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您一下交通肇事的处理

作者&投稿:堂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你好,我想问一下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人身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其可中止、中断,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而侵权人主张以诉讼时效抗辩,则受害人就失支了诉讼的胜诉权;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如在一年内有起诉、请求或债务人有承认等行为,会导致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从此行为之日起重新计算一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
《最高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
构成要件
(一)主体:一般主体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 交通肇事罪
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   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   (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在偷开汽车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了车辆,又构成其他罪的,应按交通肇事罪[1]与他罪并罚”这一解释说明,非交通运输人员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以肇事行为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为要件。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二)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交通肇事
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运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三)主观方面:过失
  按照刑法理论,共同犯罪通常只能由共同故意构成,但在本罪中基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出现了例外。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11月15发布了《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五条第二项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四)客观方面
  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 《内河避碰规则》、《航海避碰规则》、《渡口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违反上述规则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实践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或擅离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违章行驶等。例如,公路违章的有:无证驾驶、强行超车、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航运违章的有:船只强行横越,不按避让规章避让,超速抢档,在有碍航行处锚泊或停靠;航空违章的有:违反空中交通管理擅自起飞,偏离飞行航线,无故不与地面联络,等等。上述违章行为的种种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不论哪种形式,只要是违章,就具备构成本罪的条件。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罪
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从空间上说,必须发生在铁路、公路、城镇道路、和空中航道上;从时间上说,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中。如果不是发生在上述空间、时间中,而是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工地、企业事业单位、院落内作业,或者进行其他非交通运输活动,如检修、冲洗车辆等,一般不构成本罪。检察院1992年3月23日《关于在厂(矿)区机动车造成伤亡事故的犯罪案件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厂(矿)区机动车作业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事故,应按刑法第113条规定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刑法第114条规定处理;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发生的,应当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由此可见,对于这类案件的认定,关键是要查明它是否发生在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铁路、公路上。   利用大型的、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定交通肇事罪,这是没有异议的。但是,对于利用非机动车,如自行车、三轮车、马车等,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章肇事,使人重伤、死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存在不同的看法。第一种意见认为: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能够同时造成不特定的多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广泛损害,而驾驶非机动车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章肇事,一般只能给特定的个别人造成伤亡或者数量有限的财产损失,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因此,不应定交通肇事罪,而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犯罪的性质,造成他人死亡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造成重伤的,定过失重伤罪。第二种意见见认为,它虽一般只能造成特定的个别人的伤亡或者有限的损失,但不能因此而否认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况且许多城镇交通事故都直接或间接与非机动车违章行车有关。因此,上述人员违章肇事,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因其撞死人而按致人死亡罪论处,因其撞伤人而按过失重伤罪论处,是不合理的。目前司法实践中,一般按第二种意见定罪判刑,即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即交通肇事罪)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等规定定罪处罚。《解释》将交通肇事罪的场所限定为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但对什么是公共交通运输范围并未作出明确的定义,致使本罪长期以来在适用场所上存在一定争议。《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在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对道路的含义进行了限定,扩大了本罪的适用场所。   刑法修正案八在交通肇事罪后增设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为危险犯,不需要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
与其他罪名的界限
  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界限   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同属重大交通肇事的犯罪。客体均为交通运输安全,主 交通肇事罪
观上也都出于过失,客观上也是都是以违反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其区别主要是:(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后二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分别为航空人员与铁路职工,其他自然人一般主体不能构成这两种罪。(2)发生的场合不同。本罪主要发生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过程中(不排除一般主体在交通运输领域外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后二罪,分别发生在航空运输与铁路运输活动中。(3)违反的具体注意义务不同。根据运输领域不同(公路、水上),本罪行为人违反的可以是特定的注意义务,也可以使一般的注意义务;而后两罪违反的,只限于特定的注意义务。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发生重大事故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 交通肇事罪
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区别
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一)、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区别要点: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仅有消极的不救助行为;而故意杀人或伤害罪行为。(1)有积极行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①隐藏或者②遗弃;(2)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因为遗弃、隐藏,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注意,对这种情形在不能证实具有直接故意的情况下,如果事实上没有发生“死亡或残疾”结果的,不应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罪处罚。
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二)、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要点是,如果故意使用驾车撞人的方法,在公共场所故意撞死撞伤多人的,应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另外,故意使用驾车的方式杀害、伤害特定人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与其他过失犯罪的区别
  (三)、交通肇事罪与其他过失犯罪的区别   要点是认定责任的依据是否“交通管理法规”。厂矿企业的专用机动车辆、施工车辆以及军队的军用车辆等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因为违反交通规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是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非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第135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以及第436条(武器装备肇事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注意
  新《道路交通管理法》第77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这一规定扩大了适用交通规则认定事故责任的范围也就相应扩大了交通肇事罪的范围。因此,不论车辆事故发生于何种场所,只要交通管理部门适用交通安全法认定事故责任,认为构成犯罪的,一律按照交通肇事罪认定处罚。如果不是或不能适用交通安全法认定事故车辆责任的,可以其他罪处罚。一般而言,适用有关生产安全规章认定责任的,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处罚;适用生活常理认定责任的,只能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重伤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你好 我想问您一下 影院3D影片的格式是什么?还有这种片子也是左右格式的...
你好 我想问您一下 影院3D影片的格式是什么?还有这种片子也是左右格式的吗?  我来答 1个回答 #热议# 生活中有哪些成瘾食物?幻想heaven 2012-07-13 · TA获得超过28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424 采纳率:0% 帮助的人:96.9万 我也去答题访问个人页 展开全部 1. 双色 3D,包括红蓝、...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手机突然打不出去电话,别人也打不进来,数据连接也...
电信降价咯,移动话费仅3折!49元包打129元,含330分钟语音,600M流量,更可加1元流量翻一倍!69元包打189元;89元包打289元;99元包打329元。详情访问安徽电信网上营业厅。中国电信4G已正式商用,如需查看4G资费、查账单、交话费、购买手机请登陆安徽电信网上营业厅。祝您生活愉快!希望我的回答对...

我想问一下,我有小车驾驶证,但是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我开摩托车被抓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您好我想问下 刑事案件 二次开庭后叫交罚金 交完罚金多久可以下判决书...
根据法律规定,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但在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判决前缴纳罚金的,可视为认罪悔罪的表现 ,可从轻处罚。缴纳罚金后宣判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参考法律:一、《刑法》第五十二...

大侠们你们好,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买了一份保险10万保额20年交满期那么我...
佣金是代理人获取的合法费用。你要关心的倒不是这个,而是这份保险是否真的适合你,不要带着犹豫和不明白投保,而且客观地讲人情保单弊端实在是不小。险种没有好与不好,只有适合与不适合。建议你投保前了解正确的投保知识,毕竟保险缴费都涉及10、20年这样的长度,如果以后退保损失的全在你自己。购买...

想问一下拨打电信的11888充值查询号码是免费的么?
拨打电信11888充值查询号码是免费的。1,只要是电信的服务热线,无论在哪里拨打,只要能接通,都是免费的,发送短信也是免费的。2,除了电信之外,中国的运营商的服务热线都是免费拨打的,移动的客服热线是10086,联通的是10010,电信的是10000,不过他们有下班时间,建议白天拨打,而且挑选上网低峰拨打,...

我想问一下,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信息学院和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哪个比 ...
湖南信息学院相对好。下面从多角度进行三者的比对:一、师资力量 1、湖南信息学院:截至2014年,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2.4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1.68万平方米,多媒体教室134间,多媒体教室座位数9968个,百名学生多媒体教室座位数99.52个,所有多媒体教室均有网络终端,实现了实时通话、刷卡控制...

我想问一下,自考本科生毕业后档案是如何处理的?
自考档案处理原则:1、存放在户籍地人才中心。原则上,自考生毕业之后,最好的途径“就是直接把档案存在户籍地的人才中心,有些人才中心只能存放全日制毕业生的档案,具体情况自己要去所在地的人才中心问清楚,具体的存放要求。2、存放在单位,在职的小伙伴,并且单位可以存档案的也可以把档案存在单位。3、...

...十分感谢您抽空回答我的问题,我还有些不太明白,想咨询一下您...
无论房产证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所以夫妻更名不算是财产的转移,不交税。如果以买卖的方式:1,以买卖的方式转让,买方交契税,一般房子是1.5%,非普通的房产是3%。2,以赠与方式转让,买方交契税3%。3,如果房产证下发不超过5年,以买卖的方式转让,转让人还要交5.5%的营业税 ...

我想问一下,少儿一生幸福保单号9702003818,的保险费是否已交清
您好!这个需要您自己去中国人寿的官网上,抑或是拔打人寿的电话进行查询。其实,给孩子买商业保险,首先考虑意外险,然后再考虑医疗险,慧择网上有几款保险既保意外又保疾病的意外险很不错,您可以参考一下。如:1.少儿平安卡:这是一款意外险产品,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给付身故、残疾保险金;因...

武鸣县13073523446: 怎样处理交通事故 -
上施利福: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保持镇定,严格按照以下五个步骤正确处置:①立即停车→②采取安全保护措施→③保护现场→④迅速报警或“私了”→⑤立即疏散. 第一步:立即停车. 车辆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怀疑发生交通...

武鸣县13073523446: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
上施利福: 你好,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

武鸣县13073523446: 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
上施利福: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武鸣县13073523446: 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方法是什么步骤 -
上施利福: 你好,一: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

武鸣县13073523446: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
上施利福: 1、总体思路:出险、报案、赔偿调解、索赔、拿钱2、车车碰坏(小损失):出险-报保险-调解-修车-向保险索赔-拿钱.(只要保险说不用报交警就不用报了,保险公司现场查勘一下就ok了.)3、车车碰坏(大损失):出险-报交警、保险-配合事故处理-认责任-赔偿调解-向保险索赔-拿钱.4、车人:出险-报交警、保险、医疗-配合事故处理-认责任-赔偿调解-向保险索赔-拿钱.(只赔偿与本次事故有关的外伤,与事故无关的自身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责任方不用承担.) 每个案件复杂,各处特点不同.我空间中有相关资料.

武鸣县13073523446: 车辆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
上施利福: 你好,1、如果你的车入有保险,请与保险公司联系,与保险公司配合处理此事即可.2、如果没有入保险,那可找律师咨询相关事宜.3、毕竟对方受伤,对方迟早会向你索赔,你可与对方协商解决,也可等待对方起诉.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相关事宜,祝好运!

武鸣县13073523446: 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的? -
上施利福: 当事人如何自行解决交通事故? (一)发生符合本《通告》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按照下列步骤自行协商处理: 1.立即停车,各方当事人应主动出示驾驶证或其他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2.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

武鸣县13073523446: 我想问下,交通肇事怎么处理? -
上施利福: 就你所述,司机负事故权责,应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可向刑警队报案,要求立案侦查.

武鸣县13073523446: 你好,我想请问下,车祸肇事者一般的处理,法院会怎么判?谢谢 -
上施利福: 如果单从刑事角度来说,如果伤亡程度达到交通肇事的立案标准,则检察院会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到法院.民事角度来说,如果构成刑事标准,则附带民事诉讼解决...

武鸣县13073523446: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流程
上施利福: 一、交通事故调解具体找谁,法律有哪些规定交通事故调解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