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另一方默示下的个人担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作者&投稿:皮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夫妻另一方默示下的个人担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网友咨询:2014年6月李某因个人生意发展向王某借款10万元,但王某要求李某找人来担保,李某于是找到双方都认识的朋友刘某,在向刘某说明了借款的情况后,刘某同意为李某担保。借款当日,刘某个人在借条上签字,其妻刘氏也在场,但未做任何表示。后李某由于经营亏损,借款到期后无法归还借款,王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刘某和其妻子刘氏承担保证责任。刘氏辩称自己未在借条上签字且该保证责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重庆美翎律师事务所周厚林律师解答: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借款当日,刘氏虽然在场,但未明确表示同意且没有在借条上签名,不能认定刘氏也同意担保,只能认定未刘某的个人行为;同时,该笔保证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中,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周厚林律师解析:

第一、沉默行为的认定只有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才可用作意思表示。沉默是行为人没有进行任何积极的行为,其意思表示是不确定的,沉默效力的认定对行为人来说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和负担性。因此,在通常情况下,默示不能作为意思表示的形式,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用作意思表示的方式。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成立保证,应由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或者在保证条款处签字,也就是说,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成立保证必须由保证人作出明确表示。

第二、人的担保是个人信用担保,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人的担保是以个人信用对外担保,物的担保是以财产对外担保,虽然两者最终都要以财产来实现保证,但是两者的法律效果明显不同。对于人的担保,债权人是基于对担保人信用和履行能力的相信和认可才会接受,因此,人的担保更多关注于保证人自身的信用,其具有明显的个人属性。

第三、个人担保所形成债务不属于法律上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周厚林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处理建设工程,公司治理,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秉承尽心尽力,细心细致的服务理念,也深获当事人的好评,曾评为渝北区十佳律师。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在区分违约和侵权行为所违反的义务的性质时,还应当把握如下几点:1.确定所违反的义务是属于法定的针对一般人的注意义务,还是约定的针对特定人注意义务。2.在确定某一种行为是否违反义务时,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存在着默示的合同义务以及根据交易关系产生的注意义务。违反这些义务也将构成违约。3.不能...

婚后买的房产,证上只有妻子一个人的名字,未经我同意她可以卖吗?_百度...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66条的规定,如果夫妻另一方虽未对房屋出售事宜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已经表明其同意出售的,则可直接认定其对出售已经默示同意。至于夫妻另一方的同意是事先同意抑或事后追认同意则在所不问。第二,如何理解“同意”的意思表示范围。在司法实务中,经常会出现夫妻另一方参与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前期协...

老赖夫妻在离婚前欠的钱,离婚后写的话欠条有用吗
夫妻双方的合意,既可以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也可以是以默示的方式作出。明示的方式是指夫妻双方明确、直接的表明其共负债务的合意,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借条或一方以微信、短信等方式表达合意,或非举债配偶以其名下财产作为抵押、借款后曾归还借款等追认行为;默示的方式是指根据非举债配偶的行为能推断...

父母给的嫁妆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从该条款可以看出,赠与是需要赠与人实施赠与行为,且受赠人作出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默示。而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中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从该规定来看,在赠与人无明确意思表示...

民事诉讼中,承认与自认的区别有哪些
2.默示自认:(1)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2)成立默示自认,必须同时满足2个条件:不承认也不否认,且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仍不置可否 3.附条件的自认:一方当事人...

违反合同主要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吗?
二、根本违约与预期违约的区别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分为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两种。明示的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向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默示的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

买卖合同如何认定根本违约?
二、预期违约和根本违法的区别 1.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分为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两种。明示的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向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默示的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产证上写的是父母,出资方子女的名字,属于子女双方...
而且,实际上,情况还会有很多的,比如父母只支付了部分费用,子女又支付了部分费用,而且这两个部分的比例也是不一样的,此时也要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子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总之,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其房产证上写的是父母,出资方子女的名字,不一定属于子女双方共有财产,需要以实际情况来判断才能明确...

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该条款可以看出,赠与是需要赠与人实施赠与行为,且受赠人作出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默示。而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中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从该规定来看,在赠与人无明确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规定
若另一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了履行保证,则证明其不构成默示预期违约,合同因而就不应该解除;若另一方不能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履约保证,这就构成默示预期违约,在此情况下,当事人一方才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这种救济方法。应该看到这种分步骤采取不同救济方法的模式在西方许多国家的相关法律中都有规定,并已被证明是切实可行...

滦平县17628317055: 帮人担保是不是个人债务
喻图联邦: 如果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的,这种情况产生的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提供担保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自己承担.《担保法》第17条第1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滦平县17628317055: 夫妻双方在一方不知晓的情况下,担保是否有效 -
喻图联邦: 夫妻双方在一方不知晓的情况下签订的担保协议,只代表签字的当事人,个人名下财产作为担保.

滦平县17628317055: 夫妻一方在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别人担保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
喻图联邦: 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

滦平县17628317055: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 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
喻图联邦: 现实生活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保证担保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此担保之债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夫妻另一方共同承担保证责任?对此问题,审判实践中存在争议,判决亦有不同.笔者认为,应分...

滦平县17628317055: 自然人借款,担保人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的担保法律上怎么界定 -
喻图联邦: 如果是人的保证,以个人财产来担保.如果是物的担保,属于夫妻共同的,应当经过配偶同意,一方不同意的,担保无效.

滦平县17628317055: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提供债务担保,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喻图联邦: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

滦平县17628317055: 丈夫为人担保,妻子不知情,要执行共同财产吗 -
喻图联邦: 按实际情况,对于丈夫为人担保,需要承担责任的,由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但妻子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妻子不需要承担债务.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滦平县17628317055: 夫妻一方担保之债是否为共同债务 -
喻图联邦: 案件经过2010年,王某在妻子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为朋友常某借款提供担保.2012年债务到期后,因常某不能按时还款,债权人将常某、王某以及两人的配偶陈某、李某告上法庭.原告诉称,被告常某到期未偿还借款,现要求其偿还借款20...

滦平县17628317055: 夫妻一方担保是否需夫妻双方担责 -
喻图联邦: 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理论上,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如果夫妻一方的担保行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则需要夫妻双方担责,反之担保行为所产生的是个人债务,而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滦平县17628317055: 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他人的借款担保人,丈夫需要共同承担吗? -
喻图联邦: 你好!这得根据担保的出发点来看,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应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夫妻一方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所负的债务应为个人债务,不属夫妻共同债务之列.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