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长沙一律所因收费过低被警告处分:最低应收 41 万却仅收五千?

作者&投稿:曹王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湖南长沙,一律所因收费过低被警告处分,该律所被罚到底冤不冤?~

这家受到处罚的律师实际上是并不冤的。或许很多人会好奇,为什么律师向别人收取第一费用还要受到处罚,难道不应该是受到奖励吗?实际上这个律师他的做法违反了市场经营的规定,对于大家来讲觉得他收取低费用是一件好事,是因为大家把自己放在了一个消费者的地位去看,消费者们能够在较低的价格之内享受较好的服务,自然是一件好的事情。
可是对于其他的同类经营者来讲就并不是这样了,就以这个律师的做法为例,可能对于他的当事人来说,会认为向他收取了较少的费用,当事人就付出了更少的支出。但是对于同类律所来讲,他们就会因此成为没有优势的竞争者,因为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之中如果说以低价去进行竞争的话,那么就会扰乱整个市场的环境。
就像消费者会认为同样的一个商品,如果你卖4元的话,另外一家商家他卖3元,那我为什么不去花更低的价格购买这个商品而要在你这里购买呢?一旦整个市场经营者都通过低价去竞争的话,那么整个市场的环境也就乱了,很多的经营者可能都会不断的去压低自己的价格。
那么他压低价格,如果只是暂时性的还不会影响商品的质量,为你提供的服务问题,但如果说它是一个长期的话,那么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利益受到损害的仍然是消费者自身。所以说这个律所他通过这种低价的方式去获取当事人的话,是一种违反了市场不正当经营规则的行为。在这件事情上他应该受到惩罚,而且对他的惩罚也不是冤枉他,毕竟一切事实都是有依据的。对他的惩罚也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根据事实作出的。

随着如今大家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律师这个职业对于我们日常生活来说并不陌生。甚至有很多人在生活当中会与律师打交道,正所谓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也正是因为有了律师这个职业的存在,所以很多对法律一头雾水的人,在面临一些纠纷的时候,处理起来才会方便很多。

长沙律所被警告处分很多人都知道律师属于专业人士,不仅在大学期间要比其他人更用功,即便在大学毕业以后也要考取执照。如果身为律师触犯法律,或者是企图钻法律空子,那么就一定是知法犯法。最近长沙就有一个律师事务所,因为收费价格低,所以被当地警告处分。很多与律师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服务费是按照百分比来收取的。长沙该律所在民事案件当中,应收取服务费41万元,但该律所仅收取5000元。不仅收费过低,而且远低于律师收费指导的标准。

律所涉嫌哪些违规该律所在处理此次民事案件的过程当中,由于收取服务费标准过低,所以已经违反行业规则。在经过长沙市律师协会调查研究以后,发布了有关于该律所的通告。该律所在收取服务费方面,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而该律所律师在此次案件审理过程当中,不仅进行虚假陈述,而且也扰乱当庭秩序,甚至已经损坏当事人正常合法权益。对该律所以及律所律师进行警告处分。

为何价低还不对?很多人之所以不愿意打官司,就是因为在打官司过程当中,不仅需要消耗精力,而且也比较烧钱。很多人都希望以最低廉的价格,做出对自己最有益的事情,那么该律所为何收价低还犯错?这就涉及到不正当竞争,就比如说该律所以低价与同行进行竞争,这已经严重影响到市场秩序。该律所价格过低,就会吸引到大量客户,对于其它律所是一种冲击,当其他律所无力负荷并且倒闭过后,该律所也不会继续保持低价,而是狮子大开口,到时不仅对其他律所有影响,对于市民进行法律咨询也是一种冲击。

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规则,可以因为一些公益或者是爱心打破规则,但是因为个人谋利而打破规则,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无论是从事哪个行业,都要遵守其相应规则。

一是近年来律师行业人数快速增长,同时律师还面临与法律工作者、公司法务人员的竞争;二是互联网技术发展迅猛,律师行业开始利用信息技术低价发展批量业务;三是委托人获取行业信息日益便捷,律师行业充满竞争。尽管如此,律师不仅有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同时也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正确实施的义务。律所及律师无正当理由低价收费吸引客户的行为严重背离市场价值规律,其结果将造成法律市场的混乱,使委托人无法正确的选择法律服务,其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及时、合法的维护。另一方面,其他律师由于受到低价收费的排挤无法获得案源,有可能会采取同种方式,其结果将导致律师业务素质的下降,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受损。面对市场竞争,律所及律师应当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规范和改善服务流程,关注律师行业的变化,敬畏和尊重市场规律,从自身角度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在执业过程中应时刻谨记遵守执业规范,谨小慎微。

长沙律协官网的处分通报在代理一起民事案件中,最低可收律师服务费为41万余元,但长沙一律师仅收5000元。

近日长沙市律师协会官网通报了该起案例,认定该律师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构成不正当竞争,对涉事律所和律师严某某给予警告的行业处分。

涉事律师不但一直未收到该5000元律师费,还遭到投诉人两次向律协发起的存在虚假陈述、扰乱审判秩序、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投诉。

长沙律协官网5月26日公布的《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严某某律师不正当竞争一案》披露,2017年5月9日,委托人刘某某经朋友介绍请求严某某律师代理潘某某诉刘某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碍于朋友情面,严某某律师决定接受委托,并指派肖某律师担任该案刘某某一审程序的诉讼代理人。当日,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与刘某某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费为5000元,至今未收到刘某某该笔律师费。

组查证发现,肖某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正常履职,没有证据证明有违《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

该案诉讼标的为15212400元,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与刘某某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收费总额为5000元。依据《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的相关规定,本案依照诉讼标的最低可收律师服务费为411248元,但本案《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收费总额为5000元,属于采取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进行收费的情形。

最终律协认定,由于没有证据证明被处分人收取了委托人刘某某的律师费用,故“不向委托人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违规事项不能成立;被处分人构成“采取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进行收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长沙律协的处理结果:给予湖南XH律师事务所警告的行业处分;给予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严某某律师警告的行业处分。

该处分后面还附有《案件评析》,评析人认为,本案中,律所在合同审查时并没有对该收费明显低于收费标准进行严格审查,该律所的管理并不规范。严某某律师碍于朋友情面低价收费指派律师代理该案件,委托人却连5000元也并未支付,在案件代理过程中,肖某某律师虽然正常履行律师职责,但仍遭到投诉,可见委托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并不会因为律师低价收费而降低对律师的要求,特别是法律关系复杂或存在巨大利益冲突的案件中,律师如因低价收费未认真履行职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代理律师还有可能面临损失赔偿。

评析人最后认为,律所及律师无正当理由在收费标准以下收费吸引客户的行为严重背离市场价值规律,其结果将造成法律市场的混乱,使委托人无法正确的选择法律服务,其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及时和合法的维护,另一方面其他律师由于受到低价收费的排挤无法获得案源,或将采取同种方式,其结果将导致律师业务素质的下降,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受损。

首先,给大家科普一下《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一般来说每个省级行政区都会制定自己的收费标准。因为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未必一致,因此对法律服务的收费指导也因地制宜。但是大部分指定的时间都已经比较早,现在是否依旧适应了经济形势,我保留意见。

但是,总体来说,各省对律师服务收费的标准只有“指导”作用,也就是并非“强制”适用,并且一般都存在一个区间,只要在这个区间之内或者上下适当浮动都不会有太大问题,比如说,

假如说,有一个案件按照收费指导标准需要收100万,你收120万或者80万都不会有问题,因为每个律师的议价能力和考虑的具体因素确实不一样,假如是朋友、同学、熟人,当然可以适当减收。

比如说最近一个案件我其实就没有收很高,一方面因为是朋友介绍的案子我觉得应该表示一下诚意以期之后长期合作,另一方面因为当事人是被告,原告是深圳市直属的投资机构,涉案金额比较大,所以资金压力确实比较大。如果律协因为这个案件我收费不高处分我,那我其实可以找到很多正当的理由进行辩驳。

与这个案件不同,从现在披露的信息来看就纯粹是为了价格战报一个非常低的价格。也许后面还约定了很高比例的风险代理,前期费用收5000块,但也就是前期费用只收5000确实值得推敲。

并且,我不负责任地猜测一下,5000快钱可能只是表面约定,至于实际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假如表面收取5000元,实际上是通过私下收费的方式解决,那就是更严重的问题了。但这件事情已经预先被举报了,所以我们不得而知,

综上,律师收费确实存在各省指定的指导标准,但是标准只有指导作用,不能强制适用,真正能够跟客户议价的还是自己的 专业能力和执业经验,律师服务收费有指导也有考量,适当即可,但千万不能跨越红线私下收费。

希望大家都能够在一个相对健康的环境里,友好竞争,合作共赢。

个人觉得某个律所或律师收取律师费明显低于正常收费标准,肯定是有问题的,律师协会做出行业处分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
因为这不只是会造成不正当竞争影响市场秩序,而且很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这一点有关部门也应该进行调查,以防万一。

在内行看来因为这样的收费会引起行业的不正当竞争,但是对于我们普通人来看这也说明律师收费过高很严重,一个可以收费五千的,却最低收费必须41万,这说明了这一行业的暴利,需要出台很多的法律法规,来杜绝这样的情况。其实我觉得这样警告也是为了稳固市场。市场上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如果随便乱收费的话,这样可能会扰乱市场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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