢?是因为你根本里只想到自己,而没有想到别人,夫妻之间的婚姻如果只考虑自己的感受,那么再好的婚姻也终究会有走灭亡。一个自私的人和任何人都无法天长地久。

最后,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做事情不要总是批判别人怎么做,你需要身临其境地去想一想,看看如果自己处于妻子的位置的时候会怎么去做,要用自己的心去感受对方的心,然后你就会理解对方。这就是所谓的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妻子给父母寄钱,你觉得无法忍受,那么如果你给自己的父母寄钱的话如果妻子和你有一样的想法的话,你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夫妻之间在一起不容易,所以我们一定要多为对方考虑,因为这样对方才可能会也为你考虑,夫妻之间的爱是相互的。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无知而害了两个人之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婚姻。

综上所述,夫妻之间最重要的是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任何事情都需要双方坐下来沟通,孝顺父母是我们的职责,我们应该义不容辞,千万不要因为这样的事情而觉得这段婚姻不该维持。一段婚姻维持不容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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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个好朋友,我们北京叫“发小”有过和您类似的经历,最后以离婚收场。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您可以看看作参考。

一、“发小”小刚

小刚是北京人,我的“发小”,所以他的情况和经历我基本知道。

  • 婚前和一点芥蒂

他结婚时已经33岁,属于大龄青年。女方是通过表弟介绍认识的,小他4岁,是独生子女。

俩人认识1年结婚,小刚住的是平房,媳妇小静家是楼房。小静父亲是在职公务员,母亲已经退休;而小刚家是父母双亡,有个亲姐姐。

结婚时,小刚心里有一点“芥蒂”。因为结婚现场没有安排专人记录“份子钱”,所有红包混在一起,都给了媳妇,小静管理家里财权。而婚宴当天,小刚被亲朋灌多了,晚上回到家就呼呼大睡。回到家小静把红包都打开了,却没记录谁给了多少。

  • 租房结婚

结婚前,岳母提出舍不得小静,想让她住在附近。但岳母家是1居室楼房,小刚去了住不下。岳母家在刘家窑虽然有个2居室,但那儿出租呢。

小刚听了,在附近租了个单身公寓,大概30多平米,算是解决了此事。但每月租房费用不低,毕竟是崇文门黄金地带。他把自己的平房出租,平房租金再加上2000元,就够了单身公寓的房租。

  • 搬回平房

1年后,小静失业了,单凭小刚的收入,负担单身公寓房租和生活费就有点紧张,于是和岳母商量后,搬回了自己的平房居住。

  • 岳父母的养老费

半年后,小静找到了工作,提出每月给自己父母1000元孝敬养老费。小刚虽然心里有点不痛快,但妻子可是说的“孝敬养老费”!他好面子,也无法拒绝。但心里不舒服,毕竟自己没有父母,不需要“孝敬养老费”。岳父是公务员,待遇高,岳母也有退休金,而且还有个2居室出租,加起来比夫妻二人收入高多了。

  • 常回娘家看看

小静是个“妈宝”,每周末休息,都要带着小刚回娘家。到了那,小刚也不是坐着等吃饭。他很懂事,和岳父母一起做饭,有时就是他做饭,包括饭后洗碗。

时间久了,小刚就有点“累了”,每周都要去岳父母家成为了他的负担,关键是去那,比在家里还累。

  • 吵架回娘家住

婚后2年,俩人口角拌嘴,小静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再没回家。小刚因为之前的“芥蒂”,也没有去找、去接。这种分居状态持续了约3个月,小刚手里没钱了。工资卡在小静手里,她不回家也就没给小刚生活费。岳父母,也没给过小刚电话。

  • 离婚

小刚注销了工资卡,电话告诉小静协议离婚。小静不同意,小刚此时去意已决,说“不同意就走法院”!

小静和她父母可能顾忌名声(接传票),同意了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但小静提出,婚内存款4万元,她都要才离婚。小刚同意了。

  • 复婚?

离婚2个月后,岳母打电话给小刚,劝说了一些话,小刚此时对她的称呼,已经改为“阿姨”。小静电话找小刚要求复婚,小刚说先住住看吧。如果毛病都改了,1年后复婚。小静回去住了2周,觉得不是滋味、不是事。告诉小刚“父亲说了,要么现在复婚,要么算了!”

小刚选择了后者。因为此时他成熟了,知道小静不是自己希望的妻子类型,不适合。而且岳母也不是个明理人。要“孝敬养老费”,她不知情?坦然接受!

二、作者的回答建议:

  • 如果您的婚姻状况和小刚类似。那么也可以参考他的选择,毕竟长痛不如短痛。离婚后还可以再婚,有其他择偶机会,经历了婚姻的人,很多会更懂得选人、看人。
  • 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从您提供的问题,看不出岳父母家的经济状况。如果他们经济确实困难,那“孝敬养老费”应该给。
  • 妻子和您对岳父母有养老扶助义务,责无旁贷。如果妻子贤惠,岳父母也明理,那合理的”孝敬养老费”不应该成为离婚的理由。


婚姻精彩的二人转,不是一个人独角戏

结婚后,妻子一直给岳父母养老费,这样的婚姻该维持吗?我的回答是,该维持,你捡到宝了。养老费孝敬父母是应该的,有孝心的女人,人品不会差,对老公和孩子也不会差。

做人不能太自私,做男人也不能太小气。只要不是老婆无节制地、无底线地帮助娘家,仅仅是给岳父母养老费,那么就不必大惊小怪。

婚姻是精彩的二人转,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夫妻同心,其利断金。不能因为妻子给岳父母点养老钱,你就有想法,只要在自己家庭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适当地给岳父母养老钱,也无可厚非。说明,妻子是一个懂得感恩和孝顺的女人。

共同财产,另一半有权知悉

婚姻内,夫妻双方挣到的钱就属于共同财产,另一半有知情权。特别是牵扯到彼此原生家庭时,用钱一定要让配偶知悉,不能隐瞒。

既然是共同财产,那么刻意隐瞒,就是不对的。妻子如果在你知之情的情况下,给她父母养老钱,而且又不会让自己的小家庭为此不会停止运转,那也无妨。如果,家里实在不宽绰,又要强行给父母钱,也是不值得提倡的,毕竟是养老金是防范于未然的,也不是特别紧急的用处。

如果,丈夫不同意给岳父母养老钱,妻子也要考虑到丈夫的感受,最好是商量着来,不能为此伤了夫妻之间的感情。毕竟,婚姻的主体,是自己的家,而不是娘家和婆家。


总结

总而言之,妻子给岳父母养老钱,也从侧面说明了妻子是个孝顺的人,知道报恩,懂得感恩,人品也不会差到那里去。丈夫呢,也要换个角度,替妻子着想下,岳父母也不容易,都是长辈的,如果做晚辈的在能力范围内,帮助下老人,老人也很开心,家庭关系更和睦,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我觉得只要妻子不是特别过分的给岳父母养老钱,在丈夫知情的情况下,没什么好纠结的,家和万事兴,不能因为妻子给岳父母养老钱了,就和她离婚,也太没责任和担当了。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这个情况要从多方面来分析!

第一:岳父母家几个孩子?有没有儿子?

第二:岳父母家庭条件如何?

第三:自己家庭条件如何?


我们先分析第一点!

岳父母家有几个孩子?特别是有没有儿子,这个很重要!

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老婆还有一个哥哥,但是结了婚之后,老婆对她家的付出远远比她哥付出的多。和老婆刚结婚,她就给家里买了个双开门的大冰箱,花了5000多,后来又是往家里买锅,买电风扇,买取暖器,买电水壶,就连宽带都是老婆装的,每年不定期的给钱。

逢年过节,我们是又送吃的,又送喝的,包括二老穿得,还要给红包【是我们给二老红包】!

而大舅哥呢,什么也不买,挣的钱全都装自己兜里了,老丈人和丈母娘也不说,说到底还是儿子好,女儿总归是别人家的人。

第二点,岳父母的家庭条件如何?

如果说岳父母家庭条件还不错,两个人也各自有退休金,完全能够自给自足的,那我觉得题主老婆没必要往家拿钱,毕竟年轻人的压力要比老人大的多!

如果说二老条件一般,比如是农民,农民老了什么都没有,没有退休金,也没有养老金,很多农民老年生活其实过得挺艰苦的。这种情况下,肯定不能不管不顾,总是要力所能及地帮一把!

第三点,题主自己家的条件如何?

这一点其实是蛮重要的,如果题主自己的条件不错,比如是事业单位的,私营店主,公司老板等,在有能力的情况下,自然要照顾照顾岳父母!

如果题主只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每个月就那几千块钱的工作,家庭条件也一般,那还是不能打肿脸充胖子,还是那句话,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适当的帮助一下。

这样的问题就是家务事的问题,家务事是最难办的事,因为这种事没有对错,也没有合不合理,完全凭当事人的意愿,挺难搞的。

最后祝题主生活幸福,家庭美满,毕竟生活,还是夫妻两个人要共同经营,努力吧



心里有什么应该先跟妻子沟通,不要想着离婚啥的,子女孝顺父母本来也是应该的,作为女婿你对岳父母是没有赡养的义务,但你的妻子作为女儿是要赡养老人的,至于每个月给养老费的问题,要根据你自己的小家庭经济情况和岳父母是否真的需要养老费的问题来解决。

如果你们的经济条件啥的都不错,夫妻感情也很好,岳父母每个月确实需要养老费来生活,那每个月给岳父母养老费也是可以的,同样,你也可以按照给岳父母的标准每个月也给自己的父母养老费,这样是最公平公正的,双方父母心里也不会有啥想法,这样父母的晚年生活也会过得舒心,也减少了你们精神上的压力,对你们来说也是一笔财富,毕竟家和才能万事兴。

如果你的岳父母是有退休金啥的,自己的日常生活是有保障的,这样的情况下,你应该和妻子好好谈谈,可以节假日给父母一点钱略表孝心,因为父母到了一定的年龄,没有啥负担了,身上有太多的钱,往往就会有人惦记,其实对父母来说并不好,有时还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只要你们是真的孝顺,父母心里也不会有太多的压力,担心日后没人养活啥的,真到父母有什么,愿意拿钱给父母用的,这样的情况就没必要每个月都给父母养老费,你们可以自己存着钱,父母真有需要的时候拿出来也不迟,丈母娘是妈,婆婆也是妈,这也是考验你们是否把对方父母看的和自己的父母一样的时候。

这是你们夫妻之间的事,给或者不给,给多少,都应该好好地跟自己的妻子商量,如果你的心里就是觉得自己挣的钱不应该养活岳父母的话,那我觉得问题在于你自己,良好的家庭关系难道不是应该基于爱吗?你爱你的妻子就应该爱她的父母,她的父母爱你的妻子,也就会考虑你们的实际情况,就算父母真的接受了,到头来还是给你们的,甚至更多,所以,任何时候都是相互的,根据情况和自己的心去决定,但小编觉得一个懂得感恩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的,所以我希望你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而不是那种自私到连亲人都算的很明白的人,这样的你到最后只会失去的越多,你只适合一个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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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老婆总喜欢跟她爸妈一起,我狠不习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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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17216565444: 婚后妻子给了岳父五万,离婚后这钱能要回来吗? -
关蔡祺达: 那得看具体情况.如果这五万块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理论上有你一半.但是,毕竟是你岳父,按照中国的传统道德,你岳父岳母对你妻子有养育之恩,给她父母点钱,也不过分.这个钱还是算了吧.

福州市17216565444: 女婿又没有义务詹养岳父岳母大人的义务 -
关蔡祺达: 1、《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却没有哪一条规定女婿对岳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女婿与妻子是姻亲关系,只根据依法缔结的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律法规对妻子有相互忠实、相互扶助的义务,对配偶...

福州市17216565444: 妻子没有工作,赡养岳父岳母的费用可以在丈夫的个税中专项附加扣除吗? -
关蔡祺达: 可以的,只要是你实际负担的

福州市17216565444: 结婚后,我还想给父母钱,我有错吗 -
关蔡祺达: 男方很多时候貌似这么认为的,老婆是自己家的,那么岳父岳母仿佛是一个只有责任,没有义务孝敬的想法.根据情况自己想办法吧,或者是背着他私下给,或者想办法平均,或者是父母的钱让他们自己收好,就说自己不好意思开口,让他想办法挣.挣不了再说,能拖就拖.我家PP也是这样经常要钱,没办法,牵涉到钱,仿佛大家都是冤屈的,人家的闺女天经地义孝敬他父母,现在也可以这么说,谁的父母谁孝敬.大家都心中有一本帐,也许会轻松点

福州市17216565444: 家里并不 富余,老婆却把钱给岳父母用,该怎么办?
关蔡祺达: 和你老婆商量啊,但是我觉得,你老婆给钱自己父母用,这也是正常的 就像你给钱你父母是一样的道里

福州市17216565444: 丈夫对岳母有赡养义务吗
关蔡祺达: 丈夫对岳母没有赡养义务.儿媳对公婆也不具有赡养义务.只有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女婿、儿媳对对象的父母,均没有抚养义务.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不属于违法行为.女婿若在妻子去世后,对岳父和岳母尽到了赡养义务,就成为岳父和岳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第一顺位继承其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福州市17216565444: 《民法典》没规定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那女儿嫁出去的家庭该怎么办? -
关蔡祺达: 原则上女婿可以拒绝赡养岳父岳母,儿媳一样可以拒绝赡养公公婆婆.赡养父母不是女婿、儿媳的责任,是儿女的责任,注意,是儿,女的责任,所以赡养父母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义务是一样的.有儿有女的一起赡养,没有女儿的儿子赡养,...

福州市17216565444: 女儿要离婚,给岳父岳母的钱要还吗 -
关蔡祺达: 亲,既然已经给的钱,当然不用还的啦,毕竟那是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他自愿 给的.

福州市17216565444: 女婿对岳母有赡养义务吗!!! -
关蔡祺达: 从法律上讲,女婿与岳父母、儿媳与公婆所形成的是一种拟制的亲缘关系,这种关系因婚姻的缔结而形成,一般情况下也会因婚姻的解除而消失.因此,这种拟制的亲缘关系与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有区别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要尽赡养义务,却并不要求丧偶女婿对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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