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字号,敬称、谦称?古人对父母、老师、妇女、帝王的称谓等?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作者&投稿:莘邰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英国美国风情,历史,文化,传统,民俗~

三个禁忌
不能加塞 英国人有排队的习惯。你可以看到他们一个挨一个地排队上公共汽车、火车或买报纸。加塞是一种令人不齿的行为。
不能问女士的年龄 英国人非常不喜欢谈论男人的工资和女人的年龄,甚至他家里的家具值多少钱,也是不该问的。如果你问了一位女士的年龄,也是很不合适的,因为她认为这是她自己的秘密,而且每个人都想永葆青春,没有比对中年妇女说一声“你看上去好年轻”更好的恭维了。毫无疑问,每个女士的发型、化妆和衣着都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美丽、更年轻,但是如果她的打扮让人感到太刻意,那么别人就会带着非难的口吻说她“显得俗气”。
不能砍价 在英国购物,最忌讳的是砍价。英国人不喜欢讨价还价,认为这是很丢面子的事情。如果你购买的是一件贵重的艺术品或数量很大的商品时,你也需要小心地与卖方商定一个全部的价钱。英国人很少讨价还价,如果他们认为一件商品的价钱合适就买下,不合适就走开。
盥洗室与去“100号”
盥洗室一词的本意为洗手或洗脸的地方,但其实际含义则是厕所,英国人上厕所时不会直截了当地说“去上厕所”,在提醒别人时也是如此,都不直接提到“厕所”二字。如果你想要上厕所,可以说“去男人的房间”,或“去女人的房间”,也可以说“请原谅几分钟”或“我想洗手”等等。小孩子们想要大小便时便说“我要去那个地方”。在朋友之间和家庭内部,“100号”则是最常用的说法。
舞会上怎样不失礼
英国大型舞会一般在晚间10时左右开始。舞会可在私人家中或到饭店举行。主人邀请客人应事先寄送请柬,并注意邀请的客人男女数目要大致相当;如不等,可使男子多于女子。按照习惯,主人请人参加舞会,有时也设晚宴;有时光请跳舞而不设晚宴;而有的则请参加舞会的客人中少数人吃晚饭,饭后跳舞;其他人只能参加舞会而不能吃饭。所以,被邀请的人一定要看清请柬上的字样,以免使主人难堪。舞会上,主人备有夜宵,也可能只备些茶、咖啡和三明治等。参加舞会的客人服装要整齐,跳舞时男宾要轮流请女宾,其中有一次必须与女主人跳舞。男子与男子、女子与女子共舞是要被人笑话的。遇到重大喜庆节日,一个人如同时接到两份请柬,那么可参加一个舞会,提前退场后再赶另一个舞会,因为按习惯参加舞会的人可随来随走,不算失礼。
女士优先与绅士风度
在英国,尊重妇女是体现绅士风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女士优先是一个人人皆知的行为准则。
在通常情况下,英国人总是把女子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如男女一起进房间,男的要替女士开门。进房间或进餐馆大多是女子在前,除非男的必须在女士的前头去选餐桌、开车门或做其他效劳。在街上行走,或过马路时,男子要走在女士身旁靠来车方向的一侧。如果一个男子和两个女士一起走,他应当走在两者当中。如果男主人或女主人或者两者同坐一辆车来接客人去吃饭,客人应该挤在汽车的前座,让后座空着,因为司机就是男主人或女主人。在宴会上,主人把客人领进客厅时,如果客人是位女士,她进客厅时,厅中的大多数男子都要站起来以示敬意。如果女主人的女儿在,她要把客人给女儿作介绍。通常是把男士介绍给女士,除非他年长得多或地位高得多。一般的惯例是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不管进入客厅的是男士还是女士,在客厅里就座的女士都不必起身为礼。宴会开始,男士们为女士们拉开椅子,帮女士入座。
有些英国人慨叹,在对待女士的礼遇方面,如今世风已不如以前。据说是因为妇女在选举、就业、 工资待遇和接受高等教育方面获得了与男人平等的权利,她们就不再需要以往的那种照顾了。看来,对女士的礼貌是出于男士觉得女士需要保护。
做客和餐桌上的礼节
如果你被邀请到别人家做客,就要考虎这样几个情况。比如,该在什么时候到主人家?如果不是谈正经事,只是个社交聚会,早到是不礼貌的。女主人正在做准备,她还没完全准备好你就到了,会使她感到非常尴尬。晚到10分钟最佳。晚到半小时就显得太迟了,需要向主人致歉。什么时候应该离开呢?这没什么规定,但在主人家坐得太晚是很不礼貌的。如果只是邀请你共进晚餐和聊天,那么你最好在10点至11点之间离开或者餐后1小时告别。如果你被邀请留下来住几天或度周末,在离开之前应特意买束花送给女主人,这会使她非常高兴。另外,离开后的第二天要发一封便函向主人致谢,并随附一件小礼品如一盒巧克力或一些鲜花等。
英国的饭菜简单,但是吃饭的规矩复杂。最主要的是坐直,学别人的样,吃饭的时候不准高高兴兴地问别人,并和别人不停地交谈。每个人不能把自己使用的匙子留在汤盆或咖啡杯或其他菜盘上。汤匙应放在汤盆的托碟上,咖啡匙要放在茶托上。喝汤时最好不弄出响声,并用匙的一侧从里往外舀,不能用匙头,更不能端着汤盆把盆底剩的汤全喝光。不论吃什么东西,都尽量别弄出声响,否则,就会被认为是不懂规矩。每餐一般只上一道主菜和沙拉,最后上一道甜食。如果客人没有吃饱,可向女主人夸赞她做的美味并再要点鸡、牛排或其他菜,女主人会多加一份菜给他,但从不再多加。不能在别人面前打饱嗝。端上咖啡时要就着杯子喝,咖啡匙要放在托盘上。不能在餐桌上抽烟。吃完饭,客人要将餐巾放在餐桌上,然后站起来。男士们要帮女士们挪开椅子。如果主人还要留客人再吃一顿饭,餐巾可按原来的折痕折好。餐后,客人要坐上一两个小时,然后向主人道别。还需注意的一点是,如果你住在别人家里,一定要问可以使用哪个厕所或电话,一般户主不喜欢别人用他们的私人厕所或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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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化而为鸟*其名为鹏
  发表时间:2007-8-17 11:13:33


  【原文出处】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
  【原刊地名】南宁
  【原刊期号】200305
  【原刊页号】81~85
  【分 类 号】D5
  【分 类 名】民族问题研究
  【复印期号】200312
  【英文标题】On the History and Reality of Folk Custom Specification Functions
  WAN Jian-zhong
  (Dept.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875,China)
  【作 者】万建中
  【内容提要】现代社会的民俗规范功能与远古社会相比,是不是越来越减弱了,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从国家权力系统对民俗活动的干预、民俗表演空间的萎缩和被权力机构所占用、主流话语改速民俗知识、民俗惩罚力量的失去和一些民俗观念淡化五个方面,推敲民俗规范功能的历史与现实,描绘了当代社会民俗生存的环境和景况。
  【摘 要 题】民俗民风
  【英文摘要】Compared with the remote antiquity,are modern social folkcustom Specification functions getting weak? To answer such a question,this paper analyses the history and the reality of folk custom specification functions and describes the existing environment and situations of the modern social folk customs from the following five aspects,i.e.the state power systems intervening the folk activities;the withering and the occupied acting space of the folk customs by the authority;the principal speech transforming the knowledge of folk customs;the power loss of the folkways punishment and the faintness of some ideas about folk customs.
  【关 键 词】民俗规范/功能/国家权力/惩罚
  folk custom specification/function/state power/punishment
  【参考文献】
  [1] (法)列维—斯持劳斯.历史学和人类学—结构人类学序言[J].哲学译丛,1976,(8).
  [2] 米歇米·福柯著,刘北成,杨远萦译.规训与惩罚[M].北京:三联书店,1999.
  [3] 陈勤建.中国民俗[M].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9.
  [4] 赵世瑜.狂观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M].北京:三联书店,2002.
  [5] (德)马克思·韦伯.韦伯文集[C].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
  [6] 汪民安.福柯的界限[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7] (德)马克思·韦伯.社会学基本概念[A].韦伯文集[C].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
  [8] (英)泰勒著.蔡江沈译.原始文化[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
  [9] (英)詹·乔·弗雷泽.金枝(上)[M].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
  [10] (德)马克思·书伯著,简惠美译.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M].台湾:台湾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

  〔中图分类号〕C9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887(2003)05-0081-05
  谁都承认民俗对所有人的言行和思想具有控制力量,是一种规范和规范的依据。列维—斯特劳斯说:“我们的行动和思想都依照习惯,稍稍偏离风俗就会遇到非常大的困难,其原因更多在于惯性,而不是出于维持某种明确效用的有意识考虑或者需要。”[1](P45)民俗规范力量的持久延续,也许从中可以得到启迪。一些传统民俗在今天社会中还有力量,或者说,现代人有时不得不随俗而行,主要是受到民俗规范力量的惯性冲击。正如站在公共汽车里,遇到紧急刹车,不得不随之趔趄一下,但并不一定赞成这样的行动一样。传统民俗的规范力量对社会较多的人来说,更多是无清晰意识效应的惯性,一种“集体无意识”的力量。
  然而,人们考察这种规范力量往往局限于当下的视野,而无视历史的变化。事实上,民俗规范力量的呈现的确有时代的差异。人们时常也会讨论这样的问题:现代社会的民俗规范功能与远古社会相比,是不是越来越减弱了,答案是难于确切的。如果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俗的整体功能在不断衰弱的话,那么,终有一天,民俗的规范功能将丧失殆尽,民俗也就失去了存在必要性。而这肯定是不符合民俗发展的历史进程的。尽管在人类进入了文明社会之后,由于生产力的提高和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能力的增强,禁忌民俗已不再具有原先的在人类发展史上所起的作用,一些远古的禁忌在人们生活中渐渐地消逝了,但是形形色色的禁忌仍然渗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产生的契机更为五花八门。
  人们之所以会对民俗失去往日的信心,主要是由当前民俗生存的景况造成的。以下是五个具体的原因,对它们的探寻,其实也是在清理和把握民俗规范功能的历史与现实。
  一、权力机构渗入民俗领域
  谁也不会否认,民俗的一部分规范功能在现代社会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剥离,转化为国家话语权力系统。比如,法律和政令显然是继承了禁忌的结构模式,只不过将口承形式置换为书面形式。远古时期对大自然的禁忌、对性的禁忌、对图腾的禁忌等等,曾经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在现今社会早已转化为相关的法律、政令。可以说,法律、政令以及种种的乡规民约都是禁忌在文明社会的变异存在。原始社会,没有国家,没有政令,没有法律,也没有家庭和行业,社会秩序的维系不靠强制的行政命令,强力的国家机器轰鸣,靠的就是习俗的“调整”这种软性的自控系统。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也主要诉诸于民俗的浇铸。家庭、学校、各种行业乃至监狱出现后,这些组织和机构以建立社会规范和规范社会为己任,尽力使社会规范功能得到发挥和扩张。社会规范由于得到这些规范机构的推行和强化,便变得强硬起来,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说:慈善团体、道德改良协会、工人住宅区、学校、工厂等机构“是用于减轻痛苦,治疗创伤和给予慰藉的,因此表面上与监狱迥然有异,但它们同监狱一样,却往往行使着一种致力于规范化的权力”。[2](P353)而且这些机关正在千方百计地包揽规范的权力。
  同时,过去许多一直处于自然发展状态的民俗礼仪,也逐渐为一些权力机构所操纵和管辖,民俗的规范功能由民间进入到国家行政机关。生儿育女和埋葬死人本来都是由老百姓自己处理的事情,并且已有一套完整的礼仪程序,现在都被管理计划生育和殡葬的机关所控制,传统的从生到死的民俗礼仪活动都成为政府机构加强管理的目标。
  不过,社会生活的全面和复杂又使所有的机构难于胜任所有的规范义务,民间的生活空间必然要由民俗来充实和控制。也就是说,民众生活以及传统习惯不可能完全进入“机构”,机构不可能规范人们生活的全部。机构的四周是更为广阔的生活空间,生活空间里的准则、模式及意义主要来自于传统民俗,取决于传统民俗。当然,民俗则沦落为循循善诱的社会管理及控制系统中的软件。
  二、民俗表演空间的萎缩
  远古社会的生产、生活以及人们的思想相对于现代社会,具有更明显的同一性,时空的界限更趋一致,生活节奏和方式简单而又单一,相应的,民俗表演和民俗力量的释放主要集中在神庙、祭祀场、竞技场等公共场所。人们常常在这些公共场所表演、祭祀、聚集、歌舞、庆贺等等,举行场面宏大的公共仪式,所有的人都是仪式的参加者。此时,所有的能量在瞬间聚集、释放,人们在刹那间融为一体。这种高度的集体性使得民俗的规范功能得到极大的发挥,似乎威力也更为强大。相对于古代社会的公共性而言,我们近代形成的规范社会主要不是展示性的,而是感染性和监视性的。人们因某种契机,遭遇到某种民俗事象,并为之感染,有意无意接受了它;同时,民俗作为一种传统,它本身就是生活的意义、情感、准则和参照,所有的人都会自觉不自觉地维护传统,并且通过互相传播民俗知识和互相监视促进民俗的延续。民俗和一般静态的文化模式如文献文化不一样,它是动态的文化模式。这种动态,也不像电影画面一类艺术的机械光电流动,它是一种自然的流动,如同风一样,或者说像“流感”式的,无阻碍地流传感染。民俗的这种“动势”是民俗本性的一部分,它在民俗形成时,就被组建进去了。此外,任何一个冠之为民俗的事象,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本身也是一种动态的积累产物。民俗包蕴着一定人群的某种共同的意愿,这种共识,是由个别的认同逐步达到群体共同的认可,是同感运动深化的结果。[3](P52)另一方面,人们又在互相监视民俗的实施情况,每一个人的民俗行为都是处在别人的监视之下。中秋节期间的欢聚场合,如果有人不吃月饼,他就会反复被询问和被劝食。任何一个人,只要他违背了当地的风俗习惯,大家都会将他拽回民俗的轨道上。
  民俗作为一种传统,主要是依靠感染和监视得以延续的。而感染和监视并不能使民俗的力量得到集中释放。现代社会的民俗正逐渐失去原先具有的展示性和表演性,变得越来越简单而零碎,越来越向日常生活本身靠拢。有些已回归为生活本身,成为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展示性的仪式过程已经被权力机构所掌握,群众性的仪式场合变成了政治集会和各种宣传活动。政治话语、商业话语、外交话语等在集会仪式上被反复宣讲,并通过各种传媒瞬间输入千家万户。正如米歇尔·福柯所言,远古时期的规范社会的特征是:“大批的人群能够观看到少数对象”,但是,现代社会的机制恰恰颠倒过来,“少数人甚至一个人能够在瞬间看到一大群人”。[2](P243)所谓的民俗的“民”正急速地被分化和被肢解,传统的民间群体所剩无几,群体与群体的壁垒已经坍塌,群体中人随时可能变成“流民”。散落在各地的人们每天睁着眼,看电视里面一大群人的集会。这些大大小小的集会大多在建有主席台的封闭式的特定空间里进行。
  民间集体仪式则大多在露天举行,显示出官方集会所无的开放性特征。即便如此,民间仪式时间和空间的维度正在发生转换,甚至在急剧萎缩,萎缩的原因有时是行政力量的干预,如禁止燃放鞭炮、一些祭祀活动被扣上迷信的罪名等。“有着强烈狂欢精神的庙会和娱神活动,具有一种潜在的颠覆性和破坏性,在社会状况相对稳定的时候,它们只不过是人们宣泄自己情感的方式,对传统规范的蔑视和嘲弄被限制在一个法律允许的范围内。”[4](P134)这是明清之际,法律规定相对放宽的情况。经受文化革命的冲击和所谓现代文明的洗礼之后,原先盛行于民间的带有潜在颠覆性和破坏性集体民俗活动本身,被权力话语系统无情的颠覆和破坏。与此同时,民间娱神的狂欢名正言顺地转换为国家政治狂欢。民众的狂欢精神早已被国家权力所强取和利用,而且,为了挤压民间固有的狂欢时空,国家权力机构往往会对狂欢时空进行重大调整,诸如“五一”劳动节和“十一”国庆节放长假,每每遇到带有政治意味的重大胜利,就组织民众集会和上街游行等,莫不如此。一部分民俗的力量便被权力机构掠夺过去,而民间话语又难以渗入权力话语系统,民俗的规范力量自然也就显得微弱了许多。
  三、国家权力重写民俗知识
  统治者的思想正在对民众的知识进行改造。“每个人都处在一定的民俗圈中,言行都受到民俗的约束,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民俗习惯的顺应”,这些类似的说法表明民俗学工作者对民俗的偏爱和重视,其实,并不完全符合事实。每个人的确拥有一种民俗知识形式,但这种民俗知识形式还是权力锻造的对象,它受制于权力的规范,或者说权力正在改造和重释民俗知识。如果说人是由知识生产出来的,那么,知识则是被权力生产出来的。春节联欢晚会成为人们的依恋,这是“过年怎么越来越没有意思了”的主要表征。新闻媒体对春节联欢晚会的反复渲染,实际上是在冲击和排斥年节的文化传统。一家人坐在电视机前看节目,远不如一家人围着火盆诉说家常有意义。春节联欢晚会不仅对过年的形式进行了改造,而且歪曲了过年的内容。青少年的春节知识不是完全来自过年的体验,而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制于晚会的宣传。宣传机构对全中国人的过年行为进行了规范和操纵。这是权力篡改传统民俗知识和行为的典型范例。
  对民俗事象活动过程的干预和介入,是相关权力机构的权力。传统所构筑的可以吸纳广大民众参与的活动空间,历代统治者都会别有用心地加以利用。然而,这并非完全出于民俗发展本身的需要,民俗发展的“动势”本身就有自我调整的本能。
  马克思·韦伯(Max Weber)把社会行动区分为四种类型:(1)目标合理的行动,即能够达到目标,取得成效的行动;(2)价值合理的行动,即按照自己信奉的价值所进行的行动,不管有无成效;(3)激情的行动,即由于现实的感情冲动和感情状态而引起的行动;(4)传统的行动,即按照习惯而进行的活动。[5](P130)在传统社会中,后两种行动占主导地位。而在工业社会中,前两种行动占主导地位,而且只有这两种行动才属于合理的行动。相反,“严格的传统举止——正如纯粹的反应性模仿一样——完全处于边缘状态,而且往往是超然于可以称之为‘有意义的’取向的行为之外。因为它往往是一种对于习以为常的刺激的迟钝的、在约定俗成的态度方向上进行的反应。”[5](P130)民俗行为自然属于传统的处于边缘状态的行为,肯定要被合理的行为所左右。而且,“目标”和“价值”皆由权力系统所定性和把握,传统的民俗行为为了变成合理的行为,争取生存的空间,有时便不得不迎合这些“目标”和“价值”,甚至有意纳入到“大传统”的范畴之中。有一些民俗已然失去了自我。如对青少年的教养习俗,在内容和形式上已为权力系统所控制。在现代社会,有些民俗不可能获得自由发展的空间,它们除了背负沉重的历史包袱,还要承受政治、经济、文化的重压。正在逐渐失去自我和自由的这些民俗,其规范力量自然难于充分展示出来。但从总体上,我们仍然可以说,民俗在社会中一旦形成,就成了一个自控又自动的独立系统,并以相对的稳定性,陈陈相因,延续承袭。民俗像风一样,自然产生、自然流传和自然消亡。当然,这实际上也是民俗学者构拟的民俗生存的理想形态。
  四、民俗拒绝严厉的惩罚
  在现代社会,违背民俗常规和蔑视民俗的力量,一般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民俗对社会民众的影响,一般不具有命令式的强行指派,它也要求一统,但这一统,是潜移默化,循循诱导式的。不遵奉的,有时会受到宗法式的制裁,但它所代表的仅仅是一个宗族或大家庭的意愿,更多的还是民俗惯制的力量,即它是传统的。然而在远古社会,情况迥然不同。人类学家杰盖塔·霍克斯在《地球上的人类》一书中写道,“惟有这一个物种,把未免过于残忍的清规戒律强加于自己的每一名成员身上。且不论这种集体意志从何而来,它反正强施这些限制。而人也就将此限制视作神只的旨意而接受。”这种种限制,就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国原始社会两性生活的禁忌中。在原始社会的民族中,虽然没有文明人的道德观念,但对乱伦的恐惧和对破坏者的严厉惩罚,令人惊奇。在美拉尼性生活也不是随意的,也受到各种限制。在耕种、狩猎、战争等一定时期内,配偶之间,性生活处理之严,现代人是无法想象的。
  尽管现代人无法想象,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对违背性禁忌或其他重要规矩的人的惩罚,是在公开的集体场合进行的。这种公开展示的惩罚方式后来为封建帝王所继承。这是一种权力的展示,是帝王权力的展示。“它是两面性的:从犯罪的角度而言,它是昭示罪行及应受的惩罚;从帝王的角度而言,它是重建一时受到伤害的君权,是强调权力及其对罪犯固有的优势”,[6](P188)公开惩罚并不是重建正义,而是重振权力。在公开处决的酷刑中,权力在运作、显现、炫耀。然而,当社会分层出现之后,民俗便进入社会的地层,和民众融为一体。基本上抛弃了严厉惩罚的手段,同时,民众也就放弃了对破坏民俗的人施以惩罚的权力。否则,民俗就会给特定的群体中人带来互相仇视。正是由于民俗摈弃了严厉惩罚的权力,才使民俗规范和上层阶级颁布的法律、政令等有了明显的差异。也使民俗成为一种社会的稳定力,并以特有的整合功能,使社会某些系统平和地消除振荡和干扰,以一种公认的稳定形式和基本一致的适应方式。人们依循民俗一般并非迫于民俗的威慑,或由这种威慑产生的恐惧,而是民俗给人一种社会安定感和相互亲近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秩序和意义,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对传统的依恋。这就是民俗的力量,是社会底层的力量,但不是惩罚的力量,或者说诉诸惩罚和威胁而产生的力量。
  从这一点来说,民俗的确是一种自在的运动系统,“是一种外在方面没有保障的规则,行为者自愿地事实上遵守它,不管是干脆出于‘毫无思考’也好,或者出于‘方便’也好,或者出于什么原因,而且他可以期待这个范围内的其他成员由于这些原因也很可能会遵守它。因此,习俗在这个意义上并不是什么‘适用的’:谁也没有‘要求’他要一定遵守它。”[7](P136)民俗的施行和传播似乎不需要权力系统,当然,权力系统利用民俗又另当别论。民俗得以施行和传播的原因正如其意义一样,更多地进入到潜在的层面。人们遵守民俗也有更为直接的原因,大概如韦伯所说“谁要是不以它为行为的取向,他的行为就‘不相适应’,也就是说,只要他周围多数人的行为预计这个习俗的存在并照此采取自己的态度,他必须忍受或大或小的不快和不利。”[7](P13)由于民俗事象的形成、传播乃至消亡的过程都远离了权力、强制、惩罚、酷刑和威慑,导致其规范力量的展示是舒缓的、平和的、潜移默化甚至是潜藏的。
  五、传统民俗观念被遗弃
  一些传统的对民俗事象的生存起着支撑作用的民间观念正趋于淡漠,相应的,这些失去民间观念支撑的民俗的规范力量便大大减弱。比如,禁忌是一切社会规范中最古老的社会规范。越是处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禁忌的威力越强,对社会的作用越大。随着历史的发展,人类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这种观念会逐渐消失,也即是说,禁忌民俗自身的流布能力是有限的。以语言禁忌习俗为例,人类崇信自己的“言语中有魔力的影响,因此对待言语必须小心谨慎。”[8](P17)“同时,未开化的民族对于语言和事物不能明确分开。”[9](P362)以为语言即是它所表达的人和物本身。中国民间对语言的魔力历来深信不疑,求神拜佛时的祷告,施巫术时的咒语和祝辞,入教入社时的誓言,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大量咒语等等,都是人们以为说了,即会变成现实,说了某人不吉利的话,某人亦即遭殃。于是产生了语言的恐怖症,惟恐不吉利的词语临降到自己头上,为了避免乱说话,杜绝无谓的伤害,便出现了语言避讳。旧时,对“死”等凶字的忌讳不仅盛行民间,上层社会更是谈“死”色变。《宋书·明帝纪》记载,六朝时的宋明帝,非常讲究凶讳,“言语文书有祸、败、凶、恶及疑似之言,应回避者数千百品”,有犯必加罪戮。当时的著名文士江谧,在他所写的祭词中,用了“白门”一词(白门,宋都城金陵的某地名),宋明帝认为这个白字与丧事有关而很不吉利,于是大骂江谧说:“白汝家门!”意即“让你们家死人!”这个江谧吓得连忙叩头认罪。宋明帝见他认罪态度较好,才予以从宽处理。现今,再有类似事件发生,更会令众人笑掉大牙。
  在过去,一些民间信仰观念甚至可以限定当权者滥用权力。韦伯在《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一书中提供了一个典型的事例,他说:“受冤屈者的哭号会引来鬼神的报复。这在受害者是由于自杀、悲怨和绝望而死时,尤其如此。最早起于汉代,这种坚定的信仰是从官僚体制和诉之于天的权利的理想化投射中萌芽的。我们也已看到伴随着真正的(或自称的)被冤屈者的大众的呼号,对于官吏的约束有多大的力量。对于鬼神之报复的认同信仰,迫使每一个官吏在面对可能造成自杀危险的群众狂乱的情况时,不得不让步。……对于鬼神及其功能的信仰,是中国平民大众惟一一份极具效力的大宪章(Magna Charta)。”[10](P262)现今社会,鬼神信仰观念更多成为人们虚幻的慰藉,鬼神信仰习俗的规范功能早已失去了普遍的如同,冤屈者的哭号再也引不起人们对鬼神报复的恐惧。
  随着民间观念的淡化,相关的习俗会逐渐失去其存在的理由;同样的,新的民间观念的形成,也会促使新的习俗的产生。只不过一些原有的带有普遍性的民间观念的淡化,加快了相关民俗衰微的进程,这些习俗规范正急剧地失去其应有的效能,这种现象会使人们对整个民俗传统失去信心。因为在当今社会,要再构传统意义上的民俗观念是不可能的。而对民俗内涵和外延的重新认定还需等待相当长的时间。
  但关键的一点应该坚信:民俗不绝,民俗的规范功能永存。

【称字】古人幼时命名,成年(男20岁、女15岁)取字,字和名有意义上的联系。字是为了便于他人称谓,对平辈或尊辈称字出于礼貌和尊敬。如称屈平为屈原,司马迁为司马子长,陶渊明为陶元亮,李白为李太白,杜甫为杜子美,韩愈为韩退之,柳宗元为柳子厚,欧阳修为欧阳永叔,司马光为司马君实,苏轼为苏子瞻,苏辙为苏子由等。 【敬称】表示尊敬客气的态度,也叫“尊称”。 (1)对帝王的敬称有万岁、圣上、圣驾、天子、陛下等。 (2)对皇太子、亲王的敬称是殿下 (3)对将军的敬称是麾下 (4)对有一定地位的人的敬称:对使节称节下;对三公、郡守等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称阁下 。(5)对于对方或对方亲属的敬称有令、尊、贤等。令,意思是美好,用于称呼对方的亲属,如令尊(对方父亲)、令堂(对方母亲)、令阃(对方妻子)、令兄(对方的哥哥)、令郎(对方的儿子)、令爱(对方的女儿)。尊,用来称与对方有关的人或物,如尊上(称对方父母)、尊公、尊君、尊府(皆称对方父亲)、尊堂(对方母亲)、尊亲(对方亲戚)、尊驾(称对方)、尊命(对方的嘱咐)、尊意(对方的意思)。贤,用于称平辈或晚辈,如贤家(称对方)、贤郎(称对方的儿子)、贤弟(称对方的弟弟)。仁,表示爱重,应用范围较广,如称同辈友人中长于自己的人为仁兄,称地位高的人为仁公等。(6)称年老的人为丈、丈人,如“子路从而后,遇丈人”(《论语》)。唐朝以后,丈、丈人专指妻父,又称泰山,妻母称丈母或泰水。(7)称谓前面加“先”,表示已死,用于敬称地位高的人或年长的人,如称已死的皇帝为先帝,称已经死去的父亲为先考或先父,称已经死去的母亲为先慈或先妣,称已死去的有才德的人为先贤。称谓前加“太”或“大”表示再长一辈,如称帝王的母亲为太后,称祖父为大(太)父,称祖母为大(太)母。唐代以后,对已死的皇帝多称庙号,如唐太宗、唐玄宗、宋太祖、宋仁宗、元世祖、明太祖等;明清两代,也用年号代称皇帝,如称朱元璋为洪武皇帝,称朱由检为崇祯皇帝,称玄烨为康熙皇帝,称弘历为乾隆皇帝。(8)对尊长者和用于朋辈之间的敬称有君、子、公、足下、夫子、先生、大人等。(9)君对臣的敬称是卿或爱卿。(10)对品格高尚、智慧超群的人用“圣”来表敬称,如称孔子为圣人,称孟子为亚圣。后来,“圣”多用于帝王,如圣上、圣驾等。 【谦称】(1)表示谦逊的态度,用于自称。愚,谦称自己不聪明。鄙,谦称自己学识浅薄。敝,谦称自己或自己的事物不好。卑,谦称自己身份低微。窃,有私下、私自之意,使用它常有冒失、唐突的含义在内。臣,谦称自己不如对方的身份地位高。仆,谦称自己是对方的仆人,使用它含有为对方效劳之意。(2)古代帝王的自谦词有孤(小国之君)、寡(少德之人)、不谷(不善)。(3)古代官吏的自谦词有下官、末官、小吏等。(4)读书人的自谦词有小生、晚生、晚学等,表示自己是新学后辈;如果自谦为不才、不佞、不肖,则表示自己没有才能或才能平庸。(5)古人称自己一方的亲属朋友时,常用“家”、“舍”等谦词。“家”是对别人称自己的辈份高或年纪大的亲属时用的谦词,如家父、家母、家兄等。“舍”用以谦称自己的家或自己的卑幼亲属,前者如寒舍、敝舍,后者如舍弟、舍妹、舍侄等。(6)其他自谦词有:因为古人坐席时尊长者在上,所以晚辈或地位低的人谦称在下;小可是有一定身份的人的自谦,意思是自己很平常、不足挂齿;小子是子弟晚辈对父兄尊长的自称;老人自谦时用老朽、老夫、老汉、老拙等;女子自称妾;老和尚自称老衲;对别国称自己的国君为寡君。

对平辈或尊辈称字出于礼貌和尊敬,如称帝王的母亲为太后,称祖父为大(太)父,称祖母为大(太)母。唐代以后。称谓前加“太”或“大”表示再长一辈,也用年号代称皇帝,如称朱元璋为洪武皇帝、陛下等。如称屈平为屈原、智慧超群的人用“圣”来表敬称,如称孔子为圣人,称孟子为亚圣,丈:对使节称节下;对三公、郡守等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称阁下 。(10)对品格高尚、贤郎(称对方的儿子)、贤弟(称对方的弟弟)、尊驾(称对方),称朱由检为崇祯皇帝、不足挂齿;小子是子弟晚辈对父兄尊长的自称;老人自谦时用老朽,谦称自己是对方的仆人,使用它含有为对方效劳之意、尊命(对方的嘱咐)。(5)对于对方或对方亲属的敬称有令,称已死去的有才德的人为先贤、公、宋太祖。(6)称年老的人为丈、丈人。贤,司马迁为司马子长,陶渊明为陶元亮,李白为李太白,常用“家”、圣驾等,如尊上(称对方父母)、尊公,妻母称丈母或泰水。(7)称谓前面加“先”,表示已死,称玄烨为康熙皇帝,称弘历为乾隆皇帝、尊君、尊府(皆称对方父亲)、唐玄宗,杜甫为杜子美,韩愈为韩退之,如“子路从而后;如果自谦为不才,有私下、宋仁宗、先生、大人等。(9)君对臣的敬称是卿或爱卿,称已经死去的父亲为先考或先父,称已经死去的母亲为先慈或先妣,对已死的皇帝多称庙号,如唐太宗,表示自己是新学后辈,柳宗元为柳子厚,后者如舍弟,谦称自己或自己的事物不好。卑,谦称自己身份低微、“舍”等谦词。“家”是对别人称自己的辈份高或年纪大的亲属时用的谦词,字和名有意义上的联系。字是为了便于他人称谓,所以晚辈或地位低的人谦称在下;小可是有一定身份的人的自谦,意思是自己很平常,苏轼为苏子瞻,苏辙为苏子由等。 【敬称】表示尊敬客气的态度、舍妹、舍侄等。(6)其他自谦词有:因为古人坐席时尊长者在上,用于称平辈或晚辈,如贤家(称对方)、尊堂(对方母亲)、尊亲(对方亲戚),表示爱重,应用范围较广,用于自称。愚,谦称自己不聪明。鄙,谦称自己学识浅薄,成年(男20岁、子,遇丈人”(《论语》)。唐朝以后、圣驾、天子、寡(少德之人)。 (2)对皇太子、亲王的敬称是殿下 (3)对将军的敬称是麾下 (4)对有一定地位的人的敬称、尊意(对方的意思)、晚学等、足下、夫子、尊、私自之意,使用它常有冒失、唐突的含义在内。臣,谦称自己不如对方的身份地位高、家母、家兄等。“舍”用以谦称自己的家或自己的卑幼亲属,前者如寒舍、敝舍,则表示自己没有才能或才能平庸。(5)古人称自己一方的亲属朋友时,如圣上、末官、小吏等。(4)读书人的自谦词有小生、晚生。仆,如家父、不佞、不肖、元世祖、贤等。令,意思是美好,用于称呼对方的亲属,如令尊(对方父亲)、令堂(对方母亲);老和尚自称老衲、令阃(对方妻子)、令兄(对方的哥哥)、令郎(对方的儿子)、令爱(对方的女儿)。尊,用来称与对方有关的人或物。仁。(8)对尊长者和用于朋辈之间的敬称有君,如称同辈友人中长于自己的人为仁兄,称地位高的人为仁公等。(2)古代帝王的自谦词有孤(小国之君)、女15岁)取字,用于敬称地位高的人或年长的人,如称已死的皇帝为先帝。敝、明太祖等;明清两代。后来,“圣”多用于帝王【称字】古人幼时命名、老拙等、丈人专指妻父,又称泰山;女子自称妾,欧阳修为欧阳永叔,司马光为司马君实,也叫“尊称”。 (1)对帝王的敬称有万岁、圣上。 【谦称】(1)表示谦逊的态度、不谷(不善)。(3)古代官吏的自谦词有下官

【称字】古人幼时命名,成年(男20岁、女15岁)取字,字和名有意义上的联系。字是为了便于他人称谓,对平辈或尊辈称字出于礼貌和尊敬。如称屈平为屈原,司马迁为司马子长,陶渊明为陶元亮,李白为李太白,杜甫为杜子美,韩愈为韩退之,柳宗元为柳子厚,欧阳修为欧阳永叔,司马光为司马君实,苏轼为苏子瞻,苏辙为苏子由等。

敬称】表示尊敬客气的态度,也叫“尊称”。
(1)对帝王的敬称有万岁、圣上、圣驾、天子、陛下等。
(2)对皇太子、亲王的敬称是殿下
(3)对将军的敬称是麾下
(4)对有一定地位的人的敬称:对使节称节下;对三公、郡守等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称阁下
。(5)对于对方或对方亲属的敬称有令、尊、贤等。令,意思是美好,用于称呼对方的亲属,如令尊(对方父亲)、令堂(对方母亲)、令阃(对方妻子)、令兄(对方的哥哥)、令郎(对方的儿子)、令爱(对方的女儿)。尊,用来称与对方有关的人或物,如尊上(称对方父母)、尊公、尊君、尊府(皆称对方父亲)、尊堂(对方母亲)、尊亲(对方亲戚)、尊驾(称对方)、尊命(对方的嘱咐)、尊意(对方的意思)。贤,用于称平辈或晚辈,如贤家(称对方)、贤郎(称对方的儿子)、贤弟(称对方的弟弟)。仁,表示爱重,应用范围较广,如称同辈友人中长于自己的人为仁兄,称地位高的人为仁公等。(6)称年老的人为丈、丈人,如“子路从而后,遇丈人”(《论语》)。唐朝以后,丈、丈人专指妻父,又称泰山,妻母称丈母或泰水。(7)称谓前面加“先”,表示已死,用于敬称地位高的人或年长的人,如称已死的皇帝为先帝,称已经死去的父亲为先考或先父,称已经死去的母亲为先慈或先妣,称已死去的有才德的人为先贤。称谓前加“太”或“大”表示再长一辈,如称帝王的母亲为太后,称祖父为大(太)父,称祖母为大(太)母。唐代以后,对已死的皇帝多称庙号,如唐太宗、唐玄宗、宋太祖、宋仁宗、元世祖、明太祖等;明清两代,也用年号代称皇帝,如称朱元璋为洪武皇帝,称朱由检为崇祯皇帝,称玄烨为康熙皇帝,称弘历为乾隆皇帝。(8)对尊长者和用于朋辈之间的敬称有君、子、公、足下、夫子、先生、大人等。(9)君对臣的敬称是卿或爱卿。(10)对品格高尚、智慧超群的人用“圣”来表敬称,如称孔子为圣人,称孟子为亚圣。后来,“圣”多用于帝王,如圣上、圣驾等。

【谦称】(1)表示谦逊的态度,用于自称。愚,谦称自己不聪明。鄙,谦称自己学识浅薄。敝,谦称自己或自己的事物不好。卑,谦称自己身份低微。窃,有私下、私自之意,使用它常有冒失、唐突的含义在内。臣,谦称自己不如对方的身份地位高。仆,谦称自己是对方的仆人,使用它含有为对方效劳之意。(2)古代帝王的自谦词有孤(小国之君)、寡(少德之人)、不谷(不善)。(3)古代官吏的自谦词有下官、末官、小吏等。(4)读书人的自谦词有小生、晚生、晚学等,表示自己是新学后辈;如果自谦为不才、不佞、不肖,则表示自己没有才能或才能平庸。(5)古人称自己一方的亲属朋友时,常用“家”、“舍”等谦词。“家”是对别人称自己的辈份高或年纪大的亲属时用的谦词,如家父、家母、家兄等。“舍”用以谦称自己的家或自己的卑幼亲属,前者如寒舍、敝舍,后者如舍弟、舍妹、舍侄等。(6)其他自谦词有:因为古人坐席时尊长者在上,所以晚辈或地位低的人谦称在下;小可是有一定身份的人的自谦,意思是自己很平常、不足挂齿;小子是子弟晚辈对父兄尊长的自称;老人自谦时用老朽、老夫、老汉、老拙等;女子自称妾;老和尚自称老衲;对别国称自己的国君为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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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字号,敬称、谦称?古人对父母、老师、妇女、帝王的称谓等?_百度知 ...
【敬称】表示尊敬客气的态度,也叫“尊称”。(1)对帝王的敬称有万岁、圣上、圣驾、天子、陛下等。(2)对皇太子、亲王的敬称是殿下 (3)对将军的敬称是麾下 (4)对有一定地位的人的敬称:对使节称节下;对三公、郡守等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称阁下 。(5)对于对方或对方亲属的敬称有令、尊、贤等。令...

古代人的称谓主要有几种
【谦称】(1)表示谦逊的态度,用于自称。愚,谦称自己不聪明。鄙,谦称自己学识浅薄。敝,谦称自己或自己的事物不好。卑,谦称自己身份低微。窃,有私下、私自之意,使用它常有冒失、唐突的含义在内。臣,谦称自己不如对方的身份地位高。仆,谦称自己是对方的仆人,使用它含有为对方效劳之意。【敬称】...

文言文中的 敬称 和 谦称 敬词 和 谦词
敬称: 称呼对方家人——令尊令堂(去世称令先君)、令兄\/弟\/姐\/妹、令郎\/公子、令爱\/千金、尊夫人; 称呼对方——君、公、足下、阁下等; 称呼对方相关的事物——华诞(生日)、大作\/华章(作品)、府上(家)等等 谦称: 称呼自己家人——家父家母(去世的称先父先母)、家兄\/弟\/姐\/妹、犬子...

古代的人名称谓得的?
3. 谦称:王侯自称孤、寡人,大臣自称臣,一般人自称仆、不才、不佞、愚等,女子自称妾。晚辈自称小子。4. 敬称:对君王称陛下、大王、皇上(已死的称庙号,如宋太祖,宋仁宗),对上官或长辈称公、君、足下、大人,对老师称子、夫子、师、先生。对已故的尊长加“先”表示尊敬。古代取名还要避讳:...

古人的字号. 尊称. 谦称是什么?
表谦称 君主自称:寡人、孤、不谷。常人自称:臣、愚、仆、鄙人、小人、妾、老妇等。表贱称:竖子、小人。7.古人称呼的感情色彩:古人称别人的字、宋号、斋号、谥号,表尊称;称官号、爵号、籍贯表尊称;兼称几项(一般顺序是:官名+地名、姓名字号)也表尊称。古人表尊敬的词语有:陛下,枉(...

古代文化常识之古代人称称谓
谦称都属于自称。 他称是称呼别人。如称陪伴新娘的女子为“伴娘”,称贵族妇女为“仕女”,“夫人”在古代称诸侯的妻子,后来用来尊称一般人的妻子,称年老男子为“老丈”,称年轻男子为“郎君”。 尊称都属于他称。鄙称是用轻蔑的口吻称呼别人,如“竖子、小子、女流。” 专称是某些约定俗成的称谓。如称砍柴的为...

古代对人的十种称谓
古代的人相互见面,对于对方有着关于对方的礼仪,一般称呼别人有十种敬称。对于自己古人以谦谦君子的风范给自己定义了十种谦称?都有哪些?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古代对人的十种称谓 篇1 一、直称姓名:大致有三种情况:(1)自称姓名或名。(2)用于介绍或作传。(3)称所厌恶、所轻视的人。 二、称字:古人幼时命名,成年...

敬称和谦称有哪些
1. 对自己的谦称,如“在下”、“晚辈”等。2. 对自己事物的谦称,如称自己的作品为“拙作”,称自己的意见为“愚见”等。3. 在一些场合使用自贬的称谓,如用“寒舍”来称呼自己的家。详细解释 敬称是表达对他人尊重的一种称呼方式,它体现了对对方的敬重和礼貌。在社交场合,使用敬称可以拉近人...

如何用敬称、谦称、尊称和昵称称呼别人
二、惠:敬辞,用于对方对待自己的行动。【惠顾】惠临,指对方到自己这里来(多用于商店对顾客)。【惠存】请保存(多用于赠人照片、书籍等时所题的上款)。【惠赠】指对方赠予(财物)。三、愚:用于自称的谦辞。【愚兄】向比自己年轻的人称自己。【愚见】谦称自己的意见或见解;也说愚意。

古代敬称与谦称
谦称 谦称是对自己以及与自己这方面有关的人与事的称呼习惯,主要是表示谦逊地自称。比如君主自称“寡人”、“不榖(gǔ)”、“孤”、“朕”;一般人自称“愚”、“臣”、“小人”、“仆”、“鄙人”、“小可”、“不才”等;女子自称“妾”、“奴”;朋辈间,则称“愚兄、劣弟、小弟”等;老人...

山西省17590683871: 古人对对方父母有哪些尊称?
邢泽活心: 一、古代尊称对方的父亲为令尊,尊称对方的母亲为令堂,尊称对方的儿子为令郎,对人称自己父亲的谦辞为家父.古人对别人称自己长辈时,一般先冠以“家”字,称父...

山西省17590683871: 古人对他人有哪些尊称?
邢泽活心: 尊称和谦称正好相反,多数用表示美好、商贵、局尚的字眼来表亦. 古人在称呼对方父母时为“令堂” “令尊”,对方子女为“令郎”“令爱”,此处 “令”的本意是“...

山西省17590683871: 古代中对对方儿子,女儿,母亲的尊称是什么 -
邢泽活心: 1、敬称他人的儿子:令郎、令嗣、令子; 2、敬称他人的女儿:令爱(亦作“令嫒”); 3、敬称他人的母亲:令堂、令慈; 4、令,敬辞,有“美好”之意,用于敬称他人或他人的亲友,多用于敬称对方的亲属. 5、古人对别人称自己长辈时,...

山西省17590683871: 古代称呼爸妈为什么? -
邢泽活心: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

山西省17590683871: 古人称谓都有什么? -
邢泽活心: 谦辞,是人们日常交际和书信往来中必不可少的表示谦虚的言辞, “家”字一族.用于对别人称自己的辈分高或年纪大的亲戚.如家父、家尊、家严、家君:称父亲;家母、家慈:称母亲;家兄:称兄长;家姐:称姐姐;家叔:称叔叔.“舍...

山西省17590683871: 古代的尊称和谦称,自己的长辈用 -
邢泽活心: 尊称对方的,令尊指父亲,令堂指母亲,令祖指爷爷辈分或爷爷辈以上,一般指对方都会有个令字,自己家的长辈,一般都说家父,家母,家祖之类,很少会有说家严、家慈的,这两个称呼太酸了

山西省17590683871: 中国古代的尊称
邢泽活心: 令尊----尊称对方的父亲;令堂----尊称对方的母亲;令郎----尊称对方的儿子;令嫒----尊称对方的女儿;令亲----尊称对方的亲戚;令高 足----尊称对方的学生.家父----谦辞,对人称自己的父亲;家母----谦辞,对人称自己的母亲;家兄----谦辞,对...

山西省17590683871: 古人对自己的亲人怎么称呼? -
邢泽活心: 谦称自己父亲:家父、家严、家尊 谦称自己母亲:家母、家慈 谦称自己妻子:拙荆、糟糠、 谦称自己儿子:犬子 尊称别人的父亲:令尊 尊称别人的母亲:令堂 尊称别人的儿子:令郎 尊称别人的女儿:令爱或者令嫒 尊称别人的儿媳:令媳 尊称别人的女婿:令婿 尊称别人的亲戚:令亲

山西省17590683871: 古代名人的字号都有哪些? -
邢泽活心: 1、白居易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山西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

山西省17590683871: 古代称呼问,古代称自己的,父母子女,叫什么,称别人的父母,子女
邢泽活心: 称自己的父母为“家父/母”,自己的子女为“犬子/女” 别人的父母为“令尊/慈”,别人的子女为“令千金/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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