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解释,还有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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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告诉我们什么道理?受到什么启发?~

《伤仲永》:言简意深,说理严谨的散文

启示一:人的成长关键在后天接受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天赋的,其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而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方仲永这样天赋高的神童,如此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先天的天份也需要后天的栽培,即使是天赋很高的人,如果不加以教育和培养,也会变成平庸无能的人。
启示二:应该由自己努力加强后天的学识和修养。
天才无疑可贵。倘若既有才,而又进一步治学,那就更加可庆。方仲永作为一位天才儿童,要是坚持了学习,必定不会殒落。他5岁时能“指物作诗立就”,而到20岁时“泯然众人矣”,其中固然与贪图小利“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不使学”的父亲这个外因有关系,然而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他自己放弃了主观努力。个人的成长首先要靠自己的主观努力。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由于个人的主观努力不同(基础、目的、动机、态度、方法的不同),才导致学生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发展的不平衡。在个人成长过程中,要学会正确对待内因和外因,重视内因的作用,因为内因是变化发展的根据。才份虽是与生俱来,是上苍和爹妈给的,而学识和修养则是后天的,应该由自己掌握,本来也可以由自己掌握。只要人非下愚,只要有中人之资,便可通过学习和历练而有所成就,甚至达到巅峰。
启示三:天才往往需要苦难作为一块垫脚石
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曾经说过:“世界上的事情永远不是绝对的,结果完全因人而异。苦难对于天才是一块垫脚石,对于能干的人是一笔财富,对于富者是一个万丈深渊!” 方仲永具有很好的天赋,但他没有刻苦学习,没有经历过苦难,没有克服困难的精神,因而泯然众人矣。天赋虽可贵,但放弃不珍惜,只知道利用这本领来赚钱,来享受,仍会变普通。普通人努力开发智力,珍惜一切机遇,并视挫折为财富,化作动力,不气馁,就会变为“成功者”。磨难的“利”不胜枚举,大凡名人都从磨难中走出来。最终的梦想成真,得靠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坚强的意志力。也就是说,学习要靠不断积累,不断丰富,单靠吃老本,肯定是没有远大前途的,勤勉向学才是成功之本。
启示四:对天才特别需要持一种平和心态
也是社会的原因,中国人的潜意识里有一份期待子女光宗耀祖的“情结”。作为父母,当自己的事业、人生不如意时,多数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填补上一些遗憾。实际上,出名对出名的人来讲是件累事。公众的目光并非都充满宽容和善意,成人面对这些仍要反复寻求心理适应,而孩子的心理远未成熟,任何赞扬和批评都可能变成锋利的刀片。所以,即便是天才,一出生就背负了沉重的压力。天才何以堪?何况,天才凤毛麟角,大多数孩子只是聪明而已。换一种思维说,天才也好,庸才也罢,都是孩子自己的事情。父母只要尽到抚养义务,给孩子足够的爱和关心,为孩子提供腾飞的基本条件(比如,他喜欢什么就创造条件让他尽情喜欢),也就足矣!孩子需要健康成长,需要大人以平和心态对待他们的优缺点,顺其自然是最好的法则。假如人人都知道天才不是永远的,还需要去更好的学习,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优点, 那么就不会再演变出天才成了凡人的结局!
启示五:孩子的成长需要营造良好的氛围
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对超常儿童更应当加以爱护,为之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其得到培养,发展其才华。对孩子来说,接受的教育应该比较全面,形象思维、逻辑思维以及语言等能力应均衡发展,而知识结构也应该在均衡、丰富的基础上,实现重点突破。现在提倡的素质教育,更加强调了孩子心理和生理上的健康成长。脱离学校教育单独成长,不利于孩子性格和心理甚至是身体的健康。一个在心理和性格方面不健康的人,将来在社会上是很难适应环境的,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父母本身的知识有限,所以能够教给他的知识并不全面,没法和在学校学习相比。
启示六:急功近利最容易摧残人才
成人文化的恶俗部分常常侵犯、践踏儿童世界,消解儿童的童年生活权利。因为有奇才就“不使学”,岂能不葬送超常儿童的前程。超常儿童也有自己的发展阶段,他们不应该被当成缩微的成年人;他们毕竟还年轻,人生的路途还很漫长,可塑性无比的大,很多人将走向其他事业,也理应走向其他事业。对他们重要的是引导,不能过早太吹捧了,也不适合媒体象推歌星般的炒作。“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三四年”毕竟有些可悲,务必摆脱人才不能终身发展的命运,务必让他们顺其自然发展,万不可拔苗助长。他们中的一些人,将在自己的成长中,贴近社会,投身于能唤起激情的学习和事业中去,在时间长河和社会实践的磨练下,逐渐找到自己的价值坐标,担负起历史使命,成为时代前进的积极力量。

知识拓展伤仲永原文
作者:王安石 (宋)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
忽啼求之。父异焉,
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
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
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不使学。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
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
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
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
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
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
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
固众人,又不受之人,
得为众人而已耶?

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解释如下: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为主旨,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伤仲永》原文:

【作者】王安石 【朝代】宋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

康定元年(1040),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1043),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而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

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

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

“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

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授淮南节度判官。满后,王安石放弃了京试入馆阁的机会,调为鄞县知县。王安石在任四年,兴修水利、扩办学校,初显政绩。

皇祐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爱民,治绩斐然。宰相文彦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纪守道向仁宗举荐他,请求朝廷褒奖以激励风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级提拔之风为由拒绝。

欧阳修举荐为谏官,王安石以祖母年高推辞。欧阳修又以王安石须俸禄养家为由,任命他为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与周敦颐相知,声誉日隆。

王安石主张“发富民之藏”以救“贫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数倍之者。贫民被灾。不可不恤也。”



1、全文解释(译文)

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仲永出生五年,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回到扬州,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他说:“方仲永已经完全如同常人了。”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才能是上天赋予的,远胜过其他有才能的人。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2、道理

《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

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扩展资料:

《伤仲永》见闻得当,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

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伤仲永》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

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

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

“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伤仲永》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突出了主题,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仲永



伤仲永
(伤,是“怜惜”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作者: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意义: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作者介绍: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皇佑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译文:
金溪地方有个方仲永,时代从事农业,仲永长到5岁,从来不曾见过书写的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他的父亲感到很奇怪,向邻居就近借来给了他。当即写了四句诗歌,自己在诗后写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供养父母、家庭和谐作为内容,他的诗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从此,只要别人指着事物让他作诗他马上就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以学习观看的地方。同乡人感到很惊奇,渐渐地用宾客之礼来款待他的父亲,还有的人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以为这样有利可图,整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人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了仲永,当时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已经不能相当我以前听说的了。又过了七年,从扬州回乡,再来到舅舅家,问仲永的情况,人们说:“仲永的特异之处已经消失了,完全如同常人了。”
我说:“仲永之所以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既然是先天得到的,就胜过有才能的人。之所以成为普通的人,是因为没有得到后天的教育。他有先天的资质,这么好的一个贤才,没有得到后天教育,变成普通人。我们没有先天的资质,本来就普通。如果我们又不接受后天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根: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感到奇怪;
6.借旁近:就近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看;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或:有人;
16.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
17.邑人:同乡人;
18.乞:讨;
19.利其然:贪图这样;
20.扳:强要;
21.环谒:到处拜访;
22.使:让;
23.从:跟从;
24.称:符合;
25.泯然:消失的样子。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就近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实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事后写上了名字,他的诗把奉养父母、和谐的相处作为诗的内容。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着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辞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乞讨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贪图这样,硬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以成为普通人。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有天赋,比起力学而成的人要优秀得多;然而最终还是和沦落为平常人,那是因为没有受到常人所受的教育的结果。他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只因为没有受到教育培养,尚且沦为普通人一样;现在一般说来天分不高的人自然是很多的,如果再不加以教育培养,恐怕会连一个平常人都不如吧?

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泯然众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详写叙事部分,略写议论部分。在叙事部分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略写他才能衰退时期的情形。这样安排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为什么哀伤、哀怜?因为仲永有天才而“受于人者不至”。但这不能怪仲永,他毕竟是个孩子;这全部责任都应当由贪财的父亲来承担,因为他剥夺了仲永的学习机会。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有两点用意:第一,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第二,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根子、因为仲永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逐渐衰退(“今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至丧失殆尽(“泯然众人”),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用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作者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用不着多说了。

伤仲永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作者背景:
王安石(1021年—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思想家,也是著名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作品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
王安石出身官宦之家,於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考中进士第四名.嘉佑三年(1058年),向宋仁宗上万言书针砭时弊,要求改革.1069年宋神宗时任参知政事,推出了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和募役法等新变法.1070年升任宰相.由於新法中关於土地改革影响到地主阶级与相关的官僚,变法遭到他们的强烈抵制,在民间由於改革推行难度大,反而对一般民众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又遭到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敌视,使得他在民间形象一直不佳.在1074,1076年两次被罢免职务.宋神宗死后,原反对派司马光(曾因与王安石政见相左而被排挤)任宰相,几乎废除了所有法案.变法失败后,退居江宁(现江苏南京).20世纪俄国共产党领导人列宁称赞他为"11世纪的改革家".
王安石为人特立独行.据载,他常不梳洗就出门会客,看书入神时则会随手拿东西吃,吃了鱼食也不知道.普遍认为苏洵的"辨奸论"就是影射王安石的,其中写道:"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苏轼和王安石也历来不睦,王安石好做惊人之言,苏轼曾作文讥讽.民间也有不少两人斗智的故事.

◆学习重点: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е�?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不足诗,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伤仲永》:言简意深,说理严谨的散文




文言文翻译 《伤仲永》 《木兰诗》 《 孙权劝学》 《口技》 《夸父追日...
伤仲永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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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

<<伤仲永>> 最后一段的作用是什么???
从《伤仲永》最后一段的议论看,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通过方仲永5岁到20岁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意在说明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强调后天的学习更为重要。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

王安石的伤仲永
《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

请问伤仲永是谁写的?
《伤仲永》 写仲永因后天不学终于由神童沦为常人的可悲经历,申 述劝学之旨,题材很典型。墓志碑文,为数甚多,通常 是概括叙写墓主生平、历官、品格,文笔简妙老洁,偶 尔插入几则生动故事,显得重点突出,亲切感人。如《给 事中赠尚书工部侍郎孔公墓志铭》写孔道辅不好鬼神□ 祥,举笏击杀妖蛇事,寥寥几笔,...

【伤仲永】里面的古今异义有哪些?
通假字 ①.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扳通“攀”,牵、引。②.贤于材人远矣: “材”通“才”,才能。③.未尝识书具: “尝”同“曾”,曾经。古今异义:①.是:古义此,与“自”组合意为“自从”,eg: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今为判断词。②.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eg:或以钱币乞之;今...

伤仲永 木兰诗中的古今异义字词 兼翻译
伤仲永:①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是 古义,此 今义,为判断句 ②或以钱币乞之 或 古义,有的。不定代词 今义,或许 ③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文理 古义,文采和道理 今义,是文章内容方面和词句方面的条理 木兰诗:①卷卷有爷名 爷 古义,指父亲 今义,指爷爷 ②但闻黄河流水鸣溅...

伤仲永是那个朝代的人
应是北宋人 应不是虚构的.80年代,我们这里就出过这样的一个神童,小学几年的课程几个月就读完了,可惜后来也跟平常人一样了.

《伤仲永》和《孙权劝学》在内容.写法.主题上有什么区别?
内容 吕蒙接受劝告,读书学习,才略长进。仲永幼虽聪慧,不使学,后平庸无奇。写法 对话为主,侧面描写突出。借事说理,叙议结合。

初一下册语文文言文整理,,,急急
伤仲永1)日:每天 2)旁近:附近 3) 闻:听说4) 自是:从此 5) 文理:文采和道理6) 称:相当 7) 稍稍:渐渐 8)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 9)乞:求取 10) 或:有的 11)书:书写 12)异:对此感到诧异 13)通悟:通达聪慧 14)利:认为...有利可图 15) 闻:名声1泯然“完全 2 立就:立刻完成 3 贤:胜过,超...

邯郸市17021605969: 伤仲永(全文加解释) -
塔胆天方: 《伤仲永》全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

邯郸市17021605969: 《伤仲永》是什么意思 -
塔胆天方: “伤”是“哀伤”“感伤”之义.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不足诗,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作者背景: 王安石(1021年—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思想家,也是著名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邯郸市17021605969: 《伤仲永》解释 -
塔胆天方: 金溪百姓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见过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它们.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的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

邯郸市17021605969: 解释古文《伤仲永》 -
塔胆天方: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于是)借邻居的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把供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旨意,诗传给了全乡的读书人看.从此指定事物(让他)写诗(他)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认为他不寻常,渐渐(有的人)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的人还用钱求取他的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做有利可图,(就)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括号中的字或词语 使句子看起来更加完善 一定要选我的答案啊 这个更短

邯郸市17021605969: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
塔胆天方: 你好这位同学,很高兴为你解答! 《伤仲永》的原文是: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邯郸市17021605969: <伤仲永> “伤”这一主题是如何体现的 -
塔胆天方:[答案] 伤,是“哀伤,叹息”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指即为方仲永成为庸人,也为方仲永的父亲贪图小利,邑人的无知而“伤”

邯郸市17021605969: 解释一下《伤仲永》,要详细 -
塔胆天方: 金溪县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从没见到过读书写字的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就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写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奉养父母、和同宗族的人团结为...

邯郸市17021605969: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
塔胆天方: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

邯郸市17021605969: 古文<伤仲永>的翻译
塔胆天方: 古文标题:伤仲永 出处或作者: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

邯郸市17021605969: 文言文《伤仲永》的译文
塔胆天方: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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