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5000字

作者&投稿:祢徐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求《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3000字!!!~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由于影响巨大,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
由于成书时间较早,书中没有明确提出废奴的问题,但是书中描写了大量南方奴隶主的暴行,令人敬佩的是书中还有大量关于人性、信仰、世界等问题的深刻思考,正是这个原因,使这本书区别于别的同类题材作品。
1、关于信仰
对于信仰,我想说几句题外话,在别的文章里我也讲过我对于宗教、信仰的观点,第一,我非常尊重有信仰的人(我是指那些真的有信仰而不是临时抱佛脚的人),我认为有信仰的人是非常勇敢的,是勇于将精神理想化,是用自己的日常行为时刻实践信仰的勇者,这是很难的,至少我目前做不到,因此我非常尊重这样的人。第二,关于宗教,一提到宗教,有人马上就认为那是迷信,而这种人往往才是真正的迷信啊。什么是迷信?连人家在说什么都不清楚就断然下迷信的结论,说这话的人不就是迷信吗?结论可以下,但前提是你必须充分了解你要下结论的那件事,那个结论真的是你自己的判断。基于这个原因,如果你不了解宗教,无论你多么排斥宗教,请你口下留德,慢下结论,等你了解了宗教再下结论不迟。
好了,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作品中谈到了很多涉及宗教和信仰的问题,例如汤姆叔叔这个人物,就是一个极其虔诚的基督徒,提到基督徒这个词,在《纯粹基督教》这本书中说过一个问题,现在我们讲基督徒也好,讲绅士也好,其实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含义,说某人是个真正的基督徒,也许你的意思仅仅是想表达这个人是个大好人,说某人是位绅士,其实也许他根本没有贵族血统,而仅仅是举止得体而已。而作品里的这位主人公确实是位真正的基督徒,恐怕我们用再苛刻的标准来衡量他,我们这位汤姆叔叔也无愧于基督徒这三个字。汤姆叔叔是个怎样的人呢?善良、纯朴、正直等等类似的词可能对他都适用,而这些美德都来自于他的信仰,对美好未来的渴望,对这个悲惨世界的怜悯,这对于一个黑奴来说真的太不容易了,简直难以置信,要知道,身为黑奴就意味着愚昧和无知,当然这不是他们的错,还有每天繁重的劳动,所有这些都会让一个正常人憎恨这个世界,做为一无所有的人,随时都有可能自己被卖掉或者孩子、老婆被卖掉的人,做为像狗一样完全属于主人的人,做为一个在社会上毫无希望的人,很多黑奴实际上已将自己放弃,放弃了做人的权利,当然也就放弃了信仰的权利。而汤姆叔叔却很幸运,他的第一位主人是个仁慈的奴隶主,这使得汤姆叔叔有机会接触到基督教。在此我不对某个具体的宗教进行评论,我对所有宗教都持敬畏的态度。对于汤姆叔叔个人而言,基督教就是这个苦难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哪怕是读一读圣经,都成了他最快乐的事。不知道大家读过圣经没有,我认为汤姆叔叔对美的感受还是超乎常人的。福音书中很多句子都被汤姆叔叔用笔画下来,而汤姆叔叔原本是不识字的。
汤姆叔叔可以说是当时黑奴阶层的一个特例,肉体上绝对的服从(例如:他的第一位主人由于债务原因要把汤姆卖掉,对于汤姆来说真是妻离子散啊,而汤姆并没有逃跑,甚至没有一句怨言。汤姆叔叔的第三位主人千方百计虐待他,而他还是忠实的劳动。)和精神上绝对的独立(例如:汤姆叔叔地三位主人要汤姆做监工,汤姆敢于抗命,甚至到死也不屈服。)也许只有信仰可以解释。
汤姆叔叔做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就像基督当年做的那样,无论自己处境如何,都能爱人,都能真诚的帮助需要的人,这就是汤姆叔叔人性的闪光点,也是全书最感人的主线。他是用自己的一生实践了自己的信仰,他在精神上绝对是自己的主人。反观自己,我自愧不如,不要说实践信仰,有时候心里明明知道是正确的事情也会由于种种原因不做或者装做不知道,无论信仰那种宗教,这都是不够格的,因为我没有成为我的主人,是我之外的种种在左右着我。
2、关于人物
小说有两条故事主线人物,一是汤姆叔叔,二是伊丽莎,伊丽莎与汤姆叔叔在小说开始都在肯塔基州农场,二人都是黑奴,二人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不同的是他们在面对妻离子散(主人要卖掉伊莉莎的儿子和汤姆叔叔)这个问题时采取的行动,一个绝对服从,一个携子逃亡。
汤姆叔叔无疑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但此小说做为又一个女性作家的作品,文章中有大量女性人物的描写,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和《飘》一样,女性形象成了全书歌颂的主题。作者认为只有女性的母爱精神才能拯救当时的美国。
在这里我想说两位女性形象,首先是伊娃,当汤姆叔叔被轮船运送到新奥尔良的途中,伊娃进入了故事的叙述中。当这名5、6岁的小女孩落水后,汤姆叔叔将她救了起来。伊娃恳求她的父亲买下了汤姆,在跟随圣克莱尔家来到新奥尔良后,汤姆成为了圣克莱尔庄园的一名马车夫。不过,汤姆在这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与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过的。
伊娃经常会谈论一些爱与宽恕的话题,她甚至说服了固执的奴隶女孩托普西,让她相信她也应该得到爱。伊娃也曾试图去感触她那坏脾气阿姨奥菲利亚的心。这个小女孩的形象让我想起了《飘》中的梅兰,同样是柔弱的女性,同样有着充满爱的眼睛,同游有着一颗高贵而富有基督精神的心。这样的人具有巨大的人格魅力,对身边的人有着不可思议的影响力。
书中的伊娃与同龄的孩子一样充满幻想,可爱调皮,和同龄人不同的是,她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她拥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对真理、理想世界的渴望,使她区别于别的孩子,也区别于很多同时代的成年人。有时候孩子是真正的勇者,而且比成年人要勇敢的多,他们更能勇敢的直面自己的心,比如伊娃的父亲,就是个非常矛盾的人物,一方面他是继承了庄园财富的奴隶主,另一方面他为南方奴隶制度感到深深的羞耻,然而他一直无法面对自己,无法勇敢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解放奴隶,最后是在女儿和汤姆的不断影响下,促使他重新信仰基督,直面自己的心。
第二位女性形象是伊莉莎,她与伊娃不同,我们从伊莉莎身上看到的更多的是人性和母性的伟大,而伊娃给我们带来的是神性的震撼。一个黑奴如果成为妻子和母亲,恐怕是最痛苦的事情,黑奴没有做为人最基本的权利,她的一切包括孩子都是奴隶主的,而做为母亲,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白人卖掉是何等痛苦和愤怒,书中常常出现一句话来形容这种心情--“真恨自己生在这个世界上”。于是,伊莉莎在主人卖掉孩子的前夜,她携子逃亡。读到这里,我再次感叹这个世界看上去有多光明,实际就有多么黑暗。
伊莉莎通过种种努力,终于在好心人(贵阁会)的帮助下逃到了加拿大,最终获得了自由、丈夫和孩子,拥有了一个自由人的幸福生活。在逃亡途中,伊莉莎带着年幼的孩子,在冬夜中狂奔,遇到奴隶贩子的追捕后,竟然带着孩子跳进冰封的俄亥俄河,而且奇迹般踏着一块块浮冰奔过对岸,这一幕让狡猾而凶残的奴隶贩子也不禁惊叹不已。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跳到俄亥俄河里,要么是获得孩子和自由,要么是死在一起,无论如何不能让孩子落到奴隶贩子的手中。
携子逃亡或者携子自杀的例子在小说中出现过不止一次,一个母亲为了让孩子不再做奴隶,不再骨肉分离,最终选择了同归于尽,这种耸人听闻的故事其实确有故事原型,并不是作者编造的。

3、关于世界
《汤姆叔叔的小屋》被称为悲情小说,这和作品表达的故事主题有关,当时的历史环境有关,作品展现了世界上最残酷的那一面,一幕幕令人揪心的惨景,一个个令人落泪的故事,向我们诉说了黑人的苦难。同样是这个世界,有的人像生活在天堂,有的人如同生活在地狱,这个世界本来面目到底是怎样的?
其实世界一直没有变,这个世界有光明也有黑暗,痛苦、不公、悲伤一直陪伴这这个世界,自从有人类社会以来,人们开始关注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没有变过,改变的只是观察者。人们观察到这个世界有压迫、有战争、有屠杀、有灾难,如何拯救这个世界?答案恐怕没人能给出,而作者的答案却很明白,那就是拯救那些观察者,至于如何拯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宗教也许是一个办法。
最后说说汤姆叔叔,汤姆叔叔致死也没有选择反抗,有的人写了很多文章批判汤姆叔叔这样的人,也许他们是对的,但是汤姆叔叔并不像他们说的那样是黑人的叛徒,不反抗并不代表背叛,相反,汤姆叔叔实际上用自己最后的生命作出了反抗,他没有向主人屈服,没有做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而且,他的行动让貌似强悍的主人害怕了,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不能出卖灵魂,这就是汤姆叔叔的最后想法,而正是这个想法最终击败的主人。我不认为汤姆叔叔有什么可批判的地方,他绝对是值得称颂的。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
想想吧!这原本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在这种毫无尊严,经历着骨肉分离,整天遭受鞭打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仰呢?只有纯洁,美好,无私的爱才能拯救她的心灵!当天使般的伊娃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托普西的眼睛里蒙上了泪水,她的心灵受到了一缕爱的阳光。果然,托普西以后变好了,她努力争取关爱别人。这是打骂,说教永远达不到的效果,充满爱的一句话超越了一切!这就是爱的力量!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当斯托夫人在她的文字里写入次要的主题时——譬如母亲的道德权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会强调这些主题与奴隶制的恐怖之间的联系。几乎在小说的每一页里,斯托夫人都在积极推动着“奴隶制度不道德”这一主题,有些时候她甚至会改变故事叙述的口吻,以向人们“布道”奴隶制的破坏天性(譬如,在载着汤姆前往南方州的轮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这样说道:“奴隶制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对感情和亲情的践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通过对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画,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现出了奴隶制度罪恶。“在自由的土地上,逃亡者们安全了。”
因为斯托夫人认为母性是“所有美国人生活中的道德与伦理模范,”并相信,只有女性才拥有将美国从奴隶制的恶魔手中拯救出来的道德权威;这便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表达出的另一个主题:女性的道德力量与圣洁。在书中,这种角色的例子有伊丽莎——一位带着小儿子逃亡的黑奴(并最终与其全家团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视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过这样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这一观点:女性能够拯救她们身边的人,哪怕是最不道义的人。但后来的评论也提到,斯托夫人笔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妇的老套形象出现,而不是现实中的女性。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说“重申了女性所发挥的影响的重要性”,并为随后几十年里女权主义运动道路的铺平作出了贡献。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显露于小说的结尾,并延及所有的主题;她对基督教的本性进行了探索,并认为基督教神学与奴隶制度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当伊娃死后,汤姆恳求挚爱她的圣克莱尔“回望耶稣”时;当汤姆死后,乔治·谢尔比用“做一个基督徒多好啊”来称颂他时;这一主题都得到了最明确不过的彰显。因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题占有很大的分量,并由于斯托夫人在小说中直接且频繁地发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这本小说还常被认为带有“布道书的形式”。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后我心潮起伏这是一部具有鲜民主义倾象的作品激发了美国的南北战争。它记载了忠厚、善良的汤姆被主任卖来卖去采取不抵抗主义最终被害身亡和勇敢不屈的乔治与妻子伊丽沙不堪被命运辱没与白人作斗争逃到加拿大获得自由的路程。

书中的人有的可恶有的善良。我恨奴贩子海利因为他没把黑人当人看而是把他们当作一件物品玩弄过就把他卖掉;恨谢尔贝因为他为了还债把善良的汤姆卖掉他是答应过汤姆给汤姆自由的;恨黑奴制因为他夺去了黑人自由让他们有了一种奴性。

我敬伊丽沙因为她得知谢尔贝要把自己的孩子哈利卖掉时不顾性命拼死保护哈利她是一个伟大的母亲;敬乔治因为他勇敢不屈和白人作斗争最终逃到加拿大获得了自由;敬爱米丽因为谢尔贝要卖哈利时她宁可卖自己的孩子也不愿卖可怜的哈利。

我同情谢尔贝因为他不卖汤姆就会倾家荡产是迫不得已才卖汤姆的;同情克萝婶婶因为汤姆被卖走后她日夜都在思念他还经常烙汤姆最爱吃的饼子但她最终没能等到汤姆;同情汤姆因为他不抵抗被主人卖来卖去默默地忍耐着内心的痛苦。

当汤姆得知主人要把他卖到南方时他不但没有逃跑反而为了帮助主人还债留了下来。汤姆你真傻呀你明知道卖到南方只有死路一条你也得为了克萝婶婶和自己的孩子们留下来呀!

当汤姆被赛门打伤后不但没怪罪他反而说:“他是个可怜虫!其实他并没有伤害我只是为我打开了天国的大门罢了。”天哪都出人命了赛门还不够罪恶吗?汤姆你不能太善良啊你们要站起来和白人做斗争你们能获胜的!

黑奴制是世界上最恶毒的是凶残的。在白人眼里黑奴是一件玩意儿玩得好玩就留下来玩得不好玩就把他们卖掉换取钱财。黑人们的自由和自尊都给你们毁了。

如果我有权利的话我会判你们终生坐牢尝尝苦头!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这是居里夫人的作品,她写的这本书不但震撼了美国,还给奴隶主们一次痛击,然而还引发了一场战争。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白人还是黑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这是居里夫人的作品,她写的这本书不但震撼了美国,还给奴隶主们一次痛击,然而还引发了一场战争。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白人还是黑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后我心潮起伏这是一部具有鲜民主义倾象的作品激发了美国的南北战争。它记载了忠厚、善良的汤姆被主任卖来卖去采取不抵抗主义最终被害身亡和勇敢不屈的乔治与妻子伊丽沙不堪被命运辱没与白人作斗争逃到加拿大获得自由的路程。

书中的人有的可恶有的善良。我恨奴贩子海利因为他没把黑人当人看而是把他们当作一件物品玩弄过就把他卖掉;恨谢尔贝因为他为了还债把善良的汤姆卖掉他是答应过汤姆给汤姆自由的;恨黑奴制因为他夺去了黑人自由让他们有了一种奴性。

我敬伊丽沙因为她得知谢尔贝要把自己的孩子哈利卖掉时不顾性命拼死保护哈利她是一个伟大的母亲;敬乔治因为他勇敢不屈和白人作斗争最终逃到加拿大获得了自由;敬爱米丽因为谢尔贝要卖哈利时她宁可卖自己的孩子也不愿卖可怜的哈利。

我同情谢尔贝因为他不卖汤姆就会倾家荡产是迫不得已才卖汤姆的;同情克萝婶婶因为汤姆被卖走后她日夜都在思念他还经常烙汤姆最爱吃的饼子但她最终没能等到汤姆;同情汤姆因为他不抵抗被主人卖来卖去默默地忍耐着内心的痛苦。

当汤姆得知主人要把他卖到南方时他不但没有逃跑反而为了帮助主人还债留了下来。汤姆你真傻呀你明知道卖到南方只有死路一条你也得为了克萝婶婶和自己的孩子们留下来呀!

当汤姆被赛门打伤后不但没怪罪他反而说:“他是个可怜虫!其实他并没有伤害我只是为我打开了天国的大门罢了。”天哪都出人命了赛门还不够罪恶吗?汤姆你不能太善良啊你们要站起来和白人做斗争你们能获胜的!

黑奴制是世界上最恶毒的是凶残的。在白人眼里黑奴是一件玩意儿玩得好玩就留下来玩得不好玩就把他们卖掉换取钱财。黑人们的自由和自尊都给你们毁了。

如果我有权利的话我会判你们终生坐牢尝尝苦头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后我心潮起伏这是一部具有鲜民主义倾象的作品激发了美国的南北战争。它记载了忠厚、善良的汤姆被主任卖来卖去采取不抵抗主义最终被害身亡和勇敢不屈的乔治与妻子伊丽沙不堪被命运辱没与白人作斗争逃到加拿大获得自由的路程。

书中的人有的可恶有的善良。我恨奴贩子海利因为他没把黑人当人看而是把他们当作一件物品玩弄过就把他卖掉;恨谢尔贝因为他为了还债把善良的汤姆卖掉他是答应过汤姆给汤姆自由的;恨黑奴制因为他夺去了黑人自由让他们有了一种奴性。

我敬伊丽沙因为她得知谢尔贝要把自己的孩子哈利卖掉时不顾性命拼死保护哈利她是一个伟大的母亲;敬乔治因为他勇敢不屈和白人作斗争最终逃到加拿大获得了自由;敬爱米丽因为谢尔贝要卖哈利时她宁可卖自己的孩子也不愿卖可怜的哈利。

我同情谢尔贝因为他不卖汤姆就会倾家荡产是迫不得已才卖汤姆的;同情克萝婶婶因为汤姆被卖走后她日夜都在思念他还经常烙汤姆最爱吃的饼子但她最终没能等到汤姆;同情汤姆因为他不抵抗被主人卖来卖去默默地忍耐着内心的痛苦。

当汤姆得知主人要把他卖到南方时他不但没有逃跑反而为了帮助主人还债留了下来。汤姆你真傻呀你明知道卖到南方只有死路一条你也得为了克萝婶婶和自己的孩子们留下来呀!

当汤姆被赛门打伤后不但没怪罪他反而说:“他是个可怜虫!其实他并没有伤害我只是为我打开了天国的大门罢了。”天哪都出人命了赛门还不够罪恶吗?汤姆你不能太善良啊你们要站起来和白人做斗争你们能获胜的!

黑奴制是世界上最恶毒的是凶残的。在白人眼里黑奴是一件玩意儿玩得好玩就留下来玩得不好玩就把他们卖掉换取钱财。黑人们的自由和自尊都给你们毁了。

如果我有权利的话我会判你们终生坐牢尝尝苦头!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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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叙述的故事发生在奴隶社会。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名叫汤姆的壮年黑奴,他聪明、老实、虔诚、能干,但主人还是因为债台高筑,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黑利。好景不长,汤姆的新主人不久便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身亡。于是,他又被卖到了凶残的种植园主雷格尔手里,最后惨死在他的毒打之下。

  汤姆品德高尚、心地善良,最后依然落得一个悲惨的结局。我有时在想,汤姆就像唐代梅妃江采萍一样是生错了朝代的:唐爱牡丹,宋爱梅,梅妃似乎更应该出生在几百年后的宋代。可能汤姆也应该把自己出生的日子往后推些年,在奴隶制被废除之后,在那些被鄙视的黑奴们受到与他人平等的待遇之后。

  奴隶们生来就不被当做人来看,通常是按照马匹的价格来衡量他们人身的价值!表面上,那些可怕的罪行都是残暴的奴隶主所为,但归根结底,最终导致一个个黑奴家破人亡的凶手,恐怕是早已被废除了的奴隶制度。

  《汤姆叔叔的小屋》揭露了奴隶制度的黑暗与邪恶,许多像汤姆这样善良的人们都只能拥有一个悲惨的结局,可能汤姆也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罢了!就像书中圣·克莱尔对奥菲利亚说的那样:“这只是你从窗帘缝里看到的一个例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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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通过对汤姆和乔治?哈里斯夫妇这两种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诉读者: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

这本书之所以令我感动,是因为它真实地描写出当时美国旧社会的黑奴悲惨况,故事中的汤姆叔叔无论身在何处、什么情况都非常乐于助人,而且汤姆叔叔除了乐于助人这个优点外,他还十分善良、忠诚、能干、精明……还任劳任恕地替谢尔比先生管理庄园。还有伊丽莎,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哈里不被谢尔比先生买掉,只好连夜逃走。不惜为了儿子选择了一条既遥远又艰辛的道路,天天都要担心受吓,并且还要逃避一路上奴隶主的疯狂追捕,况且丽莎的本性就是善良、胆小怕事,所以丽莎为了儿子将母爱发挥到了极点。还有最值一提的善良、天真、纯洁,汤姆叔叔的好朋友吉琳。吉琳她有着天使一般的美丽的脸庞、纯洁的心灵,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坏人、或其他人,要是他们有困难或需要帮助,她就会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他们。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精明,还有吉琳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对美国历史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原来世界不是到处阳光一片,还有很多的阴暗面,还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在现代社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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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它不仅向人们展示了一个感人泪下的故事,更是两个民族、两个地域之间的精神斗争。
一个,来自于异域的种族,他们的祖先生长于赤道烈日之下,从本土带来迥异专横的性格,并将其遗传给子孙;另一个,是一个文明而信奉基督的社会,有这所谓的绅士和上等血统,高声呼喊“仁义道德”,其实连他们所谓真正的基督徒也在干着摧毁他们圣经的事。
非洲,在人类早期蒙昧时代,开创世界文明和人类进步。近几百年来,却倒在文明而信奉基督的人类脚下,流含流泪,徒劳地乞求怜悯。在她宽大的臂膀里,曾经怀抱过最早的文明时代;如今,在她乌黑的大眼睛中,却透过无情铁蹄践踏的影子。
想想吧!那些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他们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他们命运的主人。乌黑的眸子变得浑浊,忍受着主人的随意摆布,似乎生下来丑一点还幸运些,那样,或许就不会被努力贩子们看上,从而成为他们利益的牺牲品,但是,孩子丑了,主人就会像看待怪物一样看待他们,就会想方设法地把他们买了,不管怎样,都免不了一场骨肉分离,黑人的命运就是那样地悲惨。而那些年轻的小伙子,也将为自己的身强力壮、机灵灵活而付出代价,被买到南方去,奴隶主们像野狗一样,吸蚀着他们的鲜血,知道生命的最后一刻。人们像买家具或狗一样买他们,可能还不如那样珍惜和怜爱。
或许,有些人自认为已经领悟到了奴隶们的痛苦与所受的不公,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其实已经习惯了有奴隶的日子,是啊,他们已经习惯了,习惯了对奴隶的呼风唤雨,习惯了对奴隶的掌控,一旦没有了奴隶他们就会像丢失了奶嘴的孩子,失去了允吸,也就失去了活力。他们已经紧紧依靠与奴隶,是那种一旦不对他们进行残暴就会失去很多。
然而,这个世界上还是有真正心地善良的人。小伊娃——她是个真正的天使,在她心里,上帝创造这个世界的时候,为了给予他们不同,将他们的皮肤划分成不同的颜色并放在不同的区域,人和人是平等的,人和人的灵魂更应该是平等。她真正了解到黑人的痛、黑人的悲惨,甚至是那些他们自己都还没意识到的,小伊娃确实是个天使,一个美丽的天使。她爱身边的一切,爱上帝,爱所有的人,她的心纯洁无杂质,她的心只懂得怎样去解救别人,上帝却亲手杀死了自己女儿,她终于无情地离开了这个需要她来解救的世界。
我们似乎应该想一想汤姆大叔的悲惨遭遇的原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和躯体,残酷的奴隶制社会就是要我们交出自己的躯体乃至灵魂,汤姆大叔宁肯自己的躯体受到残暴地折磨,也不愿像奴隶主屈服,交出自己的灵魂。在我们的生命里,自己的灵魂是一定属于自己的。灵魂,是我们的精神,是我们的意志,汤姆大叔的悲惨遭遇,或者在白人意义上的错,不就是没有拿出不属于别人而属于自己的东西吗?为什么不想想,抢或强占别人的东西是属于不道德的!
不过,作为那所谓的征服者和狠心的主人,那个强势民族终于对广阔的非洲上的人民发了善心;人们已经意识到,对一切国家而言,保护弱小比欺凌弱小高尚得多。感谢上帝,奴隶贸易终于在这个世界上寿终正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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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读了斯陀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其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  
  想想吧!这原本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在这种毫无尊严,经历着骨肉分离,整天遭受鞭打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仰呢?只有纯洁,美好,无私的爱才能拯救她的心灵!当天使般的伊娃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托普西的眼睛里蒙上了泪水,她的心灵受到了一缕爱的阳光。果然,托普西以后变好了,她努力争取关爱别人。这是打骂,说教永远达不到的效果,充满爱的一句话超越了一切!这就是爱的力量!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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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文章仅作参考,给你一些灵感。希望你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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