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法律怎么规定法院怎么判,具体什么是正当防卫,如果拿刀,枪,棍棒,包括双节棍之类的怎么判

作者&投稿:黎疮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如果我被别人捅了一刀,然后一刀把他杀了,在法律上会怎么判??~

属于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具体看案情定。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自我保护权利。任何公民在面对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人身和其他权利遭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均有权对不法侵害者予以必要的制止。但是,稍有不慎便会构成防卫过当,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作为公民的自卫权利,并非制止不法侵害的最后手段,即使在公民有条件躲避非法侵害或求助于司法机关的情况下,公民仍有权实施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上的正当防卫并不仅是一种“不得已”的应急措施,而是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积极手段,只是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近日,被害人于某(腿部残疾)因自家房盖漏雨,找来本村居民被告人张某等人帮忙修理房盖,18时许于某请张某等人到饭店吃饭,在喝酒过程中于某谩骂同桌张某等人,张某见状张罗回家,让于某找车接人时又被其谩骂。
张某用手将于某推倒在地,于某起身后拿起一把尖刀奔张某走过去,张某躲闪并跑开,于某在后面追撵张某至饭店西南角时,张某捡起地上的木板照于某抡打一下未中,于某端着刀继续向张某逼近,张某倒着往前走,当两人之间的距离只有1米时,张某又向于某头部抡打一下,后于某倒地死亡。
经法医鉴定:于某系生前因头部受到木质板类打击,致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而死亡。
具体分析,于某的行为属于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张某具有防卫意识并且针对的是不法侵害人于某,因此张某具备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因为,正当行为只要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又不是明显超过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或造成的损害明显超过不法侵害,且实际造成的损害并不算重大的,均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张某采取的手段和强度是必要的,他也应该认识到他的手段的强度应该导致什么结果发生,恰恰对被害人抡了棒子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没认识到位,但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于某的重大损害,才使防卫由正当变为过当,合法变为非法,应认定为防卫过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民法院网-正当防卫需谨慎 维护权益要有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刑法

好吧,不要歪曲法律。主要是法官很少给判正当防卫而已

正当防卫概念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它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   (一)正义合法性。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同不法侵害作斗争的行为。他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又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义务,是一种正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目的合法性。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防卫人主观上既没有危害社会的目的,也没有危害社会的犯罪意图,因而正当防卫即使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也不负刑事责任。相反,应得到社会的大力提倡。   特征: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同不法侵害作斗争的行为。他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又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义务,是一种正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目的正当性与行为的防卫性具有密切的联系。首先,目的的正当性制约着行为的防卫性。其次,行为的防卫性体现着目的的正当性,是目的正当性的客观表现。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   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正当防卫在客观上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生或者财产的损害,因此具有犯罪的外观。但是,正当防卫与犯罪具有本质的区别我们只有看到正当防卫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国家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本质,才能真正把握住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依据。   3,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观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性质。因此,正当防卫没有法益侵害性,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社会政治评价;正当防卫不具备犯罪构成,没有刑事违法性,因此,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法律评价。在这个意义上说,正当防卫是排除社会危害性和阻止刑事违法性的统一。
编辑本段意义
  正当防卫的意义:   1,保障社会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2,震慑犯罪分子使之不敢轻举妄动。   3,鼓励公民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
编辑本段五大要件
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但是并非针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例如贪污罪、渎职罪等等不具有紧迫性和攻击性的犯罪,一般不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对于动物的加害动作予以反击,原则上系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如果防卫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那么就构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其主观上存在过失,且刑法上对此行为规定了过失罪的,那么就构成犯罪,否则就是意外事件。
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例如恐怖分子在放置炸弹后,即使尚未引爆炸弹,但也构成不法侵害;为了杀人而侵入他人住宅的,即使尚未着手杀害行为,但也被视为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具体表现在:不法侵害人被制服,丧失了侵害能力,主动中止侵害,已经逃离现场,已经无法造成危害结果且不可能继续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在财产性犯罪中,即使侵害行为已经构成既遂,但如果尚能及时挽回损失的,可以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例如:抢劫犯夺走他人财物,虽然抢劫罪已经完成,但是防卫人仍然可以当场施以暴力夺回财物,这也被视为正当防卫。在上述开始时间之前或者结束时间之后进行的防卫,属于防卫不适时。具体分为:事前防卫(事前加害)或者事后防卫(事后加害)。前者被俗称为“先下手为强”。防卫不适时不属于正当防卫,有可能还会构成犯罪行为。   正在进行或者诸多迹象表明将要实施危害的行为都可进行正当防卫。
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防卫挑拨——为了侵害对方,故意引起对方对自己先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由,对对方施以侵害。这被俗称为“激将法”。因行为人主观上早已具有犯罪意识,自不可能实施正当防卫。但仍为不法加害行为。相互斗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防卫意识,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罪名。但是,在斗殴结束后,如果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则有可能构成正当防卫。偶然防卫——一方故意侵害他人的行为,偶然符合了防卫的其他条件。例如,甲正欲开车撞死乙,恰好乙正准备对丙实施抢劫,而且甲对乙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甲不具有保护权益的主观意图,因此也不构成正当防卫。
针对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其没有实行侵害行为的同伙进行防卫。如针对第三人进行防卫,则有可能构成故意犯罪或者假想防卫亦或是紧急避难。   也可以是对侵害人所带协助其伤害的对象实施。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进行猥亵,乙的同伴丙见状将甲打倒在地,之后又用重物将甲打死。这就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必须注意的是,并非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构成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不会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实施强奸,乙即使在防卫中将甲打死,也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编辑本段构成条件
简介
  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巴黎“红灯笼”茶馆血案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上,必须同时具备起因条件、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限度条件等五个条件。
起因条件
  指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第一,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第二,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假想的。没有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有不法侵害发生而实施所谓的防卫,称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根据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罪过而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不法侵害的含义,刑法中并未给出明确的解释,一般认为应具有三方面的特征:   1.侵害性。侵害是一种具有积极攻击性,并有可能会造成损害的行为。首先,不法侵害必须是一种行为,可以是自然人的行为,也可以是单位的行为。其次,这种行为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特征,亦即它是对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的攻击,或者会产生一种使合法权益感受危害的状态,并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否则谈不上进行防卫的问题。   2.违法性。中国《刑法》第二十条中的“不法侵害”一词并不只限指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同时也应当包括尚未触犯刑法的一般违法行为或虽然触犯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法律没有规定无责任能力人具有侵害他人的权力,只是规定了无责任能力人不承担法律责任,法律的这一规定也说明无责任能力人可能会产生侵害他人的行为。   3.可制止性。可制止性就是致使不法侵害得以停止,或者有效的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或者减少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法侵害的行为虽然可以是不作为的行为,但通常都是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并且这种积极作为的行为往往带有暴力的或侵袭的性质,肯定带有一定的强度。如果一个不法侵害的行为一经发生,危害后果随之造成,即使实行正当防卫,也不能阻止危害后果的发生或者挽回损失。这样的不法侵害没有可制止性,因而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时间条件
  指正当防卫只能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行。所谓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对不法侵害的“开始”,一般应以着手实施为开始,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已十分明显,不实行正当防卫就会立即发生危害本人人身安全的结果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对不法侵害“尚未结    相关知识宣传(学生答辩)
束”,应在实践中作具体分析,可以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也可以是行为已经结束而其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但是有些情况下,虽不法侵害所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但正当防卫行为并不能将其排除,则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如果防卫不符合上述时间条件,称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有两种: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就实施防卫,叫事前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实施的防卫,叫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
主观条件
  指具有防卫意图。所谓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因此,防卫意图又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认识,即正当防卫的认识因素。二是对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意识,即正当防卫的意志因素。某些行为从形式上似乎符合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但由于主观上不具备防卫意图,因此,其行为不能视为正当防卫。这种情况可以包括以下两种:1、防卫挑拨。即是故意地挑拨对方进行侵害而借机加害于对方的行为。它虽然存在着一定的不法侵害,挑拨人也实行了所谓正当防卫,形式上符合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但由于该不法侵害是在挑拨人的挑拨下故意诱发的,其主观上具有犯罪意图而没有防卫意图,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因而是故意犯罪,依法应该承担刑事责任。2、互相斗殴。是指参与者主观上在不法侵害意识的支配下,客观上实施的连续的互相侵害的行为。在互相斗殴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防卫意图,其行为也不得视为正当防卫。
对象条件
  指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而不能及于与侵害行为无关的第三人。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属于故意犯罪。如果针对不法侵犯人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其亲友进行防卫,不仅不能达到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反而可能产生新的不法侵害。
限度条件
  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我们每一位公民在运用正当防卫这 正当防卫
个法律武器的同时,也必须要把握住正当防卫的界限,防止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造成防卫过当。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在原则上应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为标准,同时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方面,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实质是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一体两面。“造成重大损害”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具体表现;“超过必要限度”是“造成重大损害”判断标准。也就是说,并不存在所谓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换言之,只是在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才存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问题;不存在所谓的“手段过当”而“结果不过当”或者相反的现象。对正当防卫加以限度条件是否会使防卫人在防卫时考虑到自身行为是否过度而影响其权利,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对某些不法侵害可实行无限防卫权。
编辑本段正当防卫
限度把握
  1.不法侵害的强度。所谓不法侵害的强度,是指行为的性质、行为对客体已经造成的损害结果的轻重以及造成这种损害结果的手段、工具的性质和打击部位等因素的统一。对于不法侵害实行正当防卫,如果用轻于或相当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足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可以采取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当   然,如果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那就是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2、不法侵害的缓急。是指侵害的紧迫性,即不法侵害所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的危险程度。不法侵害的缓急对于认定防卫限度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防卫强度大于侵害强度的情况下,确定该行为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是否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更要以不法侵害的缓急等因素为标准。   3.不法侵害的权益。不法侵害的权益,就是正当防卫保护的权益,它是决定必要限度的因素之一。为保护重大的权益而将不法侵害人杀死,可以认为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因而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为了保护轻微的权益,即使是非此不能保护,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重大伤亡,而就可以认为是超过了必要限度。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它的主要意义在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震慑犯罪分子,使其不敢轻举妄动。可以说正当防卫不仅是免除正当防卫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而且是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法律武器。正确认识正当防卫,了解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有利于公民大胆地运用正当防卫的法律武器同不法侵害作斗争。
防卫过当
  中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防卫过当概念、特征及罪过形式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具有以下特征: 防卫过当
1.防卫过当的犯罪客体只能是其所构成的具体犯罪的客体。对于防卫过当,应当依据其罪过形式和客观行为的性质,按照我国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文定罪量刑。   2.防卫过当在客观上表现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最大损害,但其具有防卫前提且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减轻、免除处罚。   3.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然有罪过。这种罪过表现为行为人对自己的防卫行为是否会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主观心理态度。   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是过于自信过失的防卫过当。   (3)防卫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重大损害的,是忽视大意的过失。   (二)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防卫过当的定罪;二是防卫过当的处罚。   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独立的罪名,对防卫过当应根据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来确定罪名。从司法实践来看,防卫过当行为触犯的罪名主要有(间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伤害罪和过失重伤罪。为了表明防卫过当的情况,在制作判决书时,应当注明因防卫过当而构成某种犯罪。   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为在防卫过当的情形中防卫人主观上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虽然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但其行为的客观危害性比其他犯罪行为小的多,所以,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关于防卫过当刑事责任的规定,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因为正当防卫行为是不法侵害引起的,是为了使被不法侵害者所侵害的客体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以“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关于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防卫行为不负责任的规定。   本款是对第三款的重要补充。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于这些不法侵害行为性质严重,且强度大,情况紧急,因此,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和其他后果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谓“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类似的暴力犯罪,如在人群中实施的爆炸犯罪等。
特别防卫权
  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条件。   在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防卫人因防卫行为至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即使“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仍为正当防卫而不属于防卫过当,应受法律的保护而不负刑事责任。这主要是因为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社会及公民的危害性非常严重,而且制止这些犯罪的难度非常大,新刑法特别如此规定,有利于鼓励公民同那些极端犯罪分子作斗争,使广大公民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防卫误区
  “正当防卫”的误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编辑本段相关法条
  [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指的是你人身或财产遭到侵害,正在发生时你为了避免遭受侵害而对侵害人实施的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对抗。如果对方拿棍子打你,你用刀子刺别人超过限度;别人长得弱小对你威胁小你把别人打成重伤这也超限度。但对方实施暴力犯罪如强奸、抢劫,致人死亡不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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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二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 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这种情况下,你积极退赃,属于酌定从轻情节。可在1--7年的范围内减轻处罚。只要判刑不超过三年,还可以判处缓刑。所以你判缓刑的希望很大,不必过于悲观。

...贵金属能不能退换货的法律规定,如果有可以告诉我是什么条文什么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2、福州工商部门称,七天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

谁能告诉我劳动法对于调休时效性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劳动法律法规,对调休只作了原则性规定。一是全民法定节日(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共11天)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二是休息日(周六、周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对于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后如何调休,以及调息...

哪位懂法律的能告诉我,小学生在体育课上砸坏他人的汽车到底是谁的责任...
主要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负责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

谁能告诉我不经过个人许可,拿活人做实验是什么行为在法律上应该怎么样...
不要说活人,你用死人做实验都可能被判侮辱尸体罪,立案不一要证据,立案只要有犯罪发生或可能发生,或检举,或举报,或被发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都可以立案了。至于证据,都是立案侦查的产品。

塔城市15027735654: 离婚法律会怎么判
敞征依托: 法院在判决中会根据情况作出判决,第一,男方或女方以后不能生育,会优先判给对方.第二,根据双方收入情况,为了孩子幸福会判给对方.你这个情况,可能双方每人一个孩子,你得支付18年抚养费.

塔城市15027735654: 群殴法院会怎么判? -
敞征依托: 一、群殴是谁动的手,主要是谁打断别人手指?如果是你朋友,请听以下分析. 二、如果是你朋友把别人的手指头断了又分两种情况:第一、打断的是小拇指还是大拇指?打断的是一根还是两根手指头?1、如果仅仅是打断了那学生的小拇指,则...

塔城市15027735654: 离婚了,法律怎么判
敞征依托: 如果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应该是双方各抚养一个子女.两岁的孩子,一般随母亲.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有规定,两周岁的子女一般要归女方抚养.

塔城市15027735654: 赌债离婚由谁偿还?赌债离婚法院怎么判
敞征依托: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塔城市15027735654: 法院会怎么判如果法律起诉离婚?如果法律起诉离婚,一方有家暴,家里
敞征依托: 谁赚的法院不考虑,只要是婚姻期间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都要平分,但是如果能证明他有家暴,你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塔城市15027735654: 法院会怎么判,老婆出轨要求离婚我老婆出轨?老婆出轨要求离婚我老婆
敞征依托: 对于宝妈的不负责任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收入情况来判,不过依现在来看宝宝判给你的可能性更大点

塔城市15027735654: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协议书 法院会怎么 判 -
敞征依托: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认定本次事故的主要依据. 2、双方在交警队达成的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表示,只要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一般法院还是会采信的. 3、法院如何判决,要看对方的诉讼请求.如果对方要求按协议处理,你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显失公正或在威胁情况下签订的,法院可能会按协议处理.

塔城市15027735654: 这种情况杀人法院会怎么判? -
敞征依托: 根据所给案情,应该可以认定被害人B在案件起因上有过错,这是一个量刑上的从轻情节.另外,A还有防卫的情节,也就是常说的防卫过当.也是一个量刑上的从轻情节.至于案件的定性,我认为没有什么争议,就是故意杀人.如果上述均有证据证实,那么A的量刑应该在15年或者无期.这是真实的案例还是楼主准备考试用的试题,如果是真实的案例,请用纸条告诉我详细的情况,因为你说的比较笼统,诸如是否已经达成赔偿和解等情况没有表明,不好判断具体会判几年.希望可以帮得上忙.

塔城市15027735654: 谁能告诉我新婚姻法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分? -
敞征依托: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塔城市15027735654: 刑事案件该怎么判/?很急很急
敞征依托: 有缓刑的机会.如果你照法条来念的话你所讲的情况是绝对没有缓刑的机会,但在司法实践中,还要考虑你在看守所里的表现,如果你有立功或重大立功的话,那肯定会判缓!!!只有这种可能了.你上面所说的那三条法条对你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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