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如何展开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和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诣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中发挥着积极的、巨大的作用,不断推动着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人大与政协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作用也越来越受到党和人民的高度重视和认同。虽然已经过四个五年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宪法法律后对我国人大与政协有了认识和了解,但仍有一些人对人大与政协二者的联系和区别不甚理解。因此,有必要对人大与政协的联系和区别作进一步的探索研究。本文试探二者的异同就在于对人大与政协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各自作用有新的认识和理解。
人大与政协的联系主要有:
一是政治基础相同。人大和政协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互为补充。都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或章程开展各自的工作。共产党与人大和政协的关系是:共产党不凌驾于人大之上,三者都是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二是国体环境相同。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大和政协均存在于相同的国体之中。
三是法律基础相同。人大和政协均被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和载入。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时还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载入了宪法。
四是指导思想相同。人大和政协都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五是根本任务相同。人大和政协都要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宣传和执行国家宪法法律和方针政策,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任务。人大和政协在本质上、在任期上、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在活动准则上也均相同。
虽然人大和政协有许多相同的联系,但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也有不少区别。
人大与政协的主要区别是:
1、性质不同。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是实现和保证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大这一国家权力为基础和核心的政治制度,属于国家政权制度的范畴。而政协不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它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我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属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范畴。
2、法律地位不同。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是全权的、至高无上的,在中国人大制度下,不存在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之间的制衡关系,“一府两院”(政府、法院、检察院)是人大的执行机关,它们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而宪法和法律没有赋予政协与人大相同或相似的国家权力,政协不产生“一府两院”,故不存在“一府两院” 对政协负责,受它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3、职能和作用不同。人大的职能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即立法权、任免权、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而且人大制度还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制度保证,因为根据宪法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规定,共产党执政是通过人大依法实现的,如果离开了人大,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就失去了制度载体,共产党执政就形同虚设。人民当家作主掌握国家政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目的。而政协的职能主要是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人大最主要的职能是共产党通过人大依法执掌政权,而政协则是参政议政。也就是说,人大是人民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的法定形式和法定制度,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作用上,政协是在决策之前对有关重要问题进行协商。而人大是在协商后表决作决策,决策后“一府两院”执行。
4、活动依据和法律效力不同。人大依据宪法和法律开展工作,进行立法,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决定重大事项等,对行使权利中发现的问题除了提出议案、批评、意见、建议和纠正外,还可以对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出罢免和责成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事对人能够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而政协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对有关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对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通过批评和建议进行民主监督,通过向共产党和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一般不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
5、产生方式和结果不同。人大依据《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由有选举权的选民进行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全国和地方各级(乡镇)以上都必须选举产生人大,是法定必须产生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而政协产生的方式是依照其章程设立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均不进行选举;而且地方委员会不是必须设立,依照政协章程第40条规定: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可设立地方委员会。
6、工作形式和内容不同。人大行使职权的工作形式由宪法法律和法规确定,主要有制定、修改、解释、监督宪法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有关议案、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评议、任免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质询或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内容涉及立法(省级人大、较大的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大事项的决定等(全国人大有15项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21项职权。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有15项职权、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14项职权。乡镇人大有13项职权。)政协的工作形式主要由其章程和共产党的文件加以规定,主要有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通过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建议等进行民主监督;内容由其章程或中共中央文件规定(全国政协有5项职权、全国政协常委会有7项职权。政协地方委员会有4项职权。中发5号文件规定政协协商的7个方面的内容)。
总之,人大与政协虽然在性质、地位、职能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政治基础、国体环境和本质上是有密切联系的,目的目标是一致的。我们党和人民“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诣社会建设的全面协调,不断研究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和创造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机制新方式,按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规律,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定会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1、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3、对法律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4、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此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还可通过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实施监督。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同其他形式的监督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实质是对其他国家机关权力的制约,以保障国家机器按照人民的意志运转。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权,是宪法赋予的重要职权。人大监督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对象主要是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工作监督。主要方式是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近10年来,每次常委会会议都安排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的议程。听取工作报告,有些是例行的,如每年6月的常委会会议,都要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前一年度中央决算的报告等。但大多数是围绕国家的中心任务、发生的重大事件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的。比如,1998年夏天,我国遇到了特大洪涝灾害,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当年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专门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抗洪抢险的报告。再如,针对审判、检察机关存在司法不公,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汇报。此外,提出质询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工作监督的一种手段。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书面向常委会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交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常委会会议上口头答复。
2、法律监督。主要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对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按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近几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针对性地对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监督,并已形成制度,成为法律监督的一种主要形式。每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都要有重点组织对几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结果由执法检查组在常委会会议上报告,经常委会审议后,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在6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向常委会作出反馈。这些年的实践表明,执法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加大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力度。
对国务院,一是政府报告\预算等通过与否监督,二是审查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对最高法院,则是通过每年的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而对地方政府一般不直接监督.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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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县1949519159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区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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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县19495191591: 人大代表的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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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县19495191591: 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三者的职能怎么区别? - ?
侨国养血: 全国人大: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据说是中国最高的全力机关,(其实是假的)只是为了体现中国的集中民主制度,他包含各民族,各省的代表,组成的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了,但是是基本上什么大事能说了算的,就说了!!开会的频率就比全国人大会的频率高得多.国务院:处理国家一切事物的吧.算是比较有实权的机关啦!!其实共产党是最强悍的!!
云安县19495191591: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包括哪几个方面? ?
侨国养血: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具体包括:第一,解释宪法,并监督宪法的实施;第二,行使部分立法权,如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第三,解释法律权,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第四,人事任免权,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第五,决定国家某些重大问题的权力,如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第六,监督权, 如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的工作;第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属于兜底性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