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贩卖私盐是死罪

作者&投稿:夏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在古代,为什么贩卖私盐是死罪~

除夏、商、周三代以前和隋代、唐初之外,我国历代政府为确保政府财政收入,对盐业生产大都实行征税或专卖制度。盐既是民生之必须,也是国家财政赋税收入的重要来源,甚至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
中国私盐产生的历史可追溯至西汉时期。自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实行食盐官卖,严禁私煮之后,“盐始有官、私之分”。原本汉初盐业开放民营,富商大贾和地方诸侯因此而财累万金,甚至威胁到了中央政权。武帝时征战频繁,国库窘迫,富商们却不愿“佐国家之急”,汉武帝因此下令将盐、铁经营完全收归官府,实行专卖,由官府直接组织食盐生产、运输和销售,禁止私人经营。
西汉之后,食盐管制时兴时废,甚至隋唐初期有128年是完全放任盐业,且免除食盐征税。但安史之乱后,政府财政陷入困境,盐业专卖又重新开始实行,垄断而产生的盐利收入也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支柱。此后历朝历代都因此而加强盐业管制。
因此,中国历代对私盐打击的力度是相当大的。汉武帝时,对私盐贩子“钛左趾没入其器物”。“钛左趾”是在左脚趾挂上6斤重的铁钳,“没其器物”是没收生产工具,煮盐的工具当年也相当值钱。唐代“自淮北置监院十三”,捕私盐者。私盐贩子要杀头,连相关官员都要连坐。五代时,盐法最酷,贩私盐一斤一两就可以正法。宋代略宽了一点,无非是杀头的标准放到三斤或十斤而已。

因为在古代盐是朝廷管着的,也就是官盐。简单一点说:由于盐是百姓比食之物,所以朝廷为了防止有人利用盐来牟取暴利(并且盐税也似一笔巨款)。由于古代人们为了牟取暴利,朝廷就出台贩卖私盐者,处以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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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盐是重要的生活用品和必需品。贩卖私营直接影响了国家收益,同时有人恶意抬高食盐价格,会引起国家的动荡。

中国古代私盐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政府不合理的食盐专卖制度的直接产物,有盐业专卖就必然有私盐,盐业专卖越严,私盐越好卖,利润越高。

私盐得以盛行的原因还在于供求关系。人口激增,盐为生活必需品,食盐的需求也大增。盐的生产能力提高了,但由于盐业专卖,政府控制了盐的运销,人为地造成了盐的供求失衡,价格上升本来供求可以平衡的盐业由于受政府控制而失衡。既有需求,又有供给,这样私盐就有了发展的条件。

扩展资料:

私盐日渐成为中国古代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是中唐以后的事。随着中央集权专制统治的不断发展和强化,国家机器也越来越庞大、复杂,统治阶级的奢侈享乐思想也愈益膨胀,两税收入已远远不能满足专制统治日益增长的需要和多种巨额的财政开支。

于是,专制国家便凭借其政治权力,进一步加强了对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茶、盐、酒等物品的垄断和控制,禁止私人自由经营,其中尤以对人们日常生活所必需的食盐的控制最为严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私盐



  私盐在正规的政府制度,基本都会被认定为非法。量刑不一。其缘由就是中国封建社会政府为打击富商大贾,增加财政收入而实行的对盐和铁的垄断经营政策。

  政府主要收入是税收,而为了提高政府收入,抑制私人财力,且保障关于民生的盐铁通道。采用盐铁专卖。当时的山海之产主要是盐、铁,官府垄断经营,寓税于价,使人民避免不了征税,又感觉不到征税。

  所以,对此政策的挑战,犯罪是很正常的。

  盐铁专卖制度起始于春秋时期齐国管仲提出的“官山海”政策,即对盐和铁一起实行专卖。秦商鞅变法,控制山泽之利,也实行盐铁专卖。

  汉初开放民营,使经营盐铁的商人富比王侯,汉武帝迫于财政压力和对商人“不住公家之急”的反感,在桑弘羊的主持下“笼盐铁”,将盐铁的经营收归官府,实行专卖。在产盐和产铁的地方,分设盐官和铁官进行管理。盐专卖采取在官府的监督下由盐民生产,官府定价收购,并由官府运输和销售。铁专卖采取官府统管铁矿采掘、钢铁冶炼、铁器铸造和销售等一切环节。

  东汉时取消盐铁专卖,实行征税制。三国、两晋注重专买,南北朝时征税制复起。

  隋至唐前期,取消盐的专税,和其他商品一样收市税。唐安史之乱后,财政困难,盐专卖又开始实行。

  此后历朝历代,都加强了盐专卖,对铁则实行征税制,不再与盐同例看待。盐铁专卖使封建国家获得了可观的收益,特别是盐,一直是历代封建政府牢牢掌握的最重要的专卖商品,其收入是历代政府的重要财源。

  

  中国古代私盐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政府不合理的食盐专卖制度的直接产物,它的出现大约在春秋末和战国时期。其发展可以中唐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中唐以前的初步发展时期和中唐以后的泛滥时期。中唐以前,私盐问题虽已出现,但并不突出,这与这一时期政府财政对盐利的仰赖尚不强烈和制盐技术的不发达,制私成本较高有很大关系。而中唐以后,私盐之所以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经济问题,则主要在于政府对盐利控制的加强、制盐技术的进步和制私成本的降低。

  一、中国古代私盐的产生

  所谓私盐,是指违反官府有关禁令而私自生产、运输、销售的食盐。私盐的产生和泛滥通常同官府的食盐政策,特别是食盐专卖政策关系密切。一般说来,在食盐由民间自由生产、运销的时期,既不存在为官府垄断经营的官盐,自然也就无所谓私盐了,所以,私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食盐专卖制度(政策)的直接产物。所谓食盐专卖制度,就是由政府直接或间接地控制食盐的生产和运销,垄断盐利的制度。

  中国古代为法所禁之私盐最早出现于何时、何地、何类人所为,史无明载,一般认为西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实行食盐官卖,严禁私煮之后,"盐始有官、私之分"。鄙意以为,私盐既与官府对盐利的垄断有关,则它的出现当在政府实施食盐专卖政策之后,而中国古代实行食盐专卖早在春秋时期的齐国就开始了,齐桓公时的管仲被认为是中国食盐专卖政策的创始人。

  那么,食盐专卖是否必然导致食盐的制私贩私呢?那倒不一定,如果食盐专卖政策对民众利益无损或在民众尚能容忍的限度内,盐商也有利可图,则私盐自无滋生的条件。管仲推行的食盐专卖政策,是一种民制、官收、官运、官销的食盐政策。这种食盐政策规定,在食盐的生产环节许民自制,官给价收购或征之以低税,使生产者有利分沾,从而调动其生产积极性。实践证明。这一举措是有效的。据《管子·戒》篇形容,齐国自许国人煮海水为盐,"盐者之归也。譬若市人",即煮盐者之多,有如赶集似的。而在食盐的运销环节,虽统由官府经办,实行计口授盐,然所收盐价并不高,通常是在每升盐的成本价之上加收一二钱,也有只加收半钱者。这种取之无形而有度的做法,既使盐利"百倍归于上",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使消费者不易感到盐税成为他们的一种过重负担。

  由于管仲的食盐专卖政策较充分地考虑到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故深得民众欢迎。史载:管仲"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这就从根本上避免了私盐产生的可能性。试想在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都能得到较充分保障的情况下,违禁制贩私盐还有什么市场可言?什么利润可图呢?唯一的只是高风险和高成本。所以,我们翻阅了这一时期的有关文献,实在找不到齐桓公时齐国境内有制贩私盐的文献记载,也无相关的禁私条文。可见食盐专卖政策能否导致私盐的产生,关键要看这一制度是否提供了滋生制贩私盐的条件,即是否过度侵害了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以下的事实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同样是在齐国,但时间是在春秋末年的齐景公时,由于景公的暴虐贪婪,欲尽括天下财利以俸一己之私,乃对包括食盐在内的山海之物实行完全的官府垄断,"海之盐蜃,祈望守之",改以往食盐民制之例为官制,尽夺民利,而对广大消费者则征敛无度,以致"民人苦病"。此情此景,欲民之不冒险制贩私盐,可乎?尽管尚无确切史料予以证明,但齐景公的所作所为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此时私盐存在的可能性极大。

  我们还可以战国时期的秦国为例。秦国在商鞅变法时,实行了比齐国更严厉的食盐专卖政策,不但课以重税控制了食盐的生产和流通环节,而且还置"盐铁市官"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加强对食盐生产与流通环节的控制和管理,防止私煮私销。直到秦灭六国而一天下,商鞅以来的食盐官营等"峭法"之政一仍其旧。对盐利的控制施之以"峭法",不仅反映出秦国民间在食盐的产运销方面存在违法现象,而且这种现象还相当严重。

  因此,我国古代私盐的产生很可能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而并非到西汉武帝时才有官、私盐之分的。另外,根据以上叙述,我们还得出,私盐是食盐专卖制度的产物,但非必然产物,只有那种违背民众意愿,损害百姓利益的食盐专卖制度才会导致私盐问题的出现。

  二、私盐在古代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情况

  中国古代私盐产生以后,它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大的阶段,即唐中叶以前的初步发展时期和中唐以后的泛滥时期。

  (一)传统社会前期私盐的初步发展

  自西汉迄唐中叶,是我国古代私盐的初步发展时期。这一阶段,就政府的食盐政策来看,西汉前期行征税制,食盐的产运销听由私人经营,官府征之以一定盐税。自武帝起,改行专卖,盐利归官,食盐的产、运、销悉由官办,私人不得违禁经营,被称为直接或全部专卖制,该制度历西汉后期迄新莽不仅未改,且变本加厉。东汉复行征税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则专卖、征税二制并行。隋及唐前期盐法较为宽松,食盐的产运销主要采行无税制,征税制仅在唐玄宗开元初短暂实行过。

  由上可见,我国传统社会前期的食盐政策极不稳定,征税、专卖"两种制度此消彼长起伏不定,两头征税,中间专卖",被称为"赋税专卖循环时期"。而在这长达960余年的历史长河中,真正实行专卖制的时间并不长,"专卖还未占绝对优势"。为什么会是这样?这可从政府对盐利在国家财政中地位的认识不足及无力垄断盐利两方面来考虑。

  这一时期,国家财政对盐利的依赖尚不强烈,因而政府对盐利的控制并不特别在意。除非有重大军事行动而致国家财政确实吃紧,或出于限制豪强大族和富商巨贾势力的目的,方行专卖制。汉武帝时期的盐铁官营,其目的一方面在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以支援抗击西北匈奴的战争,同时也是为了限制大商人和地方豪强势力的坐大,防止其危及西汉政权的稳定。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就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所以,传统社会前期的食盐专卖政策表面上是中央与地方豪强大族和富商巨贾之间的经济利益之争,实际上它的政治意义远大于它的经济意义。正因为如此,西汉前期和东汉以后有些政权在对盐利的控制方面就显得不如传统社会后期的一些王朝那样专注,推行食盐专卖政策的愿望自然就不那么强烈了,这是就中央政府有能力推行专卖制而不必采行的情况而言的。

  当然,事实上在传统社会前期的许多时候,中央政府对盐利的控制是欲有所为却不可为。这是因为在这一时期,盐的生产、销售主要为世家大族和豪商巨贾所把持和垄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特别是世家大族,他们是传统社会前期专制政权的统治基础,他们中的许多人就直接把持着各级政权,这样的一个既得利益集团,怎么愿意让出盐利、支持朝廷的专卖政策呢?朝廷行专卖制岂不是与虎谋皮?特别在中央权力衰落时,朝廷既不敢得罪,也奈何不了这些人,在中央与这些既得利益集团的食盐专卖与反专卖的斗争中,朝廷最终屈从这些人的利益而放弃对盐利的垄断,只象征性地征一些低微的盐税,从中分得一杯羹。

  由于以上因素,传统社会前期绝大多数时期的食盐政策主要采行税率不高的征税制,甚至无税制。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说来私盐问题是不易出现的。而在推行食盐专卖,特别是官盐价腾贵的时期情况就不同了,受盐利的诱惑,制贩私盐的现象就会趁机而兴。但在传统社会前期,受资金和生产条件的限制,制贩私盐成本较高,普通民户无力具备制贩私盐的各种条件,因而违禁制贩者盖多为那些势要有力之家。遗憾的是唐中叶以前,有关私盐的文献记载很少,对这一时期制贩私盐的情况莫可得而详。尽管如此,制贩私盐的现象一定存在,而且肯定较先秦时期为多。要不,政府何必制定一些量刑看起来并不轻的禁私法令呢?如汉武帝时规定盐铁官营,"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钛左趾,没人其器物"。西晋的规定更严厉:"凡民不得私煮盐,犯者四岁刑,主吏二岁刑。"不仅要处罚制贩私盐的当事人,就是主管官吏若失职不察也要追究其责任。当然,在传统社会前期,由于盐利尚未成为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在食盐政策上虽推行专卖制,且制定有相关禁私法令,但真正为此而陷罪者并不多。因为普通民户多不具备制贩私盐的种种条件,而制贩私盐的势要有力之家则可以通过各种渠道逃脱官府的制裁。所以自汉以来至唐中叶前,私盐现象虽较先秦时期有所发展,但尚未泛滥成灾而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二)传统社会后期私盐的泛滥

  私盐之日渐成为中国古代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是中唐以后的事。其所以如此,与唐中叶以后中国社会的重大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种变化最明显地表现在代表封建土地国有制的"均田制"瓦解了,地主土地私有制得到迅速发展,此前只问身丁不问资产的"租庸调法"也随着国有土地制度的破坏而合乎逻辑地丧失了它存在的理由,代之而起的主要是按田亩、资产征税的"两税法"。"两税法"的出现是中国古代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但它的实施却使原来国家田厂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转移到了地主手中,使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在国家财政总收人中的比重大为减少。

  与此同时,随着中央集权专统治的不断发展和强化,国家机器也越来越庞大、复杂,统治阶级的奢侈享乐思想也愈益膨胀,两税收入已远远不能满足专制统治日益增长的需要和多种巨额的财政开支。于是,专制国家便凭借其政治权力,进一步加强了对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茶、盐、酒等物品的垄断和控制,禁止私人自由经营,其中尤以对人们日常生活所必需的食盐的控制最为严格。自西汉以来时兴时废的对食盐的禁榷,至唐中叶以后便在制度上日趋严密和完备。唐后期食盐专卖的结果,使得盐利在当时的国家财政结构中比例大增,地位越来越重要,唐代宗大历末,"天下之赋,盐利居半"。盐利成为唐后期专制统治的重要财政支柱。

  另一方面,随着唐中叶以来土地所有制关系的变化,广大劳动者因失去土地而遭受的各种封建剥削日益加重,贫富分化更加悬殊,农民大批破产或流亡。他们中的不少人靠租种地主土地为生,成为地主土地上的佃农;有的逃人深山老林为"盗"或"寇";还有相当一部分则涌人城市,成为商贩、杂役、雇工或无业游民。

  在这一特定历史条件下,唐政府的食盐专卖政策的弊病却不断暴露出来,盐价高涨,"天宝、至德间,盐每斗十钱"。至第五琦变更盐法,盐价每斗更猛增至110钱,普通民户很难购食,造成食盐供需之间的严重脱节。但盐是一种缺乏需求弹性的不可替代食品,人们不能一日或缺,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此外,盐作为一种商品性物品,在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盐的交换所带来的丰厚利润使得社会各阶层都把眼光聚集到盐的上面,利之所在,人所共趋。而食盐生产技术的进步使得制贩私盐的成本大为下降,于是一些不法之徒便利用社会上许多人缺盐而又无力购买高价官盐的空当违禁制贩私盐,官府虽报之以酷刑,也不能禁止。相反,私禁愈严,则私盐愈盛。因为官盐价愈高,则私贩愈多,禁私愈严,私贩之利愈厚,利愈厚则制贩私盐的活动愈不能禁,并往往朝着对封建统治更加不利的方向发展。唐末农民暴动的领袖黄巢、王仙芝就与私盐有关。

  有关唐后期私盐的材料,文献记载是比较多的。作为食盐生产者的"亭户冒法,私鬻不绝",亭户是社会土私盐的主要提供者。贩私者为了逃避和对抗官府的缉捕,往往"多结群党,并持兵杖劫盗及贩卖私盐"。一些列入官府盐籍,资金雄厚、世代贩鬻官盐的合法盐商,为了获取暴利,也常常扯着贩卖官盐的幌子夹带贩卖私盐。更有一些势要之家加入到贩私行列,恃势"私贩茶盐",使食盐贩私活动更加盛行。

  五代时期,制贩私盐的活动不仅甚于唐末,且私贩成份较以前更为复杂,除那些穷困潦倒的普通民户外,官吏、押送纲船军将、驾船梢工等都参与了贩卖私盐。五代军人专横跋扈,更是公然兴贩私盐,且数额相当多,如后汉时的青州节度使刘铢"有私盐数屋"即是一例。

  到宋代,随着食盐专卖制度的进一步强化,违禁制贩私盐的活动无论其规模还是其严重程度都发展到一个空前阶段,远非唐末、五代所能及,给宋代政治、经济以巨大影响。参与制贩私盐者不仅成份复杂,且人数众多,遍及各地。在福建路西部的上四州地区(建、剑、汀州及邵武军),"地险山僻,民以私贩(盐)为业者,十率五、六",即当地居民的百分之五、六十常年以贩私为生。江西、两广一带也有类似的情形,有时甚至整个村落的人都外出往返兴贩。史载:"赣、广间,(民)常以岁杪(年底)空聚落往返,号盐子。"北宋时,毗连西夏边境地带,边民"多阑出塞贩青白盐"入境,"虽严禁所不能止"。而河北代州宝兴军的民户也常"私市契丹骨堆渡及桃山盐"以食。四川地区由于井盐的熬制成本较高,情况较特殊,有关私盐的材料记载不多,但这不等于该地区就不存在私盐问题。事实上,还在北宋神宗熙宁年间就曾出现过"蜀盐私贩者众,禁不能止"的情势。至南宋时,随着赵开盐法的推行,川盐贩私问题也很严重了。

  为了对抗官军的缉捕,私盐贩子往往结伙而行,除了几人、几十人、上百人一伙聚众贩盐外,好些地方动辄就是千百为群,持械贩私,如江西、福建等路的徽、严、衢、婺、建、剑、虔、吉诸州民户"动以千百为群,盗贩茶盐"。这还仅是陆路的情形,再看水路。南宋初年,浙江温州常有"私盐百余舰往来江中,杀掠商贾"。而在广南沿海,自北宋以来就常有大棹船往来海上,兴贩私盐,迄南宋不衰。宋高宗绍兴四年二月八日,监察御使广南宣谕明橐言:"臣自人广东界,闻大棹船危害不细。其大船至三十棹,小船不下十余棹,器杖锣鼓皆备。其始起于贩鬻私盐。力势既盛,遂至行劫。"宋代私盐之盛,不仅表现在广大乡村和一般州县城镇,到南宋时,就连行在临安(今杭州)城内外也是"私盐盛行"了。

  可见,宋代私盐问题是唐末、五代的继续和进一步发展,成为中国封建社会贩私活动的一个高峰。

  自宋以降,历元、明而迄于清,可谓中国古代私盐最为泛滥的时期,亭户枭商官宦兵弁等制贩私盐的活动在宋代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呈现出愈演愈烈的发展态势,特别是清代的食盐贩私,"其种类之多,规模之大,区域之广,危害之烈,第积历代盐弊渊薮"。

  元明清时期私盐的泛滥突出表现在:

  一是贩私人数众多,结构复杂,贩私活动的地域广泛。元明清时期私盐活动的猖獗,就其涉及的人数和人员结构来看一如唐宋时期的情形,即人数众多,结构复杂,但在贩私活动的地域分布方面,则唐宋就不如元明清时期了。就前者而言,如元朝统一全国之初,江浙一带就有很多人卷入了制贩私盐的活动,官府仅在松江府上海县一地就先后捕获"盐徒五千"。到元朝中后期,随着朝政的日益腐败和民众生存条件的恶化。各地特别是沿江并海一带更是私盐公行了。明代前期,自江苏"仪真抵南京,沿江上下,自芜湖至湖广、江西等处,盐徒横行",这种情况到明末更为严重,发展到了"盐徒充斥,无处不闻"的地步。不少"贫穷老少男妇"也加入到了贩卖私盐的行列。如清朝苏南之苏州、松江、常州、镇江等地"老少男妇背负筐提之盐,接踵连肩,城乡村镇,沿途摆卖",此种现象不独江浙如此,就连"江广(江西、湖广)等处情形大致相同"。就私盐活动的区域分布来看,宋代虽然贩私活动也存在于各地,但以东南诸路海盐产销区为盛,而解盐和井盐产销区的私盐活动相对较少。元明清时期,不仅东南各省私盐问题一仍其旧,就是在宋时私盐问题尚不严重的湖广一带和川盐产销区也是私盐盛行了。清朝雍正时就有人指出:"湖广之川私、粤私为害更甚。"

  二是贩私数额越来越大。如果说唐宋时期私盐的泛滥还更多地体现在人数众多方面的话,那么,元明清时期则主要反映在私盐的量上面。在宋代,参与制贩私盐的人数虽然不少,但一次贩私数额动辄上万斤的情况并不多见,而元明清时期这种情况则相当普遍。如元顺帝至正年间,山东、河北沿海私贩勾结盐场官吏、灶户,用海船公然贩私,"每船少者买贩数百引,多者千余引(案:每引400斤)"。八年(1348年)淮东捕获私盐"多至万余斤,少者数十引"。内地陕西、山西一带的私贩无东部沿江、沿海船运之便,则多以驴马等牲口贩私,其"赶喝驴马,多者不下百十头匹"。陕西仅兴元、风翔等州府及所辖县分,每年官府捕获的私盐都在数万斤左右,足见数额不菲。到了清代,不仅"贩私盐数千斤及万余斤之案甚多",就是一次贩私盐在数万甚至数十多万斤的情况亦不少。如乾隆五十六年二月十五日,两江总督孙士毅奏报:捕获私枭船20只,私犯30人,盐10余万斤。二十四日,再接奏报:连日捕获私枭70名,盐17万余斤。特别是两广地区,这种情况尤为突出。还在乾隆九年十一月,两广总督那苏图就奏称:"今自十月以来共报获大小私贩五十八起,计私盐二十四万八千二百余斤。"一个月间捕获私盐如此之多,足见广南私盐之盛行。直到嘉庆年间,广南大额贩卖私盐的情况仍未得到丝毫遏制。如嘉庆十三年,新安县船户"吴美复贩卖私盐七千六百四十斤,温组发贩卖私盐六千六百四十斤"。嘉庆二十四年,东莞船户黄亚大一次出卖私盐二万二千三百斤。为数已属不少,而嘉庆十六年,船户梁兴利和陈辉泰一次分别出卖私盐五万斤和十二万斤,其数量之多,令人瞠目。

  三是持械聚众贩私成为经常和普遍的现象。元明清时期,私盐贩持械聚众贩私无论其人数、规模都比唐宋时期更加突出,并发展为一种经常和普遍的现象。有关这方面的史料记载相当多,如元朝时,广东"奸民以私贩梗盐法,往往挟兵刃以自卫,因而构乱,有陈良臣者,众至万人"。又据《元典章》卷二十二《户部八》记载:"各处私盐、犯界,白昼公行,无所畏忌","其盐徒动辄百十,结连群党,持把器仗,专一私贩"。明代宗景泰年间,扬州一带"土豪纠合势要,持兵挟刃,势如强贼,夤夜贸易,动以万计"。宪宗成化时,"各处逃囚不逞之徒,私造遮洋大船,兴贩私盐,每船聚百余人,张旗号持兵器,起自苏扬,上至九江、湖广发卖,沿途但遇往来官民客商等船,辄肆劫掠,所在虽有巡检巡捕,官兵俱寡,弱不能敌"。清代长江中下游各省仍是私盐最为泛滥的地区之一,大江南北"私盐充斥,盐徒聚众贩私",或数十人,或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一伙"成群贩卖,一遇巡捕人役,自恃枭众捕寡,执械敌巡盐人役,轻则带伤。重则致命"。广东沿海一带盐枭"各带大船,携带器械,满载私盐,往来兴贩"等等,不胜枚举。许多这种有组织的持械聚众贩私到后来往往成为反抗封建专制统治的一支重要力量。造成元明清时期私盐严重泛滥的主要原因,一是苛重的封建剥削使得盐民农户的生计日艰,不得已铤而走险,冒法制私贩私。二是政府的食盐专卖政策所造成的食盐供需之间的严重脱节,为贩私活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需求市场,从而刺激了一些人对盐利的追逐,利之所在,人所共趋。三是制盐的进步,使得私盐的制作成本大大降低。

  四是交通运输工具的进步和贩私经验的丰富,使得贩私成功的可能性增大。此外,封建官场的黑暗和制度的无效也是这一时期私盐泛滥的一个重要因素。

明代万历年间,不准卖私盐。贩卖私盐者抓住一律斩立决。明代开始禁止卖私盐,明代的盐不含碘。所以,明代开始就禁止买卖私盐和购买私盐。卖私盐者被官府抓到的话斩立决

因为在当时,像盐和铁等最有利可图的行业已经收归官办,所以民间是禁止私自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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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下次要用的时候在去取。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领盐是免费的,他们也是要出钱购买的,再加上路费、鱼的成本、人工腌制的成本,所以在古代咸鱼不是家家户户能吃得起的,在那时它属于奢侈品。所以说贩卖贵重的咸鱼肯定也是犯法的,必须根据明文规定去做,不然很有可能比贩卖私盐的罪名更加严重。

为什么在古代的时候,贩卖私盐罪行如此之大?
我们都知道盐是每个家庭中必备的一种调料,它的需求量是非常大,需求量大的同时,交易额就会变高。如果民间卖私盐的人过多,这样就会使朝廷所得的税收变少了,那么就会使国家出现很多问题,比如国库空虚,以及国家军队寿命就会减少。更深一层讲,大家是否知道古时候的一些乱世英雄,其实都是从卖盐起家的...

为什么古代历史上禁止贩卖私盐
1、古代历史上进行食盐专卖,可以给国家经济带来更多的收益;2、防止有人恶意抬高食盐价格,引起国家的动荡。 盐专卖制度在中国存在历史十分长久,从春秋战国齐国开始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几乎伴随着封建社会整个发展过程;3、专卖古称“禁榷”,禁的意思是禁止,榷的意思是独木桥,禁榷合起来就是自己独占,不...

盐在古代有多重要?在古代卖私盐违法吗?
盐在古代有多重要?在古代卖私盐违法吗?盐的价格贵与不贵,这个没有研究过古代经济史,不敢胡说,但盐铁专卖制度却是实实在在的,盐作为官府“禁榷”,是官府重要的财税来源却也是不争的实事。盐与铁都是古代的战略物资,奇货可居。盐为人生活所必须,而铁可制造各种武器或生产工具等,都是关系国家...

古时候什么叫贩卖私盐呀?都有哪些组织比较厉害呀
盐帮,顾名思义就是卖盐的走私分子。盐帮之谓,私盐之流,乃相对于中国自古以今的“盐铁官营”而言。盐帮的由来,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意义。中国古代的盐,是由官府控制,从开采到贩卖。私人是不准进入盐这一领域,这有明确是刑律规定。所以中国古代的盐一直由官府垄断。但是由于封建社会的特殊环境,...

阳原县17621955466: 为什么古代贩卖私盐要被斩首? -
春易口服: 因为在古代盐是朝廷管着的,也就是官盐.简单一点说:由于盐是百姓比食之物,所以朝廷为了防止有人利用盐来牟取暴利(并且盐税也似一笔巨款).由于古代人们为了牟取暴利,朝廷就出台贩卖私盐者,处以极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阳原县17621955466: 为什么古代贩卖私盐要被斩首? -
春易口服: 据说在唐朝,盐业还是是最大的国有企业,军费100%都是依靠盐税的.那简直是财政支柱.现在一袋盐几元,一斤盐的价格只相当于一斤大米,要是在古代,一斤盐的价格至少相当于50斤-100斤大米的价格,不然国家哪里可以收税呢?估计是古代采矿技术落后,从深井的卤水中抽取,提炼成本都比较高,同时海盐杂质多,不好提纯,所以导致无法大规模生产,同时也只能国家控制.

阳原县17621955466: 为什么古代对盐的控制那么狠,只允许官方买卖,贩卖私盐就是死罪.盐在古代为什么这么重要. -
春易口服: 生活必需品,垄断,就像今天的烟草税一样同样只能政府经营

阳原县17621955466: 为何中国古代历朝各代对食盐官卖控制极为严格,贩卖私盐很可能会被处?
春易口服: 主要是税收问题,盐是税收的一个主要源泉.但历朝政府头疼的是盐价低了税收下降,盐价高了老百姓吃不起,而且会出现走私的现象.如唐末造反的王仙芝、黄巢,都曾是私盐贩子.

阳原县17621955466: 古时候卖私盐为什么犯法? -
春易口服: 古代时为什么不让卖私盐的原因就和现在不允许买走私物品一样 所谓私盐,是指违反官府有关禁令而私自生产、运输、销售的食盐.私盐的产生和泛滥通常同官府的食盐政策,特别是食盐专卖政策关系密切.一般说来,在食盐由民间自由生产...

阳原县17621955466: 为什么自古以来不让私人贩盐 -
春易口服: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贩卖私盐都是违法行为. 在古时私盐违法主要目的是控制盐业的税收;而当前私盐违法是因为它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问题. 现代的私盐即通常所说的粗盐、平锅盐,是未经加工处理的矿井盐,其特点是含...

阳原县17621955466: 清乾隆年间这盐务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官办还是民办.交不交税,什么叫盐引.请知道的解释一下. -
春易口服: 古代盐都是官卖的,因为人人都必须吃盐,所以税收很可观,私人贩卖私盐是大罪,要杀头的.所谓的盐引,就是类似粮票的东西,凭盐引可以直接到盐商那里拿盐,有时也可以当银票使用

阳原县17621955466: 为什么从古至今不能倒卖私盐? -
春易口服:因国情特殊而拒绝食盐市场化,是值得商榷的.如果说,为确保加碘而实行的专营政策在过去还有一定的正当性的话,今天看来则更像是市场经济的倒退.不说它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符,当初...

阳原县17621955466: 为什么以前不让卖盐? -
春易口服: 原因是因为当时制盐业很不发达因此盐的利润相当大甚至和钱币一样重要而且限制盐权有利于君主的统治所以各朝都将铸币权和盐铁经营权收归中央

阳原县17621955466: 为何我国古代不允许贩卖私盐呢?
春易口服: 为盐是重要的生活用品和必需品.禁止贩卖私盐的原因有两个: 1、政府进行食盐专卖,可以给国家经济带来更多的收益. 2、防止有人恶意抬高食盐价格,引起国家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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