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请教下建筑、法律高手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行政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部门规章: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扩展资料:
工程建设的分类
工程建设是实现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一种经济活动。由民用建筑和工业/工程两部分组成:
1、民用建筑工程
(1)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的供水、供暖、供电、卫生、通风、煤气等设备及其安装工程,以及列入建筑工程的各种管道、电力、电信和电缆导线敷设工程。
(2)设备基础、支柱、工作台、烟囱、水塔、水池等附属工程。
(3)为施工而进行的场地平整,工程和水文勘察,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以及施工临时用水、电、气、路和完工后的场地清理、环境绿化、美化等工作。
(4)矿井开凿、井巷延伸、石油、天然气钻井,以及修建铁路、公路、桥梁、水库、堤坝、灌渠及防洪等工程。
2、工业工程
(1)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的机械设备的装配,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以及附设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2)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行和对系统设备进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转而进行的调试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程建设
建设法律关系主体责任、权力、利益的匹配,是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前提:光有责任没有权力和利益,工作会越来越消极;如果没有一定的利益,责任主体也不会认真承担相应的责任,行使相应的权力;责不清、权不明、利不公,更会拖累整体工作效率。
事实上,大到工程质量事故,小到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或多或少都与这三者的失衡相关。因此打造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理机制,历来是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建设的重点。
现代管理理论以责为中心,要求以责定权,以责定利。围绕质量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还规定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而实践中各方主体间责权利的不匹配,也向工程质量法律制度提出了完善要求。
1、建设单位:无上权力应与首要责任相匹配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发起者、组织者、受益者,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的决策权、经营权和管理权都掌握在其手中。且由于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最终用户往往是不同的主体,因此最大化自身利益常常成为建设单位的首要选择。实践中,一些建设单位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出现的压低造价、压缩工期等行为,都为工程质量问题埋下了隐患。
尽管《条例》规定了建设单位的发包、招标、实行监理、竣工验收等质量责任,《办法》也明确建设单位因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但监管部门对于建设单位承担责任的监督主要依靠事后追惩,尚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要求的“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为工程质量管理的责权利配置提出了方向,当然还有待制度创新与实践落实。
2、勘察、设计单位:龙头责任需有相应权力、利益
勘察、设计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工作,在工程建设中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龙头作用。其中,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设计质量也直接决定着工程项目所能达到的质量水平。故《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办法》更是要求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但在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下,勘察、设计单位(人)的“权、利”,与其“终身责任”严重失调,根本无法匹配:不少勘察、设计单位为了生存,盲目追求速度、无限降低收费,甚至不惜造价、违规也要迎合建设单位需要。
从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的角度看,未来需立法保障勘察、设计单位(人)“责、权、利”匹配,尤其要保障合理的勘察设计收费。
3、施工单位:利益驱动权力行使,有利也有弊
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却也属于工程建设中的“弱势群体”:建设单位基于强势地位,往往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工期、降低造价,甚至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同时在产业集中度低、市场供需失衡的当下,为“挤”出利润,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投机行为也愈演愈烈。
近年来,我国已着手从利益角度维持施工单位权力的正常运转,如3月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并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
与此同时,针对当前施工单位中普遍存在的额外利益驱动力(围标串标、转包挂靠、滥竽充数等),未来监管也需加强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维护良性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
4、监理单位:定位不清晰、职能不限定、责任无限大
监理单位主要负责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关键一环;监理作用的充分发挥,也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前提。而监理单位碍于身份尴尬(由建设单位聘任)往往不能充分履行责任,也难以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
针对监理单位职责缺失和履职不力的现状,近年来在工程监理的改革进程中,强化履约监管、倒逼权力行使已成为主流方向:部分地区探索建立起了工程监理履约保证金和索赔制度,保险市场也创新开发出了建设工程监理履约保证保险。
另外针对我国监理企业深陷的“取费低、待遇低、素质低、影响差”恶性循环,未来政策还需推进监理服务价格合理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也应加强对监理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
概而言之,责权利一致对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而言可谓至关重要:合理的责任设定,是充分调动各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前提;责任一经确定,权力(包括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是其履行的保障;实行利益驱动,也能够更有效地发挥各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
、公正进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
、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
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
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
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
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
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百七十三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
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
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
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
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
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
、质量进行检查。
第二百七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
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
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
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
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
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
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
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
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
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
、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
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
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
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
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
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你好,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属于违法行为,建筑工程单位资质关系到建筑物质量,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这种行为坚决予以严惩,可能的处罚措施有:
1、对责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2、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87号令)作出处罚;
3、暂停工程项目经理投标资格;
4、暂停责任单位参加投标资格;
5、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在企业市场信用考评时予以扣分并在资质年检中作相应处理;
6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行使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7、情节严重的,属本地企业建议发证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属外地企业的清出本地建筑市场。
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措施和力度也不相同,我知道的就这么多,希望能帮到你~
请教建筑方面的问题,有一块地宽16米深40米,左右邻居滴水巷50公分(左右...
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城市规划特别是在详细规划中对建筑间距有很严格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规定多层建筑之间的建筑左右间距最少为6米,多层与高层建筑之间为9米,高层建筑之间的间距为13米。这是强制性规定。各地都制定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各地的...
请教大师如下建筑问题:
C20是混凝土的标号,表示混凝土每平方抗压力为20MPA。翻边有很多意思,具体要看哪个领域的,大致都可以理解为,一个地方比另外一个翻起一定的高度,比如屋面翻边,就是屋面的边上翻起一道阻挡雨水流至落水管的阻挡物。翻高指的是翻边的高度。就算是你懂,也没有办法保证质量,有很多细节就算你懂,那么大...
向高手请教建筑工程取费问题
真是个事实而非的问题。虽然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按几类工程取费,但你方按三类取费并已经中标。此报价应当认为是你方的承诺,属于合同解释条款的依据。玻璃幕墙虽然先是暂定价,后再按定额计价,原则上,你方应该遵照你方的承诺和依据进行。应该也是按三类工程报价。业主要坚持,估计你方也只得遵从。另外,...
请教建房纠纷中阻挡施工的法律依据!
所以,按照现有的法规只要开发商所盖楼与居民所在楼的间距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限——18米,同时居民房屋在冬至日日照时间超过1小时,依照现行规定建设的新建建筑,即使影响了居民的采光权,因为其建筑间距合乎规定的标准,就不必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换言之,新建建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遮挡现有住宅阳光,为“...
我是一名建筑学专业的学生,请教一下怎么样能提高建筑设计的能力!_百度...
2.多练习,设计表达能力上提高,毕竟设计需要用图纸表达的~3.重视设计规范的学习 4.最好能了解点施工及材料,若能参与实际工程就能更快学习这些了,但对于学生最好还是要了解下~专业课程都是很重要的,都要好好学的!需要学的远不止那些课,会列入课程的都是重要的课。可以在设计课(建筑、规划、...
请教一下建筑的大神?
你这没有图纸,不太好说。一般悬臂梁,是按16G101-1图集的92页施工。请采纳谢谢
法律 请教几个问题: 1, 附合装饰装修物是指什么? 2,未形成附合装饰装修...
通俗来说附合就是不能分离的了,就像是装修好的天花、窗、门之类的,未形成附和的典型的如空调,可以拆下来的,拆下来不会损害建筑物本身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想请教一下专业的建筑知识。。。
大横杆---纵向水平杆,即沿脚手架纵向设置的水平杆 小横杆---横向水平杆,即沿脚手架横向设置的水平杆。纵向扫地杆---贴近地面,连接立杆根部的纵向水平杆 连墙件---连接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构件 横向斜撑---与双排脚手架内外立杆或水平杆斜交呈之字形的斜杆。剪刀撑---在脚手架外侧面成对设置的...
...学历是研究生,在工程建筑公司工作,想请教一下,我可以考哪些资格证书...
你的跨度很大嘛!看你的定位了,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资格证太多了,做项目考建造师,做预算考注册造价工程师,做设计考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五大员的估计你也看不上!法学研究生,做这个可惜了,不过我也见过一个内科医生改行做这个的!看你如何想~!
擅自部分改变建筑物用途,有何法律后果?
改变建筑物用途性质通常很严重,因为一般人根本不了解其中的风险。被查到要罚款,整改。出事故要吃官司。就规范来说,属于强制条文。按正规流程执行,你需要报住建部审批,交给原设计单位做设计变更,去审核部门审核。后面还有施工、验收等。。。举个特例,你的厂房是个锅炉房。现在隔断一部分做了各种技术...
邸周威锐: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 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第三十八条 ...
卓资县13940296416: 某工程项目建设工期为三年,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开工前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 A.20% - ?
邸周威锐: 这不需要解题过程,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卓资县13940296416: 确认建筑工程合同效力的基本原则是怎样的 - ?
邸周威锐: 确认建筑工程合同效力的一般原则 1、订立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平等原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从事民事活动、订...
卓资县13940296416: 根据《建筑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为什么选B,D哪里错了?
邸周威锐: 总承包单位需要经过建设单位认可才能将所承揽的工程部分转包给他人,因此,建设单位可以直接要求分承包商承担分承包工程的质量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总承包商不须承担连带责任
卓资县13940296416: 施工管理总承包 什么法律有规定 - ?
邸周威锐: “两个总包”的法律制度1、《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
卓资县13940296416: 请法律,建筑高人指点?
邸周威锐: 严格的说是违法的,但现在未经批准就施工的也不少,没出事就好,出了事是全责,保险起见,还是要办好手续.需要有资质的鉴定和设计单位,按照原施工图纸和设计对该房的安全性以及改造方案进行采样和论证,确定改造后的安全性,在此基础上,到规划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建筑法》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卓资县13940296416: 懂建筑法律的高手帮帮忙 谢谢啊 - ?
邸周威锐: 你好 首先,要判断柱子倾斜的质量是否会影响到正常的居住使用,如果影响到正常居住,应告知包工头修复.否则可以不予支付余款.这在法律上叫做先履行抗辩权.如果已经支付了款项,则可以到法院提起违约之诉.要求对方承担损失.这个损失是你修缮房屋的花销,也可是是修缮房屋的预算.余款现在就不要给了.不能修缮的话,也可以同包工头协商,修改或重新订立合同,减少价款.希望对你能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