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公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作者&投稿:赧先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
  1、工伤死亡零目标;
  2、重伤事故零目标;
  3、重大设备事故零目标;
  4、重大交通事故零目标;
  5、重大火灾事故零目标。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5000 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公司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全公司大检查,每周一次车间检查,安全员应总结车间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每季末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车间,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缝纫机操作规程

  1、 主要技术规格
  适用: 薄料——中厚料 缝距: 56000spm
  针距: 0-5mm 针杆行程:31.8mm
  压脚提升:手动5.5mm,膝控11——13mm 机针:DBx1 9#--16#
  供油方式:全自动供油 倒缝装置:有
  2、 操作准备
  拭擦机器:头天加工后会有很多细小的布屑和灰尘慢慢地附在机头和台面上,加工前应用软布把它们拭去,只有拥有干净整洁的环境才能制造出良好的产品。
  3、 润滑:开机前检查机头的油量,油量必须按油盘内标记加注。油量不得低于最低位,否则缝纫机各部件就会出现进油停止,造成发热咬死等情况;加油必须使用特18#高速缝纫机油,运转前加满;换油时旋下放油钉排净废油,扫清油盘污尘,旋紧放油钉,加注新油。
  4、 旋梭油量调节:旋梭的油量可以用调节螺钉加以调节,顺时针方向转动则油量增多,逆时针转动则油量减少,油量调节螺钉在回转五圈范围内调节量,拧向紧固位置时,油量最多,拧松转5圈时,油量最少。
  5、 安装机针:转动上轮,使机针上升到最高位置,旋松夹针螺钉将机针的长槽朝向操作者的左面,然后把针柄插入针杆下部的针孔内,使其碰到针杆孔的底部为止,再旋紧夹针螺钉固定机针即可。机针没有碰到针杆孔的底部或针槽方向面对操作者,都是错误的。安装机针时必须先关掉电源再进行操作。
  6、 穿线:穿面线时针杆应在最高位置,然后由线架上引出线头按顺序穿线。引底线时,先将面线头捏住,转动主动轮使针杆向下运动,再回升到最高位置,然后拉起捏住的面线线头,底线即被牵引上来,最后将底、面二根线一起置于压脚的下前方。
  7、 绕线调节:梭芯线应排列整齐而紧密。如松浮不紧,可以加大过线架夹板的压力。如排列不整齐则要移动过线的位置进行调整。调整时,先松开过线架螺钉,单边绕线向左或向右时向做或向右移动过线架,自动排列整齐后再紧固过线架螺钉。绕涤纶线、尼龙线时,特别要放松绕线压力,否则梭芯就可能产生断裂变形。梭芯线不能绕得过紧否则容易散落,适当的绕线量为平行绕线至梭芯外径的80%,绕线量由满线跳上的满线度调节螺钉加以调节。
  8、 针距、倒顺送料:针距的长短,可以用转动针距标盘来调节,针距标盘的平面上的数字表示针距长短尺寸(单位为毫米)。倒向送料时,可以将倒缝操作杆向下揿压,即能进行倒送,手松开后,倒缝操作杆自动复位,恢复顺向送料。
  9、 压脚杆高度定位:先旋松压紧杆的调压螺钉锁紧螺母,然后旋松调压螺钉,卸下面板下的橡皮塞,旋松螺钉,定出压紧杆的位置,(压紧杆正确定位:在压脚上升提高时,针板面与压脚底面近距离50mm),旋紧螺钉,塞上橡皮塞,再旋紧压紧杆的调压螺钉,最后旋紧调压螺钉锁螺母 即成。
  10、压脚压力调节:压脚的压力要根据缝料的厚度加以调节,首先旋松调压螺钉锁螺母,转动机头顶部的调压螺钉,以增加或减少压脚的压力,最后旋紧调压螺钉锁螺母即成。压脚的压力应以能正常推送布料为宜。
  11、根据使用程度定期清扫送布牙、旋梭、梭芯套和油泵滤网等。
  1) 先卸下针板,清除送布牙间距(牙槽)内的尘垢,然后再安装好针板。
  2) 清除旋梭周围的尘垢,同时用软布擦拭梭芯套。
  3) 清除油泵滤网上的尘垢。
  12、注意事项
  1)以上操作(除倒顺送料外)必须在关闭电源后再进行。
  2)严格按产品质量监控卡上的要求进行产品加工,不得随意调疏针距。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现与各在职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签订《责任书》的相关方
  甲方: 乙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
  2、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安全生产中涌现的优秀车间或优秀个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者,公司予以特别嘉奖。
  9、对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到5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公司有权进行劝退。
  10、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或违章行为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小的事故的,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警告、处分、开除并处罚款。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2、 服从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自觉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带火种进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得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入厂。
  5、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及时报告事故隐患。
  6、因个人违章行为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经济惩处;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辞退。
  7、 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重大损失的,除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对恶意破坏公司设备、财产的个人,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8、 在公司上班期间因个人私事外出者,安全责任自行承担。需离厂二小时以上时必须填写离厂登记表。
  三、其他
  1、已签订《责任书》并能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2、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公司委托现场负责人与在职员工签约并督促执行。


  在职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 (盖章):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强化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促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杜绝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收费公路事业。
一、处长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直接领导安全部门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定期召开(每季度至少一次)会议,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排落实技术措施经费,并组织力量保证计划的实施。
5、组织制定和审定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6、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并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一年一次的安全考核,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7、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8、组织好各收费站经常性的安全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实施表彰奖励和惩罚制度。
二、安全专职机构职责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按期实现。
3、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经常地、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按“三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
6、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三、各有关职能机构的职责
(一)工程养管科安全生产职责
1、在编制下达工程计划时要同时编制下达安全与保护措施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2、加强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岗位标准化作业,文明施工。
3、健全安全组织,强化安全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并充分发挥安全员的监督检查作用。
4、抓好各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严禁违章指挥生产,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
5、做好施工现场的保通工作,确保各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畅通。
(二)财务科安全职责
按照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并监督合理使用。
(三)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所有机械,动力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和定期检修,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教育司机严格执行车辆保养制度和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行驶。
3、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运行车辆技术状态完好,参加车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切实搞好锅炉房、配电室、监控室、车库、食堂等重要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发放的安全,防止发生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
(四)组织人事、劳资、教育部门职责
1、协助安全技术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对上岗职工(包括临时工)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上岗。
2、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取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上岗。
3、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执行女工特殊保护规定。负责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4、参与调查重大工伤及火灾事故。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伤人员劳动鉴定以及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五)收费稽查科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票据管理规定,做好票据的安全存放。做到“三专”(专人、专房、专柜)和“五防”(防火、防盗、防霉、防鼠、防丢)。
2、认真做好收费站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工作。加强保安人员的安全知识学习,在堵截冲卡车辆时,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3、保安人员要注意对通行收费站超宽、超高车辆的引导,防止发生因超宽、超高引起碰、挂收费亭的事件。
4、收费站要加强收费亭票款的安全防范工作。随时锁好收费亭的门窗。未经站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收费亭。
5、交接班时,保安和稽查要保护收费员的安全,以免票款发生意外。清点票款时,闲人不得进入财务室。
6、监控员要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消除隐患,做好录像带资料的安全存放,做到专人保管,造册归档。对站区的录像镜头,要定期检查,防止损坏和丢失。
(六)保卫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防火、防爆技术知识教育,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3、对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要害部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4、参与重大工伤、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生产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破坏性事故和有嫌疑的事故要负责追查。
(七)工会组织职责
1、协助和督促行政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和各项规定,为搞好安全生产,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2、协助和督促行政部门开展安全与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
3、监督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提取、使用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4、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
5、参与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监督其贯彻执行情况。
6、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7、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工会报送有关安全与保护、伤亡事故情况报表。
(八)本制度于2009年9月10日讨论通过,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

XX公路管理处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部、省厅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补充完善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督促公路项目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依法履行工程合同,确保工程质量,预防和遏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追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公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省交通厅(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交通运输部(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依据《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附件《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进行鉴别认定。
第三条 公路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四条 本制度是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的补充部分。
第二章 质量安全事故管理责任划分
第五条 质量安全事故管理责任划分
5.1省收费公路管理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负领导责任。
5.2省收费公路管理处主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检查督促以下工作的落实情况:
(1)工程建设项目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
(2)按有关法律法规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3)设计变更程序符合省厅及处相关规定;
(4)按《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条件》设置现场管理机构;
(5)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
(6)对存在的质量安全事故按程序进行调查、上报和处理。
5.3工程养管科科长、项目办主任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2)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
(3)按合同对施工、监理及设计单位进行履约检查,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并督促违约单位对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4)按合同文件及相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现场施工、监理及设计单位进行施工中的检查考核,并对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5)组织设计单位对施工及监理队伍进行技术交底;组织参建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查,并对设计文件中的缺陷进行及时纠正。
(6)对施工工序、监理程序进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作出惩处和纠正。
(7)组织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按规定程序进行现场的核实审查和报批,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8)业主中心实验室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对施工及监理单位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及时纠正检查出的问题。
5.4项目办管理人员是建设项目直接责任人,根据质量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对其负责的项目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章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事故追究
第六条 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渎职、工作责任心不强等责任过失而导致现场监理签认至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内的道路工程中和设计年限内的结构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时,依据本制度第5条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划分予以相应处罚。
6.1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的质量缺陷时,根据第二章责任划分范围,给予相关人员扣发当月奖金和效益工资。
6.2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元的三级一般质量事故时,根据第二章责任划分范围:
工程养管科科长处罚1000元;
项目办主任处罚1500元;
项目办直接责任人:处罚2000元。
6.3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150万元的二级一般质量事故时,根据第二章责任划分范围:
分管领导处罚1000元;
工程养管科科长处罚2000元;
项目办主任处罚3000元;
项目办直接责任人处罚4000元。
6.4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要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0—300万元的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时,根据第二章责任划分范围:
处法定代表人处罚2000元;
处主管领导处罚3000元;
工程养管科科长处罚4000元;
项目办主任处罚5000元;
项目办直接责任人处罚6000元。
6.5因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渎职、失职,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事故,及时报省交通厅、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处理。
6.6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的一级重大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处理。
6.7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或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的二级重大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处理。
6.8造成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或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的三级重大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处理。
第七条 项目管理人员不按有关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对工程变更、增做进行认真核实,工程变更数量与实际数量出现10%以上的偏差时,给予责任人:
(1)通报批评;
(2)处罚2000~6000元。
第四章 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追究规定
第八条 在本单位承担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中,由于勘察深度不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相关规定要求,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不完整、错误、不可靠,设计方案欠妥,计算成果有误等责任过失,导致依据施工图设计建设的公路项目通车后两年内的道路工程、设计年限内的结构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时,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8.1由于勘察设计过失,造成质量缺陷时,给予: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设计人员通报批评。并根据损失大小,扣除相应直接经济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用。
8.2由于勘察设计失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处理。
第五章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追究
第九条 由于施工单位所承担的公路工程建设中,不按公路工程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施工合同要求施工;所采购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有关公路工程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及设计对材料、设备的要求。弄虚作假、偷工减料、谎编试验检测数据等不法行为导致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内的道路工程、设计年限内的结构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时,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9.1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的质量缺陷时,给予:
项目部主要人员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在合同期内无偿返工至合格标准。
9.2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元的三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
项目部主要人员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在合同期内无偿返工至合格标准,赔偿直接损失费用的30%。
9.3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150万元的二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
项目部主要人员通报批评,主要责任人清除出场;
施工单位在合同期内无偿返工至合格标准,并处罚相应损失费用的25%。
9.4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0~300万元的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
项目部主要人员通报批评,责任人清除出场;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入诚信登记,施工单位在合同期内无偿返工至合格标准,并处罚直接损失费的20%。
9.5施工单位渎职、失职等行为,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主管安全监督部门处理并承担伤亡人员家属抚恤等善后处理费用,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等,建议政府主管部门降低或吊销其施工资质。
第六章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追究
第十条 监理单位在所承担的公路工程监理项目中,未规范执行公路工程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强制性技术标准及监理合同。监理工作不到位等行为导致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的道路工程、设计年限内的结构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时,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10.1因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的质量缺陷时,给予:
直接责任人清除出场,赔偿相应损失部分的监理费用。
10.2因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元的三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
总监通报批评,驻地监理通报批评,旁站及相关人员清除出场;
监理单位赔偿相应损失部分监理费用。
10.3因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150万元的二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
总监理工程师通报批评,驻地监理及负责人清除出场;
监理单位赔偿相应损失部分监理费用的200%费用。
10.4因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0~300万元的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
清除总监、驻地监理及相关责任人出场。
监理单位赔偿相应损失部分监理费用的300%费用。
10.5因监理单位渎职、失职,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处理。
本制度于2009年9月10日讨论通过,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

以上是一份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为加强施工过程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1、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为骨干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标段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2、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3、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4、现场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
  1、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工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2、施工单位应保证所有参加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其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记入个人工作档案。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3、定期组织项目人员学习、交流,分析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每次会议都需有相关书面记录并由参加人员签字后归档。
  4、工程项目施工必须实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全体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施工队长、班组长、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书面记录。交底记录应按要求归档。
  四、安全生产要求及规范
   施工现场安全
  1、施工作业区内严禁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严禁非作业人员接近和触碰正在施工运行中的各种机具与设施。
  2、在城镇和居民区内施工使用发电机、空压机、吹缆机、电锤、电锯、破碎锤(炮)等有噪声扰民时,应采取防止和减轻噪声扰民措施,并按照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施工。需要在夜间施工的或在禁止时间内施工的,应报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批准。
  3、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
  4、遇有强风、暴雨、大雾、雷电、冰雹、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作业。雷雨天不得在电杆、铁塔、大树、广告牌下躲避。
  5、在炎热或寒冷、冰雪天气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防暑或防寒、防冻、防滑措施。
  6、严禁在有塌方、山洪、泥石流危害的地方和高压输电线路下面架设帐篷及搭建简易住房。
  7、消防器材设置地点应便于取用,分布位置合理。使用方法必须明示,必要时进行示范,做到人人会用。消防设施不得被遮挡,消防通道不得堵塞。
  8、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
  9、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施工时,应在距离作业地点的来车方向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分别设置明显的交通警示标志和导向箭头指示标志,按指定位置停放施工车辆,并有专人维护交通。
  10、施工安全警示标志应根据施工作业点“滚动前移”。收工时,安全警示标志的回收顺序必须与摆放顺序相反。安全警示标志的摆放、回收及看守应由专人负责。
   施工驻地安全
  1、施工驻地临时搭建的员工宿舍、办公室、仓库必须安全、牢固、美观,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不得靠近电力设施,应保证与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大于6m。施工驻地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员工不得在宿舍擅自安装电源线和使用违规电器。
  2、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夏季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应有取暖和防煤气中毒的措施。生活区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和消毒。
  3、应定期对住宿人员进行安全、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教育。
  4、施工驻地临时食堂应有独立的制作间,配备必要的排风和消毒设施。施工驻地临时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炊事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 施工交通安全
  1、必须建立、健全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和档案。选聘施工车辆驾驶员,应严格考察其素质,必须具有熟练的驾驶技术。
  2、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应注意交通标志、标线,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不强行超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开车、不开故障车。严禁将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执照人员驾驶。
  3、车辆不得客货混装或超员、超载、超速。车辆行驶时,乘坐人员应注意沿途的电线、树枝及其他障碍物,不得将肢体露于车厢外。待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
  4、工程项目施工时租用车辆应与车主签订《租车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用电安全
   用电安全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的供电方式。用电应符合三级配电结构。即由总配线箱(配线室内的配线柜)、经分配电箱(负荷或用电设备相对集中处),到开关箱(用电设备处)。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做到一机(施工机具)一箱。
  2、施工现场用的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并应由电工专业人员负责电源线的布放和连接。
  3、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应采用绝缘护套导线。
  4、电动工具的绝缘性能、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应任意接长或更换。维修和检查时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5、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工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在总配线箱或者分配线箱一侧悬挂“检修设备请勿合闸”警示标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
   高空作业
  1、在施工中要保证从业人员经专门培训后质证上岗,对从事高空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要进行体检,患有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恐高症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处作业者必须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穿软底鞋,登高前严禁喝酒,并清除鞋底泥沙和油垢。
  3、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4、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6、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7、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置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8、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五、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上级领导统一安排整改。
  3、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经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六、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什么区别
管理事项以及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责任制 该文件是一份细则文件,详细规定说明如何管理安全生产活动以及相关部门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具体是安全管理范畴里的一种管理工具,就是用责任明确、责任细化、责任判定的方式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包括如何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如何判定、追溯安全责任,等。

...我现在需要一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进入施工区内,必须戴安全帽,机操工必须戴压发防护帽。三、酒后严禁从事各种作业。四、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裤。五、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带钉易滑鞋且必须挂好安全绳。六、 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内。七、未经施工负责...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2、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什么是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这种制度不仅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而且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因此,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明确各级责任主体:从企业的最高管理层到生产一线的员工,每个人都应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制定安全规章制度:企业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开展安全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通知
5、继续加强安全应急机构、装备、队伍建设,切实做到机构设置、人员素质、规章制度、工作职责、技术装备、经费保障“六到位”。 6、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023word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023word版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企业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句话对吗
《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核心是什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

什么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和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员工需要认真学习和遵守规定,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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