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汇是什么,付汇是什么?

作者&投稿:英申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什么叫收汇、付汇?什么叫进出口核销?通俗一点。~

收汇:就是老外付款给你们公司的外汇帐户上,你们公司去银行把这笔钱转到人民币帐户上。
付汇:就是你们公司要付款给老外,要去银行把人民币换成外汇打到老外的帐户上。
进出口核销:
分进口核销和出口核销,
进口核销:你从国外购买产品,进口报关的金额和你付款给客户的金额相一致就行了。
出口核销:你卖东西到国外,出口报关的金额跟你收汇的金额一致就行了,再收集相关的单据比如《出口核销单》,《收汇水单》,《报关单核销联》到银行核销盖章,再到外汇管理局核销就OK了。当然,各个不同地方核销的政策就不一样。

解析:这个是进出口贸易中的专业术语。汇指的是外汇,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结汇: 一般是指有收汇的企业在收到从境外汇入到银行外币帐户后,将此帐户上的外币兑换成本国货币的过程.收汇: 一般是指出口企业在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等而产生的应收货款, 从境外汇入的外币到境内指定收汇银行的外币帐户上的过程.付汇: 一般是指进口企业在发生进口业务时, 需要从其外汇帐户上支付货款到境外的进程.由于我国是外汇管制国家, 所有的外汇出入境或使用, 都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或备案.区别是很明显的,一,结汇: 是将外汇兑换成本国货币, 但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二,收汇: 是因出口货物或提供劳务等而产生的收入外汇款项.相当于收款.三,付汇: 是因进口业务等而产生的支付外汇的业务. 相当于付款.拓展资料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结汇、售汇及付汇行为,实现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应当按照本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业务范围办理结汇、售汇、开立外汇帐户及对外支付业务。第三条 境内机构外汇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及时调回境内。第四条 境内机构、居民个人、驻华机构及来华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结汇、购汇、开立外汇帐户及对外支付。第五条 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通过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办理对外收支时,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第二章 经常项目下的结汇、售汇与付汇第六条 除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限定的范围和数量外,境内机构取得的下列外汇应当结汇:(一)出口或者先支后收转口货物及其他交易行为收入的外汇。其中用跟单信用证/保函和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的贸易出口外汇可以凭有效商业单据结汇,用汇款方式结算的贸易出口外汇持出口收汇核销单结汇;(二)境外贷款项下国际招标中标收入的外汇;(三)海关监管下境内经营免税商品收入的外汇;(四)交通运输(包括各种运输方式)及港口(含空港)、邮电(不包括国际汇兑款)、广告、咨询、展览、寄售、维修等行业及各类代理业务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收入的外汇;(五)行政、司法机关收入的各项外汇规费、罚没款等;(六)土地使用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的外汇,但上述无形资产属于个人所有的,可不结汇;(七)境外投资企业汇回的外汇利润、对外经援项下收回的外汇和境外资产的外汇收入;(八)对外索赔收入的外汇、退回的外汇保证金等;(九)出租房地产和其他外汇资产收入的外汇;(十)保险机构受理外汇保险所得外汇收入;(十一)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净收入;(十二)国外捐赠、资助及援助收入的外汇;(十三)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应当结汇的外汇。第七条 境内机构(不含外商投资企业)的下列外汇,可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请,在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按照规定办理结汇:(一)经营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提供劳务、技术合作及其他服务业务的公司,在上述业务项目进行过程中收到的业务往来外汇;(二)从事代理对外或者境外业务的机构代收代付的外汇;(三)暂收待付或者暂收待结项下的外汇,包括境外汇入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先收后支的转口贸易收汇、邮电部门办理国际汇兑业务的外汇汇兑款、一类旅行社收取的国外旅游机构预付的外汇、铁路部门办理境外保价运输业务收取的外汇、海关收取的外汇保证金、抵押金等;(四)保险机构受理外汇保险、需向境外分保以及尚未结算的保费。上述各项外汇的净收入,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第八条 捐赠、资助及援助合同规定用于境外支付的外汇,经外汇局批准后方可保留。第九条 下列范围的外汇,可以保留:(一)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及其他境外法人驻华机构的外汇;(二)居民个人及来华人员的外汇。第十条 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下外汇收入可在外汇局核定的最高金额以内保留外汇,超出部分应当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通过外汇调剂中心卖出。第十一条 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现钞结汇,结汇人应当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和外汇来源证明,外汇指定银行予以结汇登记后报外汇局备案。第十二条 本规定第七、八、九、十条允许开立外汇帐户的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驻华机构及来华人员,应当按照外汇帐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到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第十三条 境内机构下列贸易及非贸易经营性对外支付用汇,持与支付方式相应的有效商业单据和所列有效凭证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一)用跟单信用证/保函方式结算的贸易进口,如需在开证时购汇,持进口合同、进口付汇核销单、开证申请书;如需在付汇时购汇,还应当提供信用证结算方式要求的有效商业单据。核销时必须凭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二)用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的贸易进口,持进口合同、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付汇通知书及跟单托收结算方式要求的有效商业单据。核销时必须凭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三)用汇款方式结算的贸易进口,持进口合同、进口付汇核销单、发票、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运输单据,若提单上的“提货人”和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与进口合同中列明的买方名称不一致,还应当提供两者间的代理协议;(四)进口项下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5%或者虽超过15%但未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持进口合同、进口付汇核销单;上述(一)至(四)项下进口,实行进口配额管理或者特定产品进口管理的货物,还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签发的许可证或者进口证明;进口实行自动登记制的货物,还应当提供填好的登记表格。(五)进口项下的运输费、保险费,持进口合同、正本运输费收据和保险费收据;(六)出口项下不超过合同总金额2%的暗佣(暗扣)和5%的明佣(明扣)或者虽超过上述比例但未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佣金,持出口合同或者佣金协议、结汇水单或者收帐通知;出口项下的运输费、保险费,持出口合同、正本运输费收据和保险费收据;(七)进口项下的尾款,持进口合同、进口付汇核销单、验货合格证明;(八)进出口项下的资料费、技术费、信息费等从属费用,持进口合同或者出口合同、进口付汇核销单或者出口收汇核销单、发票或者收费单据及进口或者出口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说明书;(九)从保税区购买商品以及购买国外入境展览展品的用汇,持(一)至(八)项规定的有效凭证和有效商业单据;(十)专利权、著作权、商标、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的进口,持进口合同或者协议;(十一)出口项下对外退赔外汇,持结汇水单或者收帐通知、索赔协议、理赔证明和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的证明;(十二)境外承包工程所需的投标保证金持投标文件,履约保证金及垫付工程款项持合同。第十四条 境内机构下列贸易及非贸易经营性对外支付,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凭用户提供的支付清单先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兑付,事后核查:(一)经国务院批准的免税品公司按照规定范围经营免税商品的进口支付;(二)民航、海运、铁道部门(机构)支付境外国际联运费、设备维修费、站场港口使用费、燃料供应费、保险费、非融资性租赁费及其他服务费用;(三)民航、海运、铁道等部门(机构)支付国际营运人员伙食、津贴补助;(四)邮电部门支付国际邮政、电信业务费用。第十五条 境内机构下列对外支付用汇,由外汇局审核其真实性后,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一)超过本规定第十三条(四)规定比例和金额的预付货款;(二)超过本规定第十三条(六)规定比例和金额的佣金;(三)转口贸易项下先支后收的对外支付;(四)偿还外债利息;(五)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现钞提取。第十六条 境内机构偿还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贷款利息,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借贷合同及债权人的付息通知单,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第十七条 财政预算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按照《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办理。第十八条 财政预算外的境内机构下列非经营性用汇,持所列有效凭证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一)在境外举办展览、招商、培训及拍摄影视片等用汇,持合同、境外机构的支付通知书及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二)对外宣传费、对外援助费、对外捐赠外汇、国际组织会费、参加国际会议的注册费、报名费,持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有关函件;(三)在境外设立代表处或者办事机构的开办费和年度预算经费,持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该机构的批准文件和经费预算书;(四)国家教委国外考试协调机构支付境外的考试费,持对外合同和国外考试机构的帐单或者结算通知书;(五)在境外办理商标、版权注册、申请专利和法律、咨询服务等所需费用,持合同和发票;(六)因公出国费用,持国家授权部门出国任务批件。上述(一)至(六)项以外的非经营性用汇,由外汇局审核其真实性以后,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第十九条 居民个人的因私用汇,按照《境内居民因私兑换外汇办法》和《境内居民外汇存款汇出境外的规定》办理。第二十条 居民个人移居出境后,下列合法人民币收益,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所列有效凭证到外汇局授权的外汇指定银行兑付:(一)人民币存款利息,持人民币存款利息清单;(二)房产出租收入的租金,持房产租赁合同和房产出租管理部门的证明;(三)其他资产的收益,持有关的证明材料和收益清单。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依法纳税后的利润、红利的汇出,持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外商投资企业中外籍、华侨、港澳台职工依法纳税后的人民币工资及其他正当收益,持证明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第二十二条 按照规定应当以外币支付的股息,依法纳税后持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第二十三条 驻华机构及来华人员的合法人民币收入,需汇出境外时,持证明材料和收费清单到外汇局授权的外汇指定银行兑付。第二十四条 驻华机构及来华人员从境外携入或者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设备、用具等,出售后所得人民币款项,需汇出境外时,持工商登记证或者本人身份证明和出售凭证到外汇局授权的外汇指定银行兑付。第二十五条 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出境时未用完的人民币,可以凭本人护照、原兑换水单(有效期为6个月)兑回外汇,携出境外。  第三章 资本项目下的结汇、售汇与付汇第二十六条 境内机构资本项目下的外汇应当在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第二十七条 境内机构下列范围内的外汇,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结汇:(一)境外法人或自然人作为投资汇入的外汇;(二)境外借款及发行外币债券、股票取得的外汇;(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资本项目下外汇收入。除出口押汇外的国内外汇贷款和中资企业借入的国际商业贷款不得结汇。第二十八条 境内机构向境外出售房地产及其他资产收入的外汇,除本规定第十条限定的数额外应当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第二十九条 境内机构偿还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贷款本金,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借贷合同及债权机构的还本通知单,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第三十条 境内机构资本项目下的下列用汇,持所列有效凭证向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核准件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一)偿还外债本金,持《外债登记证》、借贷合同及债权机构还本通知单;(二)对外担保履约用汇,持担保合同、外汇局核发的《外汇担保登记证》及境外机构支付通知;(三)境外投资资金的汇出,持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投资合同;(四)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经批准需以外汇投入的注册资金,持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合同。第三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的增加、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持董事会决议,经外汇局核准后,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持外汇局核发的售汇通知单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在境内投资及外方所得利润在境内增资或者再投资,持外汇局核准件办理。 第四章 结汇、售汇及付汇的监管第三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也可以在外汇调剂中心买卖外汇,其他境内机构、居民个人、驻华机构及来华人员只能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第三十三条 从外汇帐户中对外支付时,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应当根据规定的外汇帐户收支范围及本规定第二、三章相应的规定进行审核,办理支付。第三十四条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售汇和付汇后,应当在相应的有效凭证和有效商业单据上签章后留存备查。第三十五条 外汇指定银行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和规定的买卖差价幅度,确定对客户的外汇买卖价格,办理结汇和售汇业务。第三十六条 从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购汇支付,应当在有关结算方式或者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不得提前对外付款;除用于还本付息的外汇和信用证/保函保证金外,不得提前购汇。第三十七条 为使有远期支付合同或者偿债协议的用汇单位避免汇率风险,外汇指定银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币的远期买卖及其他保值业务。第三十八条 易货贸易项下进口,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购汇或者从外汇帐户支付。第三十九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向外汇局报送结汇、售汇及付汇情况报表。外汇指定银行应当建立结售汇内部监管制度,遇有结售汇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支局报告。第四十条 境内机构应当在其注册地选择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按照本规定办理结汇、购汇、付汇业务。境内机构在异地和境外开立外汇帐户,应当向外汇局申请。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下的外汇收入,经批准可以在注册地选择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结算帐户。第四十一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和有结汇、购汇、付汇业务的境内机构,应当无条件接受外汇局的监督、检查,并出示、提供有关材料。对违反本规定的,外汇局可对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对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外汇局可对其处于暂停结售汇业务的处罚。第五章 附 则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1996年7月1日起施行。1994年3月26日发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注:已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信用证/保函项下保证金提前购汇问题的批复》(汇复〔2001〕73号)修改。

收汇:一般是指出口企业在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等而产生的应收货款,从境外汇入的外币到境内指定收汇银行的外币帐户上的过程。
付汇:一般是指进口企业在发生进口业务时,需要从其外汇帐户上支付货款到境外的进程。


什么叫付汇
付汇是指通过某种方式支付外汇的行为或过程。详细解释如下:付汇是一个经济术语,主要涉及到外汇的支付。在现代国际贸易和金融活动中,付汇是一种常见的支付方式。当一笔交易涉及到不同国家的货币时,通常需要支付外汇来完成交易。付汇可以是企业之间的贸易支付,也可以是个人向海外支付费用,如旅游、留学等。

报关中什么是付汇
付汇是指进口商在进口货物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出口商支付货款的对外支付行为。在国际贸易中,付汇是履行贸易合同的重要环节,涉及到货币结算和资金流动。2. 付汇在报关流程中的位置:在报关过程中,付汇通常发生在货物进口后,完成清关手续之前。进口商需按照海关要求完成相关的报关手续,在确认货物的...

付汇什么意思
付汇是指个人或企业通过银行等国际结算机构,将外汇资金汇付到指定账户的行为。付汇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资金流转方式,当进行进口贸易或者其他需要支付外币资金的业务时,付汇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以下是关于付汇的详细解释:1. 定义与功能:付汇即支付外汇,是跨境交易中支付货款或其他费用的行为。在国际贸易中...

什么叫付汇
付汇是指通过某种方式支付外汇的行为或过程。详细解释如下:付汇是企业或个人在国际交易中的常见行为之一。在跨境贸易、海外投资、国际汇款等场景下,当涉及到外汇支付时,就需要进行付汇操作。简单来说,付汇就是支付外汇,可以是支付货款、服务费、投资款项等。具体来说,付汇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如电汇...

银行付汇是什么意思?求详解
这是银行业务术语,付汇就是银行支付汇款,这里的汇是广义转账业务的代称。

付汇什么
付汇最直接的定义就是指资金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的行为。这通常涉及货币的转移,以完成商业交易、支付服务费用或其他目的。2. 支付方式:付汇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电汇、信用证、在线支付平台等。电汇是常用的付汇方式之一,通过银行系统直接将资金汇至收款人账户。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

什么是付汇
付汇是指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相关收汇、付汇的管理规定,审核用汇单位和个人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后,从其外汇账户或自身购买的外汇向境外支付的行为。我国是外汇管制国家,所有的外汇出入境或使用,都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或备案。外资企业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

报关中什么是付汇
付汇是报关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指的是在进出口贸易中,进口方通过银行或其他支付渠道,向出口方支付货款的行为。付汇的详细解释 1. 付汇的基本概念: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买方需要支付货款给卖方以完成交易。付汇就是这一支付过程的实现。通常,付汇涉及货币转换和资金流转,需要根据合同...

外汇,结汇,购汇,付汇各什么意思?
结汇:企业或个人按照外汇牌价,向银行买进或卖出外汇,称“结汇”。购汇:购买外汇的意思。在中国我们的本位币是人民币,当我们发生外币交易后需要支付外币时用人民币去购换成外币支付的一种行为就称之为购汇了。付汇:一般是指进口企业在发生进口业务时, 需要从其外汇帐户上支付货款到境外的进程。

外汇结汇购汇和付汇各是什么意思
付汇是指个人或企业将外汇用于支付国外的款项或费用。付汇通常是将外币转换为本国货币,用于支付国外的货款、劳务费、分红等。总结起来,外汇结汇是将本国货币兑换成外币,常用于投资、支付国外款项;外汇购汇是购买外币以满足个人或企业对外汇的需求;付汇是将外汇用于支付国外的款项或费用。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18450562252: 收汇是什么,付汇是什么? -
荆中骨痨: 收汇:一般是指出口企业在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等而产生的应收货款,从境外汇入的外币到境内指定收汇银行的外币帐户上的过程.付汇:一般是指进口企业在发生进口业务时,需要从其外汇帐户上支付货款到境外的进程.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18450562252: 请问结汇、收汇、付汇都是什么意思?他们都有什么区别?请通俗讲解,万分感谢! -
荆中骨痨: 结汇: 一般是指有收汇的企业在收到从境外汇入到银行外币帐户后,将此帐户上的外币兑换成本国货币的过程. 收汇: 一般是指出口企业在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等而产生的应收货款, 从境外汇入的外币到境内指定收汇银行的外币帐户上的过程. 付汇: 一般是指进口企业在发生进口业务时, 需要从其外汇帐户上支付货款到境外的进程. 由于我国是外汇管制国家, 所有的外汇出入境或使用, 都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或备案. 区别是很明显的, 一,结汇: 是将外汇兑换成本国货币, 但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 二,收汇: 是因出口货物或提供劳务等而产生的收入外汇款项.相当于收款. 三,付汇: 是因进口业务等而产生的支付外汇的业务. 相当于付款.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18450562252: 什么叫收汇、付汇?什么叫进出口核销?通俗一点. -
荆中骨痨: 收汇:就是老外付款给你们公司的外汇帐户上,你们公司去银行把这笔钱转到人民币帐户上. 付汇:就是你们公司要付款给老外,要去银行把人民币换成外汇打到老外的帐户上. 进出口核销: 分进口核销和出口核销, 进口核销:你从国外购买产品,进口报关的金额和你付款给客户的金额相一致就行了. 出口核销:你卖东西到国外,出口报关的金额跟你收汇的金额一致就行了,再收集相关的单据比如《出口核销单》,《收汇水单》,《报关单核销联》到银行核销盖章,再到外汇管理局核销就OK了.当然,各个不同地方核销的政策就不一样.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18450562252: 想问一下会计工作中外汇的收汇、付汇、结汇的具体流程! -
荆中骨痨:收汇就是收取外国汇进来的钱.一般是指出口企业在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等而产生的应收货款, 从境外汇入的外币到境内指定收汇银行的外币帐户上的过程.外管局要求的是所有报关出口之前的收汇都要做预收登记.大体步骤是先做合同...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18450562252: 进出口付汇 收汇 -
荆中骨痨: 进口付汇需带出口合同 出口结汇直接先结汇但要登记,核销后要对应此登记销账 一样须有外管局核销单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18450562252: 进口货物付汇,出口货物收汇,具体含义是什么? -
荆中骨痨: 按字面意思理解就行了,进口,你拿了别人的货物,当然要付款了,出口了货物,把东西卖给别人了当然要把钱收回来了.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18450562252: 出口收汇与进口付汇的区别是什么?出口退税又是什么相关知识?? -
荆中骨痨: 卖出境的货收的钱,叫出口收汇;买境外的货付的钱,叫进口付汇.为防止进、出口国双重收税,出口国对其出口货物进行返还全部或部分增值税的行为,叫出口退税.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18450562252: 外汇的收汇、付汇、结汇、核销分别有什么区别?
荆中骨痨: 针对外贸企业来说,出口了产品,就要收到外汇啊,就是收汇.那你的买方就是向你付汇啊. 结汇就是当你的买方将货款打入某银行时,银行就会通知你结汇. 当你收到外汇,需带你的出口核销单、核销专用联、出口报关单,填写出口核销报告表到外管局核销.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18450562252: 结汇、购汇与付汇、收汇有什么区别?付汇与收汇用不用计入结构汇差额中? -
荆中骨痨: 结汇是指:将账户里的外币结换成人民币 购汇是指:用人民币购买外币 收汇后可以要求银行结汇 购汇后可以进行付汇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18450562252: 什么是付汇联 -
荆中骨痨: 进口付汇和出口收汇别弄混了; 出口收汇是收到货款后银行出具水单然后核销; 而进口付汇的核销一般是银行代申报,这样在付汇的时候,提交给银行的单证就有一联是报关单的付汇联!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