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是不是有规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与业委会合同到期以后如果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合同的是不是会自动续约?

作者&投稿:茆迹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物业公司和其所服务公司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但服务关系仍存续,这期间的法律关系怎么算呢?~

【您好,上海福一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我个人认为应当认定为双方之间成立一份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履行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所以,前份合同自然终止后,物业公司仍然为业主提供服务,而业主没有拒绝的,那么双方之间就已经产生了一份新的合同了。属于合同法律关系。

首先,如果是新的物业区域,在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和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这种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是可以收取物业费的,但是物业费收取的对象在开发商未交房成功之前是开发商,在业主成功接房之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该些业主收取物业费。
其次,在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商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之后,如果物业区域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已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不再续签的,那么该物业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材料交接并腾退离开。
无正当理由继续在该物业区域提供服务并且要求收取物业费的,业主有权拒绝继续向该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物业费。
根据民法典第947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90天内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没有找到新的物管来接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异议那么合同继续按照原来的约定来履行。如果有异议要及时通知对方是否续签或终止合同。QQ1841161312

没有这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随时与另家物业管理公司签约。

是这样的,如果真的想炒物业公司,在补签订的合同到期上进行条款约束就可以啦。


占道经营违反的法律是什么法律上的规定有哪些
(1)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2)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3)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4)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5)紧急抢修...

原告是否可以对同一事实以不同的诉讼请求再次起诉?法律上有没有...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上是否有规定,孩子一定要随父母之一的姓氏?另起一个不行吗?
姓名权是公民的一种自由,并无硬性规定,法律规定公民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是一种选择权利,并不是硬性规定,说必须随父姓或者是母姓,只是在法律上对中国人的习惯进行一下确认而已。真正的怪名登记根据我所掌握的材料来看,是北京的一位退休的教授,他在退休后给自己改名为:“奥古辜耶”并得...

法律上关于不可抗力有哪些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来讲,不可抗力包括:(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等;(2)政府行为(国家政策调整):如征收、征用等;(3...

判决书下来后还钱流程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佛经上或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比丘(和尚)和比丘尼(尼姑)不能同住吗?有请...
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在家众不可翻阅出家众的戒律,我只能简单的告诉你,若比丘尼与比丘同住,犯的戒律是最严重的。戒律里以“波罗夷”来指戒律中的根本罪或极大之罪,犯此类戒者要被逐出僧团。这种罪属于比丘的有4种,即杀、盗、淫、妄语;属于比丘尼的有8种,即在上述4种的基础上再加上摩触(...

楼顶归属权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一楼房顶比地面低合法吗?
我们都知道现在时代发展的越来越快,每家每户的生活条件也是越来越好,现在住在楼房里面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不得不说的是对于楼顶归属权来说,法律上也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一楼房顶比地面低也是合法的,因为我们都知道很多房子都是依照地势而建造的,如果低的话也并不会影响我们的生活。因为我们都知道房...

法律上是有不重复处罚一说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上是有不重复处罚一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未经允许,偷偷进入他人住宅,属于什么行为,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没有构成刑事处罚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二)以...

保全和强制执行哪个优先受偿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财产保全期限为三十日。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

宛城区19859161831: 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汪急四环: 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要看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如果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家庭安全属于物业公司服务和管理范围的,则物业公司需承担责任;未约定的,物...

宛城区19859161831: 法院一般怎样认定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尽到了安全 -
汪急四环: 法院判定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主要看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有哪些,这又要看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承诺、服务细则中有关于安保的具体规定,也应当作为考察其是否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基础.但按常理“保安不等于保镖”,物业公司提供的保安服务所维护的主要是公共区域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而不可能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绝对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对于物业公司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还应结合业主交纳的保安费数额、物业公司的安保能力、违约或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力度以及在发生意外后物业公司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等因素加以综合考量认定.

宛城区19859161831: 物业能锁车吗
汪急四环: 一般情况下,物业是无权锁车的,物业锁车实为侵害物权.从法律角度来讲,无论从民法、物权法还是相关规定来看,物业是服务部门,不是执法机关,物业与业主签订的...

宛城区19859161831: 有没有管理物业公司的法律 -
汪急四环: 《物权法》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制,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同时地方政府会有本地区的《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可参照执行.

宛城区19859161831: 法律有没有规定小区物业可以限制业主水电 -
汪急四环: 你好 如果没有缴纳水电费,是可能限水电的.

宛城区19859161831: 物业公司私自拿业主钥匙进家是否合法?
汪急四环: 物业公司私自拿业主钥匙进家是否合法?在现代社会中,物业公司作为业主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建立良好关系的重要中介.然而,在某些情况下,...

宛城区19859161831: 物权法上有没有规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费用要不要公布 -
汪急四环: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宛城区19859161831: 《物权法》哪条规定业主可以取缔物业公司? -
汪急四环: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以解聘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宛城区19859161831: 哪些法律明确规定,物业公司不能因为业主没有缴纳物业管理费停水停电 -
汪急四环: 水、电、气的提供与使用是业主与水、电、气供应商之间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与物业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物业公司无权实施停水、停电、停气的行为.这种做法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经营者权利和职责,该条款应视为无效.据记者了解,拒缴物管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此条款在中消协公布的由众多消费者网上评选出的“2004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中属于霸王条款之一.

宛城区19859161831: 物业公司有权罚款吗? -
汪急四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主体合格、处罚法定、罚错相当、程序合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所谓“主体合格”即执行罚款者必须是代表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关执法的合格执法人员,而物业公司不是,没有执法权,所以不能罚款.物业公司是肯定没有罚款权的,但要注意的是,物业公司可以收取“违约金”,如果双方规定的合同中有了约定,而业主违约,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根据双方签定的合同来收取“违约金”,当然如果发现物业公司有违约业主也可以向物业公司收取“违约金”,但实际操作往往很难.所以要注意,虽然口头上说是罚款,但若实质是“违约金”的话,还是合法的.因此,你要看搞清楚这1000块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再做决定.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