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关于伤害的法律问题

作者&投稿:潮辰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请教一个关于刑事案件的法律问题。~

是的。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这里所说的“一定的严重程度”就是要求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程度。
如果未达到轻伤以上,只是轻微伤的,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处罚。

此案涉及两个故意杀人罪的问题。这是两个罪行。
在第一个罪执行完毕之后又发现漏罪,这不符合刑法数罪并罚的条件,因此需要另行定罪量刑,再进行处罚。也就是说,法院应当就新发现的这个罪行单独进行审理,在不考虑之前案件的情况下,做出公正的判决。

故意伤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日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发生争吵打了对方一个耳光,这种行为怎么能算过失,肯定是故意伤害,至于是否构罪,要看伤势情况,如果轻伤以上(应该不会构成重伤)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否则治安案件,问题不算很大,建议双方协商一下,如果确属你造成的后果,赔点钱算了。如果协商不了,对方一定要追究责任,以伤势定责。

是新鲜伤还是陈旧伤是可以判断的出的。

回复助理同志,您觉得您的例子举的恰当吗?
推和打耳光性质是一样的吗?我指的是定故意伤害行为,并非罪,有条件的才能定罪,我还说了要确属楼主造成的后果,还有过失致轻伤(好好看看刑法235条)能定罪吗?法院会判刑岂不被人笑死。

什么原因引起的混合性耳聋?因为我不是医生,也不懂,但我碰到过因耳光导致耳膜穿孔而耳聋的。那么新鲜伤和陈旧伤是可以诊断的。反正主意由你自己拿,这个事情有可能是你造成,也有可能不是你造成,但是如果能协商成功,对方要求不过分的话,赔偿一下算了,如果对方一定要怎么怎么地,建议还是做伤势鉴定,判断导致耳聋的原因。

首先要看他的伤是否构成轻伤 如果构成 您可能就一点麻烦

如果不构成 您赔点钱也就可以了

另外 在过失的情况下 即使构成轻伤害 您陪了钱的话 法院一般也不会判刑的 不必担心

如果有病史 那得分析你打他时的具体情况 这个得由法官去分析 比如您发力多少 是否直击命门等等 这里不好做分析 如果只是想吓唬吓唬对方 即使对方有病发作了 死了 您在刑法上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但在民法上要承担赔偿责任

PS:我回答楼上同志的问题 这可以认定为过失 如果您认为这是故意伤害的话 请问如果万一对方有心脏病 我只想推一下对方 结果对方心脏病发作 死了 您能认为这是故意杀人么?

一楼引用了“张明铠”教授的文章 如果您想学一些刑法知识的话 可以参阅 不过里面有一些是张教授的个人观点

我说楼上的 咱俩就不要争了 最后是法院或公安机关处理 还是建议楼主先给对方看病去吧 还是建议楼主 有时候能忍就忍 这种因小失大的例子我见的太多了 不要因为一点小事毁了自己的前程 其实说实话 有时候 吃亏是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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