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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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x0d\x0a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x0d\x0a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x0d\x0a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x0d\x0a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x0d\x0a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x0d\x0a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x0d\x0a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x0d\x0a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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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第十八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

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

第二十条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药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执行检查制度。

扩展资料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2、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3、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4、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第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第十条 除中药饮片的炮制外,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药品生产企业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的,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

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第十二条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

第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五十二条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

药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第五十三条 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

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第五十四条 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章 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四条 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设置标准: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的情形;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四)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条件;

(六)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

(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

(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三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八条规定的开办条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 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五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步骤,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认证工作;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发给认证证书。

其中,生产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的药品生产企业的认证工作,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格式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第六条 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认证;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第七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员库。《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员必须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员库中随机抽取认证检查员组成认证检查组进行认证检查。

第八条 《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生产企业终止生产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由原发证部门缴销。

第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所使用的原料药,必须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医药产品注册证书;但是,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除外。

第十条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的,受托方必须是持有与其受托生产的药品相适应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疫苗、血液制品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药品,不得委托生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A.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B.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C.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D.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品种与数量
E.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您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详细条款。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①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②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③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④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故本题答案应选ABCD。

《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案】: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一) 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 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

简述我国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品种与数量 5、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公司的营业...

依据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有什么制度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需要哪些必备条件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需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开设药房、药品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需...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1、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遵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包括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制度、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这些规定和标准保证了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了公众的健康和权益。2、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和...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一、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什么条件1、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2、法律依据:《中华...

依据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有什么制度
该情况必须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章的条件,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并需要保证具有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x0d\\x0a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x0d\\x0a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x0d\\x0a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x0d\\x0a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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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第十六条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

瓜州县18540002453: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
郟彭硫酸: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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郟彭硫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A.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B.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C.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D.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品种与数量 E.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您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详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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郟彭硫酸: 开办药店,总的来说必须具备三大方面的条件: 一是人员方面,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专业人员(药学、医学等方面的),包括执业药师.各地制定的条件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的药监局; 二是硬件方面,必须有经营药品的场所、必要的设施,...

瓜州县18540002453: 开药店的条件 -
郟彭硫酸: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

瓜州县18540002453: 开药店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郟彭硫酸: 具备条件:一丶一定的经营场所及面积达标二丶有执业药师资质人员三丶工商注册登记备案四丶硬件如电脑丶药柜准备,并通过现场GPS现场认证. 开药店需要具备什么...

瓜州县18540002453: 开一个药店要些什么具体条件啊? -
郟彭硫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

瓜州县18540002453: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
郟彭硫酸: 1.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2.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并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简称《GSP证书》)3.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②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备、卫生环境③具有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④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瓜州县18540002453: 开药店需要什么条件和证件 -
郟彭硫酸: 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办药店的条件与程序是: 一、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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