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内的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

作者&投稿:自采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注:是全国实施,不单是广东省实施)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一般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方要有警告标志,比如生产危险品的工厂、仓库等地方,规定不能使用明火的地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二十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公布。

第二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第二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二十九条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十一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第三十四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1、这些场所一般而言是例举的,并不能说的周全
2、确定的具体做法一般是:看这些场所是否有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的标志,如果有就算是了
3、这些场所一般是指仓库、化学品储存区、林区等

有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的标志的地方,一般是指加油站、仓库、化学品储存区、林区等 有可燃物(木材,塑料,油类,煤,金属粉,大米面粉)的地方

电子上设备多,人口密集的地方,如ktv、网吧

没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根据执法单位的自由裁量权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有几章几条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有七章,共7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共计七章七十一条。 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开设网络赌场罪的认定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其中网络赌场罪主要是针对那些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要动机,建立、运营或者向公众提供赌博网站、赌博应用程序,或是在赌博网站充当代理人或接受赌资充值等行为进行定罪量刑。此类犯罪行为涉及到非法组织赌博活动,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对于犯罪分子,他们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何时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2022年8月1日实施。反垄断法认定的标准如下: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的构成要件如下:1、协议或者协同行为由多个独立主体构成。垄断协议必须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竞争...

何为“中华民族”?
中华民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方定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获得认定的以汉族为主体的56个民族的统称。中华民族共包括56个民族。除此之外,也有数个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认定的未识别民族。中华民族的概念,最早由梁启超在其1902年《论中国学术思想之变迁之大势》的著作中提出。相关的历史学及人类学理论有...

中华人民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对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的重大事故,根据不同情况,对责任人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其中,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情节恶劣者,刑期将加重。逃逸行为包括当事人和车辆同时离开现场,或弃车逃离。这种行为性质恶劣,将面临严重后果,如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将承担全部责任,...

盗窃罪偷狗次数认定有何规定
针对盗取犬只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主要取决于所涉犬只的市场价值。若该价值达标,则可按盗窃罪进行定罪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1.犯罪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至1500元之间者,其基准刑应为罚金刑;2.犯罪金额位于人民币1500元至2000元之间者,其基准刑应为管制刑;3.在一年内,若有三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 什么时候实施呀?有谁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草案)》《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上海律协相关业务研究会一直都给予高度重视。早在草案出台前,上海律协民事法律研究会就已经组织过一次研讨会,引起了广大律师的关注,得到了很多信息的反馈。草案正式出台后,上海律协更是在第一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本条是关于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量刑原则的规定。是原刑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也是本法第五条罪刑相应原则的具体体现。本条中的犯罪事实,是指犯罪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详细资料大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积体电路(IC)卡。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

剑阁县15534118708: 租赁厂房不符合消防要求合同是否有效案例 -
僪看重组: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是否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第一,出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剑阁县155341187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我国消防工作的最高法律 -
僪看重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我国消防工作的最高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中国消防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消防工作的组织管理、火灾预防、应急救援等内容,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该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在消防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火灾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促进了消防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作为最高法律,它为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维护国家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剑阁县15534118708: 浅谈如何认定消防火灾隐患 -
僪看重组: 摘要:火灾极大的威胁到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火灾隐患,作为消防战士,本文作者对如何认定消防火灾隐患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同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仅供参考.关键词:消防;火...

剑阁县15534118708: 什么是消防责任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如何认 -
僪看重组: 一、什么是消防责任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负有防火安全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员,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的行为.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消防监督机构...

剑阁县155341187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最早什么时候开始施行的? -
僪看重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4月29日通过,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

剑阁县15534118708: 过失放火不构成犯罪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咋处罚 -
僪看重组: 过失放火不构成犯罪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于过失放火,尚不构成犯罪的,有相关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剑阁县15534118708: 消防有哪些法律法规 -
僪看重组: 1、消防法律.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同年9月1日起施行.《消防法》分为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五十四条.为适应经...

剑阁县15534118708: 消防队扑救火灾收费吗? -
僪看重组: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十九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