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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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第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第五条 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第二章 政府消防工作职责第六条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作要求;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二)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三)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消防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四)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按照规定需承担的消防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消防事业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消防事业发展、财政保障能力相适应;

  (五)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评估消防安全形势,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挂牌督办工作,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六)依法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和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明确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公益属性,组织领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反应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等保障;

  (七)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融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和社会治理网格管理,落实考评奖惩制度;

  (八)推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加强智慧消防建设,建立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落实可持续运维保障措施,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

  (九)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者为民办实事工程;

  (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有计划地建设公益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十一)按照立法权限,针对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订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二)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三)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网格管理等消防业务经费支出;

  (四)根据国家标准、本省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志愿消防救援队;

  (五)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根据授权、赋权或者委托开展消防监督执法;

  (六)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

  (八)组织或者协助做好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前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职责,并保障消防工作经费。

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时。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是为了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结合江西省实际从而制定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消防工作情况;(二)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三)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网格管理等消防业务经费支出;(四)根据国家标准、本省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志愿消防救援队;(五)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根据授权、赋权或者委托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六)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八)组织或者协助做好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前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职责,并保障消防工作经费。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的建设和管理,提升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专职消防救援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单位专职消防救援队。

  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是指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以外,由各级人民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救援队。

  单位专职消防救援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组建的专职消防救援队。

  志愿消防救援队是指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建立的自愿、无偿从事灭火救援和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的消防救援组织。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依法建设专职消防救援队,落实保障措施,确保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鼓励单位和个人捐助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的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具体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和政府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转型,逐步组建地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第七条 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及其队员在消防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显著成绩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队站建设第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

  (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数量和布局达不到国家标准和消防规划要求的城市;

  (二)不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保护半径范围内的省级以上重点镇、中心镇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建成区面积超过二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一万人的乡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经济较为发达、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区域应当根据消防规划、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救援工作的需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或者志愿消防救援队。第九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救援队:

  (一)大型核设施运营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码头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单位;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四)前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或者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五)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或者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鼓励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单独建立或者与其他单位联合建立单位专职消防救援队。第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救援队。

  未建立专职消防救援队的城市社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指导辖区内相关单位利用现有场地设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志愿消防救援队员。第十一条 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的规划选址、建筑标准、装备标准、人员配备等按照国家有关城市、乡镇消防队站建设标准执行。

  单位专职消防救援队的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和人员配备,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及灾害特点,参照国家有关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

  志愿消防救援队的建设可参照国家有关乡镇消防队建设和本省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专职消防救援队投入执勤前,应当报设区的市消防救援机构验收,验收合格的报省消防救援机构备案。投入执勤后,不得擅自撤销;确需撤销的,应当经设区的市消防救援机构同意,并报省消防救援机构备案。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将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情况定期通告同级应急管理部门。

  志愿消防救援队建立或者撤销以及志愿消防救援队队长的任免,应当向县(市、区)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2021)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由省消防救援机构按照招录计划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市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单位专职消防人员招录工作由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并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第十三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从事应急...

消防救援队是什么编制
事业编制。根据查询企查查网得知,消防救援队属于事业编制,常见就是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还有就是行政编制,常见于消防队的队长和副队长。

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
根据查询法师兄网站得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灾扑担火救工作。专职消防队是指在城市新区、经...

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2020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扑救火灾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应急管...

消防救援队是什么编制
消防人员编制:消防救援队伍包括三类人员:消防指挥员、消防员和专职消防员。1. 消防指挥员,也就是之前的消防部队军官,自从改革之后转隶地方,然后开始使用公务员编制,按照救援衔条例主要设置31个不同等级。即便不转隶地方,按照部队军官退役相关安置办法,退役之后也可以被安置到行政机关,可以获得公务员编制...

消防救援队是什么编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有编制,但是这种编制既不属于事业编制,也不属于公务员编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招录的消防员属于事业编。另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专职消防队员在入职、休假等方面都有区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就推进公安消防部队和武警...

消防救援队是什么编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具有行政编制,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则属于合同制编制。两者在入职和休假等方面存在差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立了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应急管理部设立了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分别负责领导指挥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自2019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一周年以来,该队伍...

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有哪些
法律主观:单位必须成立专职消防队的包括: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四)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五)距离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

专职消防员可以转正吗
专职消防员可以转正。专职消防员应当在一定期限内通过考核,达到相应的职业标准,方可转为正式消防员。具体转正的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有所不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符合招聘条件,身体健康,没有不良记录;2、通过相关考试和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标准;3、在实际工作中表现良好,没有违纪...

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有哪些
专职消防队职责1、承担责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2、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3、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4、掌握责任区域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5、制定消防...

喜德县15696558330: 消防出警多少钱一次
蓍姬沙棘: 消防出警是不收取费的.根据《消防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因此消防队出警是不收费的.

喜德县15696558330: 119出警费火灾收费标准
蓍姬沙棘: 不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挡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119出警费火灾收费标准 消防队出警灭火是免费的.法律依据:《消防法》第四十九条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喜德县15696558330: 消防队扑救火灾收费吗? -
蓍姬沙棘: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十九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

喜德县15696558330: 怎样成为消防员 -
蓍姬沙棘: 消防员有三种:第一种是消防指挥员,以前大多武警警官,现在想成为消防指挥员,1、是在高考时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毕业后考核合格,回原籍担任消防指挥员授予四级指挥员衔,类似于读军校.2、先读大学,大学毕业后参加消防救援队...

喜德县15696558330: 消防队扑火完毕用不用给钱 -
蓍姬沙棘: 不用的,根据消防法 第四十九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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