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分类?几种形式?有什么作用?

作者&投稿:娄桂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分类?几种形式?有什么作用?~

  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是指依据一定标准对各种民事诉讼证据加以归类。

  一,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

  (1)本证与反证

  本证与反证,是按照主张某种事实存在或否认对方主张事实的存在来划分的。 本证是指当事人一方主张某种事实,提出能证明该事实存在的证据。与之相对应的是反证。对方当事人为否定或推翻主张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而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以证明事实的不存在,谓之反证。

  (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的。

  所谓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例如,结婚证,可以直接证明夫妻关系;房产证,可以直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借据,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借贷关系等等。

  所谓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张某死后,李某要求继承其财产,理由是二人是收养与被收养的关系,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就需要用下述间接证据加以证明。第一,李某从五岁开始就是张某抚养成人的;第二,近十年来张某由于年迈体弱多病,一直由李某赡养与伺候,张某死后的丧事费也是由李某负担的;第三,张与李多年来一直生活在一起,群众公认为父子关系。通过以上三方面的间接证据,足以说明张某与李某属于养父与养子的关系,故张某的财产应该由李某继承。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也是相对而言的 ,并且是以同一证明对象为标准的。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应以能否直接证明案件的关键性事实来确定。一般来说,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关键性事实的为直接证据,反之,就为间接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千差万别,有些证据,介于二者之间既可算间接证据,所以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并不是绝对的。

  间接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间接证据可以作为调查研究整个案情的向导 。其次,间接证据可以鉴别直接证据的真伪。第三,几个间接证据联系起来的证明效力,就可以相当于甚至超过一个直接证据的证明效力,所在在证明案件的事实时,间接证据是直接证据的有力助手和可靠的佐证。

  (3)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是按民事诉讼证据来源加以区分的。所谓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 ,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所谓派生证据,就是从原始证据中派生出来的证据,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二手材料”。如证人根据别人所说的案件事实所作的证言,物证的照片、复制品,书证的抄本、影印件等。
  原始证据虽然可靠性大些,但也是有条件的,而不是绝对的。因为原始证据也有一个是否真实可靠的问题。派生证据,虽然不如原始证据可靠,但在处理民事案件中,是一种不可缺少的证据,在没有收集到原始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顺藤摸瓜,通过派生证据找出原始证据 ;可以通过派生证据 ,审查和确认原始证据的可靠程度;在原始证据已被毁灭或无法直接运用的情况下,运用其复制品 、副本 、节录本或照片等派生证据,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证据的形式: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七种。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为标准,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七种。

  三,证据的作用: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作为一种第三者中立解决纠纷的制度,民事诉讼要实现它的任务,除了要有国家强制力的支持外,还要借助理性的说服力量。这种力量主要来自对案件真实的发现。现代民事诉讼的证明要求,已不再致力于追求案件事实是否符合客观真实,法官对案件事实真实的认定,主要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律上的真实,只要符合法律上规定的真实,即使这种真实有可能与客观真实不符,法官也应当将其确认为定案的事实,并以此作出‘法律上认为正确’的裁判。

  因此,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作用可以归结为以下两大方面:

  (一)证据是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实、作出正确裁判的基础和依据:

  民商案件中的某一事实是否存在,其存在的具体状况如何,审判人员只能依据各种证据材料来认识,只有通过依法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才能弄清案件事实的真相,才能分清双方当事人的是非责任,除调解结案的以外,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要作出裁判,正确的裁判只能建立在证据可靠的基础上,否则难以保证公正与合法性法。

  (二)证据是当事人进行诉讼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手段:

  民事和商事当事人进行诉讼,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在诉讼中就必然会提出有利于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必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惟有如此,才能达到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目的。‌

  总之,在民事诉讼中,不论是人民法院还是当事人,证据的运用都是一个十分重要问题。证据是诉讼开始的基础,也是诉讼继续进行的推进器,还是引导诉讼走向终结的决定性因素。所以,证据制度构成了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法。

  #########################

  关于民事诉讼中证据的分类、形式和作用主要的法律依据有以下两个法律:

  法律依据一:《民事诉讼法》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ssf/200311/20031109201543.htm

  第六章 证据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ssf/200311/20031109201210.htm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证据可分为七类,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延伸到涉税工作中,税案证据按种类可分为:税务稽查底稿、询问笔录,以及调查过程中取得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戡验和现场笔录;按照税案证据的属性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等。
这是指法律上规定证据来源表现形式的分类。根据新修定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下列8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中国《民事诉讼法》把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基本相同。

  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是指依据一定标准对各种民事诉讼证据加以归类。

  一,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

  (1)本证与反证

  本证与反证,是按照主张某种事实存在或否认对方主张事实的存在来划分的。 本证是指当事人一方主张某种事实,提出能证明该事实存在的证据。与之相对应的是反证。对方当事人为否定或推翻主张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而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以证明事实的不存在,谓之反证。

  (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的。

  所谓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例如,结婚证,可以直接证明夫妻关系;房产证,可以直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借据,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借贷关系等等。

  所谓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张某死后,李某要求继承其财产,理由是二人是收养与被收养的关系,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就需要用下述间接证据加以证明。第一,李某从五岁开始就是张某抚养成人的;第二,近十年来张某由于年迈体弱多病,一直由李某赡养与伺候,张某死后的丧事费也是由李某负担的;第三,张与李多年来一直生活在一起,群众公认为父子关系。通过以上三方面的间接证据,足以说明张某与李某属于养父与养子的关系,故张某的财产应该由李某继承。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也是相对而言的 ,并且是以同一证明对象为标准的。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应以能否直接证明案件的关键性事实来确定。一般来说,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关键性事实的为直接证据,反之,就为间接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千差万别,有些证据,介于二者之间既可算间接证据,所以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并不是绝对的。

  间接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间接证据可以作为调查研究整个案情的向导 。其次,间接证据可以鉴别直接证据的真伪。第三,几个间接证据联系起来的证明效力,就可以相当于甚至超过一个直接证据的证明效力,所在在证明案件的事实时,间接证据是直接证据的有力助手和可靠的佐证。

  (3)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是按民事诉讼证据来源加以区分的。所谓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 ,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所谓派生证据,就是从原始证据中派生出来的证据,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二手材料”。如证人根据别人所说的案件事实所作的证言,物证的照片、复制品,书证的抄本、影印件等。
  原始证据虽然可靠性大些,但也是有条件的,而不是绝对的。因为原始证据也有一个是否真实可靠的问题。派生证据,虽然不如原始证据可靠,但在处理民事案件中,是一种不可缺少的证据,在没有收集到原始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顺藤摸瓜,通过派生证据找出原始证据 ;可以通过派生证据 ,审查和确认原始证据的可靠程度;在原始证据已被毁灭或无法直接运用的情况下,运用其复制品 、副本 、节录本或照片等派生证据,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证据的形式: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七种。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为标准,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七种。

  三,证据的作用: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作为一种第三者中立解决纠纷的制度,民事诉讼要实现它的任务,除了要有国家强制力的支持外,还要借助理性的说服力量。这种力量主要来自对案件真实的发现。现代民事诉讼的证明要求,已不再致力于追求案件事实是否符合客观真实,法官对案件事实真实的认定,主要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律上的真实,只要符合法律上规定的真实,即使这种真实有可能与客观真实不符,法官也应当将其确认为定案的事实,并以此作出‘法律上认为正确’的裁判。

  因此,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作用可以归结为以下两大方面:

  (一)证据是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实、作出正确裁判的基础和依据:

  民商案件中的某一事实是否存在,其存在的具体状况如何,审判人员只能依据各种证据材料来认识,只有通过依法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才能弄清案件事实的真相,才能分清双方当事人的是非责任,除调解结案的以外,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要作出裁判,正确的裁判只能建立在证据可靠的基础上,否则难以保证公正与合法性法。

  (二)证据是当事人进行诉讼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手段:

  民事和商事当事人进行诉讼,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在诉讼中就必然会提出有利于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必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惟有如此,才能达到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目的。‌

  总之,在民事诉讼中,不论是人民法院还是当事人,证据的运用都是一个十分重要问题。证据是诉讼开始的基础,也是诉讼继续进行的推进器,还是引导诉讼走向终结的决定性因素。所以,证据制度构成了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法。

  #########################

  关于民事诉讼中证据的分类、形式和作用主要的法律依据有以下两个法律:

  法律依据一:《民事诉讼法》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ssf/200311/20031109201543.htm

  第六章 证据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ssf/200311/20031109201210.htm

证据分类,是指在理论上将刑事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别。其目的在于研究不同类别证据的特点及其运用规律,以便于指导办案工作。

证据分类有别于法定的证据种类。(1)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也是对证据的一种分类,是立法者根据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以及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对证据所作法律上的划分;而证据的分类并非法律的规定,而是从理论上对证据进行的分类研究。(2)法律规定的证据的种类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不具备法定表现形式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而证据的分类仅仅是学理上的解释。(3)证据的种类的区分标准是单一的;而证据的分类则是从多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以两分法对证据进行分类研究。因此,证据的分类与法律上的证据的种类区别是明显的。同时两种划分又是交叉的,同是一种证据,由于分类的标准和角度不同,其类属也不完全相同。

对证据进行分类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1)运用分类的方法对证 据进行深入地研究,不仅把证据理论研究不断地引向深入,更重要的是对指导公安司法人 员收集、审查、判断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有着直接的作用和意义,通过对刑事证据的分类 和掌握其规则,使办案人员少走弯路,自觉地按照规律办案,使办案人员及时排除假证。 因此,它对保证案件的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2)对证据进行分类研究,掌握各类证据的 运用规则和规律,可以使公安司法人员办案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可以克服长期以来办案 人员的传统观念和传统做法。

刑法关于证据有下列七种: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结论
7: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民法中关于证据的讲述基本相同
4和5应合并为当事人陈述


服装的分类有哪些?
服装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 根据性别分类:男装、女装、中性装。2. 根据季节分类:夏装、春装、秋装、冬装。如短袖T恤、湿背衫属于夏装,大衣、呢外套属于冬装。3. 根据形式分类:正装、便装、运动装。如西装、衬衫属于正装,牛仔裤、帽衫属于便装,运动套装属于运动装。4. 根据...

刑事证据的种类及特点
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这...

直角明榫根据榫头的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类?
直角明榫根据榫头的形式分类如下:1、单面切肩榫 这种榫头在一条直角边上切出肩部,肩部形状可以是直角、斜角或圆角。单面切肩榫主要用于连接两个垂直的木构件,如立柱与横梁。2、开口明榫 这种榫头的特点是榫头与榫眼之间的连接部分为开口状,便于安装和拆卸。根据榫头形状的不同,开口明榫可以分为:...

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说明文的分类别方法有几种?
错误的做法是同时使用多个标准,如将藏书同时按国别、时代和性质分类,会导致表达混乱。正确的做法是分别按照国别、时代和性质进行分类,每个分类标准单独使用,这样可以使得分类更加清晰。此外,当需要说明的事物的特征或本质包含多个方面时,也可以采用分类别的形式,但每次仍需遵循单一标准。总的来说,分类...

刑事证据的种类和分类各是什么
刑事证据的种类 一、 证据种类的概念 证据种类是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证据所作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在诉讼实践中,刑事证据只有具备法定的七种形式之一,才能纳入诉讼轨道。 二、 物证、书证 1.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和痕迹两类。前者指与案件...

说明方法有哪几种
3、分类别:说明事物的特征,往往从单方面不易说清楚,可以根据形状、性质、成因、功用等属性的异同,把事物分成若干类,然后依照类别逐一加以说明。这种说明方法,叫分类别。4、下定义 下定义是一种用简洁明确的语言对事物的本质特征作概括的说明方法。下定义是说明文常用的说明方法。“下定义”必须抓住被...

高分求初二语文阅读理解公式 越多越好 要议论文、说明文、记叙文的
一、初中语文基础知识点归纳 第一部分 1.二种常见叙事线索:物线、情线。 2.二种语言类型:口语、书面语。 3.二种论证方式:立论、驳论。 4.二种说明语言:平实、生动。 5.二种说明文类型:事理说明文、事物说明文。 6.二种环境描写:自然环境描写--烘托人物 一、初中语文基础知识点归纳第一部分1.二种常见叙事...

张三提出了李四亲笔签名的借条的复印件问该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首先明确的是,借据复印件从法律性质上来讲是书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各类形式。借条的复印件属于书证的范畴。 其次,对于借条的复印件如何认定法律效力,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张三提交的借条属于复印件而不是原件,一般来讲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能认定张三和李四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法院...

目前为止的生物分类方法有哪几种? 就是把生物界进行分类的依据
种下可依地理分布、外观形态等分为亚种、变种等等。种以上则根据形态、习性、生理构造、代谢模式等的远近程度归纳出属、科、目、纲、门等等分类阶元,最大的是界。我国著名昆虫学家陈世骧(1979)提出3个总界六界系统,即:-非细胞总界(包括病毒界)-原核总界(包括细菌界和蓝藻界)-真核总界(...

天心区17648047018: 证据的分类?几种形式?有什么作用?
勤娴爽尔: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是指依据一定标准对各种民事诉讼证据加以归类. 一,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 (1)本证与反证 本证与反证,是按照主张某种事实存在或否认对方主张事实的存在来划分的. 本证是指当事人一方主张某种事实,提出能证明...

天心区17648047018: 简述书证的种类及其作用 -
勤娴爽尔:[答案] 一、书证的概念与特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书证具有以下特征: (1)书证以其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的事实,而不是以其外形、质量等来证明案件的事实; (2)书证往往能够...

天心区17648047018: 证据种类的意义 -
勤娴爽尔: 证据分类,是指在理论上将刑事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别.其目的在于研究不同类别证据的特点及其运用规律,以便于指导办案工作. 证据分类有别于法定的证据种类.(1)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也是对证据的一种分类,是立法者根...

天心区17648047018: 刑事诉讼证据类型有哪些
勤娴爽尔: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天心区17648047018: 刑诉法规定的证据种类都有哪些
勤娴爽尔: (1)物证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起证明作用的,因此与其他证据相比,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稳定性....

天心区17648047018: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主要有哪几种形式?
勤娴爽尔: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主要有7种形式: (1)书证,通过其内容来证明. (2)物证,通过其其外形来证明.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民法》77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纪录.

天心区17648047018: 刑事诉讼证据的类型有什么
勤娴爽尔: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天心区17648047018: 刑事诉讼法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勤娴爽尔: 种类: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天心区17648047018: 原始证据的种类有哪些呢?
勤娴爽尔: 证据的种类 1、书证、物证 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

天心区17648047018: 刑事诉讼八大证据类型是什么
勤娴爽尔: 第一、物证.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例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等.第二、书证.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第三、证人证言.第四、被害人陈述.第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第六、鉴定意见.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书面意见.第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录.第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