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作者&投稿:资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一、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欠缺有效要件,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此种民事法律行为不是当然无效,而是必须由当事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裁定。
2【特征】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1)【原因特征】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是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不真实,往往只有当事人才知晓,这就需要有当事人自己决定是否撤销不真实的一次表示。
2)【权利行使特征】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须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撤销权人通过单方的意思表示行使撤销权,可导致可撤销民事民事为的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
3)【效力特征】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前仍然是有效的。
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导致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情形包括以下四种:
1【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指行为人对于民事行为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基于这种错误理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错误理解的情形:
      1)对于行为性质的错误理解,例如把买卖误解为赠与行为等。
      2)对标的物的误解,如把复制品当做原件等。
      3)对价金的误解,如将1000元误认为100元等。
      4)对当事人的误解,如把某甲作为某乙等。
      民法上的误解仅限于对为内容的误解,不包括行为动机的误解,而且这种误解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造成的。
2【受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一引起、强化或维持他人的错误认识,并使其基于此错误认识而作出的意思表示为目的的欺诈行为。
      2)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欺诈是指民事行为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的,以引起、强化或维持他人的错误认识,并使其基于此错误认识而作出意思表示为目的的欺骗行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欺诈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才才销的。
3【一方或第三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事法律行为】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向对方或其亲属预告危险,使其发生恐惧心理,并基于这种恐惧心理而做出的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
4【显示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指双方、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示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它具有以下特点:
      1)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难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
      2)行为结果对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而另一方则获得显然超过了正常情况下所能获得的利益;
      3)不利一方当事人所谓的民事法律行为并非其本意,而是有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原因;
      4)这种不公平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或者是当时社会所公认的不公平。需要注意的是显失公平仅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难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所造成的不公平,而不包括因受欺诈或胁迫而造成的不公平。
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1.【相同点】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后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样,也具有自始无效的后果。
      2.【不同点】但两者毕竟不同,主要表现在
      1)【条件不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也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争议,该行为都是无效的,是绝对的无效。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相对无效,是有条件的无效当事人。根据提出申请,并经法院或仲裁机构,仲裁机构认可是该行为无效的前提条件。
      2)【无效起算时间】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前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有了约束力。只有在被撤销后才丧失法律上的效力,当然撤销行为具有追溯力,追溯到行为开始。
      3)【无效主张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或与该民事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以主张无,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在受理案件中发现属于无效范围的,也可以主动确认其无效。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才可请求撤销,其他人不享有撤销权,另外在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如果属于部分无效的,没有被撤销的部分继续有效。


下列关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___。
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可以得知,行为人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并非出自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导致了这个民事行为的瑕疵,不能成为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期限
法律主观:可撤销的 民事法律行为 的时效为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撤销权消灭 :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 行使撤销权 ;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答案】:A、D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其类型主要包括:(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前,已发生效力,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一、《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三、《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

法律上的撤销是自始无效吗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内容如下:1、撤销后的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而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是无效的,所以撤销后的合同具有溯及力;2、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前,已发生效力,明显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民事行为包括: (一)重大误解; (二)显失公平; (三)乘人之危; (四);欺诈、胁迫。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能力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2、无权代理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1、重大误解;2、欺诈;3、胁迫;4、显失...

...下列关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答案】:A、B 选项B: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应当由撤销权人申请撤销,法院不主动干预。选项D:合同无效、被撤销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4)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口诀可以记(小孩买假串,缺德又违法)小孩对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假对应虚假意思表示,串对应恶意串通ヾ(✿゚▽゚)ノ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包含:(1)重大误解;(2)胁迫...

大宁县18457764617: 可撤销的合同效力究竟是怎样的
轩舍润燥: 1、可撤销的合同效力是: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有效;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后,合同自始无效.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大宁县18457764617: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效力如何? -
轩舍润燥: 准确地说是“效力待定”,没撤销前,有效;撤销后无效!

大宁县18457764617: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类型有哪些,产生原因和法律效果分别 -
轩舍润燥: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可以划分为四种样态.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和未生效.1、无效(1)、自始无效: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2)、当然无效: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也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3)、...

大宁县18457764617: 可撤销合同撤销前究竟是否有效
轩舍润燥: 1、可撤销合同撤销前有效.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具有履行效力,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其未被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大宁县18457764617: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不是等于无效民事行为??
轩舍润燥: 不等于.可撤销民事民事行为是指只要不撤销,民事行为就是有效的.而无效的是不能生效的.两者区别很大.比如受欺诈的合同再撤销前是有效的,对双方有约束力,只是因为受欺诈方行使撤销权,合同才变得不生效了.

大宁县18457764617: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诉讼时效是多久
轩舍润燥: 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诉讼时效为一年.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大宁县18457764617: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时效是如何
轩舍润燥: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时效为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大宁县18457764617: 简述效力待定法律行为和可撤销法律行为的区别 -
轩舍润燥: 效力未定行为因无权处分而产生,在权利人未追认以前,此行为处于效力未定状态;可撤销行为因缺少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但是效力是确定的,如果没撤销,就是有效,如果撤销,就是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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