蹴尔而与之的蹴的意思 蹴尔而与之中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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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蹴的意思:用脚踢。整句的意思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该句出自《孟子·告子上》中《鱼我所欲也》一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翻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
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
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鱼我所欲也》注释
(1)亦:也。
(2)欲:喜爱。
(3)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胜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如使:假如,假使。
(13)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14)莫:没有。
(15)则:那么。
(16)凡:凡是,一切。
(17)得生:保全生命。
(18)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19)为:做。
(20)而:但是。
(21)是故:因此。
(22)非独:不只,不仅。非:不。独:仅。
(23)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4)是:此,这样。
(25)心:思想。
(26)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7)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8)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29)则:就。
(30)弗:不。
(31)得:得到。
(32)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3)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
(34)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5)而:表修饰。
(36)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7)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38)辩:同“辨”辨别;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
(39)宫室:住宅。
(40)奉:侍奉。
(41)穷乏者:穷人。
(42)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3)与:通“欤”,语气助词。
(44)乡:通“向”,原先,从前。
(45)已:停止。
(46)本心:本性。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鱼我所欲也》赏析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
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性善,认为人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鱼我所欲也》创作背景
和孔子一样,孟子也曾带领学生游历魏、齐、宋、鲁、滕、薛等国,并一度担任过齐宣王的客卿。由于他的政治主张也与孔子的一样不被重用,所以便回到家乡聚徒讲学,与学生万章等人著书立说,《孟子》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诞生的。
《鱼我所欲也》作者介绍
孟子,名轲,字子舆。汉族,东周邹国(今山东省邹城市)人,东周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文学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在政治上主张法先王、行仁政;在学说上推崇孔子,反对杨朱、墨翟。被后世尊称为亚圣,其弟子将孟子的言行记录成《孟子》一书。


蹴尔而与之 而 的意思
“而”的意思是表修饰。出处:孟子《鱼我所欲也》选段: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译文: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

《鱼我所欲也》知识点总结
5、蹴尔而与之。蹴:用脚踢。 6、呼尔而与之。呼尔:没礼貌的吆喝。与:给 7、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8、何加:有什么益处。 9、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形容位高禄厚。辩通“辨”,辨别。 10、妻妾之奉。奉:侍奉。 11、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12、乡为身...

蹴尔而与之的而的用法
该文字用于表示承接关系。“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而”,可译为“就”或“然后”。这句话出自孟子的《鱼我所欲也》,意思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在这个句子中,“蹴尔”和“与之”是两个连续的动作,“而”连接这两个动作。《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其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

翻译“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意思
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鱼为所欲也"中"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分别列举六个方面以上的...
7、不辩礼仪的接受万钟是为了: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8、文中与“嗟来之食”的意思相一致的句子是: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十二、重点语句翻译 1、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每有一个关键词没落实就扣半分,扣完为止。比如“恶、患、甚、避”...

翻译“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蹴而而与之中的尔是什么意思
代词,本句代指食物,就是用脚踩了之后,再给你(食物),下面一句是就连乞丐都不会接受

《孟子二章》原文及翻译!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

呼尔而与之 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 乞人不屑也 是什么意思?翻译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这句话中,作者化用了(《礼记·檀弓》中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 )用孟子的话来说,就是一个(贤良、有道德、重义轻生、舍生取义 )的人。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如果用脚踩踏后再给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于接受。

康定县15848317902: 蹴尔而与之 蹴的意思 -
野鬼肺泰:[答案] 蹴,踢. 古代有种运动叫做蹴鞠(音醋菊),就是踢球的意思. 原文意思是:用脚踢着给人饭吃,就算是乞丐也不会吃的.

康定县15848317902: 蹴尔而与之的“蹴”是什么意思? -
野鬼肺泰:[答案] 蹴是用脚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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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鬼肺泰: 解释:蹴,踢.古代有种运动叫做蹴鞠(音醋菊),就是踢球的意思.蹴尔而与之:解释:用脚踢着给人饭吃,就算是乞丐也不会吃的.出处:《鱼我所欲也》朝代:先秦 作者:孟子及其弟子 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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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鬼肺泰: 蹴,踢.古代有种运动叫做蹴鞠(音醋菊),就是踢球的意思.原文意思是:用脚踢着给人饭吃,就算是乞丐也不会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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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鬼肺泰: cù.释义;踢:~鞠(踢球);踏:~踏.一~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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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鬼肺泰: 这里的蹴和与是两个同时进行的动词,两者中主要的动作是与,所以蹴是修饰与的,而解释表修饰.(这里的蹴是用脚踢的意思,而不是用脚踩的意思) 一般解释承接的两个动词都是有先后之分,如:温故而知新,就是先温故,然后才能知新,所以表承接. 啊...至少我们语文老师是这样讲的,希望有帮助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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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鬼肺泰: “与”字为:给予,给与 之意 整句翻译:把要赠送的物品踢给被人,连乞丐也不会接受.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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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鬼肺泰: 第一个“而”是:相当于“着”的意思,表连接;第二个“而”是:也相当于“着”的意思,表连接;第三个“而”是:“也”,表连接;第四个“而”是:“却”,表转折.第四个“而”与其他3个不同.

康定县15848317902: “蹴尔而与之"中的“尔”怎样解释? -
野鬼肺泰:[答案]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如果用脚踩踏后再给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于接受. 蹴,踩踏.尔,词尾.而,表修饰关系.与,给.

康定县15848317902: “蹴尔而与之”句中的“而”字表示承接还是修饰?能解析下吗? -
野鬼肺泰: 这里的蹴和与是两个同时进行的动词,两者中主要的动作是与,所以蹴是修饰与的,而解释表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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